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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森小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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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jinshu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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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考试、注册总流程 执业医师考试在报名确认结束后,首先是实践技能考试,考试通过后才有资格参考综合笔试。全部合格后,颁发《医师资格证书》。在获得《医师资格证书》还需要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注册,这样才有从医资格。其实整个过程也是很长很繁琐的,以下把整个流程的各个细节作个详细介绍。 第一步:领取实践技能准考证 一、领取时间:发放实践技能准考证通知一般是6月上旬末就陆续出来了。请到时密切关注的各个考点通知汇总。 领取的时间一般是6月中旬-下旬,有的考点甚至截止到技能考试前一天。 二、领取地点:各个地市考点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领取。有的考点用特快专递发放。 三、提示:一般要求本人带上身份证,报名缴费单领取。有的考点管的不严,可以带上证件代领。具体情况咨询一下去年的同事。 第二步:参加实践技能考试 全国统一时间7月1日-7月15日。各个考点在此时间范围内自行安排。 提示:带好身份证,准考证,钢笔(口罩,帽子,白服最好带着,有的考点考官会减分); 第三步:查询技能成绩 一般在7月中旬-8月上旬此步已有详细介绍 第四步:综合笔试报名 一、时间:技能成绩公布后1周后左右。各个考点8月上旬-下旬不等。 二、费用:140元左右。 实践技能查分通过后,需再次到当地考点缴费报名,参加笔试。 三、信息来源:一般考点在技能成绩公布通知里会提到笔试报名的问题,请到时登陆查看具体通知。或者考生所在单位通知。 第五步:领取笔试准考证 一、时间:笔试考前2周左右。 二、信息来源:更新各考点网上通知。或者考生所在单位通知。有的考点用特快专递发放,有的需要去考点办公室领取。 第六步:参加综合笔试考试

执业医师考试调剂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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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雨洋依

调剂伦理运用一般伦理学原则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调剂学发展过程中的调剂学道德问题和调剂学现象的学科。处方“由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电子处方指通过医院信息系统实现的数字化和无纸化处方。药物相互作用(狭义)同时或相继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时,其中一个药物作用的大小、持续时间甚至性质受到另一药物的影响而发生明显改变的现象。(二)选择填空(从下面的选项中选择合适的答案填空,每空2分,共38分)1.医学伦理学中三个最基本的伦理学原则是(C)、(D)和(E)。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F)。儿科用药处方一般为(G)色;急诊处方一般为(H)色。大容量的注射液可以用(I)和(J)两种类型的轮流装置给药。药师对患者的用药指导通常要求以(P)和(Q)两种方式。调剂室室温应该保持在(K)℃之间。药物在体内要产生特有的效应,必须经历药物溶出等(L)学过程,经历药物吸收、分布、代谢等(M)学过程而到达作用靶部位,再经历与受体结合等(N)学过程发生效应。一些小型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房,或大型医疗机构药房夜间值班时往往采用(O)调剂模式。零售药房对处方必须留存(B)年以上备查。处方术语S/S表示(A)。药品的标签是指药品包装上印有或者贴有的内容,分为(R)和(S)。A用法 B2 C患者利益第一 D尊重患者 E公正 F用药医嘱单 G绿 H黄I滴注装置 J输液泵 K20~25 L药剂 M药动 N药效 O单人调配-核发 P书面 Q口头 R内标签 S外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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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美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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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73239085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5、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① 药师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医嘱,认真审查和核对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② 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③ 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 性,对临床诊断。 确保发出的药品准确无误。④ 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发出药品时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 法、用量、注意事项等。⑤ 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⑥ 药师应当对处方的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a。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b。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c•剂量、用法的正确性;d•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e。 是否有重复给药的现 象;f•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g。 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⑦ 药师对不规范处方、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剂;必要时经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确认签字后,方可调剂;药师发现严重不合 理用药或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 报告。⑧ 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 ⑨ 药师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⑩ 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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