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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头的陈小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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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涉及的技术领域较多,大学、大专、中专皆有涉及的的相关专业。所以有开设高铁方面的相关专业学校还是较多的。若是能够详细指明所涉及的专业或者学校等级会好筛选些。

心理咨询师就业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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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dongth

具体模板例子:

其它事项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应先申请仲裁,如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扩展资料:

雇佣合同,即 “雇佣契约”,指的是当事人一方 (受雇者)向对方(雇主)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 (或契约)。

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实现劳动的社会化,而且劳动者已经成为该经济组织中的一员,他与用人单位具有身份上的从属性和依附性,这也是其与雇佣合同最大区别之所在。在雇佣合同中,其主体并不具有上述的限制,雇佣合同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互独立,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性和依附性。

参考资料:雇佣合同-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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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文艺的姑娘

甲方(聘用方):乙方(受聘方):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 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期限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 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二、试用期限:试用期限为 天,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工作岗位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四、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 小时,每天工作 小时的工作制度。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五、工作报酬:1.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 元人民币。2.甲方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4.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六、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3.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其它事项: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应先申请仲裁,如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签订地点:具体的范文模板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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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子狗尾草

1、北京人文铁道学院北京人文大学铁道学院,应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电气化局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各铁路局和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人才需求;服务国家“十三五”铁路发展规划,实现“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有交通运输部门统筹兼顾,组建并设立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复合人才为目标的铁道类专业综合学院。2、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校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校南京教育部门直属的全日制专业学校,学校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就业为中心,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的办学原则”。并奉行“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办学理念学校秉承“服务铁路面向社会”和“主动适应主动服务”的办学思想,致力为社会培养中高等技术应用型和管理型人才。3、山东省城市服务技术学院随着铁路改革大发展,铁路服务领域人才大量缺口,呈现出供不应求局面。山东省城市服务技术学院秉承“服务铁路,面向社会,主动适应,主动服务”的办学思想,该院酒店管理系2014年增设高铁乘务专业,面向社会招收高初中毕业生。4、云南华西航空旅游专修学院云南华西航空旅游专修学院是2003年经云南省昆明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一所以航空类、铁路类人才培养为核心的专业型院校,学校全日制在校。该院校开设,航空乘务、航空服务、航空物流、高铁乘务,轨道供电,铁道信号,线路工程,动车车辆等五门专业,面向社会招收初高中毕业生。5、哈尔滨铁建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哈尔滨铁建工程高级技工学校是经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是一所以铁路运输专业为主的全日制学校。联合教育局下属的哈尔滨市铁乘中等专业学校,为学生打造一所升学就业两不误的技工类院校。该院校开设,高铁乘务、航空服务、汽车工程维修、汽车商务、汽车装配、工程试验、工程电工、计算机多媒体制作、电子商务等等,面向社会招收初高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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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nie1103

分析如下: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期限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_________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第二条 试用期限:试用期限为_________天,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第三条 工作岗位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第四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_________小时,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时的工作制度。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第五条 工作报酬:1.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_________元人民币。2.甲方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第六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3.甲方按市政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第七条 病假和事假:1.乙方请病假,须凭甲方指定的医生证明,乙方在一个合同期(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学年)内,累计病假不满_________天,工资按照_________%发给;超过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若未解除合同,工资将按_________%发给,直至恢复正常工作为止。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公出差,在当地政府指定的医院就诊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因私外出就诊的医疗费用自理。2.乙方请事假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将按日扣发工资,在合同期(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学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_________天,连续事假不得超过_________天:超过_________天,将扣发_________天工资。未经甲方同意而擅离职守的,旷职_________天,扣发_________天工资,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八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九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方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6.乙方因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第十条 其它事项: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应先申请仲裁,如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扩展资料:

法律特征

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雇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不管是雇佣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履行,均是平等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2、它具有当事人意思为主导的特征。作为雇佣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志。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国家意志基本不干预。

3、它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

损害赔偿

雇佣关系侵权行为责任中国法律规定且经常涉及的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主要有两种:

1、一种是雇主损害赔偿纠纷,是指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第三人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又称雇员致害责任。

2、另一种是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是指雇员在完成雇主所交付的工作任务中,使自己遭受损害,雇主因此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在这两种情况下,雇主承担民事责任均以雇佣关系的存在为前提。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存在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我国法律规定除非享有诉权的原告已作出选择,否则是允许其自由选择以那种诉讼请求进行诉讼。如果原告选择以侵权责任追究雇主的民事责任,那么在法律上就必须要确定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侵权行为的性质。

一、中国侵权行为人划分我国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可以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四个,分别是:

1、具有侵害行为;

2、损害事实确实存在;

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一般侵权行为责任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它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所谓过错就是行为人决定其行动时的一种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在过错责任下,对一般侵权责任行为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有义务举出相应证据表明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以保障其主张得到支持。

特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两个:

一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二是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虽然其主观上无过错,但根据法律规定仍应承但责任的归责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危险事项的不断增多,加害人没有过错致人损害的情形不断增多,而证明加害人的过错也越来越困难基于社会公平正义和有效保护受害人利益的目的,无过错责任原则逐渐成为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在侵权行为法中得到运用。

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上就注意:

1、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时才能适用;

2、受害人不需证明加害人的过错存在,加害人也不能通过证明自己无过错而免责;

3、原告只须证明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存在即可;

4、我国实行的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出现法定事由时也可全部或部分免责。如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等。

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如果被告不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不存在过错,就依法推定其存在过错,应对损害结果承担民事责任,实际上就是将过错责任的证明责任归于被告实行举证倒置。过错推定原则仍是以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基础,因而它不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只是过错责任感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

在此种责任形式下受害人只需证明加害人实施了加害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可,无须对加害人的主观过错情况进行证明,就可直接推定加害人主观上存在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加害人为了免责就必须自行证明主观上无过错。必须注意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只有法律有明确规定时才可运用。

二、雇佣关系中的赔偿问题我国在《民法通则》未将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纳入特殊侵权行为范畴,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把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纳入“特殊侵权纠纷”部分。由此可见,我国已把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归入特殊侵权行为责任中来了。

三、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责任原则在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雇主承担民事责任既不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也不能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因为如果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原告就必须举出被告对造成自己损害有过错的证据,即要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若适用过错推定原则,雇主只要举出自己对造成雇员或第三人损害没有过错的证据,就可不承担责任。

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下,原告是很难举出有效证据证明雇主存在过错,在实践中是不可行,不利于保护雇员的权利。而在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情形下,雇主往往处于优势地位,利用其所控制的资源(如其他员工的证言等)是很容易就找出证据证明雇员的“过错”的,基于社会公平正义和有效保护受害人利益的目的,显然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不行的。

如果在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求原告举出雇佣关系存在的证据和自己受损害提事实就可,而无须证明雇主是否对原告的损害有无过错,即可让雇主承担民事责任,这是符合《劳动法》和《合同法》立法精神的;也是符合社会公平正义和有效保护受害人利益的要求的。如果第三人或雇员对自己的损害有过失,则依据《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让第三人或雇员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果雇主有证据证明损害是由第三人或者其雇员故意造成的,雇主则可依法免责。使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处理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是符合我国的社会发展和实际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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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跟谁吃

兰州交通大学是中央部委投资省部共建重点大学,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铁道部继续教育基地、铁道部重点大学、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后备军官选拔培养院校之一。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和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重点建设高校。上世纪五十年代兰州铁道学院建校之初被国家中央政府列入原苏联重点援助项目,兰州交通大学作为交通大学的重要分支之一,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1896年,兰州交通大学位于甘肃省会兰州市,学校由中央部委投资创建,铁道部重点大学, 是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中国轨道交通职业教育联盟理事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后备军官选拔培养院校、“中俄交通大学联盟”成员、”中国—东盟轨道交通教育培训联盟“成员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轨道交通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基地,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和艺术学兼有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1959年1月铁道部公布《1960—1967年铁路高校专业(全日制)学校发展规划草案》。4月铁道部在成都召开全路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教育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教育工作会议关于“整顿、巩固、提高”的工作方针,在总结1958年工作的基础上,提出1959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着重讨论了关于加强学校统一管理、调整新建高等学校以及提高教育质量的措施等问题,确定了6条整顿的原则和具体方案,提出每省1所大学的布局;会议讨论了铁道部《关于加强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统一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草案)》、《关于整顿1958年新建高等学校意见》等文件。6月铁道部发文规范铁路高校校名和学制。规定:铁道部直属高校,均以“铁道学院”命名,并冠以该院校所在地名;各局、院、厂所属高等学校,均以“铁路学院”命名,并冠以该院校所在地名;铁道部直属高校本科为五年,其他的为四年,专科为三年或两年。1959年6月铁道部在全路高等学校内确定3所重点学校,为唐山铁道学院、北京铁道学院、兰州铁道学院。1961年3月铁道部在衡阳召开铁路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问题,具体研究了:关于铁路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进行调整“四定”的初步方案;关于铁路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进行充实提高的初步方案;铁道部《关于设置全路重点高等学校和重点中等专业学校的决定(草案)》;《关于铁路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机构编制的暂行规定(草案)》;铁路高等及中等专业学校专业目录。4月铁道部确定5所全路重点高等院校:北京铁道学院、唐山铁道学院、兰州铁道学院、长沙铁道学院、南京铁道医学院。2005年,经过铁道部、教育部、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将铁道部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兰州铁路机械学校和铁道部重点技工学校兰州铁路运输技术学校整体并入铁道部重点高校兰州交通大学。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兰州交通大学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0年2月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甘肃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兰州交通大学协议。这标志着兰州交通大学正式迈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根据协议,国铁集团将重点支持兰州交通大学加强科技创新、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甘肃省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兰州交通大学组织领导和办学支持,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特别倾斜和扶持,促进学校高质量特色发展。共建双方将共同促进兰州交通大学建设发展,支持兰州交通大学成为我国西部地区高素质交通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高质量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成为工科优势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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