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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急性白血病血象和骨髓象经常作为执业医师易考考点在考试中出现,今年也不例外,目前2020年执业医师考试已经告一段落,相信不少考生正在积极的准备2021年的执业医师考试,小编认为重点有针对性的备考复习可以帮助我们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帮助大家顺利的进行备考2021年执业医师考试,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执业医师易考考点:急性血病典型血象,一起来看看吧!急性白血病分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LL)和急性髓系白血病(AML),又称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ANLL),根据病变的细胞系列,对粒细胞、单核细胞、红系、巨核细胞和淋巴系的T、B细胞株进行了分类。临床表现:发病缓慢,急症常以高烧、感染、出血为主要表现,慢伴贫血、皮肤紫癜发作。1贫血常为首发表现,进行性加重。2全身可发生出血,M3型易并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和全身广泛出血,颅内出血是常见的死亡原因。器官和组织浸润的3种表现:淋巴结、肝、脾多见;骨、关节疼痛和压痛,多见于胸骨中、下胸骨压痛;M4、M5型多见牙龈和皮肤浸润;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CNS-L)多见,是髓外复发的主要来源;睾丸浸润较CNS-L多见。血象:白细胞可升高、正常或降低。超过100×109/L,称为高白细胞性白血病;有的白细胞计数正常或减少,低者可低于0×109/L,称为白细胞不增多性白血病。骨髓象:可提供确诊依据。骨髓增生活跃至极度活跃,原始细胞达到骨髓非红系有核细胞的≥30%(WHO分型规定骨髓原始细胞≥20%),即可确定诊断。少数患者呈低增生性白血病。白血病性原始细胞常有形态异常,AML可见Auer小体。化疗原则:早期、联合、足量、分阶段(诱导缓解、巩固强化、维持治疗)。完全缓解(CR)指白血病症状、体征消失,血象和骨髓象基本正常。其标准是:①相关的症状及体征消失:②血象:Hb≥100g/L(男性),或≥90g/L(女性和儿童),WBC正常,中性粒细胞绝对值≥5×109/L,plt≥100×109/L,外周血白细胞分类中无白血病细胞。③骨髓象:原始细胞≤5%,红系、巨核系正常。部分缓解(PR)为1——2项未达标,未缓解(NR)为3项均未达标。常用化疗方案:ALL:VP(长春新碱、泼尼松),儿童缓解率80%——90%,成人50%。成人常用VDP(VP+柔红霉素)或VDLP(VDP+门冬酰胺酶)。AML:标准诱导缓解方案为DA(柔红霉素+阿糖胞苷),此外,还有HA(三尖杉酯碱+阿糖胞苷)。M3型(APL)使用全反式维甲酸和(或)砷剂治疗。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发布的关于“执业医师易考考点:急性血病典型血象”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医学类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提升、报名、领证等相关信息欢迎关注小编,获取更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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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注册体检表的检查有:1、眼:裸眼视力、矫正视力、眼疾、色觉;2、耳鼻喉:听力、耳疾、鼻及鼻窦、嗅觉、咽、喉;3、口腔:黏膜、牙及牙龈、舌;4、内科:呼吸、脉搏、血压、发育及营养、神经及精神、肺及呼吸道、心脏及血管、肝、脾、双肾、腹部包块;5、外科:身高、体重、皮肤、淋巴结、头颈、甲状腺、脊柱、四肢、肛门;6、辅助检查:胸透、心电图、肝功能、乙肝两对半、血常规、尿常规、血型。扩展资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 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一) 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二) 受刑事处罚的;(三)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四) 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五)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六) 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八条,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九条,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酉阳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重庆市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参考资料来源:汤阴县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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