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和家人

玉子狗尾草
执业医师操作考试应该带什么,注意事项有什么?百通世纪整理如下: 1、书籍、纸张、计算器、手机、手表、手环等都不可以带入候考室和考站,必须存放在考场指定的物品存放处,否则有可能会判定为违规哦; 2、试题卡是重复使用的,可以重复翻看但是不能在上面做标记,不能要求考官解释试题; 3、在签到处签到后,要在候考室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在派发的资料相应位置准确、清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码、考试类别等相关信息,准考证号码填写错误会影响考试成绩哦; 4、在考场内应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必须保持安静,不能互相交谈,也不能吸烟; 5、如遇问题,可举手询问,请讲普通话; 6、准考证不能作为草稿纸,如果没有办法可以询问考官,以免被当做作弊处理; 6、离开考场前务必确认是否已经完成所有考站,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要离开考场,一旦离开,就视为放弃剩余的考试。 7、确认完成所有考试项目后,按照考场指示及考务人员指引,领取签到时存放的个人物品,有序离开考场。 看了以上内容后,相信大家对2020年医师实践技能考场注意事项已经了解了,希望小编的内容对大家有帮助!
小聪聪爱妈妈
2020年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不需要自备乳胶手套。执业医师技能考试需要带本人身份证、本人准考证、签字笔、符合规定的白大褂、帽子。准考证上会写明个人需要携带的物品,学生根据准考证要求的内容进行准备即可。执业医师技能考试注意事项:一、不要紧张。在执业医师技能考试中,考生和考官直接面对面交流,所以难免会紧张。在这个时候,考生一定要克服自己心中的恐惧,从容大方,给考官留下一个好的印象。考生进入考场之后,一定要注意礼貌,言谈举止都要有礼貌。二、听清题意。考生在实际操作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听清楚考官的意思。千万不要没听懂题意,就开始草率作答,一定要抓住题目中的核心内容进行操作。三、注意考试方式。对于执业医师技能考试,每个地方的考试方式是不一样的,学生需要提前了解一下本地区的考试方式。有些考官会要求考生叙述一遍操作过程,也有一些考官会要求考生一边操作一边叙述,考生一定要按照考官的要求进行操作。四、弄清物品存放的地方。考生在进入考场的时候,就要先观察一遍,看清楚物品摆放的地方,这样可以防止紧张的时候找不到东西。拿取物品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治疗车上的物品是否齐全,尤其是一些小物品千万不能遗漏,如果有遗漏,要及时告诉考官。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执业医师技能考试
懒癌末期
法律分析: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无敌小雷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第三章规定了执业医师的执业规则,如下:1、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2、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3、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4、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5、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6、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7、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8、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9、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10、 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优质医学类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