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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CHUS周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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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蝴蝶CY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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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要求每年都要继续教育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SFDA国食药监人[2003]298号通知印发,自2003年12月20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人事部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按照国家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目的是使执业药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以病患者和消费者为中心,开展药学服务;不断提高依法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第三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对象是针对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内容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并分为必修、选修和自修三类。第四条 接受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的义务和权利。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须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的学分。各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鼓励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现有药学教育资源的作用,为执业药师提供更多的选择范围和便利条件。执业药师施教机构(以下简称施教机构)应遵循有效、经济、方便的原则,围绕提高执业药师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适应药学服务的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实施继续教育,倡导开展网络教育。执业药师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主选择继续教育内容、形式和地点。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制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政策和管理办法;(二)审定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和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推荐培训教材;(三)负责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人员和师资的业务培训,组织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国际和国内学术研究与交流;(四)指导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第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负责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统一规划、统筹管理;(二)制定本辖区施教机构资格认定管理细则,负责施教机构的资质认定,并将认定的施教机构名单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三)指导和检查本辖区施教机构实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并负责对培训质量进行评估;(四)确定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选修内容遴选确认单位,并监督其工作;(五)制定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自修内容学分登记管理办法;(六)及时报送本辖区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第八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组织实施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技术业务工作。第九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中国执业药师协会履行以下职责:(一)拟订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二)组织专家按大纲要求评估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教材,根据需要编写有关培训教材;(三)遴选、确认和公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年度必修内容和面向全国的选修内容;(四)利用有效、经济、方便的远程教育手段组织实施部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必修、选修内容;(五)承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报送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情况。第十条 凡是从事药学教育五年以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能授予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高等院校,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具备规定的施教机构基本条件的,可以实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必修、选修内容培训。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第十一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内容要适应执业药师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注重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针对性,适应执业药师提供高质量药学服务的基本要求。第十二条 必修内容是按照《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的要求,执业药师必须进行更新、补充的继续教育内容。第十三条 选修内容是按照《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的要求,执业药师可以根据需要有选择地进行更新、补充的继续教育内容。第十四条 自修内容是按照《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的要求,执业药师根据需要在必修、选修内容之外自行选定的与执业活动相关的继续教育内容。自修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如参加研讨会、学术会,阅读专业期刊,培训,学历教育,讲学,自学,研究性工作计划、报告或总结,调研或考察报告等。第十五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可根据实际灵活多样,可采取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短期培训、学术会议、函授、刊授、广播、视像媒体技术、业余学习等多种形式。第十六条 面向全国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选修内容的申请、遴选、确认及管理见附件1。第四章 学分管理第十七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每年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获取的学分不得少于15学分,注册期3年内累计不得少于45学分。其中必修和选修内容每年不得少于10学分,自修内容学习可累计获取学分。学分授予细则见附件2。第十八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继续教育内容、分类、形式、学分、考核结果、日期、施教机构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由执业药师本人保存。第十九条 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由施教机构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确认与登记盖章。第二十条 采取网络教育、远程教育形式实施必修、选修内容,并经考核合格的,由施教机构出具《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见附表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凭此证明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进行学分登记,并将登记过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收回。第二十一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自修内容学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人事教育部门或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确认,并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进行学分登记。第二十二条 执业药师参加必修内容、选修内容及自修内容获取的学分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进行登记后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第二十三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是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的必备证件。注册机构以《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为依据,考查执业药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施教机构收取学习费用必须合理,应减轻执业药师的经济负担,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即取消施教机构资格。第二十五条 执业单位应为执业药师提供学习经费、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从本人工作单位职工教育经费中报销。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从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3年12月20日起施行。

吉林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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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吃光吃。

填写报名表的问题注册好选择你要报考的省份后就要填写报名表了。填写报名表可能会出现以下几个问题:提示没达到报名条件大家在填写执业药师报名表时,有不少同学遇到保存报名表提示没有达到报名条件。解决办法是工作年限及专业年限填写的数字都要达到报名年限!还有中专要选择中等专科学校。填写报名表不能选择官方建议使用IE浏览器,如果使用IE浏览器报名遇到点击不了,验证码输不了,建议大家使用谷歌浏览器报名。不能输入邮编解决方法是在邮编输入框里鼠标右击,全选,删除那些横线,就可以输入了。注意事项关于盖章建议考后审核的同学现在就把报名表盖好章、另需要提供工作证明的省份也在工作证明上盖好单位公章。每年都有很多同学因为离职或其它原因盖不到当时报名工作单位的公章。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最好就是把这张报名表保存到你的网盘或邮箱里,用时下载打印即可。关于报名信息如果考试通过了,在领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时,需要填写《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登记表》,这时就可以参照报名表填写。如果万一没有考过,明年也可以参考这个报名表进行报名。有些考生工作证明上面写了好几个单位履历的,建议用手机拍下来,需要时就可以找到。老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后就不能再修改报名表了,一定要认真填写,确认时一定要再读一遍,如果报名信息错误,按照目前规定是无法通过在线修改,建议大家前往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柜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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姣姣Devil

什么时候审核?在哪审核?审核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这些问题都要提前弄明白,避免审核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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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aLifeShare

考后审核所需材料清单:(一)《XX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可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首页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经考生单位负责人审核盖章后才有效,资格审核以此表为准)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请考生自行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学籍证明、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三)考生报名承诺书一式两份(四)工作简历表一式两份(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五)准考证及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备注一下,上面的是最基本需要带上的资料,但是部分的省份是需要大家提供这个代办委托书的,不允许个人审核,需由单位审核!执业药师注册申报流程大家需要准备《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然后进行执业药师注册申报。执业药师注册申报流程:(1)网上登录(国家执业药师注册服务平台首页进行登陆)。(2)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息填写完整)。(3)网上修改登录密码(初次登录后,请重新设置您的登录密码)。(4)网上选择申报类型,填写申报表信息。(5)网上提交申报(资料填写完整、正确后提交)。(6)网上打印申报表(申报资料提交成功后,打印申报表)。(7)携带审核材料到注册机构进行审核。(8)网上查询审核状态(申报资料受理后,可以登录查询注册审批的状态)。(9)网上注册许可公示。(10)到注册机构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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