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暖冬日小兔子
都是叫court的,但是不同法院也是不同的court名称,以此区分开来。比如说英国的法院系统分-- 上诉法院The Court of Appeal, 高等法院 the High Court, 皇座法院the Crown Court, 治安法院 the Magistrates' Courts, and 和 郡法院the County Courts。 我不太清楚国内的司法系统,不过都是举一反三。Good luck.
总迷路的熊
法律分析:1.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2.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3.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4.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5.刑事申诉案件;
6.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
7.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8.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9.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
10.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 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实践中大多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都是以市县(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情形下,一审法院在中级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