阿达殿下
语言基础知识包括英语语音、词汇、语法、功能、话题、文化修养几方面.良好的言语技能包括听、说、读、写、译等几方面。
语法(英文 :grammar)是语言学的一个分支,研究按确定用法来运用的"词类"、"词"的屈折变化或表示相互关系的其他手段以及词在句中的功能和关系。
语言学的一个分支,研究按确定用法来运用的词类、词的屈折变化或表示相互关系的其他手段以及词在句中的功能和关系。
引证解释
1.文理;语脉。《左传·昭公二十年》:“尔其勉之!相从为愈”唐孔颖达疏:“服虔云:‘相从愈於共死。’则服意‘相从’使员从其言也。语法,两人交互乃得称‘相’,独使员从己,语不得为相从也。”金王若虚《论语辨惑二》:“故凡解经,其论虽高,而於文势语法不顺者,亦未可遽从,况未高乎”
2.指语言的结构方式,包括词的构成和变化、词组和句子的组织。具有一定的民族特点和相对的稳定性。又称文法。鲁迅《二心集·“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工农一看便会了然的语法,歌调,诙谐。”叶圣陶《给少年儿童写东西》:“语法就是正常人的语言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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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言学是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培养的一门基础必修课。目标包括系统传授现代语言学知识、提高学生英语学习能力、激发对从事语言研究的兴趣等。
是一门关於人类语言的科学研究。语言学包含了几种分支领域。在语言结构(语法)研究与意义(语义与语用)研究之间存在一个重要的主题划分。语法中包含了词法(单词的形成与组成),句法(决定单词如何组成短语或句子的规则)以及语音(声音系统与抽象声音单元的研究)。语音学是语言学的一个相关分支,它涉及到语音(phone)与非语音声音的实际属性,以及它们是如何发出与被接收到的。
与学习语言不同,语言学是研究所有人类语文发展有关的一门学术科目(通常只有根据语言,非文字)。传统上,语言学是文化人类学的分支学科,但是现在语言学越来越独立了。语言学研究句法和词语等语言的描述,也研究语言的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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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鲁珀特•弗斯(John Rupert Firth)弗斯(1890-1960)从1938年开始在伦敦大学的东方与非洲研究学院教授语音学和语言学,1944年成为英国第一任语言学教授。由于弗斯长期在伦敦大学任教,所以以弗斯为首的语言学派常被称为“伦敦学派”。弗斯发扬了英国语音学家亨利•斯威特(Henry Sweet)的传统,创造了韵律分析(prosodic analysis);然后又继承了波兰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的“情境主义”(contextualism)的概念,创造了新的语义理论;受索绪尔的影响,他提出了“结构”和“系统”的概念。弗斯的韵律分析法,也称韵律音位学(prosodic phonology),是他在1948年伦敦语文学会上宣读的《语音和韵律成分》一文中提出的。弗斯的韵律分析有自己的特点,它不仅研究音调、重音、连音等现象,而且研究诸如腭化、鼻化和圆唇化等现象,并试图把语音学和语法学联系起来。弗斯是第一个全面、深入地论述韵律分析的人,他的韵律分析法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1)区分了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呈现聚合关系的单位是系统单位(systematic items),呈现组合关系的单位是结构性单位(structural items);2)提出了“多系统”(polysystematic)概念,来反对“单系统”(monosystematic)概念。传统音位学把不同情况造成的音位变体归为一个音位,说它们是互补分布(complementary distribution)。例如,英语音位/k/就有两个变体,在key中,[kh]有送气特征,而在school中,[k]没有送气特征。这两种变化叫做互补分布,都属于/k/这一个音位,这叫单系统。弗斯认为,这些语境引起的发音特征说明了有关语境的特点,应该把它们抽象出来,建立多个“准音位单位系统”(system of phonematic units)。弗斯既是传统的继承者, 又是新理论的创立者。在索绪尔的影响下, 他认为语言包括“结构”(structure) 和“系统”(system ) 两个要素。结构是语言成分的组合排列(syntagmatic ordering of elements),而系统则是一组聚合性单位(a set of paradigmatic units),这些单位能在结构里的一个位置上互相代替。因此,结构是横向的,系统是纵向的:系结 构统在语法层面上,下面四句的结构是相同的:Tom loved Mary.Tom kissed Mary.Tom liked Mary.Tom missed Mary.它们都是“主语+谓语+宾语”结构。其中的动词loved, kissed, liked, missed构成一个系统,都是动词系统成员。在波兰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的影响下, 弗斯坚持研究语言要注意它的“社会功能部分”(sociological component), 认为语言乃人类生活的一种方式, 并非仅仅是一套约定俗成的符号和信号, 因为我们生活下去, 就得学习下去, 一步步学会各种语言形式来作为立足社会的条件。语言是做事情的方式, 是让别人做事的方式, 是一种行为方式, 是迫使别人行动的方式, 是一种生活方式。弗斯既反对唯理主义把语言看成先天的、自然的理论, 也不完全赞同行为主义把语言完全看成是后天的说法, 通过学习得来的。他采取的是一种中间态度, 认为语言既有先天成分, 又有后天成分。因此, 弗斯认为语言学研究的对象是实际中使用的语言, 研究语言的目的是把语言中有意义的成分分析出来, 以便建立语言因素和非语言因素之间的对应关系, 因为人类经历的形式决定着语言意义的形式。弗斯对语言进行社会学研究是从意义着手的,主张“情境主义”的意义理论, 主张通过语言环境来定义意义, 认为意义孕育于具体情境之中。“语境中的功能”构成弗斯意义理论的中心内容,它是在马林诺夫斯基提出语境概念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独特的意义理论。弗斯认为, 词的意义是它的“情境的衬托”(the context of situation), 是词在社会的、文化的、精神的、物质的环境之中起的作用, 也就是它在由事物、情感、说话人和听话人的关系等共同构成的环境之中所起的作用。这种语境有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之分, 弗斯将其抽象为若干类别的观念。弗斯的语言学著述中尽管不乏极端说法和晦涩之处, 容易授人以柄, 但他毕竟对英国理论语言学的开创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他的某些论点对世界语言学的发展也有巨大的启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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