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默一个人旅行
1995年《罪名辨析》(合著)获第一届安徽省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997年《法学专业社会调查环节的改革与实践》项目获安徽省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002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理论与实践》(主编)获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十四届学术研讨会优秀论著二等奖,《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表象及其与犯罪人的角色转换》获优秀论文三等奖;2004年《从大学的开放性谈大学生犯罪与法制教育问题》,获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十六届学术研讨会论文三等奖;2006年《加强社区平安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保障》一文获第三届全国青少年犯罪社区控制理论研讨会论文一等奖,安徽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二届学术年会法学专场“和谐社会与法治保障”论坛二等奖;2002年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术团体先进工作者;2003年被安徽大学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5年被安徽省法学会评为优秀学会工作者。 主要研究成果:一、著作类:《罪名辨析》(合著),浙江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理论与实践》(主编),安徽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探索与实践:安徽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理论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治安管理处罚法概论》(合著),安徽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二、论文类:[1]《惩治腐败必须加强法制》,载《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02;[2]《罪名的语法现象分析》,载《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02;[3]《关于宪法监督的比较与思考》,载《政法论坛》,1995/05;[4]《当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消极因素及其对策研究》,载《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06;[5]《减刑制度初探》,载《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2/01;[6]《本科教学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载《高等理科教育》,2002/04;[7]《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表象及其与犯罪人的角色转换》,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理论与实践》,安徽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8]《教学事故的责任追究与预防》,载《中国大学教学》,2003/03;[9]《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案件探讨》,载《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05;[10]《从大学的开放性谈大学生犯罪与法制教育问题》,载《青少年犯罪研究》,2004/06;[11]《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综述》,载《高教领导参考》,2004/14;[12]《高智能犯罪研究》,载《法学》,2005/03;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学文摘卡》2005/02摘要转载;[13]《学分制及其构成要素》,载《探索与实践:安徽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理论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14]《试论犯罪的文化成因及防控》,载《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4;[15]《不当得利行为能否构成侵占罪》,载《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05;[16]《“九九情色论坛”案的犯罪学评析》,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5/05;[17]《契约伦理与当代中国权利立法》,载《法学家》,2005/06;[18]《以学分制改革为抓手,优化人才培养过程》,载《中国高等教育》,2005/10;[19]《现代教育理念下学分制管理模式的框架设计和运行研究》,载《高等理科教育》,2006/01;[20]《扑克牌通缉令引发的法律思考》,载《广州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06/02;[21]《对犯罪现象的理性认识》,载《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06/03;[22]《论犯罪欲抑制及其心理预防》,载《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05;[23]《加强社区平安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保障》,载《第三届全国青少年犯罪社区控制理论研讨会论文集》,2006年8月;[24]《文化冲突中的青少年亚文化群特征和成因探析》,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6/06;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青少年导刊》2007/02全文转载;[25]《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及其法律对策研究》,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7/03;[26]《少年检察制度的阶段性构建与具体措施运用的探讨——结合暂缓起诉制度在少年检察中的试点》,载《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8/01;[27]《浅谈“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组织与实施》,载《教育教学改革与教育创新探索》,安徽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28]《论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五大特点》,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8/01;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青少年导刊》2008/10全文转载;
小熊缭乱1990
夏俊峰技校毕业后到沈阳一家电机厂上班,因工厂破产下岗,之后以打零工维持生计,还拿了十几个月每月235元的低保,之后与妻子在沈阳在五爱市场摆摊为生,每天有百十元的收入。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摆摊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后同执法人员到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滨河勤务室接受处罚。处罚期间,夏俊峰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打斗,夏俊峰刺死城管队员两名后又重伤一人后逃离现场。2009年5月16日15时许被公安机关抓获。2009年6月12日被正式逮捕。2009年11月15日,夏俊峰一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夏俊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1年5月9日上午,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3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夏俊峰死刑。夏俊峰被依法执行注射死刑。2013年09月26日上午8点多,张晶等几名家属抵达殡仪馆,领取了夏的骨灰。捧着骨灰盒走下殡仪馆台阶,张晶开始大哭,坐在一张凳子上陷入短暂的昏迷,两分钟后才苏醒。 2013年09月26日上午10点半,夏俊峰的骨灰被妻子张晶从沈阳市东陵殡仪馆取回家中安置。2013年9月29日上午10时左右,夏俊峰妻子张晶前往沈阳市第一看守所领取夏俊峰遗物。经管教人员清点,夏俊峰留下大小六包衣物,家人每月存取的生活费剩余3300余元,管教表示,夏俊峰本人未留遗书或遗言。 2013年10月1日早上08时,夏俊峰妻子张晶和儿子夏健强分别手捧夏俊峰骨灰和遗像,送其前往沈阳郊区纪念林墓园安葬。除家中亲友,全国各地上百名网友到场。连日来,各地网友为夏撰写了数百条挽联,经家人挑选,夏俊峰葬礼用的主挽联是“秋凉夏已逝,冬酷春未来;月黑峰独俊,到时花自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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