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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园中葵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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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珊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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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告人罗某某故意伤害案

被告人罗某某(16周岁,在校学生)和谢某某均系长沙某学院学生,同住于本市天心区校区男生宿舍504房间。2015年9月12日11时许,被告人罗某某在宿舍内因琐事与谢某某发生争执,继而肢体接触,期间被告人罗某某用1把不锈钢单刃尖刀捅伤被害人谢某某左侧腹部。

经鉴定,被害人谢某某左腹部刺伤,左侧横结肠对穿伤,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罗某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罗某某作案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告人罗某某在案发后及在庭审中认罪、悔罪,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罗某某的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量刑时予以考虑。根据被告人罗某某的犯罪事实和情节、悔罪表现及其居住地基层组织出具的社区矫正材料,可以对被告人罗某某适用缓刑。

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认定被告人罗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2、被告人刘某凡、刘某聪等聚众斗殴案案

被告人尹某(成年人)在天心区解放西路某酒吧遗失一部手机,此手机被酒吧服务员饶某捡到并使用多日。尹某知晓后,联系饶某协商退还手机以及赔偿事宜。饶某将手机退还给了尹某,并答应赔偿尹某500元钱。后尹某多次要求饶某支付500元赔偿金未果。

2015年4月29日凌晨,尹某邀被告人刘某凡(17周岁)在酒吧门口拦住饶某、迟某等人,要求饶某支付500元赔偿金,遭到饶某拒绝,双方发生口角。刘某凡于是打电话给正在另一个酒吧门口的被告人刘某聪(16周岁),要其前来帮忙打架。随后,刘某凡手持棒球棍,并纠集被告人刘某聪肖某某、王某某等人赶至酒吧门口,对饶某、迟某等人进行殴打,造成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

经审理认为,刘某凡、刘某聪等五名被告人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刘某凡、刘某聪在归案后和法庭审理过程中均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均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被告人刘某凡、刘某聪作案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刘某聪、刘某凡所在的基层组织同意对两被告人适用社区矫正,可以对被告人刘某聪、刘某凡适用缓刑。

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凡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刘某聪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该案没有上诉、抗诉,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被告人张某某盗窃案

被告人张某某(17周岁)伙同他人分别于2015年12月24日、2016年7月1日凌晨,窜至长沙市芙蓉区某超市和天心区涂家冲某超市内,盗窃中华、软极品芙蓉王等品牌香烟共计人民币元。后二人将所盗赃物予以均分,分别销赃后将赃款予以挥霍。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被害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某某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应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其归案后及法庭审理中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以对被告人张某某从轻处罚。

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定被告人张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3、被告人陶某某、左某某故意伤害案

2017年7月16日2时许,被告人陶某某(17周岁)等人在长沙市天心区解放西路某酒吧与樊某发生了口角并相互斗殴。后被告人陶某某又纠集被告人左某某(17周岁)等十余人至某酒吧将樊某、龚某喊出酒吧,双方交谈无效便动起手来,被告人陶某某等十余人一同殴打龚某、樊某两人。

2017年7月18日被告人左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2017年7月26日被告人陶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经鉴定龚某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樊某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左某某、陶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均以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系共同犯罪,两被告人均系主犯。但从本案被害人的伤情来看,主要系被告人左某某持刀所致,对于本案的伤害后果,被告左某某的作用明显大于被告人陶某某。

两被告人在本案中具有以下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被告人左某某、陶某某作案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被告人陶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认定具有自首情节,被告人左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认定具有坦白情节。

被告人左某某、陶某某家属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上述情节均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左某某、陶某某所在的司法局愿意对被告人左某某、陶某某进行社区矫正,综合被告人犯罪性质和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可以对被告人左某某、陶某某宣告缓刑。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定:1、被告人左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被告人陶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3、禁止被告人左某某、被告人陶某某在成年之前进入酒吧、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5、被告人钟某某、周某某抢劫案

2016年11月30日凌晨4时许,王某在本市天心区蔡锷南路某酒吧以谎称被害人曹某某调戏其朋友的女朋友为由,伙同曾某等人将被害人曹某某强行带至本市解放西路某KTV厕所,并纠集余某某、荀某某和被告人钟某某(17周岁)、周某某(17周岁)等人,采用肢体推搡、匕首威胁等方式向被害人曹某某索要人民币3000元。

随后,又将被害人曹某某行带至某KTV包厢,荀某某和被告人钟某某用挥舞匕首的方式威胁被害人曹某某,迫使被害人曹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人民币1000元至余某某的账户上,余某某离开现场;

当日凌晨5时许,王某指使荀某某、曾某和被告人钟某某、周某某,将被害人曹某某强行带至某客房部,荀某某和被告人钟某某继续采用挥舞匕首的方式威胁被害人曹某某,被告人钟某某强行夺过被害人曹某某的手机,操作被害人曹某某的手机转账人民币2000元至被告人周某某的账户,随后荀某某和被告人钟某某、周某某离开现场,所得赃款予以瓜分、挥霍。

2016年11月30日,公安民警将被告人钟某某、周某某抓获,并从被告人钟某某身上起获长约25厘米的黑色折叠式匕首1把。被告人钟某某、 周某某归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某、周某某伙同他人,使用持刀威胁手段劫取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钟某某、周某某均系主犯。被告人钟某某、周某某作案时均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被告人钟某某、周某某有坦白情节,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

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定被告人钟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周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参考资料: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网-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白皮书

四川宜宾刘强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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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包允在

虽然刘强给人们的感觉是非常出色的,但是作为成功人士来说,他背后也付出了很多艰辛,而且也有我们感受不到的压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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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柯净水器

因为站在期货界的最顶端,受到的眼光和非议也会更多,自身的压力也就会更大。

147 评论(11)

蓝Luckyclover

这发生在2011年,当时一个名叫刘强的人烧毁了靖国神社的大门,逃到了韩国。日本想引渡这个人。幸运的是,韩国政府为他提供了庇护。现在我来谈谈刘强的传奇经历。

刘强,广东人,大约45岁。他曾是一名英语教师和心理学家。2011年3月,日本福岛发生9级地震。同年10月,刘强赴日本救援。他既是志愿者又是献血者。他在日本也很有名,被誉为“真正热爱日本的中国人”。同年12月28日,由于野田政府拒绝就慰安妇问题道歉,刘强向日本靖国神社门口扔了一瓶火焰,靖国神社立即被烧毁。

你为什么这么做?看来,这样一个生活幸福的中产阶级男人心里有一种家庭仇恨。每次想起奶奶,刘强都会感到疼痛。在刘强的印象中,奶奶很善良,很喜欢他们的孙子孙女。她能做美味的泡菜,带给他们无限的快乐。但是当奶奶一个人的时候,她经常看起来很悲伤,低声谈论一个地名。

后来,奶奶的健康越来越差。一天,奶奶把刘强叫到身边,告诉刘强一个隐藏多年的秘密,这改变了他的生活。1942年以前,奶奶是个天真的小女孩,和家人一起住在韩国大邱。那天,日本鬼子闯进他们的家,说他们的父亲参加了抗日活动,带走了她的父亲。后来,日军上尉意味深长地看着奶奶说:“抗日滴水一家也要死了。这个小女孩太漂亮了,所以留下来为日本皇军服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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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脾气媛媛

案例一】13岁少年犯罪 缺乏关爱造两家庭悲剧为抢劫手机,四川一名13岁少年小武将汽油泼向素不相识的女教师,纵火将对方烧成特重度烧伤。这一低龄重罪案件,再次掀起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热议。只为抢一部手机,竟然向素不相识的女青年泼汽油并点燃,造成其全身大面积烧伤,其手段之残忍,性格之冷酷,让人瞠目。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这个孩子母亲离异,父亲外出打工,无人看护,经常在外面惹是生非,在泼汽油烧人到被警方控制这几天内,又接连犯下了盗窃和抢夺路人两起案件。如此恶性案件,只因小武还未满14周岁,按照刑法规定,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当地警方对其作出了由监护人看管的决定。如果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话,小武就不会如此一而再再而三地犯案;而小武父亲所谓的“看管”,就是用一根铁链,将肇事的儿子锁在家里。像小武这样监护人无看管条件的,依照法规需要收容教养。不过,该地区工读学校尚在筹建,开学时间暂时无法确定。换言之,这个为所欲为、无知无畏的孩子还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依然处于逍遥法外的阶段。【案例二】少年21天撬车130辆 混江湖2年被捅3刀不愿回家他叫易明,一个年仅13岁的懵懂少年,稚气未脱却身材高大;原本应该在学校读书的他,无意之中卷入“江湖”。在行走“江湖”的两年间,易明先后被警察抓过10余次;短短21天,他和同伙们疯狂撬车130余辆。也是这两年,易明曾被人连捅3刀;他身上还有没有痊愈的烟头烫伤,这是团伙成员为了逼迫他参与盗窃施下的“黑手”。“警察抓不得,家长管不了,社会容不下。”易明身上的“问题少年”特征,让警察头痛,让家长绝望:该拿他们怎么办?易明也有自己的纠结:想回归正常生活,该怎么办?7月28日,宜宾县公安局专案组破获一起团伙撬车盗窃案,主要实施撬车盗窃的人叫易明,案发时年仅13周岁。在短短的21天里,这个由刘僵、易明等8人组成的团伙,疯狂撬车130余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万元,间接经济损失数十万元。所有的撬车盗窃案,都是这个叫易明的孩子具体实施。另有5名17周岁至22周岁的团伙成员,每次作案时或躲在暗处,或控制指挥易明,以逃避警方打击。最让办案民警痛心和气愤的是,易明是警方的老熟人,曾多次因为盗窃被抓。易明又是根“老油条”,一旦被放,又立即“回归”团伙中继续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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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中爱帼

演员张哲瀚被网友扒出,他曾去日本“乃木神社”“靖国神社”打卡拍照。

虽然经过两波道歉,但此人号称无知“打卡”行径的后果,

是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的从业抵制,一众品牌集体节约,全网封禁。

张哲瀚,彻底凉了。

可作为中国人,会不知道靖国神社、乃木神社背后的真相?

最让网友们愤怒寒心的,是张哲瀚在日本靖国神社前的那几张合影。

凹造型街拍,

在靖国神社门口比耶,俨然一副游客开心打卡的样子。

类似这种景点打卡的照片,够拼一组九宫格。

比起张哲瀚心口不一的开心比耶,

在10年前,有一名中国小伙子,曾在靖国神社入口处纵火。

此举震惊了中日韩三国。

他为什么会明知纵火违法,却铤而走险?

这要从他的身世说起。

1.

这位勇敢放火的中国人叫刘强。

他的祖父刘别生是新四军团长, 在战场上和日本鬼子进行过殊死搏斗。1945年牺牲时年仅30岁 ,1983年被授予烈士称号。

他的外公李圣式,在日军占领期间在首尔中学因私自教授韩语,而 被日军监禁并拷打致死 。

他的外婆杨英,原名李南英,是一名生于平壤的朝鲜人。

刘强外婆曾在1942年被日军从大邱抓到中国做慰安妇。

做慰安妇这段惨绝人寰的记忆,成为刘强外婆终其一生都无法忘记的伤痛。

临终前,刘强的外婆把这段经历告诉了家人。

成长于革命之家的刘强心里,和日本军国主义有着血海深仇。

但刘强又对日本的普通人并不存在仇恨,他曾在日本3·11大地震后参与灾后心理疏导的工作,帮助日本人当志愿者。

然而,时任韩国总统李明博在访日期间,向日本郑重提出解决慰安妇问题的要求,

却惨遭时任日本首相野田佳彦的强硬拒绝。

日本政府不仅对慰安妇问题没有丝毫悔意,68名日本国会议员还集体参拜了靖国神社。

刘强看着日复一日的这些新闻怒火中烧。

他回忆起亲手养大自己却饱受精神折磨的外婆,决定大胆一试。

其实,早在2005年刘强首次赴日 旅游 时,他就在靖国神社的门口高歌一曲新四军军歌。

6年后的2011年12月26日,刘强在外婆的忌日当天,

将汽油泼在了靖国神社的基座和顶部的日本国徽上,并用打火机点燃了火焰。

放火成功后,他辗转换装飞离日本,抵达外公外婆的祖国——韩国。

而刘强纵火后,从未对自己做过的事情进行隐瞒。

当时,他对靖国神社纵火案的犯人身份供认不讳,并称将全权负起法律责任。

可正在接受调查的刘强,因日本政府再次公开拒绝对慰安妇事件表示歉意,而被彻底激怒。

刘强在韩国再次犯下纵火案,他向日本驻韩国大使馆投掷了火焰瓶,却没有再次逃走。

刘强在原地等待警察前来逮捕他,等于自投罗网。

而他火烧日本驻韩使馆的举动,不但没有被万众唾骂,

反而 被韩国警方和民众视为“抗日英雄” 。

2.

被捕后,韩国聘请了极其豪华的律师阵容为刘强辩护,

由于纵火造成的影响轻微,最终刘强仅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被烧了两次的日本方面表示决不能这么算了。

日本政府曾多次向韩国施压,强迫韩国将刘强引渡到日本接受新一轮审判。

而韩国的反日情绪在此时日渐高涨,全国各地爆发大规模示威活动,坚决拒绝引渡刘强。

一些韩国 社会 团体更举起“拒绝引渡、正视 历史 ”等醒目的旗号,自发组织在韩国法院门口抗议。

刘强是中国国籍,中国方面也表示“决不允许韩国将他引渡至日本”。

刘强在接受庭审时曾表示,

他之所以在靖国神社纵火,完全是出于对日本军国主义分子反人类罪行的抗议和示威。

由于中韩两国的竭力保护,

最终, 刘强在刑满释放之后被引渡回国内。

近些年,有人称赞刘强为英雄。

可也有很多人,认为他是个专门给国家制造麻烦的人。

他的父母和亲友,听说也因为被众多旁人指指点点而对他疏远了。

可刘强并不后悔纵火,他时常身着“新四军后代合唱团”的制服在日本大使馆附近抗议、高喊抗日口号。

如果你觉得喊喊口号没有实质用处,

刘强还加入了琉球 历史 研究会,希望能够进行尽可能多的 历史 研究,励志要将日本的恶行公布给全世界。

3.

刘强之所以10年前选择在张哲瀚专门去打卡比耶的靖国神社纵火,

是因为靖国神社是为了给在日本的侵略战争时死去的军人“招魂”而创建的神社。

靖国神社的前身为1869年明治天皇下令创建的 东京招魂社 。

招的魂,是戊辰战争中为恢复天皇权力而牺牲军人的魂。

目的是为了“慰灵”和“显彰”,鼓励己方战事。

每年日本天皇及宗室、日本政府大批要员都会去参拜这个供奉着甲级战犯灵位的靖国神社。

他们参拜的战犯,是曾在日本侵华战争中残杀中国人的罪犯。

不仅涉及中日甲午战争、日俄战争、第二次世界大战,其中还包括14名罪行累累的甲级战犯。

日本当年在中国杀了多少人?

光是一场下来数以万计的战争,就有

有幸生在和平年代的我们,根本想象不出来那样的人间地狱是什么模样。

那些一长串的数字,却是真实流逝过的人命。

一如上文里讲到的刘强的外公外婆、祖父的经历。

然而那些 历史 中日本对中国犯下的滔天罪行,如今却正在被抹去 。

曾经犯罪的事实已经无可更改,但日本人知道, 历史 最善于被后人遗忘。

所以靖国神社里,供奉的是战犯。

展示放送的,却是 歪曲的“事实” 。

里面不仅陈列着日军侵华时的各种武器,

还在大门处为战争中死去的军犬、军马和军鸽都建立了灵碑。

在“甲午海战”部分,博物馆的介绍是这么写的:

“这是在帮助朝鲜脱离大清政府,

实现民族独立。”

甲午战争后,《马关条约》瓜分中国。

割地赔款,被日本描述为 “卧薪尝胆” 。

南京大屠杀的部分,怎么说的呢?

“伪装成市民的中国军人,被严厉地揭发了。”

日本对太平洋战争撒下的浓墨重彩,被描述成:

“我们日本为了保护家园

必须攻打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

印尼,印度,缅甸……”

场馆内部充斥着扎眼的用词,诸如“感恩”,“骄傲”,“神勇”。

馆外面,是一个醒目的墓碑,纪念的人叫巴尔——

唯一一个替日本战犯求情,想判他们“全体无罪”的印度法官。

曾经的远东国际法庭上,巴尔认为, “日本只需要对战争负道德责任,而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此后,靖国神社开始被当做日本小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而这,就是日本人战后的态度。

除了靖国神社,日本全国还有52所护国神社。

据统计,光是东京靖国神社,每年就有500万人参拜。

4.

今天,是日本裕仁天皇宣读《终战诏书》,

宣布无条件投降76周年的日子。

而今天,日本首相菅义伟向靖国神社供奉了香火钱。

前首相安倍晋三、日本防卫大臣和一些日本政要在近几日分别去靖国神社 “拜鬼” 。

从未承认过犯下滔天罪行的日本政府还在对国民洗脑,

没有任何的忏悔,反而年复一年对多名臭名昭著的甲级战犯进行参拜。

我们绝不能忘记这段惨痛的 历史 ,

这是对真实 历史 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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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山幽灵

北京一少年为偷钱上网 将奶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 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 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 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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