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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淑真是我国宋代著名的女作家,号“幽栖居士”,工诗书、晓音律、精绘画,有《断肠诗词》集传世,其中包括诗338首,词31首。正如陈廷焯所说“朱淑真词,风致之佳,情词之妙,真可亚于易安。宋妇人能诗词者不少,易安为冠,次则朱淑真,次则魏夫人也。”⑴自宛陵魏仲恭于淳熙九年(1182)年作《朱淑真断肠诗词序》之后,关于朱淑真生平历来颇多争议。一是由于其声名不如李清照,二是由于其诗词“一火焚之”“百不存一”⑵后人在辑录她的诗文时,也曾对她的作品及遗闻轶事作过考证和记述,但大都是寥寥数语,零星琐屑①史料记载少,导致进一步研究存在相当的难度。20世纪20年代以来,热衷研究朱淑真的学者逐渐增多。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我国大陆学术界各期刊杂志至今已发表相关论文130余篇,其中综合述其生平事迹的有约25篇、关于其诗词鉴赏的约56篇、关于婚姻情感及女性形象的约32篇、与李清照对比的约19篇,另外还有关于版本考述与作品辨伪、空白效应、风俗文化、对诗经的接受、理学色彩、与吴藻魏夫人萨福等诗人对比等各方面的研究论文。港台方面也掀起了一股研究热潮,如香港的黄嫣梨女士分别在台湾和大陆出版了《朱淑真研究》专著。纵观朱淑真研究,可以发现焦点主要集中在对于其身世的考究和对其诗词的鉴赏。在身世考究方面,由于史料缺乏,人们意见难以统一,出现了各成一家的局面;但在诗词鉴赏方面,却得到了较好的统一与认同。以下将以其身世为重点分别介绍。 一.生卒年代对于朱淑真的生卒年代,目前大致有三种说法:北宋说、南宋说和南北之交说。(一).北宋说现存资料中,明代钱塘人田汝成的《西湖游览志余·香奁艳语》最早明确提及朱淑真的生活年代问题:“与朱淑真同时,有魏夫人者,亦能诗,尝置酒以邀淑真,命小鬟队舞,因索诗,以“飞雪满群山”为韵。淑真醉中,援笔赋五绝。”如淑真果真为北宋丞相曾布之妻魏夫人之友,那么她们的生活年代应该相差无几,当同属北宋人。⑶另外,推崇朱淑真为北宋人的有潘寿康和张玉璞。潘寿康主要是通过朱淑真流传的诗文及其交游考订其生于仁宗嘉佑八年(1063),还以此推断出魏玩年长淑真23岁,曾布长淑真29岁;张玉璞则是通过结合朱淑真曾与北宋丞相曾布妻魏玩有诗酒唱和、她是个关心时政的人却在她的诗词中无一涉及两宋之交或南宋前期时事、词风与易安前期相似以及朱词中有北宋时习惯用语这四点来作考论。张玉璞把朱淑真的生年定在北宋神宗熙宁九年——元丰三年(即1076——1080),对其卒年则未提出确切的观点,只提到死时仍年轻,并未经历靖康之变。⑷(二).南宋说在有关朱淑真事迹的史料当中,认为其为南宋人的最早记载是田汝成之子田艺蘅的《断肠集·纪略》:“淑真,浙中海宁人,文公侄女也。“但他并未出示有力的证据。黄嫣梨《朱淑真事迹索隐》②辨出朱作品中有化用宋徽宗、张孝祥词句的明显例证,认为其词中无干戈之气正好反映了南宋中后期的偏安局面;以张孝祥的卒年(1169)和魏仲恭的作序时间(1182)来看,朱淑真卒年应该在1135—1180年前后。另外,持此观点的还有近代的季工以及孔凡礼。季工根据魏仲恭《断肠集序》中提到的“近时之李易安,尤显著名者”,朱诗词中有化用李清照名句,并且将杭州称为“帝城”、“皇州”,因而认为朱淑真生于南宋;孔凡礼则是根据宋代做笺释的惯例判定朱淑真晚于陈与义、康与之、胡仔、赵善扛四人,因为郑元佐为《断肠诗词》作注时引用了此四人的诗句,并且认为前人所指朱诗作中出现的“魏夫人”乃牵强附会,并不是曾布之妻。此外,为“魏夫人”非魏玩的还有金性尧和缪钺。⑸邓红梅在《朱淑真事迹新考》中也论证了朱为南宋人。她认为魏仲恭作序时间不可信,因为淑真集内有一首题为《月台》的诗,却必是晚于孝宗时作成。其诗云:“下视红尘意渺然,翠阑十二出云颠。纵眸愈觉心宽大,碧落无垠饶地圆。”是为登眺之作。而邓同时考证出来月台乃嘉定十四年至绍定元年由汪纲所建,如淑真真能登上月台远眺赋诗,也一定是在这时或之后,魏仲恭则不可能著序于壬寅。③(三).南北宋之交说持此观点的主要为现代研究者,且广泛应用于朱淑真研究中,主要代表有冀勤、张璋以及黄畲等。冀勤在其《朱淑真集注·校点说明》中整理了众多研究成果,提出朱淑真生活年代大约在北宋神宗元丰二、三年至南宋高宗绍兴初年间,共享年五十多岁;另张璋、黄畲则是根据朱诗中出现的“魏夫人”等关键词来推断其在北宋神宗元丰初已有社交活动,又从其《夜留依绿亭》中所说的“风传官漏到湖边”句得出在南宋高宗绍兴八年时仍在世,最后推断出朱为北宋末期至南宋初期人。 二.籍贯考证对于朱淑真的籍贯,一直是争议不断的重要议题。笔者总结前人研究成果,发现主要有三种说法:钱塘说、海宁说以及归安说。归安说由于并不能出示有有力证据,后人多认为其属穿凿附会,不足为信。(一).钱塘说钱塘说的持有者有田汝成、冯梦龙、王士祯等。田汝成在其《西湖游览志余·香奁艳语》中说道:“朱淑真者,钱塘人。”⑹止如此,朱淑真作品也有不少是以杭州为背景的,由此可见其确实曾在杭州生活。冯梦龙《情史》卷十三《朱淑真》条称:“朱淑真,钱塘人。”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十五《朱淑贞璇玑图记》:“……有记云:“绍定三年春二月望后三日,钱塘幽栖居士朱淑贞书。””《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七四《集部·别集类存目一》:“《断肠集》二卷,宋朱淑贞撰。淑真,钱塘女子,自号幽栖居士。”沈雄《古今词话》:“《女红志余》曰:钱塘朱淑真自以所适非偶,词多幽怨。”陶元藻《全浙诗话》卷十九:“淑真号幽栖居士,钱塘下里人,世居桃村。”⑺在袁行霈主编的《中国文学史》里这样描述朱淑真的籍贯:“与李清照约略同时的,还有一位能诗善词的钱塘(今浙江杭州)才女朱淑真。”也就是说,袁行霈是赞同钱塘说的,但并未给出证据。(二).海宁说海宁说的持有者有明田艺蘅、明赵世杰、胡薇元等。如田艺蘅就在汲古阁刊本《断肠集·纪略》中说道:“淑真,浙中海宁人。”赵世杰《古今女史》卷前的《姓氏字里详节·朱淑真》条:“海宁人,文公侄女。”《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九九《集部·词曲二》:“淑真,海宁女子,自称幽栖居士。”胡薇元《岁寒居词话》:“海宁朱淑真,乃文公族侄女。”⑻以上各位专家均说到了海宁,但从古至今,海宁的称谓却是代表不同含义的。根据《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可以看出,海宁共指三个地方:广东惠来、安徽休宁以及今浙江海宁。因此,诸家提出的海宁也具有一种不确定性。魏秀琪则在其论文《朱淑真生平研究综述》中论证出朱淑真为海宁人,并且认为“海宁之说的论证具有相当的分量,可以成为定论。今后在朱淑真的籍贯问题上,不应再含含糊糊。” 三.身世考究魏仲恭《断肠集序》里很清楚地说到朱淑真“嫁与市井民家妻,一生抑郁不得志”,因此有关朱淑真的身世,有统一的说法——生不幸,死亦不幸⑼,有存在许多争议的地方——是否有婚外情、其夫是否官宦、死于何时,等等。(一).婚外情问题后人研究朱淑真的婚外情问题大多是从其诗词以及评论中推测的。其中一首《清平乐·夏日游湖》中“娇痴不怕人猜,和衣睡倒人怀”一句被认为就是生动地描述了朱与情人幽会的场景。黄嫣梨认为朱淑真的诗词多是写相思缠绵的感情,应是为其恋人所写,但从其诗歌中可以看出这些诗并非为其丈夫所写,因为她“宁可抱香枝上老,不随黄叶舞秋风”,“纵有风流无处说”。由此可以推测,她在婚前应有一位恋人,并且持续联系到婚后。有论者根据“言为心声”的原则来考证朱婚外情的事实,这种做法值得商榷。当代学者陆家驹在《词人词事趣谈》中说道:“(朱淑真)由于丈夫不解风情,才幻想出另一境界作为憧憬,也正是人之常情,岂可厚非?”的确,古代许多文人都写过代言体的恋情之作,难道他们都有婚外情吗?我们不能将文学创作与实际生活划等号。如果现实中找不到自己的白马王子,在作品中一泻自己的情感,求得心理的慰藉,那也很正常。而且,朱生活在李清照之后,见证了其与其夫赵明诚有过的“江上共诗裁”的幸福生活,于是心底里不可避免地会更强烈地渴望自己也能嫁给一个学识渊博、有共同兴趣爱好、能互相支持和欣赏、志趣相投两情相悦的男子。但由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不得已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嫁给了自己不喜欢的市井俗吏,成为了封建制度的牺牲品。因此,作为优秀女词人的她借作品反映自己内心的梦想以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是很正常的,并不能就此妄下推论说她有婚外情。(二).所适何人对于淑真所适何人,也是争议不断的议题。魏仲恭在《断肠集序》里明确地提到朱淑真“不能择伉俪,乃嫁为市井民家妻”,而后人却不约而同地产生了质疑。邓红梅在《朱淑真事迹新考》中论证淑真其夫为汪纲——汪勃之曾孙,曾任司农卿,并曾受诸官加身,甚得朝廷喜爱。这就是说,淑真所嫁之人并非魏仲恭所言“市井民家”,而是一位门当户对的官宦人家。这是目前笔者所知唯一一篇明确提出朱淑真丈夫为何许人的文章。她主要依据的是朱诗《卧龙》以及《代送人赴召司农》,因其诗中所言之事与《宋史·汪纲传》内容一致,所以认为这是朱作与其夫汪纲的。另外还有戚荣金、姜秀艳、郑新莉等人也对魏仲恭所言产生了怀疑,但只是纯粹的否定,并无提出淑真所嫁何人。④(三).死亡时间及原因对于朱淑真的死亡时间及原因问题,许多研究者并无着意探究,只停留在对其身世、婚姻及其诗词的研究上。只有少数的研究者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且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总的说来,共有两种意见:一是青年死亡,二是中年死亡。持青年死亡意见的学者认为淑真去世时其父母仍在,年纪尚小。如李承梅就根据魏仲恭《断肠集序》推测出“(淑真)死时父母尚在,年龄不大”,并且其死并非正常死亡,而是与水有关;又如经英美文说道“在饱尝了人间的甜酸苦辣,年轻的朱淑真愤然离世。”罗时进认为她的父亲在她死时“以佛法并其生平著作荼毗之”。而持中年死亡意见的学者则认为朱淑真去世时已年近五十。如黄嫣梨认为淑真不贞而死于投水,其依据也是魏仲恭《断肠集序》,认为其对朱死因有暗示,即投水而死。根据以上论证,分析可能是因为朱有婚外情,不堪忍受家庭与社会给自己带来的诽谤和攻击而赴死。⑤ 四.结束语朱淑真是一位“生不幸,死亦不幸”的女诗人,她未能跟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所适非偶,一生过着凄苦、寂寞的生活,却大胆向世人宣扬她的恋爱观,丝毫不忌讳,这点非常值得人们的赞赏和敬佩。她把许多时间用在创作诗词上,并能以真动人。“真字是词骨”⑾从朱词中可以看到这一特点。朱淑真以其女性特有的眼光来大胆表现自己的闺阁生活和情感,比起之前的男性以女性角度来描写闺阁生活更有真实感,更能打动人心。她是中国古代独一无二的女诗人。
*和氣生財***
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要服务对象及领域
(一)服务对象
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主要以妇女及遇到特殊问题或困难家庭中的成员为服务对象。从妇女这一群体来看,当前我国的广大女性尽管地位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但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及社会转型期的复杂环境,许多妇女面临着维权、贫困、就业等方面的困难。
1.遭遇特殊问题或困难的女性
”单亲妈妈“是妇女、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实务领域的一个重要服务对象。2009年12月浙江嘉兴的”单亲妈妈“家庭社工服务,是全国第一个针对单亲妈妈的项目。2008年底上海浦东新区妇联以潍坊的”单亲妈妈“、三林的”外来媳妇“和川沙的”维稳妈妈“三类危机家庭为服务对象设计了”家庭专业社工服务“项目。2008年珠海成立的”珠海协作者之家“以在工业园区务工的流动女性为服务对象,深圳鹏星的反家暴项目以受暴者为主要服务对象。
2.普通女性
提升普通妇女的独立和维权意识,提升她们的潜能是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的主要目的。
2008年,广东省拨款1000万元给广东省妇联,”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项目正式启动,并在汕头、佛山、梅州、东莞、中山、湛江、信宜和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8个地方分别设立了服务站。该项目致力于为广大妇女、家庭提供婚姻调适、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家事调解、普法宣传等服务,是广东省妇联首次将妇联的组织优势与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互构相融,是全国首家由妇联承办的专门面向女性维权与信息服务的公益性服务阵地。2012年,杨浦区妇联与上海海星之家社工师事务所合作,将社会工作引入传统妇联工作中,”媛动力---女性·家庭成长“公共服务项目正式启动,该项目以弱势妇女及其家庭为服务群体,以妇女增能带动家庭增能。
3.家庭中的其它成员
在浙江海宁针对”失独家庭“的项目中,为失去孩子的父母带去温暖,提供身体与心理的健康服务,是该项目的一个亮点。在许多项目的开展中,也注重亲子关系以及家长教育能力的提升。比如深圳”阳光“系列创设了”阳光家长“公益项目,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南京的”家庭驿站“项目也通过举办家长学校或假日学校的形式向家长提供服务。在深圳鹏星的反家暴项目中,作为施暴者的男性和目睹家暴的儿童都成为服务的对象。广东东莞”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组建的白玉兰关爱特攻队,则同时为社区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孤寡老人、新莞人家庭等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建立关爱档案,提供专业服务。
(二)主要领域
1.婚姻领域
转型期的中国婚姻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危机,婚姻冲突、婚外恋、离婚等事件不断冲击着传统的婚姻。许多社会工作的实务便是针对婚姻领域的诸多问题展开的,深圳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的反家暴社工援助项目,主要针对婚姻暴力。2012年11月20日,康乃馨妇女深度服务项目在白云区启动,成为广州首个由政府采购的婚姻家庭专项服务。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姻家庭工作委员会是经民政部正式批准注册成立的以从事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和相关服务的具有行业特色的全国性公益机构,”家和工程“社工服务项目是该协会于2011年正式推出并成为协会主打的社工服务项目。其中维情社工事务所是民政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姻家庭工作委员会的重点工作项目,他们运用”先维情、再维权“的理念,致力于”干预离婚危机、优化夫妻情感、缔结美满婚姻、营造幸福家庭、构建和谐社会“.目前,多家维情社工事务所已在山西、北京、上海等地建立,由专职的工作人员为准备离婚的人群提供情感调解和法律援助服务。这些婚姻领域的社会工作的开展,为千千万万个遭遇婚姻危机的个体和家庭提供服务,使他们的婚姻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为缓解社会矛盾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
2.家庭领域
转型期的家庭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家庭关系恶化,家庭暴力频发。离婚率越来越高而带来的单亲家庭问题,由于特殊的国家政策带来的失独家庭等家庭方面的危机迫切需要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
近些年的社会工作实务对家庭领域也开展了诸多服务,如2013年初浙江省海宁市针对失独家庭的”康乃馨行动“;福建厦门的”援助单亲家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等便是针对某一具体的家庭问题展开的服务。针对家庭领域的问题,综合性的实务工作在现实中开展得较多,2001年天津”半边天家园“与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合作开展的”家庭问题社区干预“试验项目,在实施中服务范围则相当广泛;2009年东莞市妇联成立的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2007年深圳市妇联开展的”阳光“系列服务项目中有专门针对家庭的”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2011年北京的”家庭综合服务项目“、2011年广州市海珠区妇联开展的”3861我的家“、2013年南京市妇联开展的”家庭驿站“项目等、2013年厦门市湖里区希望社工服务中心举办的”援助单亲家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等都是针对各类家庭问题开展的服务,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惠及千千万万的普通家庭。
三、服务方法与主要模式
(一)服务方法
从妇女、婚姻家庭社会工作的实务开展情况来看,社会工作传统的三大方法在所有的项目中都有运用,此外,心理咨询等方法在社会工作实务中也有较多的运用,具体情况如下。
1.个案工作方法
深圳鹏星的反家暴社工扶助项目为受家庭暴力影响的人士提供危机干预服务,主动接触和关怀有需要的受害家庭,为其提供长期个案跟进咨询服务。上海的”家庭专业社工服务“项目运用个案工作方法,截止2013年底,完成个案辅导108例。
2010年,山西作为”家和工程“试点基地在全国最早成立了维情社工事务所,其派出了7名具有多年服务经验的专业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定期在法院值班,并通过针对个人与家庭的心理咨询,开展辅导,在辅导过程中如果发现该个案需要进一步跟进,便会转介到妇女研究会做更深入的个案介入,通过这种方法对许多个案进行长期追踪评估,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2.小组工作方法
浙江嘉兴”单亲妈妈家庭专业社工服务“成立了”阳光妈妈俱乐部“,利用小组工作的方法为单亲妈妈们制定了项目活动计划书及每月活动计划,并向社会预告公示,先后开展了妈妈互助之电脑学习小组、才艺展示小组和亲子平行小组等活动。深圳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的反家暴社工援助项目针对受暴者和施暴者展开小组活动、工作坊等形式。上海的”家庭专业社工服务“项目则通过10个成长小组,10个治疗小组,5个互助小组,共2100人次参与了这25个小组,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广东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开展单亲家庭小组、阳光女工减压工作坊、留守妇女自助小组等小组活动,实现助人自助,促进妇女发展。
3.社区工作方法
正如有学者指出的,”社区工作者可以帮助社区妇女从整体上评估自身需求,找出重点,获取技能,开发资源,组织相应项目和活动等,在促进社区发展和社区资源建设的过程中,促进妇女的发展。“社区工作的方法在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中获得了广泛的应用。福建厦门的援助单亲家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在兴华社区成立了单亲家庭服务站,并组建”心语·单亲家庭俱乐部“,旨在为有需求的单亲家庭搭建一个互助交流平台,俱乐部以”提升自我,快乐成长“为宗旨,为成员提供联谊信息、咨询建议、情感支持和心理辅导等服务,同时会定期举办学苑、沙龙、联谊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全心全意为单亲家庭服务。
云南省妇联依托云南连心社区照顾服务中心,在2010年成立了”云南省妇联社区流动妇女及儿童服务示范工作站“,该服务中心以老百姓的民生为切入点,帮助社区妇女儿童解决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他们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以帮助妇女谋取生计,如组织废旧物品回收队,开办缝纫和手工制作培训班等形式来帮助妇女解决就业问题。2009年东莞市妇联主导成立的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截止2013年底,一共创建了25家服务中心,引入专业社工84名,在村(社区)建立了46间白玉兰家庭服务室,联系社会组织207家,发展志愿者2557.
4.心理咨询和婚姻咨询方法
浙江海宁针对失独家庭的”康乃馨行动“则针对失独家庭的身心情况在服务中引入心理咨询师,开展相关专业服务。深圳”阳光“系列服务项目设立”阳光心灵工作室“,提供心理咨询辅导专业服务,为群众提供心理调适、心理辅导,个案咨询等服务。2013年5月,在罗湖区举行”家和工程“深圳工作基地、深圳”家和兴婚姻医院“的揭牌仪式,该机构由专业的情感咨询师、心理咨询师、社工师等人员开展服务。
(二)主要模式
我国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实务的开展以来,已初步形成了妇联主导、依托社区、专业机构参与的工作模式,三者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实现了优势互补,使实务工作的开展更加顺利也更为有效。
第一,妇联的主导作用。在我们搜集到的具有代表性的妇女、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实务中,绝大多数的项目都是由妇联主导推进。深圳妇联的”阳光服务系列“、浙江省嘉兴市妇联的”单亲妈妈家庭专业社工服务“、广州珠海妇联的”珠海协作者妇女之家“、天津市妇联组织的”半边天家园“、广东东莞市妇联推进的”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上海浦东新区妇联主导的”家庭专业社工服务“项目、广东省妇联启动的”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项目、广州市海珠区妇联”3861我的家“项目、北京市妇联”家庭综合服务项目“、南京市妇联的”家庭驿站项目“、上海市杨浦区妇联开展的”媛动力---女性·家庭成长“公共服务项目等项目,均是由妇联主导推进的。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妇联组织充分运用自身原有的网络及工作人员,借助社会工作的方法将更专业、更有效的服务送给普通个体及家庭。
第二,依托社区平台,社会工作在实务开展过程中给妇女个体和千万家庭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2001年,天津市妇联和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开展了”家庭问题社区干预“试验项目,地点设在河北区月牙河街丹江里社区。在该项目成立的时候,主导者便引入了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与方法,注重志愿精神和性别意识,并通过心理疏导、法律咨询及家庭教育等方式,开展个案及小组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的服务。项目从初期的一个区的一个社区,发展到目前的570余个社区,也经历了实验成长、局部推广和全市推广三个阶段。广东东莞的”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则参考香港家庭服务经验,成立”以妇儿为主,家庭为辅,社区为基础“的家庭服务中心,与社区各组织形成联动服务模式。南京的”家庭综合服务项目“也是以社区为试点,专注于处理各类家庭危机,注重在服务过程中各类家庭关系的调查,协助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并针对社区空巢老人开展相关服务。
第三,专业机构的参与。专业机构在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领域的参与,使得实务的开展真正具有专业性,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果。2008年底,国内首家社工师事务所上海公益社工师服务所通过竞标获得浦东新区的”家庭专业社工“项目,这是较早采取由政府出资向专业社工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项目。2009年12月成立的嘉兴市阳光家庭社工事务所专业从事单亲妈妈项目;”珠海协作者“是扎根在斗门新青工业区的一家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后来从事专门针对工业区的女工的服务;白云合壹婚姻360咨询中心承接的康乃馨妇女深度服务项目;”曙光“社会工作室承接的浙江省海宁针对失独家庭的”康乃馨行动“;上海海星之家社工师事务所开展”媛动力---女性·家庭成长“公共服务项目等,都是专业机构参与社会工作实务的典型案例。
四、妇女、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实务的未来展望
中国妇女、婚姻以及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实务,经过近十年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一向多元的服务模式的改变,服务的领域越来越广,也越来越贴近于妇女、婚姻家庭的需要。但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发展尚须加强,地区之间的均衡发展及制度层面的保障等都是需要进一步努力的方向。具体来看,未来的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开展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以取得更好的发展。
第一,坚持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从专业性这个角度来看,目前的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的教学内容基本上还处于传播阶段,健全的实习督导机制也尚未建立。因此改革现有的教育体系,形成独特的本土化的培养方案是培养专业化人才的重要任务。”要发展大规模的专业社会工作人员队伍,只靠大学的专业培养远远跟不上实际需要。因此,对相关在职人员的专业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专业能力,进而从事专业的服务工作,这也许是未来几年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
而在职业化这一方面,则需要建立健全的社会工作法律法规,完善妇女、婚姻家庭社会工作职业化的配套制度等,以实现这一领域人才的职业化。
第二,拓展现有服务领域,将补救性、预防性、发展性社会工作相结合。现有的妇女、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实务更多的关注点是在问题出现后的解决上,预防性与发展性的服务工作在这一领域内相对偏少。正如有学者的研究指出,家庭社会工作都应包含两个模式:一是问题介入模式,以帮助家庭恢复正常功能为目标;另一个是预防发展模式,在家庭问题还没有出现之前提前介入,以提升家庭应对环境的能力、强化家庭正常功能为目标。
在未来的实务开展方面,我们要将补救性、预防性、发展性社会工作实务三者相结合。同时,原有的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内容也需要不断拓展,以不断满足广大妇女和家庭多样化的需求。
第三,政府政策的支持与相关法规的制定。政策上的支持是社会工作取得大踏步前进的最大动力,社会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良好的政策法规运行环境。我们也盼望着早日设立相应的家庭福利组织与机构,上至政府,下至基层社区,形成一个系统的家庭福利服务组织架构,为妇女、婚姻家庭社会工作的开展形成制度上的保障。同时,我们也期盼着”社会性别意识纳入主流化“能够真正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它是妇女、家庭社会工作在未来能够取得重要突破的一个重要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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