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diandian100
北京市(京:jīnɡ)
天津市(津:jīn)
河北省(冀:jì)
山西省(晋:jìn)
内蒙古自治区(蒙:ménɡ)
辽宁省(辽:liáo)
吉林省(吉:jí)
黑龙江省(黑:hēi)
上海市(沪:hù)
江苏省(苏:sū)
浙江省(浙:zhè)
安徽省(皖:wǎn)
福建省(闽:mǐn)
江西省(赣:ɡàn)
山东省(鲁:lǔ)
河南省(豫:yù)
湖北省(鄂:è)
湖南省(湘:xiānɡ)
广东省(粤:yuè)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ɡuì)
海南省(琼:qiónɡ)
重庆市(渝:yú)
四川省(川:chuān、蜀:shǔ)
贵州省(黔:qián、贵:ɡuì)
云南省(滇:diān、云:yún)
西藏自治区(藏:zàng)
陕西省(陕:shǎn、秦:qín)
甘肃省(甘:ɡān、陇:lǒnɡ)
青海省(青:qīnɡ)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nín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xīn)
香港特别行政区 (港:gǎng)
澳门特别行政区 (澳:ào )
台湾省 (台:tái)
扩展资料:
历史沿革:
省份简称,指中国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的简称。
1949年至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划分为六个大区。
1954年以后撤销大区,大区实际上属于军事政区为主。1949年六个大区下辖50个“省级行政区”,即30个省、1个自治区(内蒙古)、12个直辖市(南京、重庆、上海、北京、天津、武汉(后改名为汉口)、广州、西安、青岛等)、5个行署区、1个地方(西藏)、1个地区(昌都地区)。
1953年分六个大区和西藏、内蒙古,共计30个省、1个自治区、14个直辖市、1个地方、1个地区。1954年调整为31个省级行政区即25省、1个自治区(内蒙古)、3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1个地方(西藏)、1个地区(昌都地区)。
1965年全国调整为29个省级行政区,即22个省、5个自治区、2个直辖市。
1967年天津自河北省分立,恢复成立天津市(直辖市)。
1988年撤销海南行政区,设立海南省。
1997年重庆从四川省分立,成立重庆市(直辖市)。
1997年,香港脱离英国殖民统治,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1999年,澳门脱离葡萄牙殖民统治,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为止,划分为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共计34个一级行政区,之后数量一直稳定不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省份简称
jason86122
中国省份简称及省会如下:北京(京)、天津(津)、黑龙江(黑)-哈尔滨、吉林(吉)-长春、辽宁(辽)-沈阳、河北(冀)-石家庄、河南(豫)-郑州、山东(鲁)-济南、山西(晋)-太原、陕西(陕)-西安、内蒙古(内蒙古)-呼和浩特、宁夏(宁)-银川、甘肃(陇、甘)-兰州。
新疆(新)-乌鲁木齐、青海(青)-西宁、西藏(藏)-拉萨、湖北(鄂)-武汉、安徽(皖)-合肥、江苏(苏)-南京、上海(沪)、浙江(浙)-杭州、福建(闽)-福州、湖南(湘)-长沙、江西(赣)-南昌、四川(川、蜀)-成都、重庆(渝)、贵州(黔、贵)-贵阳。
云南(云、滇)-昆明、广东(粤)-广州、广西(桂)-南宁、海南(琼)-海口、香港(港)、澳门(澳)、台湾(台)。
我国的行政地域划分。
1、东北三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2、北部边疆一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3、黄河中下游六省、直辖市: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山东省、北京市、天津市。
4、长江中下游七省、直辖市:湖南省、湖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上海市。
5、南部沿海七省、特别行政区: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福建省、台湾省。
6、西北五省、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7、西南五省、直辖市: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