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洒脱小姐
1,玉石俱焚 ( yù shí jù fén ) 解 释 俱:全,都;焚:烧。美玉和石头一样烧坏。比喻好坏不分一场大火使这座大楼~2,黑白分明 hēi bái fēn míng 释义:比喻是非界限很清楚。也形容字迹、画面清楚。 再翻下去是穆少英先生的《墨绿衫的小姐》里,有三幅插画,有些象麦绥莱勒的手笔,黑白分明3,旗开得胜 ( qí kāi dé shèng ) 英语:To hit the ground running 解 释 原指军旗一展开,战斗就取得了胜利。比喻事情刚开始就取得成功。常和“马到成功”连用。 元·关汉卿《五侯宴》楔子:俺父亲手下兵多将广,有五百义儿女将,人人奋勇,个个英雄,端的是旗开
恶魔漫步
归马放牛:把马放归在山上,把牛放回田野。比喻战争结束,天下太平。例句: 战争过后归马放牛国人终于过上了安定的生活。尖嘴薄舌:形容说话刻薄尖酸,使人难堪。例句:在社会上,嘴见薄舍的人久而 久之是很讨人厌的。厚德载物:指道德高尚的人能够承担重要的任务。借喻以德厚德育人。例句:我 们应该重视有才能,平行高尚的人,正所谓厚德载物。将心比心:指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体会别人的用心。例句:将心比心我们不能 对别人过于苛刻。
牛头梗小城堡
德伯家的苔丝英文是Blowing in the Wind
上周读完《苔丝》,一直想说点儿什么,后来竟失语了。《苔丝》这样的书,以前从来没有卒读,现在想来是那时看不懂。现在也没有读懂多少,但是也足以让人失语。若说现在有什么渴望,就是渴望自己的笔,能像哈代一样一点不差地勾勒出苦难,就用哈代那样单纯的笔触。 最大的苦难不是当事人觉知的苦难,是当事人根本不能觉知的苦难。
苔丝在各种境况中,一直在争取过得好,这一点从来没有改变过。身处那样的家庭,有那样的父母,还有众多弟弟妹妹。她在书中的出场,是身着白裙和村里的姑娘们翩翩起舞,甚至那一刻,她还和自己的一生挚爱安吉尔相遇。这样美丽的场景,让读者们怎样的心生向往,分明是一个完美结局的开头!
可是,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呢?先是家里唯一可以称得上财产的马死了,苔丝不得不接受母亲让她去认亲的安排——去那个暴发户假德伯家。也许悲剧的开场都有点喜庆,就像《奥赛罗》。每个看似鲜花着锦的华丽的袍子上,都有看不得的虱子。哈代让我们看到的人生,不是袍子决定的,是虱子决定的。也许哈代是看出了人生最实质的部分也未可知。
接下来的故事有点老套,好多人写过了,《雷雨》里有,好像哪里都有。富家子弟爱上了自己的帮佣女孩。《苔丝》最富讽刺的地方在于,苔丝这个帮佣,是个真德伯;而那个富家子弟,是个假德伯。
即便写这样一个故事,哈代也还是写了那个悲剧女孩苔丝的快乐,她好好侍弄鸡,甚至还和自己讨厌的富家子弟Alec学会了吹口哨,还和同伴们去参加舞会。这要是换个人来写,不知道会把这时的苔丝写得怎样苦大仇深。
可是哈代绝不,似乎他也怜惜笔下的人,长夜未央,先让这个苦难的精灵快乐一会儿吧。苔丝和Alec 的交集埋下了她一生苦难的种子。这一段落结束的部分最精彩,就是苔丝决定回自己家,她告诉Alec,有两句话实在太精彩,一是说,如果我曾经爱你,那么我现在就不会如此痛恨自己。
还有一句是,我知道说我爱你这对我会有怎样的好处,可是我不爱你。估计现代很多人都不可能有这样的坚决立场了,这个立场背后,是全然的真。苔丝的纯洁是冰里的水,人只可看见,不可触摸。这里的描写是特别耐人寻味的。通篇看下来,有人说Alec很坏,我倒真的没看出来,他就是那个样子,但是却是真实地喜欢苔丝。
甚至,在下半部,他遇到苔丝以后,还真诚地向苔丝求婚。悲剧就是这个样子吧,你仔细看每一个人,都看不出坏,可是偏偏就是这个人,能够做出后果极其恶劣的事情来。
苔丝回到自己家,是特别灰暗的一段日子。未婚生子,是一生悲剧的第一幕。可是,哈代还是写到她年轻的生机怎样让她在这样的打击中重新站起来。她似乎不用经任何心理斗争,就接受了自己的孩子,做工,养孩子,没有抱怨,没有犹疑。
难怪哈代认为苔丝是最纯净的女性形象。可是,孩子又很快夭折了。她自己给孩子受洗并埋葬后问牧师的话,是苔丝第一次去质问自己生活中发生的事,因为她害怕孩子的灵魂在地狱之火中焚烧。这是苔丝在书中唯一一次作为母亲的角色出现,失去的也是她短暂一生中唯一一个孩子。任何一个母亲,如果在苔丝的境遇中做到了苔丝做到的,就是当之无愧的母亲。可即便在这样的打击之下,苔丝在奶牛场找到了新的工作,还是开始了另一段新生活。《苔丝》像一幅画卷,浓淡得宜,奶牛场的一段,无疑是书中最亮色的部分。这部分越欢快,越诚恳,越充满希望,后面的悲剧越悲伤,越有穿透人心的力量。她重遇安吉尔。际遇真的是魔鬼。她遇到安吉尔在先,可是在她有了作为女子最不幸的经历之后,他们,重逢了。
命运的吊诡,让人不能呼吸。一个悲剧在人们眼里落幕了,带着一个鲜明的结论,可是,有谁知道,悲剧的主角,在以后的人生中遇到了什么,他(她)是怎样背负着这个包袱走完人生余下的路呢?一个不人道的社会制度,经不起这样的叩问,因为会发现这个制度碾压下淋漓的鲜血。
苔丝和安吉尔恋爱了,似乎这才是开篇他们相逢的本意。安吉尔在确保父母不会反对自己和苔丝的婚事后,才郑重向苔丝表明心迹。这是怎样的看重和珍爱。那个算不上坏人的Alec,和安吉尔的分野一下子就彰显出来。
苔丝知道这才是真爱,可是她伸出双手,却怎样也捧不住这份爱了。命运的这种颠倒安排,也许才是小说永恒的主题,不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而是不能承受之重。经过漫长的求婚过程,经过苔丝的反复挣扎,他们还是结婚了。这个结婚,从开始就充满了不协和音,苔丝坦白的信,安吉尔错过了。婚礼那天的每一个细节都让人心惊肉跳,尤其是,安吉尔特意安排在德伯家的旧宅开始他们的新婚生活。
风雨交加,老宅,苔丝的那些阴魂不散又不能给她任何庇佑的祖先们,这一切仿佛一个悲剧音乐中渐强的部分,不看下去,也知道完了,只是,以何种方式完结呢?这个情节也很俗套,苔丝原谅了安吉尔,天真地以为自己也会被原谅,结论是:NO。
安吉尔抛下苔丝远走巴西,实质是什么?苔丝被实实在在地遗弃了,被自己的丈夫,被自己愿意用生命挚爱的人。可能有人可以指责Alec 是个坏人,可是很难指责阿吉尔也是坏人。安吉尔是那样的驯良又自然,完全是神仙眷属中的男主角。可是,就苔丝的一生来讲,最悲剧的部分甚至不是遇到Alec,而是遇到安吉尔。到此,已经有些伤心得写不下去了。从此,苔丝才正式开始自己的苦难生活。就像她最后一次写给安吉尔的信中说的:我并没有做错什么,可是你是怎样待我的呢?这种遗弃在某种程度上比死还可怕,那个人还在,还承认她是名义上的妻子,可是在苔丝的任何境遇中,他均不在场。
他不保护,不承担,不提供任何支持。可是,苔丝还是爱安吉尔,用生命去等待,去忍耐,等待他回心转意。最高潮的部分是苔丝在和Alec 重逢,被Alec纠缠不休后第一次给安吉尔写信,这是在孩子夭折后苔丝这样一个逆来顺受的弱者的第二次呼喊:你快回来吧,来保护我。这也是她最后一次的呼求。
这本书最精彩的在于,似乎作者从来不在意情节的展开和铺排,笔触愿意在哪儿停留就在哪儿停留。到这里,故事的高潮似乎还没有到来,但是文章的篇幅已经几乎用尽了。接下来的情节是苔丝因为家里情况所迫,父死,全家被赶出原有的房子,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接受了一直追求她的Alec 的资助,和自己最不喜欢的Alec 在一起。
然后,这时候,收到了信的安吉尔回来找她了。两个人的会面是在苔丝和Alec 的住所,对于苔丝来讲,最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发生了。她是在对安吉尔彻底绝望之后才在新的现实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可安吉尔是她此生的理想。
一个因循的人会接受命运的安排,中国人常讲的认命,可是苔丝没有。这是全书中苔丝唯一一次反抗。她的怒正应了那句“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她不再求助于牧师,不再寄望于安吉尔,只依靠自己,而她所有的,不过是一条命罢了。当一个人在所有际遇上都走入死局,不仅不能有幸福,亦不能有对幸福的企盼,流血五步就成为必然甚至也是唯一的结局。苔丝在死前和安吉尔在一起五天,这五天是她此生全部的生活。他们其实并没想有将来,苔丝其实到死,也并不能相信安吉尔对她的爱始终不渝。她认为死去很好,这样就不会活着看到安吉尔瞧不起她。这个包袱与其说是社会让她背上的,不如说是安吉尔让她背上的。
也许在社会制度的碾压之外,人尚且有可以重生的机会,就是得到无私的爱。可是苔丝和大多数人一样,没有这样的幸运。她曾经在逆境中一次次努力,期待好的,等待安吉尔回心转意。最后,她终于放弃了。玉石俱焚,是她最终的选择。
这个故事看似平常,却是在一片美好中开始,在惊心动魄中落幕。一个始终纯洁良善的人,最终不仅杀了人,自己也身首异处。人们看到了开始,看到了结局,可是在苔丝身边的每个人,是否曾经问过自己,在苔丝的命运里,他们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如果社会制度不是那样,如果她的家庭不是那样。
如果不遇到Alec 和安吉尔,她的命运是否有被改写的机会?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胡适说:“善恶皆不朽。”这句话我引用过很多次。因为它可以时刻提醒自己对社会和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
如果社会制度可以有人格,希望它回望身后,不要看到被自己碾压而过的尸体;希望每个人在自己的行为可能对他人命运产生影响的时候,有悲悯之心。每一个被践踏、被撕毁的生命,可能都是苔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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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贫乐道 【释义】安贫:安于贫困;道:原指儒家所信奉的道德,后引申为人生的理想、信念、准则。处书法:安贫乐道境虽很贫困,仍乐于坚守信仰。形容人为了自己信仰或理想的实现,宁愿处于贫困恶劣环境。 [1] 造句◎劝人安贫乐道是古今治国平天下的大经络,开过的方子也很多,但都没有十全大补的功效。(鲁迅《花边文学·安贫乐道法》) ◎中国知识分子一向安贫乐道。 ◎安贫乐道是古代儒家所提倡的立身处世的态度。[1] 为所欲为 ( wéi suǒ yù wéi ) 解 释: 为:做。欲:指想做的是。很随意,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出 处: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以子之才,臣事赵孟,必得近幸。子乃为所欲为,顾不易耶?” 用 法: 动宾式;作谓语、宾语、状语;含贬义 示 例: 秦牧《艺海拾贝·北京花房》:“这种虚构,决不是主观地随心所欲,~的虚构。” 例子: 他们满以为有了如此强大精良的武器,就可以在别人的国土上横行霸道、~。(峻青《不尽巨涛滚滚来》) 近义词: 随心所欲、胡作非为 反义词: 安分守己 胡作非为 ( hú zuò fēi wéi ) 【解 释】 非为:干坏事。不顾法纪,不讲道理,毫无顾忌地做坏事。 【出 处】 《旧五代史·张瓘传》:“汝车渡村百姓刘开道下贼惯作非为,今须改行,若故态不除,死无日矣。”清·李汝珍《镜花缘》:“或诬好吃懒做,或诬胡作非为。” 【用 法】 联合式;作谓语、定语、状语;含贬义,指任意做坏事 【示 例】 (1)老舍《四世同堂》:“听到捧,他开始觉得自己的确伟大;而可以放胆~了。” (2)《儿女英雄传》第二一回:“你我枉算英雄好汉,从幼儿就不听父母教训,不读书,不务正,肩不担担,手不提篮,胡作非为,以至作了强盗。” (3)马烽 西戎 《吕梁英雄传》第五二回:“你仗上 日本 人的势力胡作非为,欺压老百姓,你以为我们八路军不知道?” 【近义词】 胡为乱做、为非作歹、妄作胡为 【反义词】 安分守己、循规蹈矩 【灯 谜】 匈奴来犯 【歇后语】:茶壶里挂斧头——胡(壶)作(斫)非为 [哀兵必胜]解释 哀兵:就有悲愤心情的军队。指受压而奋起反抗的军队必然打胜仗。[编辑本段]出处 【例】《老子》第六十九章:“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身体),故抗兵相加,哀者胜矣。”[编辑本段]例子 多难兴邦,哀兵必胜。[编辑本段]反义词 骄兵必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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