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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jia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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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ying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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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是以字为单位然后组合起来,组成字的是笔画和结构,很复杂,没什么规律可言。而英语就那么多字母,基本单位是单词,是字母排列,并且有字根,意思有可循之处,但英语比汉语复杂的地方就是时态,汉语加上时间词就能表示时态,但英文还要有动词形式和状语的变化,还有人称,汉语没有,英语第三人称要用第三人称单数等等,形式也要变化。

中英文语言差异

244 评论(10)

盖世在在

中文和英文相同点:两者都是语言。

中文和英文不同点:

1、定义不同

中文:中文(Chinese),字面意思是中国文字(特指汉字),广泛意思是中国语言文字(包括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中文作为一种象形文字,具有超语言交际功能,不是单纯的语言符号。历史上,壮语、白语、苗语、蒙古语、满语地区,以及周边国家等皆有使用中文记录之习惯。中文以其超越地域、超时空的方式,给不同语种、不同背景的人们提供了交流上的便利。

英文:英语(English)是印欧语系-日耳曼语族下的语言,由26个字母组成,英语是国际指定的官方语言(作为母语),也是世界上使用最广泛的语言,英语包含约49万词,外加技术名词约30万个,

是词汇最多的语言,也是欧盟以及许多国际组织以及英联邦国家的官方语言,拥有世界第三位的母语使用者人数,仅次于汉语和西班牙语母语使用者人数。

2、起源不同

中文:相传黄帝时中原有“万国”,夏朝时还有三千国,周初分封八百诸侯,而“五方之民,言语不通”《礼记·王制》。

上古汉语存在于周朝前期和中期(公元前11到前7世纪),文字记录有青铜器上的刻铭、《诗经》、历史书书经以及部分《易经》。据《礼记·中庸》第二十八章记载:“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可见周朝建立时期就开始实行语言文字的统一。

英文:英文字母渊源于拉丁字母,拉丁字母渊源于希腊字母,而希腊字母则是由腓尼基字母演变而来的。

3、使用分布不同

中文:中文主要使用于中国全境(大陆、港澳、台湾)及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柬埔寨、缅甸等海外华人地区。

现在的中文大致可以按照字型分为简体中文和繁体中文。中国大陆地区以及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推行的规范字型均为简体中文。

而在中国港澳台地区、欧美地区,多使用繁体中文。

近年来随着中国文化交流的广泛,港澳台地区也开始出现简繁同时存在的情况,但正式文书使用繁体。

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政府推行简化字,正式文书采用简化字,但民间有时候也会使用繁体字。

英文:英语在下列国家和地区是第一语言: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巴哈马、爱尔兰、巴巴多斯、百慕大、圭亚那、牙买加、新西兰、圣基茨和尼维斯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21世纪世界上把英语作为第一语言(本族语)的人口约有5亿。

英语在下列国家和地区中是通用语言,这些国家和地区包括加拿大、多米尼克、圣路西亚和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密克罗尼西亚联邦、爱尔兰(连同爱尔兰语)、

利比里亚(连同非洲语言)和南非(连同南非荷兰语和其他非洲语言)。作为第二语言(即不是母语,但为所在国通用语)使用的人口约有10亿。

英语是下列国家和地区的官方语言(之一),但不是本地语言和通用语言:斐济、加纳、冈比亚、印度、基里巴斯、莱索托、肯尼亚、纳米比亚、尼日利亚、马耳他、

马绍尔群岛、巴基斯坦、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所罗门群岛、萨摩亚群岛、塞拉利昂、斯威士兰、博茨瓦纳、坦桑尼亚、赞比亚和津巴布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英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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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misally

英语与中文在表达上的不同之处 例l:“是”还是“否”——思维方式差异 是非问句在汉语和英语中都很常用,看起来也很简单,但对是非问句的应答却反映出不同语言思维方式上的差异。如有一次老师组织外国学生去颐和园游览,当老师听说一个叫约翰的学生不去时,想确认一下他是不是真的不去,就问:“约翰,你不去吗?”约翰回答说:“不,我不去。” 约翰的回答显然是不合汉语习惯的。这不是语法形式或词语用法造成的偏误,而是其本族语和汉语在对是非问句的应答“是”或“非”时的着眼点不同。汉语中回答是非问句时的“是”或“非”,是对提问者所说的话做肯定或者否定的回答。如对“你不去颐和园吗?”的肯定回答是:“对/是的,我不去。”否定回答是“不/谁说的,我去。”英语对是非问句的肯定或否定回答不是针对对方,而是表达答话人自己“去”或者“不去”的意向。“去”则做肯定回答,“不去”则做否定回答,不考虑是否与问话者的语气相承。所以英语中回答“Aren't you going to the Summer Palace?”时,或者是“Yes,I am.”或音是“No,I am not.” 外国人用自己民族的思维习惯套用汉语,在回答“你不去颐和园吗?”时,就出现了以上的语用失误。 例2:“这星期六”还是“下星期六” 一次,一个外国学生拜访他的中国老师,老师想请他吃饭,就说:“你下星期六来我家吃饭,好吗?”学生很高兴地接受了邀请,并约好了具体时间。过了两天,到了星期六,学生来了。老师感到很意外。由于毫无准备,老师很尴尬。幸好跟这个学生很熟,于是就说:“前天我说的是下星期六请你。你看,今天我什么也没准备……”学生说:“前天你说下星期六请我吃饭,不就是今天吗?” 这场误会完全是对“下星期六”的不同理解造成的。在不少教材中和课堂上,给学生讲“上星期”就是“last week”,“这星期”就是“this week”,“下星期”就是“next week”。这样讲不能说错,但在实际运用中,如“上星期六”和“下星期六”与英语的“last Saturday”“next Saturday”有时却不是对应的,其区别是英语和汉语观察时间的参照点不同。汉语中说“下星期六”时,是以说话时的那个星期为参照点。例如,说话时是星期四,那么说“下星期六,就是指过了这个星期以后下一个星期的星期六。而英语则是以说话时的这一天为参照点。假如说话时是星期三,那么说“下星期六”是指过了星期三以后即将到来的那个星期六。于是就发生了上面所说的误会。 与此类似的还有“去年X月”和“明年X月”的理解也不同。汉语是以说话时的年度为参照点,如现在(1992年)说“去年3月”,则是指1991年3月。而英语则以说话时的月份为参照点,如现在是l992年5月,那么英语中的“last March”月份,即1992年3月。由于观察事物的角度不一样,造成语言运用中的差异,常常导致交际中的失误。 例3:“这”不是“那” 我们在上课时,比如课堂讨论,当老师介绍一个故事后让学生发表见解时,学生常说“那是老师讲的故事,我认为……”或者在谈完自己的观点后说:“那就是我的意见,我说完了……” 这里两处“那”都使中国人感到别扭。“这”(this)是近指,“那”(that)是远指。汉族中用于总结即回指时,把刚刚过去的当做“近”,因而习惯用“这”,如说了一段话后常说;“这就是我的意见。”英语则认为已经过去的就是“远”,所以用“that”,学生说汉语时也按照英语的思维和观察事物的习惯说成“那就是我的意见。”使中国人听起来很不地道。 从以上个具体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外国人学习汉语在语言-语用方面的失误不是因违反语法规则或用词不当而引起的,是使用汉语语言形式或词语时因思维方式和习惯的不同或观察事物的角度、范围有差异而造成语言表达和理解上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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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ttyjiang

中英文这两种不同语言的形态特点反映在句法结构上,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差异:

针对这四个方面的差异,现对英汉互译技巧分述如下:

一、英语重形合,汉语重意合

(一)表现特征

英语重形合,指的是英语讲究“结构美”,强调句法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英语句子常用词形变化、虚词(如冠词、介词、连接词)、非谓语动词(不定式、动名词、分词)、从句以及独立主格等来表现各种语法关系,结构紧凑严密,注重以形显义。因此,有人将英语的句法结构称作为“树型结构”,干上有枝,枝上有节,节外生枝。

汉语重意合,指的是汉语讲究“意境美”,几乎可以用任何语言单位表达思想,无拘无束,挥洒自如,语法不完整、不合理也无关紧要。汉语没有词形变化,没有非谓语动词、定语从句、独立主格和冠词,特别是在许多情况下省略虚词(尤其是连接词),它常用词组和短句逐次排列,虽然外形上互不相连,但内含逻辑关系,注重以神统形。因此,有人将汉语的这种结构称为“竹节结构”,像竹杆那样一节一节的,简练而明快。

对于英汉句法结构的差异,庄绎传教授还曾经打过一个非常形象的比方。他说:“我感觉汉语的句子结构好比一根竹子,一节一节地连下去;而英语的句子结构好比一串葡萄,主干可能很短,累累果实附着在上面。”请看以下例句:

例1:All the prayers said the same: There was a God Who sees, Who hears, Who takes pity on man, Who contains His wrath, Who forgives sin, Who wants men to repent, Who punishes evil deeds, Who rewards good deeds in this world and — what was even more — in the other.

译文:  所有的祷告词都说:有一个上帝,他明察秋毫,耳听八方,慈悲为怀,宽宏大量,原宥过失,容人悔改,惩恶赏善,现世现报——尤其是——掌管来世报应。

分析:原文用了八个“Who”引导的定语从句,可谓“果实累累”,而译文化成了八个四字格词语,简洁工整,音韵铿锵,充分发挥了汉语的优势。

例2: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译文:When a woman is unmarried, she is to live for her father; when married, she is to live for her husband; and, as a widow, she is to live for her children. (辜鸿铭译)

分析:原文为中国古代提倡的“三从”妇德,语言高度浓缩,可谓一字千金。译成英语,字数差不多是原文的三倍,加译了副词、连词、代词、介词等,尤其必须加译主语,就连标点符号也必须作变动。这里顺带一提,译文中尤为精妙的是将动词“从”译成了“live for”,生动地传达了中国古代妇女“为三种人而生活”——做好女儿、好妻子和好母亲——的自我牺牲精神。

(二)互译对策探讨

英译汉时,许多词可以用汉语的动词来转换;连接词在许多情况下省略不译,因为越是使用连接词少的句子越是符合汉语的习惯;介词短语、定语从句和独立主格在不少情况下都可以译为短语或分句。汉译英时,注意把汉语句子中内含的逻辑关系(特别是因果关系、转折关系、递进关系)用英语的连接词表达出来;注意把汉语的流水句译成相互照应的单句;把汉语的众多动词分清顺序或分清主次编排成英语的习惯表达,许多情况下一些表目的、原因、伴随等的动词译为非谓语动词或者名词、介词,等等。例如:

例3:If Winter comes, can Spring be far behind?

译文: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分析:许多英语初学者在翻译if从句时总离不开“如果”,或者见到when时总离不开“当”……译文省略了假设连词,但假设关系蕴含其中,体现出了汉语的“意境美”。

例4:This was an intelligently organized and fervent meeting in a packed Town Hall, with Mr. Strong in the chair.

译文:这是一次精心组织起来的会议。市政厅里来宾济济一堂,热情洋溢,主持会议的是斯特朗先生。

分析:形容词“fervent”和“packed”分别译成了短语“热情洋溢”和“济济一堂”;独立主格“with Mr. Strong in the chair”译成了一个分句。

例5:不知苦中苦,哪知甜中甜?

译文:If you have never tasted the bitterness of gall, how can you know the sweetness of honey?

分析:这句汉语虽然外形上没有假设连词,但却内含假设关系,译成英语时必须加连接词。

例6:有一年的冬初,四叔家里要换女工,做中人的卫老婆子带她进来了,头上扎着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年纪大约二十六七,脸色青黄,但两颊却还是红的。(鲁迅:《祝福》)

译文:Early one winter, when my uncle’s family wanted a new maid, Old Mrs. Wei the go-between brought her along. She had a white mourning band round her hair and was wearing a black skirt, blue jacket, and pale green bodice. Her age was about twenty-six, and though her face was sallow her cheeks were red. (杨宪益译)

分析:原文只有一个句号,译文则分为了三句话。原文里前面两句的并列关系在译文里变成了主从关系,将“四叔家里要换女工”译成了由“when”引导的时间状语从句。然后另起两句,先说祥林嫂的穿戴,再说她的容貌,但两句都是主谓完整,连词齐全,这是英语行文所需要的。这里要注意的是原文里写祥林嫂的穿戴时用的是无主句,这正好符合汉语中的内含逻辑关系,但译成英语时就必须加主语了。另外,译文里还加译了文化背景,将“白头绳”译成“a white mourning band”,我们中国读者当然知道“白头绳”表示祥林嫂正在戴孝,但如果译文不加译“mourning”的话,外国读者恐怕就难以抓住这一内含的文化信息了。

二、英语属演绎性思维,汉语属归纳性思维

(一)表现特征

英汉两种语言的逻辑性思维有明显的不同,主要表现为英语属演绎性思维,而汉语属归纳性思维。

英语的演绎性思维,指的是如果一个句子里既有叙述的部分,又有表态的部分,英语的表达习惯往往是“开门见山”,先表明结论,再进行论证或陈述事实,也可简单概括为“先果后因”,即重心在前。汉语的归纳性思维则刚好相反,即汉语习惯于“循序渐进”,往往按照事物的发展顺序,由事实到结论或由原因到结论进行论述,可以简单归纳为“先因后果”,即重心在后。

(二)互译对策探讨

在英汉互译时,我们要注意这种逻辑思维上的差异。具体来说,就是在正确理解原文逻辑关系的基础上,要按照译入语思维逻辑的表达方式来重新安排句子的语序。

例1:It may seem strange to put into the same packet an industrial revolution and two political revolutions.

译文:将一次工业革命同两次政治革命相提并论,似乎有些奇怪。

分析:“It may seem strange”是表示主观评论的表达结构,在英汉两种语言中语序不同,英语中评论内容常常放在句首,而汉语中评论内容往往放在后面。在翻译时注意调整语序。

例2:I warmly welcome those reforms and that success.

译文:我对这些改革及其成功表示热烈欢迎。

分析:原文先表态,再陈述。译文将“warmly welcome”译为“表示热烈欢迎”放在句子的最后,符合汉语“重心在后”的特点。

例3:如今,能为他的这本散文集子作序,我觉得很荣幸。(冰心:《旧梦重温》)

译文:I find it a great honour to be asked to write a preface to this collection of his essays. (庄绎传译)

分析:原文叙事在前,表态在后,而译文刚好倒转了语序,以“it”作形式宾语,将原文中的叙事部分译成动词不定式作真正宾语,符合英语演绎性思维的表达方式。

例4:双方有不同的看法不足为奇。

译文:There is nothing surprising about the two sides having different opinions.

分析:原文中汉语叙事在前,表态在后。译文将表示评论性的“There is nothing surprise”放在句首,注意了句子重心的调整。

三、英语为主语显著语言,汉语为主题显著语言

(一)表现特征

英汉句子结构上另外一个显著的差异就是:英语句式中被动语态的使用要广泛得多。英语中绝大多数及物动词和相当于及物动词的短语都有被动式。凡是不必说明动作的执行者,无从说出动作的执行者,强调或侧重动作的承受者,出于行文需要等原因,一般都使用被动语态。这时,动作的承受者充当句子的主语,所以英语表现为主语显著语言。汉语属于主题显著语言,频繁使用主题——述题结构,多采用主动语态、人称表达法、无主句、主语省略句及无标记形式的被动句,这可能和中国人主张“天人合一”,重视个人感受和“事在人为”有关。

(二)互译对策探讨

英译汉时,要尽量把英语的被动句翻译成汉语的主动句或无主句,可适当使用“叫、受、给、加以、经过”等形式来体现原文的被动含义,尤其还要注意采用一些约定俗成的习惯用法,如“It is said that…”译为“据说……”,“It is believed that…”译为“有人认为……”,“It is generally accepted that…”译为“人们普遍认为……”,等等。汉译英时,应设法将汉语里隐藏的被动句或无主句译成被动式。

例1:When the whale is killed, the blubber is stripped off and boiled down, either on board ship or on shore.

译文:鲸杀死后,把鲸脂剥下来熬油,这项工作有的是在船上进行,有的是在岸上进行的。

分析:原文有三处使用了被动式,译成汉语时都译成了主动式,但内含被动意义。

例2:Why should all the unpleasant jobs be pushed onto me?

译文:为什么总是把这些麻烦事都推给我呢?

分析:汉语译文采用无主句,很自然地表达了被动含义。

例3:It is suggested that we check the report again.

译文:有人建议我们再核对一下报告。

例4:发现了错误,一定要改正。

译文:Wrongs must be righted when they are discovered.

分析:原文两个分句都是无主句,暗含着被动意义,翻译时注意译成被动式,还要注意将原文两个分句之间的主从关系译出来。

四、英语语序灵活多变,汉语语序相对固定

(一)表现特征

语序能反映出语言使用者的民族文化习惯和思维模式的特点。汉语民族主张平衡和谐,“物我交融”,其基本思维顺序是:主体——行为标志——行为——行为客体。反映在语言模式上,表现为:主语+状语+谓语+宾语,定语一般必须前置。英语民族崇尚个体思维,“人物分立”,习惯的思维方式是:主体——行为——行为客体——行为标志。其语言表达的一般顺序是:主语+谓语+宾语+状语,定语有前置,也有后置。且看下面例句:

例1:He has lived in the room whose window faces south since he was born.

译文:他打一生下来就住在这间窗户朝南的房子里。

分析:这两句话都是英汉语言里最常用的句式,同时又体现了如上所述的英汉语言句法结构在语序上的差异,即英语一般顺序是主语+谓语+宾语+状语,而汉语通常为主语+状语+谓语+宾语。

总体说来,汉语语序比较固定,英语语序既相对固定,又有灵活变化。英汉语言在语序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状语和定语的位置,而尤其难以处理的就是定语从句。试比较下面例句:

例2:Nearly everyone knows the story of “the dog that worried the cat that caught the rat that ate the grain that lay in the house that Jack built.”

译文:几乎人人都知道这个故事:“杰克盖了房,房里堆了粮,耗子把粮食吃光,猫把耗子抓伤,狗又把猫逼上了房。”

分析:原文中包含一长串由that引导的定语从句,每个关系代词that在从句中或充当主语,或充当宾语,每个从句的先行词又刚好在紧挨着它的前一个从句或短语里或作宾语,或作主语,层层向前,最终修饰第一个先行词the dog。我们如果采用传统的定语标志“的”字句式来译,恐怕是无法翻译得通顺的。译文将一连串的定语从句从整个句子中脱离出来,从最后一个定语从句开始往前译,一直倒推过去,完全颠倒了原文的顺序,将五个定语从句译成了五个并列分句。另外,译文的语言特点也特别值得我们注意,原文连用五个that,而译文里的五个分句连续押韵,足见译者在文字上真是做足了工夫。

(二)互译对策探讨

英汉互译时,状语(含状语从句)的位置可以根据上下文语境灵活处理。也就是说,状语在译文中的位置可以根据行文需要放在主句前,也可以放在主句后,有时还可以插在句子中间。至于具体放在什么位置,汉译英时主要考虑句式是否平稳,英译汉时主要看译文是否比较流畅。例如:

例3:Take your umbrella, lest it should rain.

译文:带上你的伞,以防下雨。

译文:译文中状语位置与原文一致。

例4:Metals expand when heated and contract when cooled.

译文:金属热胀冷缩。

分析:尽管译文高度浓缩,仍可以看出原文中两个状语从句都提前做了处理。

例5:如果还有人记得他,那也不多了。

译文:There are few people, if any, who remember him.

分析:条件状语从句安插在句子中间。

下面我们着重就其中差异性最为突出、结构最为复杂、最难以处理的定语从句来进行讨论。

英语有定语从句,有的很短,有的很长,甚至里面还套着几个从句。从英译汉的角度来看,短的较好处理,因为汉语里有与之相对应的结构,只是位置不同,要把它放在所修饰的名词前面。翻译长而复杂的定语从句则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其根本原因是汉语的定语结构具有局限性,载荷能力较小,其身后必须有“的”和中心词,从而限制它不能像英语从句那样随意安排,更不能像英语从句那样自身还可携带状语、定语、名词性从句以及非谓语动词等语法成分。和汉语的并列分句、状语从句、谓语结构、宾语结构相比较,汉语的定语从句是汉语形式上最拘谨、语气上最短促的结构。所以,在翻译英语的定语从句特别是复杂的定语从句时,最基本的出路是把它从整个句子结构中解放出来,可以译成独立的语言单位,不必要译成汉语的对等结构。换言之,就是把原文的定语从句从其修饰地位分离出来,使其相对独立地叙述所要表达的信息。

相对来说,将汉语里的定语结构译成英语就好办多了,单个形容词修饰名词时一般可译为前置定语,较长的短语或词组修饰名词时可考虑译作后置定语从句。如果几个分句之间在逻辑上存在修饰关系,用定语从句能更好地表达原文的意思,且合乎英语表达习惯,则应该放手去译。

例6:Happiness is a butterfly, which, when pursued, is always just beyond your grasp, but which, if you will sit down quietly, may alight upon you.

译文:幸福就像一只蝴蝶,你要去追逐她,她总是在你前面不远的地方让你抓不到,但是如果你悄悄坐下来,也许她会落到你的身上。

分析:原文中有两个非限制性定语从句,每个从句中又各有一个状语从句,显然不适宜于译作前置定语,因此将定语从句翻译成了并列分句,置于原来它所修饰词的后面。

例7:Einstein, who worked out the famous Theory of Relativity, won the Nobel Prize in 1921.

译文:爱因斯坦由于提出了著名的“相对论”,于1921年获得了诺贝尔奖。

分析:有些定语从句除了起限定修饰作用以外,有时还与主句之间在逻辑上有着明显的状语关系,说明时间、原因、条件、目的、结果或让步等。翻译时就应根据它们在意义上所起的语法作用来进行表达。如本例中,主从句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因果关系,因此将定语从句译成了原因状语从句。

例8:不到长城非好汉。

译文:He who doesn’t reach the Great Wall is not a true man.

分析:原文“不到长城”其实是“不到长城的人”的浓缩,隐含了一个内在的定语关系,因此译作He who doesn’t reach the Great Wall,要注意捕捉住原文的意义中心。类似的句型如“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则可译作:He who makes no investigation and study has no right to spe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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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爱人小姐

汉语的优点 汉语是C语言,高度灵活; 英语是Basic,是半成品,僵硬呆板; 汉语可以从基础上构造一切; 只要想得到就能表达出来; 而英语则是固定配置; 不能很好地表达个性的需要; 汉语的最小单位是字,英语的最小单位是词; 两个汉字可以组成一个词,而英语的词就是词; 比如汽车火车自行车都有车这个字; 于是抓住了共性和个性; 共性上加个性就是新概念; 可组合性非常强; 而英语的bus、car、bike没有任何共性; 因此中国人只要知道几千个字就可以表达世界; 而英语由于没掌握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每一个事物都要造一个词; 描述世界需要极大的词汇量; 十分愚蠢; 事实也是如此; 聪明人一般学不好英语,而死记硬背的笨蛋都出国了; 汉语里没有时态; 只有表示时间的词; 因此不需要在动词上变来变去; 只要把动作与为数不多的表时间的词组合 就可以清晰地表达时间中的动作; 而英语里为了表示时间要把所有的动词都变换形式; 这些动词数以千计; 不是有表示时间的词吗? 为什么还要在动词上变化? 还是愚蠢; 英语只能横排不能竖排; 竖排是神经病; 而汉语就没有这个问题; 汉语从前就是竖排的; 汉语可以从右往左排; 在阅读上没有困难; 但是英语的单词因为是表音的; 只能从左往右读; 如果把英文语句从右往左排; 读者必定跟吃了摇头丸一样; 30分钟后头晕至死; 英语以空格作分隔符; 本身不表达任何含义; 却占一格; 浪费版面; 浪费bit天理难容; 而汉字没有这个问题; 汉字之间不需要空格; 这个字与下一个字不会混淆; 这就是汉字的优势; 汉字是方的,英语是长条的; 因此汉字写的扁一些长一些都可以; 不会比例失调 而英语如果写成方的就非常难看; 并且由于有的单词长,有的短,都写成方的; 也不知道占几行; 并且,由于英语的长 英语书一般也很长; 浪费纸,不环保; 这行的词无法与上一行的词对齐; 看上去乱七八糟的; 汉字书写自由; 可以倒笔画; 而英语就不行,英语必须按照顺序写; 如果倒笔画了; 将一塌糊涂; 英语单词有长有短; 换行是个问题; 如果用-号; 一个单词被分两行看起来费劲; 如果整个单词换到下一行; 对齐又很困难; 汉字的信息含量非常大; 比如道字之字有很多很多含义; 而英语则十分弱智; 一个词的含义有限; 关于这个观点各位可以参考文言文; 英语表音,而汉字表音形意; 在读音上有启发性; 而根据形可以直接想象客观存在的样子; 而英语缺乏相应的内涵; moon与月亮没有任何关系; horse与马也没有任何形象上的联系; 机械的很; 汉语可以表意; 看到偏旁可以理解大意; 而sleep算什么玩意? 不过是字母的组合 无法反映客观实际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 英语就是拼音; 汉语可以用拼音表达; 中国的小学生都会拼音; 可见英语之简单; 事实上中国人完全可以把语言建立在拼音之上; 而拼音由声母韵母构成; 可以很简单地组合出汉语的发音来; 而英语就笨的跟笨蛋似的; 一个词需要很多音标; 有人说汉语难学难写难认; 要改成表音文字; 而英语能读一般就会写; 于是比汉语好; 其实那是放屁,崇洋媚外; 汉语拼音是中国的拼音文字; 比英语简单得多; 完全可以做到能读会写; 但是中国人只把拼音当作识字的工具; 当作小儿科; 语言的目的是表达思想和客观世界的; 而不是一些字形和声音; 读和写,在语言表达世界方面; 只占很小的一部分; 重要的是语言的含义; 是语言表达世界的能力; 而汉语在表形和表意方面比英语强一万倍; 从汉语本身就可以直接映射部分客观世界; 而英语完全缺乏这个功能; 英语仅仅是语音的编码; 而汉语则是音形意的编码; 是立体的编码; 阅读英语时人们往往注意了读音; 而忽略了含义; 然后再从音去检索意; 这种音与意的映射全靠死记硬背; 语言反映了人的思维; 英语国家的人; 比中国人单纯呆板幼稚的多; 他们宏观思维能力很糟糕; 处理事情缺乏灵活性; 做事偏激; 与阿拉伯的极端分子处于同一个档次; 汉字输入比英语麻烦; 这只能说计算机笨蛋,而不能说明人笨蛋; 毕竟汉字是按照音形意编码的; 现在的计算机和程序还没聪明到能够完美地处理汉字的程度; 计算机能够很好地处理英语; 说明英语的水平也就是计算机的水平; 计算机不能很好地处理汉语; 说明足够丰满和复杂; 难道汉语的先进也是一种错吗? 世界变化发展 新的概念层出不穷 字母文字应付的办法只好是造词 过了上千上万年之后 超负荷将把字母文字压垮 整个世界唯有汉字独领风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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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亲爱的12345

英语信函普遍使用格式有两种:传统式和左边齐头式.1.传统式Coventional Style采用这种样式,参考编号和发信日期分别排列在信笺的右上方,然后往下一至两行,将发信人排在参照编号和发信日期的正下方,及信笺的右边,有时也可以将日期放在发信人的正下方,之后再往下一至两行,将收信人排在信笺的左边,往下一行,将事由一箱排列在中间;正文的每一自然段开始时一般缩入五个英文字母;正文完成后,通常将结束语和签名、打印的姓名放在中间偏右正方.2.左边齐头式flush-left style国际商务函件现金运用最广泛的格式:信函每一部分从左边顶格开始,每行取齐,成一条直线中文信函称呼顶格,每段空两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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