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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和注册会计的《税法》有什么关联?报名税务师考试的小伙伴有一部分是有注会的考试经验的,也有一部分打算同时报考两个考试的科目,这篇文章,跟着小编来看看,税务师和注册会计的《税法》有什么关联,如何高效备考!更多关于税务师考试的内容请点击:
税务师和注册会计的《税法》有什么关联?
1.税务师与注会《税法》不同点
税务师的《税法一》以流转税为主、《税法二》以所得税为主和《涉税服务实务》对应注会的《税法》。税务师的《税法一》和《税法二》相比与注会的《税法》科目中的实体法写得更为详细、饱满,搞定了税务师的税法科目,注会的《税法》也就没什么问题了。
注会《税法》几乎包含了税务师《税法一》和《税法二》所有的知识,《税法一》主要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知识;《税法二》主要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知识。但是税务师的教材相对于注会《税法》科目教材讲解的比较细致,当然在考试时考查的也会比较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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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务师与注会《税法》相同点
《税法一》和《税法二》的试卷结构相同,全部体现为选择题的形式。都分为4个部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试卷总计140分,84分及格。注会《税法》有主观题和客观题之分,也分为4个部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试卷总计100分,60分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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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表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1、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税收业务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2年;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专利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3、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5、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6、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7、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8、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9、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10、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11、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1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不符合免试条件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1、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并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3年;2、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申报条件中有关问题的说明:1、“从事经济、法律工作”,“从事税收业务工作”,“从事税务代理业务”,“从事税收工作”的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计算,其截止年限到2001年底。2、“从事税收业务工作”是指具体从事税收的征收管理,计划统计,税收法律、法规的研究,政策执行及解释,税收的稽查、检查和调查案件的办理、查处,办理有关涉税事宜以及专门从事税收理论的研究、宣传和教育等项工作。“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是指在税务代理机构直接从事代理业务工作以及在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从事业务工作。“从事税收工作”是指在税务部门或其它单位直接从事税收业务工作。“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是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报名办法:1、首次申请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从12月13日开始(不含双休日)到报名点购领《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报名信息卡和报考手册。按报考手册的要求,规范填写《申报表》,位人事(干部)部门公章(如本人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中心的,需经人才服务中心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户口组织关系不在本市的,而受聘于本市单位的,由受聘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盖章)。《申报表》附表上贴与正表上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一张。报名时,须持填好的《申报表》、报名信息卡、本人身份证、同时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税务师执业证书(以上均为原件),经报名点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符合免试条件着,还需持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人从事税务工作起始时间的证明。2、已经参加过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但在规定有效期内有未报考科目或有未合格科目的,需填写《申报表》,持本人上一年度参加考试的准考证或考试成绩通知单、身份证、近期同一底版一寸、二寸免冠照片各一张,经报名点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考试科目: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税务代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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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择税务筹划空间大的税种要选择对决策有重大影响的税种作为税务筹划的重点;选择税负弹性大的税种作为税务筹划的重点,税负弹性越大,税务筹划的潜力也越大。2.符合税收优惠政策一般在税种设计时,都设有税收优惠条款,企业如果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条款,就可享受节税效益。3.改变纳税人构成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之前,首先要考虑能否避开成为某种纳税人。比如在年开始实施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企业宁愿选择作为营业税的纳税人而非增值税的纳税人,宁愿选择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为营业税的总体税负比增值税总体税负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总体税负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总体税负轻。4.影响应纳税额的基本因素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有两个:纳税依据和税率。进行税务筹划无非是从这两个因素入手。如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税法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具体计算过程中又规定了复杂的纳税调增、纳税调减项目,因此,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有了一定的空间。5.重视财务管理环节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都有税务筹划的工作可做。比如,按照税法规定,负债的利息作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享有所得税利益,而股息支付只能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因此债务资本筹划就有节税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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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高顿研究院:税务筹划重在事前规划和整体税负在现代经济条件下,税收作为企业的客观理财环境之一,如何依法纳税并能动地利用税收杠杆,谋取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成为企业理财的行为规范和基本出发点。对于追求财富最大化的企业来说,如何在税法的许可下,实现税负最低或最适宜,也就成为企业税收筹划的重点所在。而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和税务机关有可能因为一些问题形成各种争论。如何解决这些争论,也是税收筹划成功与否的关键。企业的存在就是要盈利,而税收作为企业成本,是与企业利益密切相关的,合理、有效地控制企业成本,取得利润最大化,是每个企业的经营目标。要达到这个目标,只有进行税务筹划。由于税务筹划目前在中国还算是新生事物,尚处于摸索、学习和推行的初级阶段。因此企业对于如何通过税收筹划,进而合理、合法、有效地减少企业的税务负担,提高资本回收率,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生机,还不是特别明确。甚至现在绝大多数的企业还没有自己单独的税务部门,只有一些具有实力的跨国企业设有自己单独的税务部门和税务经理。随着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控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税务筹划工作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越来越大,也日益成为纳税人理财或经营整体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税务筹划的误解对企业而言,经营的主要目标是保证企业有足够的竞争力和追求利润最大化。从企业内部看,企业如果想要增加利润,使资产增值,固然可以通过调整商品价格、增加销售数量、提高产品质量等途径增加收入,但价格的上涨又可能导致企业失去市场的风险,从而迫使了企业在尽量降低成本、减少消耗、减轻税负上下功夫。但往往在这个时候,企业采取了偷逃税或者避税的做法,并认为这就是税务筹划,把合理的纳税筹划理解为逃税和避税。但这种方式,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其结果不但不能免除纳税义务、减轻税收负担,相反会增加企业的纳税支出,影响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削弱市场竞争力。其次,纳税筹划必须在事先进行规划、设计和安排。纳税筹划可以贯穿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始终,但决不是在事后进行筹划。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滞后于应税行为,如果交易行为发生之后才缴纳增值税或消费税,收益实现或分配后才缴纳所得税等等,这时有的企业不是在发生应税行为或纳税义务之前聘请注册税务师进行筹划,而是等到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或已被税务机关查出问题时,才想起向注册税务师咨询进行纳税筹划,再想方设法寻找少缴税的途径。那么这样的做法无异于亡羊补牢,不能认为是纳税筹划。另外,一个好的筹划方案,并不一定是纳税最少就好。纳税筹划的目标是选择低税负和递延纳税,是获得税收利益,然而纳税筹划不能只局限于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应着重考虑整体税负的轻重,因为纳税人的经营目标是获得最大的税后利润,这就要求它的整体税负最低。在考虑整体税负的同时还要着眼于生产经营业务的扩展,即使多缴纳税了,但从长远看资本的回收率能增长,对投资者、纳税人有利,这样的纳税筹划方案还是可取的。根据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制定税务筹划税收筹划一定是根据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制定的。应该从经营角度,看这个经营方式是否适合公司本身的发展,再从税的角度看这样的模式是否支持公司的商业模式,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税务筹划。这样就不是单纯为筹划而筹划。因此从税的角度来说,我们不单纯是看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公司,而是从整个集团去看,有些策略也许从公司的角度来说是不划算的,但是从集团的角度来讲是有益处的。以前企业都比较注重纳税申报,看重筹划。但是现在是要在做交易和决定之前做筹划,因为当决定下了,合同签了,再去做筹划的时候,很多事实已经不能更改了,可能会造成公司多付税等情况的发生。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CFO也意识到,在做税务筹划和框架之前,应该让税务部门也参与进来,和他们及时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以避免企业不必要的税收浪费。而且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开始陆陆续续招聘税务经理,专门去了解税务方面的政策知识,站在宏观的角度为企业管控税务的风险,从整体大局出发,真正做到通过税务筹划为集团的长远发展谋取最大化的利益。不同类型的企业如何进行税务筹划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在税收方面有着不同的特点,投资者对企业不同组织形式的选择,其投资收益也将产生差别,进而影响企业的整体税收和获利能力。因此,在企业设立之时,很有必要在组织形式的选择上进行一番积极筹划。我国对公司企业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国家对公司营业利润在企业环节上课征公司税,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还需要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则不然,营业利润不交公司税,只课征合伙人分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在不考虑其主要因素的情况下,单就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合伙企业要优于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合伙企业只征一次个人所得税,而股份有限公司还要再征一次企业所得税;如果综合考虑企业的税基、税率、优惠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存在,股份有限公司也有有利的一面,因为,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般都是只为股份有限公司所适用。其次,在测算两种性质企业的税后整体利益时,不能只看名义税率,还要看整体税率,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化”措施一般情况下要优于合伙制企业,“整体化”就意味着重叠课征的消除,税收便会消除一部分。第三,如合伙人中既有本国居民,又有外国居民,就出现了合伙企业的跨国税收现象,由于国藉的不同,税收将出现差异。一般情况下,规模较大企业应选择股份有限公司,规模不大的企业,采用合伙企业比较合适。此时,当一个企业要进行跨地区经营时,常见的做法就是在其它地区设立下属机构,即开办子公司或分公司,从法律上讲,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而分公司则不属于独立法人,它们之间的不同在于:一是设立手续不同,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子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而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比较简单,费用开支比较少。另外,核算和纳税形式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核算并独立申报纳税,当地税务机关比较喜欢,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由总公司进行核算盈亏和统一纳税,如有盈亏,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相互抵扣后才交纳所得税。当然税收优惠也不同。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税期限、优惠政策等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而分公司作为非独立法人,则不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如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的“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税率”等优惠政策,则只能适用于独立法人企业。如何与税务机关协调沟通在税收筹划中,税务人员与公司其他部门以及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筹划是否顺利进行。税务人员应该多和公司其他部门的人进行沟通,尤其是财务方面的人员,多做拓展,不能等到最后出现问题再去解决,因为在绝大数情况下,已经发生的事实是没有办法改变的,能够做的就是把影响降低。但是如果能早一点和税务部门的人沟通,早点发现问题,尽早解决,就可以完完全全避免风险了。比如说一个公司想要购买一个企业,但是应该以何种方式购买,购买后以何种方式和模式经营,都是公司在购买前需要考虑的。这久需要财务人员尽早和公司内部的税务部门沟通,把收购前的所有事项安排好,比如收购这个企业有没有风险,如何解决等等。而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则要注意,并不是任何事情都是需要跟税务机关讲清楚的。因为企业和税务机关对税法的理解是不一致的,所以企业能够做的就是,尽量早一些与税务机关沟通,并且把企业对税法的理解以及做法告诉税务机关,而且也不会因为和税务机关一点点的争执而去做很过分的税务筹划。一方面,如果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企业触犯了,就应该规规矩矩的补税。但如果是企业和税局对税法理解有争议的,那么企业应该准备好足够的资料支持,去跟税局解释自己当初为什么要做那样的决定。把背后的动机告诉税法机关。这样的做法是税务机关比较喜欢的。因为现在不同于以前,税务局的官员都很尽职尽责,越来越注重税务的风险管理,他们现在更需要企业提供技术上和数据上的支持,供他们去做决定。对于在不同地区有子公司的企业来说,他们的税务总监应该注意这样一种情况。也许在和一个地方的税局沟通的时候,会得到一个很好的处理结果。但若用同一种方式去和另外一个税局沟通,就可能出现两种后果,一种是这个税局同意以前税局的看法,但是另外一个后果就是,新的税局会和之前的税局沟通,然后把之前同意的推翻掉。所以,税务经理应该衡量一下怎么操作。
不管三七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21世纪,企业不会开源节流就等于起跑线上输了竞争对手一半,现在很多的企业都开始学会系统化的税务筹划,合理合规把自身税负降低,获得更多的发展资金投入发展。那么该怎么筹划呢,税务筹划时又该注意哪些点呢?
一、合理合法
各个行业都有自身的一些切合自身的小方法可以节省税负,而且也都是符合规矩的,但是这些方式太过繁复且节税力度比较小。现在比较流行通过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在业务真实的情况下进行税务筹划。
二、事先计划
业务结束后感觉纳税负担很重,想办法在应税发生后节约纳税一定是违法行为。企业必须自上而下地优化自身框架,在业务开展前尽早进行规划,降低了规划难度,操作性也更高。
三、框架的调整
每个企业都有适合自身的一套税筹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过业务分析、商业模式、纳税状况等,提出契合可行的操作方式。
每天都在说运用税收优惠政策,那么有哪些政策是可以运用的呢?
一、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1 .在地方政府园区设立的话,还能享受核定,核定后只需缴纳增值税、个税、附加税加起来综合税负率以内,节税80%以上即可完税。一家个独一年开票只能在500万以内,超过可设立多家来解决(缺成本票、所得税分红税个税高问题优选此政策)
2 .核定征收对成本权证要求不严格。
3 .虽然是企业的性质,但是即使不具有法人资格,也可以发行专用票。
4 .没有企业所得税和股息税。
5 .银行开户无需法人到场,全程园区代办。
6 .办理个独以服务行业为主。
二、自然人代开政策
1 .对个税核定征收%,不参与汇算清缴不影响工资薪金;
2 .增值税和附加税分别为1%和%,综合税率为%;
3.定额核定征收的经营所得无需清算缴纳,当天开票,当天邮寄,并附纳税证明;
4.代开也不需要自己到场,提供身份信息并在电子税务登记即可;
5.可开票品目广泛,建材、商贸、工程、现代服务等均可发行;
6 .需要做到业务真实,三流一致,年限额开5000万以内,解决成本票普票优选。
三、有限公司返税政策
现在有的地方政府都推出了总部经济招商,企业不用实体入驻,只需通过线上入驻的方式到园区纳税,并享受园区的返税政策,像重庆、江苏等国家一级园区,返税政策发展十余年,相当稳定,当月纳税,次月当地财政局返还到账,最高可返还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的70%-90%,此政策是各地方政府最为支持和推广的,吸引全国各地企业来享受园区政策。
小结:企业在享受政策或者进行税务筹划时,不能仅仅只看自身利益,还得兼顾做好三流一致、业务真实,方可保障自身长足发展,切勿妄图和税务稽查躲猫猫,节税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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