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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0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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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99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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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核的通告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但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尚未划定,为缩短工作周期、方便考生尽早取得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资格复核相关要求,现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本次资格复核采取网上复核的方式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网上复核受理时间2021年1月6日9:00-1月12日17:00二、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月6日9:00-1月13日17:00三、网上复核受理网址四、受理范围参加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报考科目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五、网上资格复核流程及要求资格复核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系统,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为资格复核系统自动分配,请按网页提示找回后输入)进入复核系统,核对相关信息后上传复核材料。(一)上传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加盖工作单位鲜章的《考试资格复核表》电子照片。上传相关材料图片必须真实、清晰、准确,上传材料不完整,不予受理。如弄虚作假将按规定取消其成绩,并将相关违纪违规行为抄送行业主管部门。资料上传特别提醒:考生除最高学历外,如具备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前学历,除上传最高学历外,还需上传前学历电子照片。 《考试资格复核表》中填写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后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工作时间的年限。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还需上传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电子照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二)资格复核部门将在材料上传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通过的人员,请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通知公告栏中的证书领取通知,自主选择证书邮寄或到现场领取。证书领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如因上传材料不清晰、不完整的,可在复核期内重新上传材料接受复核;确因资格条件不适于上传材料网上复核的,可在复核期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至我中心现场说明办理。办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北区2号楼2205,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工作日)。如确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中止资格复核,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 逾期不提交复核资料接受网上复核或未按要求办理资格复核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六、注意事项(一)参加资格复核的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已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处理,并将相关违纪违规行为抄送行业主管部门。(二)为提高网上复核效率,请认真准备相应材料,上传图片必须清晰,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否则影响个人信息复核。(三)复核工作结束后,复核结果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合格证书在复核结果公示后印制,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敬请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相关信息或“重庆人社”公众号。七、咨询电话:12333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2月31日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重庆执业药师考试考后核查公告具体内容的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考生,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关注环球青藤网站进行了解哦!

执业药师职称咨询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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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joshua

报名时间:2020年8月6日至8月19日报名缴费时间:8月6日至8月19日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7日至23日考试缴费:55元/人·科考试时间:10月24、25日下面是完整的通知内容: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和《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4号)安排,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4、25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的组织管理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二、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二)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三)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三、报名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现在我省工作或户籍所在地是我省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注: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学历证书不包括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符合“人发〔1999〕34号文”要求的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政策: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符合的报考条件,选择“考全科(中专)”或“免二科(中专)”报考。(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之日之前取得。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符合原34号文规定的免考两科条件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按免考两科申请报名参加考试,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有关报名条件中的“相关专业”,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四、报名时间和方式(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6日至8月19日。(二)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自动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和网上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1)首次报名的考生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examfront),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2)非首次报名的考生用原注册用户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并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注:首次报名考生注册前请先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照片无法正常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本次考试报名采用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所有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须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确认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确认操作或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可通过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进行修改,详情参见“关于报考信息修改及账号、密码找回等相关事宜的情况说明”()。报考信息填写错误需要修改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期间申请修改。资格审核(1)网上资格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无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和报名确认。(2)现场人工审核。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现场人工审核时间及地址:8月6日至8月19日(工作时间),现场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19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地址:省药品审核认证管理中心(海口市南海大道53号)一楼,咨询电话:0898-66832675、66820713。所需材料:①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资格考试报名表;②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④符合免试两个科目的考生须另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海南省和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安排,现场递交材料人员应自主查询并提交健康码,填报《现场递交材料人员承诺书》(附件3)。在递交材料前14天内有我国境内重点管控地区(一类和二类地区)旅居史的,应提供在我省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递交材料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完成报名确认后,须在8月6日至8月19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examfront),按照考试收费标准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55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注:如出现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只要确认银行扣款后即可报名成功,支付状态不影响报名结果。系统会不定期进行对账,届时报名状态会正常显示。如果遇到其它缴费异常的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参照《关于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缴费的说明》()处理。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考试报名截止后2个星期内办理,本人开具发票的持个人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开具发票的需持委托书、个人报名信息表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口市美兰区和邦路3号)三楼312室办理。五、打印准考证考生请于10月17日至23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参加考试。考场设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使用视频监控设备。六、考生应考注意事项(一)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二)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四)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七、考试大纲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0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八、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亦可关注“海南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获知考试成绩发布、合格标准及证书领取等信息。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海南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的相关内容分享,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相关内容,欢迎及时关注本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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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药剂师考试报名时间:09年4月27日9:00~5月14日16:00  报名网址:  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报名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支付(新老考生唯一支付途径),支付成功后新考生须将有关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09年5月20日~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报名大厅(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417室)。  准考证下载打印。考生于2009年10月9日起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前网络在线培训在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培训科(金桥大厦青年西路71号四楼401室)报名。培训事宜咨询电话:0513—83558040。  政策咨询(报考资格)电话:0513-83548708  考务咨询电话:0513-8355803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3—83558041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  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10月17日(周六)、18日(周日)两天举行。具体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10月17日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0月17日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8日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0月18日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市人事局职称处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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