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子在睡觉
第一条为规范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网格,是指根据相应标准,在本市所辖城乡社区、行政村及其他特定空间区域内划分的基本服务管理单元。本条例所称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以下简称“网格化服务管理”),是指在党组织领导下,以网格为基本服务管理单元,运用信息化技术等手段,组织实施的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公共服务代办、信息系统数据分析、参与平安创建以及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等活动。本条例所称网格员,是指在网格中从事服务管理的工作人员。第四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原则。第五条市、县(市、区)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辖区内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公安、民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大数据、城市管理等参与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工作,并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教育培训、业务指导、工作保障和信息支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发动和组织村民、居民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县(市、区)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按照边界清晰、因地制宜、便于服务的原则,科学合理划分网格。网格名称、区域范围、网格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信息,应当在村民、居民主要活动场所公示。内容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为避免管理交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托已划分的网格开展工作,不再另行划分。第七条网格应当配置网格员,网格员可以由村党组织、社区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担任。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也可以依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支持党员、村民代表、居民代表、物业服务人员、心理咨询师及志愿者等人员组成网格服务团队,协助网格员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第八条建立全民参与网格管理工作机制,鼓励村民、居民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互帮互助、邻里和谐、社会稳定。第九条村民、居民应当遵守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规定,配合网格员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村民、居民是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的,应当带头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村民、居民有权享有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提供的相关服务,有权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第十条市、县(市、区)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清单,向社会公示并动态调整。第十一条网格员对在工作中收集的村民意见、居民意见、问题隐患等事项,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当按照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上传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按照工作流程及时流转办理。承办部门和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流转事项不属于本部门和单位职责的,受理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向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作出说明。第十二条市、县(市、区)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日常运行,承担建档受理、分流交办、检查督促、通报考核、数据研判等工作。参与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有关信息系统接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第十三条市、县(市、区)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和实施信息使用管理分级准入授权制度,确保数据及服务管理对象个人信息安全。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团体、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网格员应当依法保守在履职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金色年华119
社区心理服务指导师——是由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社区工作委员会主办的,由中科博爱(北京)咨询有限公司承办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近年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在国家政策引导下,正在蓬勃发展。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决策部署。 2018年,10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启全国55个试点的社会心理服务建设工作。国家战略高度重视社会心理服务建设,唯有心安,才有民安,方有国安。心理健康是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而且关系社会的安定和谐、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未来。2020年12月,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印发《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基层人员培训方案》,聚焦基层人员的心理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居委会人员、网格员、民警、民政干事、残疾人专职委员、社区救助站、职业康复站工作人员,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基层人员、教师、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工会(共青团)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心理服务基础知识和能力培训。为积极推动社区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缓解社区心理服务人才短缺现象,提升社区心理服务专业水平,助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社区工作委员会针对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实际需求,整合国内多方心理服务等专家资源,推出《社区心理服务指导师》培训项目。什么是社区心理服务指导师?社区心理服务指导师,是立足城乡社区开展社会心理服务的专业人员,是以社区为主要服务场域,以社区居民,尤其是困难群众、老年群体、困境儿童、社区矫正人员、失独家庭、社区戒毒人员等社区特殊群体为服务对象,提供心理科普、心理疏导、心理援助、矛盾调解、危机干预协助、社区心理文化活动等综合社会心理服务,营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社会心态的心理服务人员。1.工作场所:城乡社区各类服务机构和服务组织。2.服务内容:心理健康科普、心理问题识别与一般心理疏导、社区心理援助、社区危机干预辅助和各类心理服务相关的社区文化活动。3.工作机制与角色定位:社区心理服务指导师基于社区特定人群的具体需求,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区别于心理咨询师和心理治疗师,在工作过程中,经常扮演八种不同的角色:1、问题识别和需求评估者;2、直接服务提供者;3、心理服务转介者;4、特定人群利益维护者;5、社会资源链接者;6、服务活动策划者;7、危机干预的协助者;8、心理服务政策倡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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