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尔西爱吃鱼
看场合,比如《傅雷家书》中傅雷给儿子回信,有两种使用英语的场合,一是专业西洋音乐术语,二是引用儿子的话,这可以让儿子更方便地知道他在说那一段(主要是儿子快忘了汉字了)汉语中夹杂英文,夹杂为贬义词,这个题目就有明显的锚定效果,会让人先往坏处想。确实,如果加入英文是刻意为之,而显示自己的学识,就可以称之为放洋屁,但如果是不得已而为之,或是斟酌损益后加入英文,也无可厚非。有些小学生在说英语时也会半天想不到一个词,夹杂汉语蒙混过关,幸的是人类足以理解这种文体。文字是为人服务的,汉语中夹杂英文也可以为外国友人服务(利用上下文),就像有插画的书,看到图片就放松了一下。一堆不懂的文字中出现几个熟字,可以加强自信,实现过度再说,汉语在录入时大部分时间省空间,但遇到晦涩的翻译(比如引用化学论文),复制粘贴还能方便阅读对比。《三体》中人类在共同危机下,也统一文字为中英混杂(文中直接描写为白爱思改名白ice)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形成的表现,方便科技交流,方便融合文化,方便意会言传,方便面壁计划。民族的就是世界的,日本也吸收了中国汉字,使歧义减少,阅读方便(难度也加大),如果是有利的,甚至符合国情,岂不美哉?答案散乱,请见谅,综上所述,如果有必要,谁也拦不住
缠藤小妖
也不好说那些喜欢混杂中英的人,自己本来是中国人但输出环境和有些标志性的东西是英文的所以没办法,经常说顺口了,你叫他全中文他可能要想很多,这并不是说什么语言高级什么语言低劣,记住语言只是一个交流方式工具,谁科技发达,谁的语言机会被学习。而不是什么语言更悠久,更有意境。
飞鸟鱼虫菲菲
中文已经是表意能力非常强的语言了,例如法语词dejavu中文都可以翻译成“既视感”,而其他语言包括英语只能照搬。所以除了讨论语言文学问题,中文夹杂英文绝非是为了表达精确,只是装逼
刘小淼淼淼
对于这种情况,其实就是因为他们对英文并不是非常的了解,似懂非懂,所以才会有一些中文还会带着英文的现象。如果有人研究过心理学,那么对待这种行为就会有更全面的认识。当一个人他对一些语言或者一些东西有了一定的了解,但又不是非常熟悉的时候,他们就特别想要去跟人们分享或者将它说出来,从而让自己显得跟别人不一样。如果从这个角度讲,大多他们的英语水平在二把刀的时候,他们用中文夹带着英文单词说出来。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如果他们的英文真的非常的熟悉,那么他们就不会特别在意这个英文,也不会在说中文的时候会夹带英语词汇。毕竟他们真正掌握了这门语言,他就会觉得这是一门语言,而不会有这种不伦不类的表达方式。
说中文还夹带着英文词汇,其实是想要炫耀自己,但个人并不喜欢这种方式,毕竟语言是为了让对方听懂,如果对方听不懂,一方面是不尊重别人,另一方面也糟蹋了自己。我们在跟一个人表达和沟通的时候,如果对方听得懂,我们的话语很有可能他会愿意听我们讲,如果他听不懂,那么他会认为是对我们的一种不尊重或者欺负我们不懂英文是一种描述的行为,久而久之人们就不愿意跟他进行沟通。如果跟一个不会英文的人说英文,那么显然是对牛弹琴,对自己来说不是别人是笑话,而是自己是一个笑话。
当然有的人他们会觉得用中文夹带英文单词是一种新潮,这只能够说是从内心找到一种莫名的优越感罢了。有的人总是想要在别人没有的身上找到自己有的特点来证明自己比他人优秀,但这样的方式往往不受人欢迎,毕竟在网络上也流行能不能说人话这个词。
派大海绵
语言不是挂在墙上欣赏的,而是要说要写、要频繁使用的,因此,语言越简洁越好,直至再简洁会产生误解为止。很多人在中文里夹杂外语,是因为这些外语没有更简洁的中文表达方法。例如“GDP”比中文译文“国内生产总值”简洁很多,每次可以少说好几个字,长年累月节省下来的力气很可观。实际上即便原本就是中文,我们也在不断简化,例如把“中央电视台”简称为“央视”。只要汉语译文比较原文简洁,人们自然会使用汉语译文,你请他使用外文原文他还不肯呢。例如WorldWideWeb的缩写“WWW”有九个音节,读起来比汉语译文“万维网”麻烦多了,于是人们主动选用“万维网”了。很多人说直接写外文会导致读者不理解。读者看到一个陌生外文词组时的确不认识,但读者是会学习的,了解“GDP”是什么意思,需要一小点时间,但以后终身不必说很罗嗦的“国内生产总值”,可以省掉很多麻烦,总的来说是很合算的。因此,与其费力反对中国人在汉语里夹杂外文,不如动脑筋寻找简洁的中文译文,至少不要比外文原文复杂,最好能够比原文更简洁,或者有额外的趣味,使人们喜欢使用。例如与其去禁止使用“NBA”,不如将其意译为“美职篮”,或音译为“恩比爱”或音意混合,译成“牛掰啊”。
最爱银杏飘
中文里夹带英文的人就目前而言,还真的有不少,并且还很盛行,如果真的要究其原因的话,应该说是起源于极少数人的真实交流,但爱虚荣的因素,却助长成了现在众多人追捧的一种虚伪的交流,更多意义上是为了炫耀。中文夹带英文的人应该有以下几类人群:第一类,是在国外生活工作过多年的人,已经习惯用英文表达,而当回国或与国人交流时,由于已很少使用汉语而生疏,特别是在表达一些新潮的事物或专有名词时,不知中英怎么准确翻译时,干脆就用自己知道的英文直接表达了,这是不得以而为之,还真不是想炫耀自己的英文水平又多高。有些人还会礼貌的补充解释,我不知中文怎么表达,英文是这么表达的。这也应该是中文夹英文最早的起源。第二类,就是想炫耀自己英文水平的,而这类人还真是有些水平的,并且参杂英文的水平还挺高,真的获得了听者的羡慕和佩服。也就助长了这类人群的不断增加。第三类,就是装模作样的效仿者,以这种方式来伪装自己是多么的有学问,这个人群才是最可悲的,而更可悲的是这个人群,占居了夹杂英文说汉语的人的大多数。
饭兜兜兜得牢
1. 习惯了,不好改。比如有些人多数高等教育都是在英语环境里。2. (自觉或不自觉的)视人群而定:如果周围的都是本地的,就几乎不用英文,应该避免人家听不懂;如果都是有英文教育背景的,用有些词。3. 英文里很多内涵丰富的逻辑词汇中文没有,或者比较难表达(中文里“逻辑”这个词,如果我没记错,是从日文来的)。随便举几个:tradeoff, despite, whereabout.4. 有些词本来就没必要用中文,比如外企公司里的头衔(associate, executive...)、或与本地无关的场景(如 liberal art college)。有些非常有力的英文词,比如赖帐的人叫“deadbeat”(死里打),多给力。5. 不排除有在装的,让人家装去吧.6. 英文本身是很草根,出身很卑微的语言(比如,"beef"这词在法国贵族统治英格兰时才引进,因为菜上了主人的桌要被迫按法文叫“bœuf”,否则牛肉应该是和“cow”类似的词)。多数词汇也就是六七百年间从很多其他语言借来的。假设当年不许夹杂法文、意大利文、拉丁文。。这语言就不存在了。现在每年牛津词典还收录好几个新词。有生命力的语言,都是些能包容的语言(拉丁文做不到,就死掉了)。
贫僧法号能吃
中文夹带着英文,觉得这是一种非常高大上的行为,觉得这是一种自己文化水平比较高的体现,实物不知在很多真正懂英语的人看来这是一种非常low的行为。因为中文夹杂着英文是说某些专业术语用英文解释,更加通俗易懂,人家才会用,而不是说强行用英文。
企业的高级精英在工作交流的时候也会应用到一些英文的词汇,这些英文词汇大多是简称缩写,或者说这个一个英文词汇可以表达很关键的意思,用中文去解释也不是不行,但是会很麻烦很啰嗦,所以人家才会用英文提高交流的效率,而不是说把它搞得一头雾水。用中文能解释的东西就没有必要用英文去代替,毕竟在中国这片土地,中国的企业就要用中文说话,这并不困难吧,土生土长的中国人连中国话都说不好吗?
说英文这有什么可值得骄傲的呢?因为英文本身只是一种效率的语言罢了,人家用英文是因为用英文可以提高效率的效率。但有些人用英文是强行夹杂英文,本来这个东西用中文可以说清楚,他非要用英文去表达,显得自己懂几个英文词汇一样,实际上无论是从发音还是从语法结构上来说,语意不通的东西。只会让内行看笑话,让一个路人听了之后都觉得不舒服不正常,这种交流显然是没有意义的,没有效率的。
能够清楚的表达意思,英文只是一种辅助的东西而已,在人家一些外企里面用英文,是因为很多外国人在这地方工作,某些词汇用中文去表达,对方理解不了,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全都是中国人的企业,非要时不时代出来几个英文,显得自己有英文水平,这个就当然理解不了了,是说觉得匪夷所思了,完全没必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