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做慈善家
简单一点说吧。1、混合销售行为是两种应税行为,同时存在从属关系,针对同一购买方而言。包含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和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两种。比方娱乐场所还提供烟酒的销售服务,它是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因为娱乐业它主要还是提供娱乐服务,销售烟酒只是从属于主业而存在的。比如电信部门销售电话机还提供电信服务。很显然最关键的业务还是电信服务,销售电话终端只是为了提供服务。当然只是销售电话的,不提供电信服务显然是销售,属于增值税行为。2、兼营行为指两种行为不存在谁属于谁的地位,完全并列,不相干。存在增值税与营业税的两种行为应该分别单独核算。要是没区别核算,那就税务机关核定了。比如一个人开了一家餐厅,同时还开了一家商店卖东西。显然二者没关系,前者营业税,后者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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