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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叮猫儿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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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作文集锦10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法律作文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是一名小学生我们的义务是学习,而不是干一些与学习无关的事。因此,我们学校对我们开展了法制宣传,法制知识的教育,让我们学习法律,使我深深地知道了法律的重要性。

就像我们小学生就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为我们保驾护航,保障我们的权益,使我们更健康的成长。通过学习我知道了邻居哥哥那次的事是网吧老板在违法。

在我们小区不远处的网吧名叫《梦幻网吧》,虽然门前写着“未成年人不得入内”但是却老有小学生、中学生进进出出。从没见过网吧老板制止过。

有一次,邻居小哥哥被爸爸妈妈吵得好凶好凶,后来才知道是小哥哥自己去上学,结果在路上碰到了几个朋友,然后,她们几个一起进了网吧。放学了家长去接时却被老师告知说没来上课。焦急的爸爸妈妈最后在网吧找到了他。如果网吧老板能按门口所张贴的“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的规矩而拒绝让小哥哥进入,就不会发生不上课而在网吧打游戏,而且长时间打游戏会让自己的实力和成绩一落千丈,而且有可能因为没钱上网而走向犯法道路。如果这次小哥哥的爸爸妈妈没有去接他,如此恶性循环,有可能会导致小哥哥学业荒废,前途灰暗。在这件事上网吧老板就是在违法。我们就要拿起法律来保护我们,让他受到惩罚。

我们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更好用法,守法。我们才能更加的健康,更加茁壮的成长。“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才能使我们的国家更富强!

世界法学家协会,原名为通过法律维护世界和平中心,始创于1963年7月6日。

世界法学家协会的成立是由于国际社会迫切需要建立一个自由、开放的平台,以便世界各国的法官、律师、法学教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能够互相沟通、彼此合作,共同增进公众对国际法的管理与执行机构的支持与信任。

协会会员每年召开一次地区论坛、每两年召开一次大会,共同探讨法律界各个领域所取得的成绩。通过采取发行刊物及举办会议的形式,协会提供法律领域发展的最新动态,并积极解决阻碍民主、和平发展的问题。

世界法学家协会的宗旨是帮助创建"一个新的法治社会:强者面对公正、弱者得到保护、和平得以永续"。

自第一届世界法律大会召开以来,世界法学家协会已经取得了许多卓越成就。大会积极为各国代表及法律界人士提供一个齐聚一堂、相互交流思想、经验的平台。历届大会的决议委员会所起草的大会决议和宣言已经成为世界法律大会最具体、最有价值的成就之一。同时,协会也尽力使各国元首了解历届大会的决议和宣言并依此行事。从各国元首所反馈的支持与鼓励的信息中,足见他们对决议和宣言价值的充分肯定。

世界法学家协会的另一成就是世界法律日的创立及其庆祝活动。世界法律日的第一任荣誉主席,日本首席大法官Kisaburo Yokota曾表示世界法律日使全社会对法律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重新进行审视,并向人们灌输法治是世界和平最终保证的理念。

国际模拟法庭是世界法学家协会的另一传统活动,始于1971年。模拟法庭合议庭由各国与会的首席大法官组成,诉讼各方代理律师也来自于不同的国家,他们就假设案件进行庭审辩论。模拟法庭对世界各地的律师和非专业人士具有相当的法律教育意义,并证实了法律是代替战争解决国际争端的最好手段。同时,模拟法庭也为法官们提供了证明自己在和平进程中巨大价值的机会。

今天,我们正处在一个伟大变革的时代,经济高速发展,法制不断健全,人际交往更加和谐。然而,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也有不少的违法违规陋习,在悄然侵蚀着人们的心灵,更影响了我们这个社会的和谐。比如在我们的同学中,不少的人认为自己长大了,?成熟?了,便讲起所谓的面子来,尤其是我们一些男孩子,抽烟喝酒,豪情万丈,还美其名曰?这才是男子汉气概?,殊不知,他们于不知不觉中已触碰了法规和道德的底线,有时还会酿成大祸!

在我们小区就曾发生过这样的一件事。一个叫王涛的初二男生,在他十三岁生日的时候,被几个所谓的?朋友?拉到了餐厅庆祝。其中的一位看到柜台上的啤酒,心中直痒痒,便想?过把男子汉隐?,于是就对王涛说:?今天我们几个‘大男人’,就别像女生似的喝什么饮料了,咱们喝酒吧!??好啊好啊,喝酒那才叫爽呢!?领头的人话音刚落,其余人便大声附和起来。王涛心中虽然觉得有些不好,却也拗不过几个朋友,更怕自己拒绝了朋友的要求会失去面子,便叫了几瓶啤酒。几个人便一杯连着一杯干了起来。不知喝了多少杯,其中一个男生突然感觉到有些不适,

一阵呕吐过后,便嘴唇发紫昏倒在地。随后就像起了?连锁反应?,其余几个人一个接一个都呕吐了起来。看到这一景象,餐厅老板急忙拔打了120急救电话。经医院抢救,其他人无生命危险,但陷入了昏迷的那位却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

这件事最终闹到了法庭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之规定,法庭最终判决那几位同学共同承担65%的责任。

同学们,不懂法规、无视法规的讲面子是多么的.可怕啊!我们要知道,2 1世纪的中国社会是一个和谐的社会,21世纪的中国社会更是一个法治的社会。为了国家的富强、民族的复兴、人民的幸福,为了早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让我们大胆舍弃面子,学法知法,在道德与法制规范的阳光下,沿着人生精准的纵坐标勇敢攀登,踏着生命节点的横坐标大胆前行!

人生这条道路,有时笔直,有时弯曲,有时平坦,有时坎坷。在这条道路上,当你遇到烦恼和矛盾时,别忘了用上我们大家的保护伞——法律。

记得去年冬天,妈妈送我上学的路上,天突然下起鹅毛大雪,纷纷扬扬。妈妈费力地、慢慢地开着电瓶车,带着我缓慢地前行。眼看就要到学校了,路边停着一辆小轿车。妈妈观察它没动静,继续慢慢开过,这时轿车车门突然打开,“砰”的一声,把我和妈妈连人带车撞翻了。妈妈连忙把我扶起,关切地问我,受伤没有。好在我和妈妈都没受什么大伤。这时,轿车上走下一个强壮的大汉,他先看看他的车门有没有损坏,然后凶巴巴地走过来,嘴里骂骂咧咧的,倒怪我们的车撞到了它的车,还让我们赔钱,真是岂有此理!妈妈面无惧色,跟他理论,我们的车已经开得很慢了,几乎跟蜗牛一样,明明是他开门不往后看,撞到了我们。可这个车主却是个不讲理的人,该怎么办?我看他身高八尺,肌肉发达,戴着墨镜,言语粗鲁,眼看就要上来打我们了。我想妈妈又瘦又弱,还是个读书人,哪是这个人的对手?于是赶紧劝妈妈报警。妈妈立刻拨打 110 ,不一会儿,警察叔叔到了,他了解真相后,严厉批评车主随便停车,还罚了他 200 元。这车主见了警察一扫刚才的耀武扬威,在事实面前,在法律面前,不得不低头向我们道歉。

警察叔叔抚摸着我的头,笑着对我们说:“小弟弟,不要怕,有困难,找警察,法律会帮助我们的!”我的心中一下子涌出一股暖流。

常言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家庭、一个学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谈到“法”大家都不会觉得陌生,因为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有法的社会中,“法”就在我们的身边,作为21世纪的我们就要“知法、学法、遵法、用法”当一个真正的好学生。

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就有《未成年保护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老师有《教师法》,我们只有做好自己应遵守的法律才能快乐地生活。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自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和制约,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触犯法律,也一定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爷爷给我讲过,有一个从农村来的中学生,读小学时成绩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他经过自己不懈的努力,考到城里来读初中。他初一初二的成绩还不错,老师经常表扬他,也很体贴父母,自己学习很用功。直到他初三下学期路过一个网吧,由于好奇,他走进网吧,“好刺激啊!好好玩啊!”他兴奋地说。时间飞快的过去了,渐渐地,他跟变了个人似的,由于他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还经常向朋友借钱上网,很久都不还。后来他的朋友也不借给他了,于是他就开始骗父母,向父母要钱。后来他的父母知道了,就不再信任他了,同时他也错失了高考的机会于是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刚开始是偷同学家的钱,后来在公交车上偷钱,被人暴打了一顿,但他仍然不知悔改,进而发展到抢劫,竟然还伤了人,于是被警察叔叔抓走了,他触犯了法律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美好的青春将在他沉迷于网吧的那一刻陷入了黑暗。

同学们!让我们远离网络游戏,远离对我们有害的书籍!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我们一起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

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题记

法,乃国之重器。我国春秋著名政治家管子说过一句话“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意思是法是治国的标尺,是社会的客观准则。由此可见,法律在人民日常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法律通常是指由社会认可国家确认立法机关制定规范的行为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主要是司法机关)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社会规范)。”这是字典上对于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青少年来说,这过于笼统,过于抽象,过于模糊。那法律究竟是什么?

曾经读过一个的小故事:在田野里,一只兔子正在奔跑,后面跟着一群人追赶,他们都想得到兔子。然而只有一只兔子,不可能分给所有的人,只是因为所有权没有定下来的缘故,他们才去争夺。然市场上有成群的兔子,行人也不会去看它一眼,不是因为人们不想得到兔子,而是兔子已经有主了,所有权已经定下来,纵使再粗野的人也不会去再争夺了。这就是法律,一个人民日常生活中逐渐形成的规矩,它约束人们的言行,守护人民的生命及其财产,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若是有人打破了这个规矩,那他将要受到应有的惩罚。

总有一些人认为法律看不见,摸不着,离自己很是遥远。但是生活总不会是随人所愿,难免会发生纠纷。

一家报纸曾报道过这样一件事:在升学考试后的一个星期天,有人撬门砸窗,先后窜进楼上三个教室,用粉笔在黑板上书写下流的语言辱骂老师,并且取下教室里所有的日光灯管,用砖头砸个粉碎,进而又窜到楼下少先队大队部,盗窃校服若干件,还在学校的后墙上书写了一条反标。 经学校查实,这是该校五年级学生马某和王某合干的。 马某平时在班里少言寡语,胆小,腼腆,很少有违纪行为,他作此案使班主任感到十分震惊。他在回答校领导追问时说:“××老师曾经批评过我两次,我想寻机报复。”问他为什么要写反标时,他说:“没啥意思,随便画画。”由此可见,这个学生的思想是多么地可怕!明明自己在犯罪,还不以为然,他哪里懂得什么是法!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肩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若是连国法都不知道,谈何报效祖国?没有为建设祖国添砖加瓦,反而杀人放火,无恶不作,难道这就是祖国未来的接班人?青少年不仅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也要为中华之复兴而知法。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学法、懂法、守法这不是某一些人需要做的,而是所有中国人民必须去做的!

现在我们将法播入内心深处,浇灌,滋养,成长路上伴随法律一起远行。法在心中,与法同行。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暖在心头,当黄昏的末一丝晚霞向我招手,日子便又匆匆而去,我想问在座的同学;今天你快乐吗?你收获了吗?有新的烦恼吗?有前进的目标吗?你身边的伙伴好吗?今天,我的心情有些沉重,因为杨亮的故事让我震惊,让我心痛。

15岁的杨亮是某中学的初二学生,由于交友不慎,结交了社会上的青年、朋友。一次,杨亮发现朋友与另外一个年轻人躲在歌厅包厢里吸食xx。杨亮感到十分好奇,问朋友感觉怎么样,朋友说比做神仙还快活,舒服极了。尽管朋友极力引诱,但杨亮仍表示犹豫。于是,在一个周末的晚上朋友将xx放在香烟的内给杨亮烟,并表明里面没有xx,杨亮吸食后,无法自拔,用完了自己所有的钱以后,杨亮开始拦路抢劫,渐渐地,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最终被公安机关逮捕。

因为他缺乏法律意识而自酿苦果。是啊,我们每个人在成长的历程中都难免会犯错,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如何面对,及时改正,我们仍是好孩子,但若执迷不悟,一错再错,就会葬送前程甚至生命。所以:错与不错只是一念之差,守法与犯法也会是一步相隔。当别人引诱你的时候,一个不理智的选择可能让你犯罪。

我们是花季少年,都是祖国的花朵、肩负着创造新未来的重任,受到培养呵护是我们的权利,相同的,更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好好学习,好好成长,培养成为一个品学力行,懂法,守法的好孩子!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律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铭记法的威严与壮义,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秉持心中的利剑、共同描绘美好的明天!

哈哈,我当上了老爸的“法律小顾问”啦!什么,不相信?那就听我给你讲一讲我这个“法律小顾问”走马上任的故事吧!

上周星期六,老爸开车带我和婆婆一起去参加叔叔的生日宴。宴会上老爸喝了一点儿酒,刚走出酒楼,婆婆便对老爸说,“你喝了酒,不要开车了,我们一起走回去吧!”可是老爸四处张望了一下,自言自语地说,“这里离家这么近,应该没有问题吧!”什么?老爸居然打算酒后开车回家!此刻,我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要知道,喝酒开车可是违法的呀!我一个箭步上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老爸手里夺过车钥匙,“不行不行,喝酒开车是犯法的,老爸你可别存在侥幸心理呀!”这时,婆婆也严厉地批评老爸说,“还没有孩子懂法呢!”老爸笑着说:“好,好,好,老爸错了,你批评得对!我们走回去吧。”

当我们一家人手拉手一起走过马路时,眼尖的我立刻发现,沿河路两旁,四个警察叔叔正在查酒驾呢!“老爸,快看!”老爸顺着我手指的方向望去——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我感觉老爸的手心都出汗了,“老爸,怎么样,还好我及时提醒你哦!”老爸摸着我的头,不停地感叹:“今天真的要谢谢桐桐给老爸上了一课,不然,后果就不堪设想了!不过,老爸向桐桐保证,今后绝不酒后开车!”听着老爸的承诺,我的心中悠然升起了一种说不出的喜悦!因为我知道,在我的努力坚持和劝说之下,很有可能就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桐桐,干脆你当老爸的法律顾问吧”老爸说,“这样,就可以随时提醒老爸啦!”“好呀,遵纪守法,保卫爸妈!”我爽快地答应了。

就这样,我成为了老爸的法律小顾问。不过,我知道,要想当好这个法律小顾问,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我会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比如“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讲文明,懂礼貌”……这些规矩都要时刻铭记在心,因为点滴小事正是我们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做了一个好公民、好学生,也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违反了规章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的我们国家的“规矩”,它像一个光明战士为我们保驾护航,又像一位慈祥老人为我们抚慰忧伤,更像一个严厉智者为我们指明方向。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学法,守法、用法,争做老爸老妈的合格法律小顾问!

法律就是秩序,没有了法律,那么人类的生活就如同垃圾一样肮脏。我们应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与恶势力作斗争。

在五年级时,有一个好朋友叫扬子。她是一个很正直的女生,班级同学开玩笑说,我们班的正能量全在她身上集中。她曾说过,长大了要当一名律师。所以她经常去图书馆买一些关于法律的书,自然懂得了不少。有一次,我为她骄傲。

那天我和她值日,到天黑才回去。我和她是邻居,所以我们走在一起。黑漆漆的路上只有几个路灯,伴着月光,显得这小路更加模糊。我看着这诡异的场面,心“扑通、扑通”地跳。突然,从不远处冒出一个人来,他带着一个大约8、9岁的小女生,对她说:“娃,爹实在没钱了。要不,这学咱不念了?爹想回乡种田。再说,你娘还病着。”我听了,只得叹息着小女生可惜了,但看看这天黑的,便拉着扬子快点走。那小女生扬起稚真的脸,说:“我想上学,爹,求你了,我真的不想休学。爹——”还没说完,便被她爹扇了一巴掌,她爹说:“上啥学,爹真的没钱付学费了,你这娃咋这么不懂事呢。你看你娘还要照顾,还要付医药费,为了你上学,爹还借了隔壁人家二娃的钱,现在还还不起,还咋上学?你马上和老师说说,把学费要回来。”那个小女生哭了起来。扬子突然放开我的手,走了过去,蹲在小女生面前,对小女生说:“小妹妹,别哭。姐姐会帮你的。”说着,站了起来,对小孩子的父亲说:“叔叔,你看这小女生这么喜欢读书,你何不成全她?”那个小孩子父亲脸色一尴尬,说:“俺家实在没钱去付学费了。他娘还病着,俺家实在是山穷水尽了。”我走过去,用眼神埋怨扬子多管闲事,扬子不紧不慢的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义务教育法》规定,像她这样的小姑娘,应享受国家九年义务制教育,不可缀学。”在我佩服扬子如此知法时,她爹说:“啥法不法的,俺只知道,上学就要给钱。俺也不想委屈了这闺女,但是俺……俺实在没办法了。”扬子说:“原来是这样啊。其实也不是没办法。”小女生听到这话,立即停止了哭泣,望着扬子。扬子说:“学校每年都会有贫困家庭补助的,只要你去申请,就可以免费上学,还有补贴。”那父亲说:“真的吗?可俺不会弄啊。”扬子说:“没事儿,明天你们在校门口等我,我帮你们。”“真是谢谢你了,小姑娘。娃可以上学了!”看着那父亲激动、开心的神情,我在心中为扬子深深的点了个赞。

说干就干。第二天,扬子为了那小女生的事情跑上跑下,整个课间都不见她人影。终于,小女生可以重返校园。扬子被评为了“法律文明小使者”。当她拿着证书时,脸上露出了笑容。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要做到知法用法,用法律帮助别人。

海因茨为了救治患重病的妻子而去偷药,他对妻子坚定不移的爱让人感动,然后他的行为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在我看来,以“道德”为名义的违法行为本就是非正义的行为!

曾有一篇新闻报道,一位老伯因一年轻人不给他让座,老伯竟直接坐在年轻人的腿上。在为老伯的行为感到好笑的同时,我们是否该思考,当我们面临这种道德与法两难问题时,又该如何平衡两者的关系呢?究竟是为道德而违法以证良心未泯、人性仍在呢?还是为遵守法律而背德以示行为合法呢?在如今这个道德与法律不断起冲突的社会,这让人头疼不已的问题也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就老伯的行为而言,从法律的角度看,不仅无理,还损害了其他乘客坐座位的权利,看似用着“让座”这个传统美德检验人的道德,却是以此来绑架乘客的利益,损害了其他乘客的利益就有其不妥之处。

面对这种两难情况,其实最好是双方都退让一步,用心沟通,若人人都不讲理引起冲突,其危害甚矣。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被人操控的出来乞讨的可怜孩子们,他们坐在街边,眼神里充满了无助。这冰冷的现象就像一面明镜映射着这社会一块黑暗的角落——有不法分子打着“道德”的旗号,借人们的同情心谋利。这样一种被“道德”伪装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这些可怜的孩子的人身权利,毁了他们的未来,还欺骗了好心的路人。这些被利欲熏心的违法分子,将孩子的人身权利变卖,将人们的良心道德践踏的分文不值。这些人让社会痛心,破坏了社会的和谐。这种打着道德的旗号的违法行为危害社会甚矣。因此,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拿“道德”来开脱罪名,视良知为无物。

法治社会中,真正的道德应该是首先实现于政治和制度层面,本质上是不允许道德特区的存在的。在法律制度的地基上筑造出的“道德建筑”,才更有说服力,以稳定社会,保障社会和谐。单视道德为最高旗帜,凭借自己是弱势群体的身份特征,该受“道德”同情和保护,把法律当做纸墙,不服从法律,铤而走险,做出违法行为,还谈得上“道德”吗?本质上失了道德,还危害了社会。道德本就不应该拥有这种特殊的身份性。

我们在不断被“道德滑坡”时间刺痛敏感的道德神经时,不只是反思自己的道德行为,还要细思是否合理,更要明确道德与法律底线,任何道德行为都不能触及法律底线,法律是道德的最低保障。违法行为无论在道德层面上有多大分量,都谈不上拥有真正的“道德光芒”。

一个合法的社会公民,就要坚定自己的原则,不为道德开设特区,遵纪守法!

杨亮心理咨询师

172 评论(12)

joannekaka

法律作文600字汇总八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法律作文600字8篇,欢迎大家分享。

法律,象征着公平,在它的天空下我们无忧无虑地茁壮成长。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所以我们应该遵纪守法。

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红灯停,绿灯行,遵守交通规则。无论在哪里,几乎每遇红灯时,都有行人大模大样地横穿路,对红灯视而不见。即使出了交通事故也理直气壮。连幼儿园小朋友都懂的道理,他们也不明白吗?

每年,因交通事故而丧生的人数令人目瞪口呆,那一幕幕血淋淋的场面让人胆战心惊。就因为发生了惨案,我们是否应该想一想,导致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呢?是因为我们对交通法规意识的淡薄,如果我们人人都遵守交通规则,就能大大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了。

现在的青少年犯罪事例越来越多,这已经成为我们所关注的问题。有些青少年不好好学习,沉迷于网络之中,他们胡乱结识朋友,自甘堕落,没有钱用的时候就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最近,我看到了一个“西渡少年杀人事件”的报告,令我无比震撼。

这位少年仅有12周岁,就结束了三个人的。他本是一位成绩优异的初中生,寄住在城里的姑姑家,却因过度沉迷于网游而用水果刀将要去“告状”的表妹捅了十几刀,再把年幼无知的仅仅4岁的表弟捅死。惊慌失措的他坐在家中,待姑姑回到家中后,怕被发现,便也将姑姑捅了二十几刀。最后,他换好衣服并偷走了柜中的二千元钱,若无其事地在网吧消度一夜。他的残忍手段令人发指!

是什么让这位花季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呢?我想:这不仅因为他沉溺于网络游戏,更多的还是因为他缺少的温暖。

让我们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以法律己,远离各种不良行为,争做遵守法律法规的楷模,在法律的引领下茁壮成长!

法律好一艘大海的船,在船活动的空间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人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

而犯罪呢?他是一棵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那是一寒风刺骨的冬天,我上二年级。当时我只有八岁。可是,现在回想起来,记忆还是很深刻的。

早晨,我陪奶奶去买菜。在路上有一个乞丐在卖唱。奶奶给了我5元钱,让我给他。当我把钱投入乞丐的小碗里时,迎面来了一位男子,摸约三十多岁左右。那位男子打量了一下乞丐。小心翼翼地从乞丐后面走去,手还拿棍子。“咚!”一声响,把我惊住了。那男子居然用棍子他!此时,我想去阻止那位男子。可是奶奶不让我去。这时,一位老爷爷走向前人骂:“你这人怎么……”还没等老爷爷说完,那位男子抢着乞丐装钱的小碗,一溜烟儿就跑地无影无踪,而那时八岁的我只能让坏蛋逃离我的视线,而我却无能为力!

你们跟普通人一样,有手有脚有头脑,为什么要做这些见不得人的事呢!为什么你们不去做个好人,为祖国做出贡献呢?当你们走在大街上时难道内心就不会忐忑不安吗?如果你们做个好人,就可以光明磊落地走在大街上,而不会受到人们的谴责和歧视了。难道你们不想过这种安稳的日子吗?

与法律做个好朋友,与犯罪做战斗吧!那些不法分子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

法律是正义之火!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我们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说到法律,大家都不陌生。它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我从今日说法上,我知道了,我的身边也有法律。

比如:一位二十岁的中国栋梁的大学生和他的一位十岁的表弟去逛街,看见倒地上的一位老人,表哥漠然无视,表弟去做好人好事,表哥说:“表弟别多管闲事”,表弟看看表哥说:“我在做好人好事”,表哥于是给表弟讲了彭宇的事,表弟说:“表哥那可不行,就算她要诈骗钱,法律也会保护咱们!”。表哥说:“表弟你有善良心了,对,法律也会保护咱们!”说完,把老人扶了起来。

还有:昨天早晨8点多;张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他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狗一下!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点之前!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法律”这个词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小时候,我们的长辈、老师就开始教我们“红灯行,绿灯停”之类的歌谣和一些启蒙小故事,这些都让我们受到了法制的教育。长大之后,我们又从报纸、电视上懂得了更多的法律。

法律就是秩序,没有了法律,那么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混乱,到处都是暴力、偷窃等违法的行为,可见法律是多么的重要。

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在我身边就有这样一个例子,在我家乡的村子里,有一个小孩,大概上小学五年级,爸爸妈妈都出去打工了,只有婆婆和外公照顾他。他的婆婆外公都很宠他,他做什么事情都惯着他,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留给他,他有什么小小的坏习惯也不管。

有一天,他看见有许多同学经常到学校门口的小卖部买零食吃,自己也很想要。于是他找外公要钱,可是外公觉得他还小不能拿钱,就拒绝了他的要求。

被外公拒绝了几次后,他就趁外公不注意偷偷地拿走了外公随手放在茶几上的几毛钱。慢慢地,他的这种行为越来越频繁,自以为外公婆婆没有发现,然后从几毛钱到1块、几块、几十块……后来,外公发现了,就狠狠地训斥了他一顿,并把钱藏到了他拿不到也找不到的地方。

他发现家里的钱偷不到了,就偷偷地溜到邻居的家,开始偷邻居家的钱。他每天把偷到的钱拿去小卖部买零食,有多的还去请同学吃,有时候还会跟着一些大哥哥去网吧,回到家里就说跟同学去玩了。

终于有一天,邻居报了警,警察把他抓进了劳教所。过了一年,他才被放出来,他看起来脸色发青,浑身瘦了一圈,他见到外公和婆婆还有爸爸妈妈站在门口等着他,他的眼里流出了后悔的眼泪,他们抱在一起,每个人都流出了眼泪,他嘴里说着:“对不起,我对不起你们!”

在法律面前,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不管你是老人还是小孩,不管你是有钱人,还是一个乞丐,人人都要遵纪守法!

中国有很多法律,比如宪法、刑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财产继承法等等。其中同我们息息相关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对我们的一个保证,使我们有人抚养。很多父母离婚以后都不对子女进行抚养,但通过法律,事情很圆满的得到了解决。比如,我身边有这样一个孩子,父母离婚后都不愿抚养,就把他扔在了姑姑家,由于姑姑的家境也不是很好,父母又都不支付抚养费,于是姑姑将其父母告上了法庭,经法庭和解,孩子由姑姑继续抚养,父母每月各支付费五百元,通过这件事情也让我们明白,未成年人是有被抚养的权利的。

除了未成年人保护以外,与我们有关的还有义务教育法,它同样给了我们一个保证,使我们能够安心在教室里读书。很多父母认为孩子上学没用,不如在家多干点活儿,帮家里赚些钱。所以许多孩子上了小学,中学就不再上了。但现在,这样的现象可少多了,这正是国为义务教育法。我身边就有这样一个孩子,因为家里穷,所以只上完了小学就不再上学了,而是帮父母在家干活赚钱养家。有关部门知道了以后,主动帮助了她让她上学了,并给了她们家一部分的辅助金,她们全家都很高兴,都说国家的政策越来越好了,农民也过好日子了。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成方圆。”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好法律,才使我们的生命、财产、权利等一系列问题得到了保障,法律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正因为有了法律的保护,广大人民才放心把钱存在银行里,正国为有了法律的严惩,广大人民才安心的生活。生活离不开法律,我们离不开生活,悠悠岁月,从少年到老年,从儿童到少亻,都因法律的保护而变得融洽。

我们钟爱的法律,我们钟爱的国家,只因为有了法律的陪伴,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只因为有了法律的陪伴,我们安心在教室里读书,从一个婴儿到现在的少年,法律无时无刻不在身边,只因有了它,我们才幸福,才快乐。

我永远爱你——伴我成长的法律!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暖在心头,当黄昏的末一丝晚霞向我招手,日子便又匆匆而去,我想问在座的同学;今天你快乐吗?你收获了吗?有新的烦恼吗?有前进的目标吗?你身边的.伙伴好吗?今天,我的心情有些沉重,因为杨亮的故事让我震惊,让我心痛。

15岁的杨亮是某中学的初二学生,由于交友不慎,结交了社会上的青年、朋友。一次,杨亮发现朋友与另外一个年轻人躲在歌厅包厢里吸食xx。杨亮感到十分好奇,问朋友感觉怎么样,朋友说比做神仙还快活,舒服极了。尽管朋友极力引诱,但杨亮仍表示犹豫。于是,在一个周末的晚上朋友将xx放在香烟的内给杨亮烟,并表明里面没有xx,杨亮吸食后,无法自拔,用完了自己所有的钱以后,杨亮开始拦路抢劫,渐渐地,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最终被公安机关逮捕。

因为他缺乏法律意识而自酿苦果。是啊,我们每个人在成长的历程中都难免会犯错,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如何面对,及时改正,我们仍是好孩子,但若执迷不悟,一错再错,就会葬送前程甚至生命。所以:错与不错只是一念之差,守法与犯法也会是一步相隔。当别人引诱你的时候,一个不理智的选择可能让你犯罪。

我们是花季少年,都是祖国的花朵、肩负着创造新未来的重任,受到培养呵护是我们的权利,相同的,更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好好学习,好好成长,培养成为一个品学力行,懂法,守法的好孩子!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律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铭记法的威严与壮义,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秉持心中的利剑、共同描绘美好的明天!

12月5日,小记者来到金台区人民法院实地参观采访,对我来说这是一次难得的法律实践教育课。

诉讼服务中心是打官司的第一站,杨晓丽法官介绍说,法院不光是审判犯人的地方,处理最多的还是民事案件。在法院处理的案件中,还有一种特殊案件——执行案件,中心专门有一个窗口受理此类案件。执行案件与其他案件不同之处在于判决生效后,被告如果没有按照判决结果执行时才可立案,由法院使用强制力保证实施。

在宫建军法官的带领下,我们进入内部参观采访。宫法官介绍说,审判台位于整个审判大厅最高的地方,象征着法律的至高无上。审判台上的法椅靠背很特别,是我见过最高的靠背椅,任何人坐上去椅背都会“高人一头”,经过宫法官讲解我才懂了,高高的法椅靠背寓意法律的威严,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椅的后背上刻画的天平,寓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白明瑛庭长带领我们参观的少年法庭布局和审判法庭的区别很大,审判桌是圆形的,审判长和被告、原告等人都是围桌而坐,比起审判庭的威严感觉要温和一些。白庭长介绍说,少年法庭主要审判的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心理还不够成熟,大家围坐在一起,不仅可以舒缓紧张的气氛,也可以减轻未成年人精神上的压力。另外,少年法庭还设有心理咨询师席位,来帮助未成年人做心理疏导。

通过参加这次活动,我感到受益很大。法律的神圣和至高无上,法庭庄严肃穆的气氛,少年法庭的关怀和疏导,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们青少年一定要从小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努力当好一名普法宣传员。

时光流逝如今的社会法律对我们来说已经不陌生。而法律的法?与情?在我们的概念里你又支持哪一方?法与社会的情......

偶然的一次经历让我心里有种莫名的痛恨现在这个社会!为什么?!法与情不可以并从呢,难道这个社会真那么惨无人道?

悲催的音乐把我拉回那个场景——苏爷爷沧桑的面容,那双深深凹陷的眼眶,古铜色的皮肤,鬓边已经花白了的头发?——他的一生只为了那个捡来的孩子,苏花儿。那个女孩天真的笑容,稚嫩的脸庞,也深深在我的脑海,我的心。

偶尔的不注意酿成了一场悲催的命运——花儿出车祸了......苏爷爷原本沧桑的脸显得更加衰老不堪,那个肇事者是个腰缠万贯的老总答应给苏爷爷六万元补偿。但苏爷爷的心默默不语。

这是孩子的父母出现了——她们?他们的出现让这场情理的纠纷显得更加扑朔迷离。呵!只是为了那六万块钱?逼到苏爷爷家门口?值得破口大骂?值得在花儿的葬礼上大闹一场?他们若是还有一丝一毫父母的情谊就不会这样。在花儿出车祸时?他们人呢!人呢!

看到的只有在医院焦急等待的爷爷,听到那句话“对不起!我无能为力!”手里的玩具撒了一地,包里的零钱也撒了一地.....那大大小小的硬币,沾染了多少心血,沾染了多少世俗的纠纷......

但法律却不能维护正义,只为了那一份所谓的亲子鉴定?所谓的依据?没人能帮到爷爷......我好想帮他却无能为力,只有撕心裂肺的痛,只有恨!

法律的法?理?你又坚持什么?这个社会的真情都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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