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3

  • 浏览数

    322

麻酥酥Jessica
首页 > 心理咨询师 > 郑正文心理咨询师照片高清

3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完善自已

已采纳

这是单位为了推卸责任让你写的,最好不要写

郑正文心理咨询师照片高清

202 评论(8)

冬雨霏霏nz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承诺书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承诺书由标题、启语、正文、结语、署名、日期六部分组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承诺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保密承诺书9篇,欢迎大家分享。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

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本人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认真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和河北地税的其它各项安全保密规定。

三、对参与河北地税各项目和服务所涉及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信息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国家税务总局和河北地税信息中心许可,绝不擅自发表或使用。

四、离岗后,对仍具有保密性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字):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时间:

物业服务关系到红柳林矿业公司打造世界级标杆企业的宏伟愿景,而物业工作安全又是其重中之重。为保障矿业公司物业服务安全有序推进,红柳林保障区物业部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物业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物业服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2、保证公司要求取得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相关证照后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并按规定进行物业服务安全知识培训,保证物业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3、依照矿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对所属垃圾车、道路清扫车进行严格管控,加强车辆驾驶人员日常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车辆运行、维护维修工作记录,以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4、依照矿业公司相关制度对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日常设备运行、维修维护监管,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垃圾处理设备安全运行。

5、依照矿业公司相关制度对洗衣机房各类洗衣、烘干及辅助设备加强监管,对设备操作人员强化业务技能培训,

要求操作人员严格对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操作,建立健全各项设备运行、维修维护工作记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依照矿业公司相关制度对办公楼电梯设备、空调设备、无压上水设备等进行全程监控,对存在问题第一时间上报监管领导,并进行记录,确保各项设备正常运行。

7、加强对物业所属各区域其他各项设施设备日常巡查,对存在问题第一时间处理上报,确保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8、加强对物业从业人员登高作业、季节饮食安全、外住安全、单岗作业人身安全等日常宣导,确保工作过程中安全工作。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

承诺人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日

单位保密承诺书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为加强国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信息技术资料和数据的保密管理,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带给软件修改完善、数据处理和技术支持服务(下称项目)等工作中的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信息

1、在项目中所涉及的项目设计、图片、开发工具、流程图、工程设计图、计算机程序、数据、专利技术、招标文件等资料。

2、甲方在合同项目实施中为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带给必要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和资料等;

3、甲方应用软件在方案调研、开发阶段中涉及的业务及技术文档,包括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等;

4、其他甲方合理认为,并告之乙方属于保密的资料。

二、保密范围

1、甲方已有的技术秘密:

2、乙方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被甲方使用的;

三、保密条款

1、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有关保密信息,不得以其他任何手段谋取私利,损害甲方的利益。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泄漏甲方保密信息。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甲方的技术资料、技术成果乙方无权利用在其他项目上。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有关保密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携带出甲方场所。

四、保密信息的所有权

以上所提及的保密信息均为甲方所有。

五、保密期限

本协议的保密期限为5年。

1、在本协议失效后,如果本协议中包括的某些保密信息并未失去保密性的,本协议仍对这些未失去保密性的信息发生效力,约束双方的行为。

2、本协议是为防止甲方的保密信息在协议有效期发生泄漏而制定。因任何理由而导致甲、乙双方的合作项目终止时,乙方应归还甲方所有有关信息资料和文件,但并不免除乙方的保密义务。

六、关系限制

本协议不作为双方建立任何合作关系或其他业务关系的依据。

七、违约职责

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的约定泄露或使用了保密信息甲方有权终止双方的合作项目,乙方应按合作项目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甲方,并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认定的赔偿金额赔偿甲方遭到的其他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究其一切相关法律职责。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以中文做成,一式二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末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作为心理咨询室的工作人员,我们应竭诚为广大同学服务,本着尊重、理解、真诚、保密的原则,我们承诺:

1、心理咨询师本着尊重、保护来访者个人隐私的态度,对心理咨询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信息,都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同时,心理咨询师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中保密原则的有关规定,严守咨询个案的相关资料。咨询时,来访者有责任向咨询师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由于来访者故意隐瞒或者扭曲资料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来访者自己负责。

2、上述保密资料,除来访者的私人心理咨询师外,任何人(包括其他心理咨询师、班主任老师和科任老师)均不得查阅。如确因工作需要而进行案例讨论和督导,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则会隐去那些可能会辨认出您的有关信息。

3、心理咨询师只有在征得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笔录、录音。来访者有权拒绝心理咨询师提出的笔录、录音请求。

4、保密例外原则。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或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班主任老师、有关领导或家属),或与其他心理咨询师进行磋商,但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我们会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为每一位咨询者提供帮助。我们将努力成为广大同学的朋友,也让心理咨询室成为广大同学心灵的温馨家园。

承诺人签字:

_____年___月____日

本人:入职公司部工作,承诺遵守以下保密条款:

一、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企业保密规章制度,严格做到:1.不在公共场所、私人交往中及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公司秘密;2.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公司秘密;3.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邮电、通信工具传输公司秘密;4.不在无保密保障的企业办公自动化系统公文传输系统及互联网上处理、传递公司秘密;5.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或保存涉密文件、资料;不私自留存阅办完毕的涉密文件、资料;6.不带无关人员进入涉密部位、涉密场所;7.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擅自复印涉密文件或扩大涉密文件的知悉范围,复印件、抄录件严格按原文件的密级管理;8.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擅自对外提供作为内部事项管理的文件或信息;9.不在社会活动中携带涉密文件、资料;10.因公或因私出境时,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企业规定。

二、对本岗位工作中涉及的密件、密电在收发、登记、分办、送批、传阅、保存、归档的各个环节都严格遵守企业各项保密制度,不擅自扩大知悉范围,确保商业秘密安全。

三、认真执行企业和部门重大事项上报制度。本人发生失泄密事件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将有关情况向部门领导汇报,决不隐瞒。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商业秘密时,立即予以制止。

四、本《保密承诺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承诺书一式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效力持续到本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5年后,因本人未尽到保密义务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人愿赔偿公司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 XX年 XX月 XX 日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鉴于:

承诺人愿意承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所提供的岗位职责,为保证该岗位工作的顺利进行,承诺人向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保密信息:指中国移动北京公司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可视方式向承诺人提供的,以及承诺人利用工作之便利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可视方式所获悉的,中国移动北京公司认为应当予以保密、不欲公开并且适当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的,有关中国移动通信的客户,以及有关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的所有信息及其有关载体。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不欲公开的观点、发现、发明、公式、程序、计划、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秘密和合同/协议条款,和/或其中的任何知识产权。

保密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有关中国移动通信客户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信息、客户位置信息、客户通话记录、客户话单信息、客户短信和彩信内容、客户订购关系等。以上保密信息分别存储于以下系统中: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移动通信的BOSS系统、网上营业厅系统、经营分析系统、本地网核心交换网、关口局、信令监测系统、话务网管系统、厂家OMC系统、漫游欢迎短信系统、小区短信系统、位置服务定位平台、移动定位系统、车行无忧系统、短信中心、短信网关、数据业务监测系统、垃圾短信治理平台、深度运营平台、手机邮箱系统、移动信使系统、移动办公助理系统、综合信息查询平台、农信通系统、校信通系统、彩信中心、彩信冲印站系统、彩信营销平台、彩信信使系统、魔力彩信系统、综合信息查询平台、智能网系统、MISC系统、音乐平台、手机电视系统。

2、有关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可能与中国移动通信的客户产生关联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人力资源状况、重大决策与行动计划、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成果、市场策划、招标投标、合同、网络与系统的保密信息及其有关载体,以及承诺人在任职期间编制、使用或持有的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关的任何保密信息及其有关载体。

承诺人完全理解并且同意,承诺人对上述保密信息只有基于岗位级别和职权范围内的有限的使用权,并没有包括所有权、知识产权及解释权等在内的其它任何权利。承诺人承认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对于上述保密信息的一切权利和/或利益。承诺人应根据保护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利益与保护中国移动通信的客户利益的原则,对承载上述保密信息的有关文件、资料和物品予以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泄漏、遗失或任何形式的交易。承诺人除应妥善保存上述保密信息外,还应采取合理之必要保护措施,防止他人从承诺人处获取上述保密信息。承诺人在离开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时,应向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归还上述所有文件、资料和物品。无论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保密制度有无规定或规定是否明确,承诺人均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妥善保存或保管上述保密信息或其载体,维护中国移动通信的客户以及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合法权益。

承诺人完全承认并且同意,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向承诺人披露本承诺书中保密信息之举不构成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向承诺人转让、授予任何特许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未经中国移动北京公司书面同意,承诺人不得利用上述保密信息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承诺人完全理解并且同意,仅在本岗位级别和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中使用保密信息,绝不为与上述工作无关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承诺人完全理解并且同意,承诺人在为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第三方的保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任何可能侵犯第三方权益的行为。如果由于承诺人违反上述保密承诺而导致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或其关联公司遭受来自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承诺人应承担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果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有权向承诺人进行追偿。

承诺人完全理解并且同意,未经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事先书面批准,承诺人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把保密信息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披露、透露或以任何形式交易给第三方。承诺人亦不会依据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建议。

承诺人完全理解并且同意,承诺人不会串通、包庇、纵容增值服务提供商泄漏客户信息、擅自为客户开通数据及信息化业务或实施其他侵害客户权益的行为;承诺人不会串通、包庇、纵容渠道或系统合作商泄漏客户信息、侵吞客户话费、擅自过户或销号、倒卖卡号资源或实施其他侵害客户权益的行为。

承诺人完全理解并且同意,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有权在中国移动北京公司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收回有关文件、资料、物品及其使用权。

承诺人完全理解并且同意,承诺人应对上述保密信息及其任何部分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直至该保密信息失去其保密性质并为公众所知悉之时为止;承诺人的保密义务不因承诺人调离岗位、辞职、被辞退、被开除而终止或解除。

承诺人完全理解并且同意,如果承诺人违反本承诺书中的保密义务,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有权选择采取以下措施:

1、对承诺人进行内部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调岗、辞退、开除。

2、对承诺人提起违约或侵权民事诉讼,要求承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在商誉方面或经济方面的损失。

3、向公安机关报案。

承诺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本人参加____年____月____课程期末/重修/补考考核命题工作,在命题工作期间直至考核结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将本着对国家负责,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国家、学校有关保密法规和纪律,并作以下承诺:

1、 不参加任何有关该课程考核的补习、辅导活动。

2、 不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

3、 不向任何人透露命题人员姓名。

4、 若有任何形式的泄密行为,愿意接受组织上的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院/教学部:

承诺人:

年 月 日

一、保密原则:

1、心理咨询师本着尊重、保护来访者个人隐私的态度,对心理咨询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信息,都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同时,心理咨询师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中保密原则的有关规定,严守咨询个案的相关资料。咨询时,来访者有责任向咨询师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由于来访者故意隐瞒或者扭曲资料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来访者自己负责。

2、上述保密资料,除来访者的私人心理咨询师外,任何人(包括其他心理咨询师、班主任老师和科任老师)均不得查阅。如确因工作需要而进行案例讨论

______________________(客户单位):

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本人庄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认真遵守本人工作单位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保密协议;

三、认真遵守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它各项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

四、对参与的信息化项目和服务所涉及技术资料和数据信息履行保密义务,未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许可,不得擅自发表或使用;

五、离岗时,对仍具有保密性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我单位工作人员_________由我单位委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技术工作。我单位负责对该人员履行本保密承诺书进行监督管理,该人员如有违反,我单位将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我单位签订的《保密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343 评论(9)

白色七巧板

文/拉娜 谨以此文,答谢介绍我此书的,隐于魔都“悟空心灵花园”的大师兄。

遇见《红书》

当大师兄从书架中抽出这本书递给我,接过书,手很自然往地下一沉。好重,我心里很怕这本书和拿起来一样沉重,摆在家里成为一件装饰品,除了物理上占据书柜的高处,每天望着我走来走去却不会和我说话的书,没有意义。

大师兄仿佛看出了我的迟疑,他深深的双眼皮下,一对聚光灯扫向我,郑重而又略带温柔地说:这本书并不需要一口气看完,也不需要一次看懂,甚至不需要按照顺序来读,书的内容是单篇独立的,可以随手翻开一页,很轻松地去看。

我半信半疑地把书搁在腿上随意翻着,如辞典一般,每一页下面都有很多关于正文词句出处的注释,书中也配着色彩浓重的曼陀罗画,是荣格生前所作,透着种神秘气息。

荣格是分析心理学之父,这本《红书》也是他自称的《新书》,是荣格自我分析的私人日记,记录了他在1914~1930年间的“自我试验”。书中有荣格的幻想、梦境、真言和自语,而那些他亲手画的曼陀罗,每件都称得上艺术品。如扉页的描述,《红书》更像是一本来自中世纪的“时光之书”绘本,独一无二。

书和人一样,是否看对眼,有一种缘分使然。我选择把它带走,想把它当作一本魔法书来读。荣格写的时候,是一天一点地记录,我看的时候,也计划像抽签一样,在目录中随意点选,一天一点地浏览。

《红书》是一本怎样的书

很难用恰当的语言形容这本书。普遍的观点是:它是荣格的一部分,有着荣格与灵魂的对话;它是荣格自我分析的试验记录;它是一部具有象征性的心理学巨作。翻看之后,我保留最初的第一印象,把它当作一本充满符号咒语的“魔法书”,希望每次打开的时候,可以召唤出荣格这位大魔法师来对话。

在《红书》导读的部分,荣格朋友圈的一位好友,卡莉·拜恩斯曾对这本书作了如下评价,其中的隐喻,十分贴切。

用60年出版的《红书》

荣格生前,有幸见过此书的,是他的一些病人和朋友,看过的人对此书都抱有极大的好奇。早期也有手抄本在小范围地流传,而荣格生前对于是否公开此书,始终犹豫不决。

在荣格去世48年后,原书的手稿才由荣格继承人协会授权委托著名学者索努·沙姆达萨尼教授进行编译,而编译手稿,就用了近13年的时间。

1990年自手稿整理成德文版,2000年荣格继承人协会决定公开出版,2009年初版面世,至2012年英文译注版Reader's Edition由美国诺顿出版公司出版。我现在手边这一本,便是自译注版翻译而成的中文版,由机械工业出版社,2017年印刷的第1版,号称一字未删的最完整版。捧在手里,竟感觉还冒着热气。

因来之不易,更因尊重而慎重,书的前言、导语、译者和编者的按语,加在一起便有九十多页。对于这部分,为了解全书概要,我逐页看了。正文的部分,共三百多页,由第一卷十一个章节和第二卷二十一个章节组成。

第一卷 序言 来者的路 第一章 重新找回灵魂 第二章 灵魂与神 第三章 灵魂的恩宠 第四章 沙漠和沙漠中的经历 第五章 未来的地狱之旅 第六章 精神的分裂 第七章 谋杀英雄 第八章 神的孕育 第九章 神秘·遭遇 第十章 引导 第十一章 终解

第二卷 序言 犯错者的意象 第一章 红人 第二章 森林中的城堡 第三章 卑微的人 第四章 隐士·逝去(第1日) 第五章 逝去(第2日) 第六章 死亡 第七章 早期神庙的遗迹 第八章 第一天 第九章 第二天 第十章 咒语 第十一章 蛋的打开 第十二章 地狱 第十三章 献祭性的谋杀 第十四章 圣愚 第十五章 第二夜 第十六章 第三夜 第十七章 第四夜 第十八章 三个预言 第十九章 魔法的礼物 第二十章 十字架的道路 第二十一章 魔法师

下面这段,是荣格老年时所写,被用作本书的引言。

如编者在导读中所述,卡尔·古斯塔夫·荣格是一位现代西方思想界的重要人物,而他的作品却一直引发争议。荣格花费在这本书上的时间不少于16年,为了对作者和译者表示尊重,我也打算花个十来年慢慢看。

荣格其人

荣格于1875年生于康斯坦斯湖畔的凯斯维尔,后来举家迁往莱茵河瀑布边的劳芬。他是长子,还有一个妹妹,父亲是瑞士的一名新教牧师。1902年,荣格与艾玛·劳申巴赫订婚,婚后育有5个子女。

青年荣格,选择职业的时候,和我们一样,也曾陷入矛盾,是选择文科还是理科?最后为了解决生计,他决定学医。即使进入大学之后,荣格脑中关于文理研究方向的矛盾仍然困扰着他,他称之为第一人格和第二人格的矛盾。于是他,一边忙碌地学习医学,一边密集地阅读哲学书。我就想到了自己,在做决定时,脑海中也经常会浮现两个不同的声音,我称它们为小恶魔和小精灵。这些不算很巧的“巧合”,单方面让我感觉和荣格亲近了。

荣格的重要理论

荣格在1911年写成《力比多的转化与象征》,在书的前言中他说到:中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年龄,它标志着人生后半生的开始,在这段时期,人会出现心理变化。实际上,处于这个年纪的我,也恰巧开始了思想的转折。

荣格在进行自我分析的过程中,他也在不断地发展自己的理论。在1913年的慕尼黑精神分析大会上,他提出新的心理类型理论,认为力比多有两个基本的运动:内倾,这一类主体的兴趣主要指向内在世界;外倾,这一类主体的兴趣主要指向外在世界。 而两种类型的人都需要自己的心理学来使自己的价值能够得到充分发挥。

看到这里我不禁感叹荣格果然厉害。当下普遍认为学习心理学,要么是自己的心理遇到了点问题,要么就是为了当心理咨询师。这个理解在我看来,有点局限,实际上人人都可以学点心理学,或者说都应该通过某种路径去深入了解自我、挖掘自己的价值。

1918年荣格写了一篇论文《论无意识》,他指出 我们所有人都站在两个世界之间:外在知觉的世界和无意识知觉的世界。 在1919年他又发表了《精神信仰的心理学基础》,在论文中,他提出两种集体无意识会被激活的情境。看到下面这段论文内容,让我差点惊掉了下巴。

1922年,荣格在这本当时称之为《新书》的日记里和自己的灵魂展开对话,其中有一段关于宗教的对答,是我迄今看到过最好的阐释,那种感觉好似终于解开了一个谜团。

荣格在1922年发表的论文中,将文学艺术作品划分为两类:第一种作品完全源自作者的目的;第二种作品支配作者。荣格认为 能够支配作者的作品皆来自集体无意识,在这种情况下,创造性的过程就是被无意识激活的原型意象。

坦白说,看到这里,我有些感觉起鸡皮疙瘩。目前和朋友,在一起创业的公司,叫做暗光文化,具体在做的事情,包括自媒体、社群和一些体验课,我们的口号是“成为黑暗中的光,把这短暂的一生活明白”。谈不上要和荣格套近乎,如果说冥冥之中,我受到了什么东西的感召,那可能是被他说中的一种集体无意识的激发,或者也可以解释为市场产生了需求。

1926年,荣格在《无意识过程的心理学》一书中强调了中年过渡期的重要性。这段论述,按照现在的话来说,非常靠谱接地气。

《红书》的正文

我感到正文部分,除了原原本本摘抄以外,其他言语都是冗余。正文三百多页,我只取第一卷和第二卷当中,那些偶尔翻到,撼动内心,宛如雷电一样的话语。

比起那个时代孤独的灵魂,我觉得荣格算是幸福的,他生前虽然没有被完全理解,但也得到了相当的认同,身边围绕着家人和朋友。在《红书》中,他坚持着灵魂的拷问,仿佛被某种力量所驱使,但又似乎踏着欣然选择的道路。

我直接从目录找到了第二卷的最后一章,因为赫然写着“魔法师”三个字,宛如隧道尽头隐隐发着的光,我毫不犹豫一路冲到底,打开宝箱,然后兀自笑了。

之所以对魔法师这么着迷,和我前一段抽筋了突然开始想写小说有关。小说的名字就叫《拉娜的魔法修炼之旅》,实际上,我此前既没有写过任何小说,也没有对魔法有任何研究,单纯地觉得这题目很酷。

当看到上面荣格的这段和魔法师腓利门的对话,我此时的心情难以言表,脸上带着的是那种“沧海一声笑”的表情。

总之,这是一本我认为能召唤荣格的魔法书,和荣格对话的那个魔法师叫腓利门,而于我来说,和我对话的那个魔法师叫荣格。

120 评论(15)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