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宝0517
小孩子高空抛物并不是个别现象,而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所不同的只是,有的孩子砸了花花草草、有的孩子砸中了邻居家的玻璃、有的孩子......不幸砸中了人家的孩子!无论高空抛苹果的孩子是12岁还是2岁,这种乱扔东西的习惯都不是一天养成的,是父母纵容不管教的结果。
自私是人本能。小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发脾气可能会把一些不喜欢的玩具之类扔出窗外,大人会溺爱地说:“孩子还小,他懂什么?”即使说几句,重点会侧重在扔的物品上,而不是高空抛物的行为上。小孩子就会觉得这件事虽然干得不漂亮,但好像也没有什么关系。于是破坏欲起来的时候,就扔东西来发泄,完全不会考虑扔完的后果。如果大人在孩子第一次犯错的时候,就进行深入的沟通,阐明孩子行为的严重性、可能造成的恶劣后果,并予以一定惩罚措施。孩子就会意识到哪些行为是不对的,以后不能这样做。
小孩子们破坏欲望强烈,是因为他们并没有正确的价值观,通过试探来建立自己的行为准则。如果不在初始阶段加以阻止,就算等到他们成年,这些坏习惯依然会跟随他们一生。12岁的女孩并不小了,完全有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她今天犯下的错误虽然还没有到法定年龄来承担,但父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popo小婷婷
如果家长仍旧态度强硬,极力偏私孩子,主动设置庇护障碍,班主任也不能任其强词夺理,而要以冷静严肃的口吻直言家长做法的危害。
护犊溺爱孩子的危害,大致有以下三类——
家长过度偏袒自家孩子,把责任推卸出去,或者一味地包揽到自己头上,口口声声说自己教育无方,都是在为孩子消解责任。
班主任要直言告诫:你这样做不是在帮助孩子,而是在教给孩子逃避责任。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将来不可能成就大事。甚至连家庭的责任都不会承担,家长的未来也值得担忧。
家长一味偏袒自家孩子,代替孩子处理,其实上也剥夺了孩子自我成长的机会。
本来是孩子之间的矛盾,孩子会在老师、家长的指导下,自己去处理。
不管成败得失,孩子自己都会有收获, 也会他们以后处理各种矛盾、问题,为自我成长,积累人生的经验。
家长袒护自家孩子,眼前来看孩子没有吃亏,但长远来看,孩子会失去判断,无力自主,停滞成长。
家长过度娇惯的孩子,不会懂得感恩,不会换位思考 ,不能培养同情心、同理心,进一步会助长骄横心态,养成唯我独尊、自私自利的性格。
对于成绩、财富等而言,品德才是一个人立足社会的基础。
班主任告诫家长这样的危害,或许可以触动他们的护犊心态,毕竟,哪个家长不希望自家孩子平安健康的立足社会,被人尊敬,一心向善?
家长偏袒自己的孩子,为孩子推脱责任,产生护犊心理,底层的机制无非是想让孩子少一些伤害,多一些快乐,少一些负担,多一些健康。
其实,这些也是老师为学生着想的方面,只是角度不同,着眼点不同,侧重点不同而已。
班主任如果与家长沟通时,强调做老师是站在家长和孩子的角度,为孩子的未来着想,培养知荣辱、明是非的人而考虑,与家长的目标是一致的,家长的戒备护犊之心会缓释很多。
家长生怕孩子违纪后,受到学校更严肃的处理,特别担心因此失去继续在校学习的机会,这样的目标是家长最核心的观念。
老师可以告诉家长,义务教育阶段,孩子有教育权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但如果不服从学校老师的管理,也是会受到相关教育惩戒条例处理的。
即使是严厉的停课反思、留校查看、转学退学等处理,目的也是为了让行为失范的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学会承担责任,而不只是向外推孩子。
只有家长与老师的教育目标是同步的,家长才会放弃一味的护犊,降低对抗焦虑。
对于确实无理取闹,无原则袒护自家孩子的家长,老师和学校确实说服不通,管理无效的情况下,完全可以诉诸法律,报警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六章教育与社会 第五十条明文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2条也规定,任何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
如果扰乱教学秩序严重的话,可能会触犯寻衅滋事罪。
在老师无过错情况下,家长一味袒护自家孩子,问题更多的出在家长身上。
这是家长自身没有安全感、虚弱无力的表现,才使用推脱责任、袒护孩子的方式表示强硬,寻求个人利益。
老师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要懂得拿走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也保证更多学生受教育的公平权力,不能容忍平静的校园有特权和另类,这是社会秩序稳定的需要,也是教育教学权益的需要。
优质心理咨询师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