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yoyoyo224
这个问题很严重!可以追加其刑事附带民事的责任,并且可以依法进行起诉,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在你咨询机构的所有咨询费”“交通费”“误工费”如果造成严重的身体损伤还可以追要“医疗费”。打击违法犯罪,全民有责! 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还可以参见《无证经营处罚办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003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号)《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已经在2002年12月18日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Icecream0513
类似网络盲目模仿让人受伤的事不在少数:不久前,一女子模仿别人把熟玉米放在电钻上啃食,结果被电钻卷掉一大块头皮;之前流行的“一字马”则让没有体育基础的人伤了筋骨。在采访中,很多市民认为,有些模仿还是小心为好,千万别受伤。有些模仿“伤不起”网友“并蒂莲”:盲目模仿伤不起啊!我自觉有些基础,小时候劈过大叉、翻过跟头的,结果模仿一字马拍照……没想到这一腿劈下去,就没再起来,拉伤了,在床上躺了多半个月啊!市民方铭:网上总是一阵风似的今天流行这个、明天流行那个,有些人特别是小孩子很容易去模仿、跟风,但有些动作、行为还是少模仿的好,要不然伤人伤己啊。无关好坏却关乎安全中学生谢晓雅:网上很多视频挺好玩的,我和同学在相互分享的过程中经常模仿一些简单的动作或行为,相互逗乐呗。教师张晓林:网络上海量的信息,有些以娱乐为主的小视频等无关好坏,看后一笑了之。但有人眼高手低,觉得没什么难的,不顾自身条件去模仿,很可能会造成安全事故,得不偿失。模仿需量力而行网友“长河落日”:有些动作、行为不是谁都可以做的,奉劝大家,不管受没受伤,可长点心吧!心理咨询师崔敏:心理学上有个名词叫“从众心理”,网络上这种模仿行为就属于“从众心理”的范畴。这主要源于大多数人的固定思维模式,既然大家都这么做了,自然没事。模仿不是不行,但在实施行动前,一定要量力而行,把自身安全放在首位,对成熟的网民来说,娱乐要有度,模仿须谨慎!
30岁男人的世界
违法的,如果没有这种资质最好不要从事。你可以先考一个心理咨询师的资格证书,首先参加这块的培训学习才行,感兴趣可以来和我聊聊,我认识这方面的人,可以给你推荐一下。
咕噜咕噜SP
心理咨询是有个保密原则,在心理咨询中是要反复向求助这说明,承诺咨询人员的责任,一旦由咨询人员泄密,求助者有诉诸法律的权利。但是有保密例外,在咨询过程中,一旦发现求助者有危害自身或他人的情况比如说有自杀或本案遇到犯罪分子的情况,必须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本案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报警,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心理咨询师在接受司法或公安机关询问时,应如实陈述或报告。
念念花语
如果您说的都是事实,那对方肯定是违法的!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一定是由2位二级心理咨询师、3位三级心理咨询师构成,才能到工商部门批准开设!并且要完成相当时间的个案,接受每年的督导,这样是对来访者负责!不知您是否与他确定咨访签约,咨询机构有没有收费并提供正规发票!否则,你可以到工商部门举报获得赔偿!如果你认为是对方造成您现在的“创伤”,也需要到专门的机构比如当地精神卫生中心去鉴定,可以通过司法部门进行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需要提供的证据:当时的录音、录像;个案记录单;咨询的次数及缴费单、现在的心理问题材料及诊断证明书、病历等等! 希望您的心情尽快的好起来!如果真的是心理出问题了,还是尽快尽早的到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去诊治!我想这个比惩罚他更重要!如果有力量了,也许你会原谅他!一个不称职的“咨询师”!多一点笑容,就永远阳光灿烂!
小超人0606
那就要看你是怎么样的出发点了,如果本着为人民服务的角度,那就要报警!如果本着从业的道德,那就不要报警。但是我想心理咨询的目的就是为别人解决心理问题的嘛,那你就再深入了解一下,看这个人的个人意愿是 什么再酌情而定。希望能帮上忙!祝你早日走出纠结!
飞雪樱子
1、诱导犯罪也是违法的。2、诱导犯罪又叫教唆犯罪。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因此,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民事行为和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
优质心理咨询师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