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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审计实践经验表明,审计在组织上、人员上、工作上、 经费上均具有独立性。为确保审计机构独立地行使审计监督权,审 计机构必须是独立的专职机构,应单独设置,与被审计单位没有 组织上的隶属关系。为确保审计人员能够实事求是地检查、客观 公正地评价与报告,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应当不存在任何经济利益关系,不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如果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职权应当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应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必须按照规定的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并严格地遵循审计准则、审计标准的要求,进行证明资料的收集,做出审计判断,表达审计意见,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应保持职业中精神上的独立性,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的干涉。审计机构应有自己专门的经费来源或一定的经济收入,以保证有足够的经费独立自主地进行审计工作,不受被审计单位的牵制。 审计对象或审计监督的内容,一般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资料。着眼点在于评价经济 责任。因此,审计监督是一种经济监督,并不同于行政监督或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管理活动(包括经济活动);行政监督不是以第三者身份,通过授权或委托进行监督,其执行主体本身就具有管理权和处罚权。法律监督的客体是法律关系,其依据是法律。法律监督的最高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的贯彻实施。实行法律监督的主体是法院和检察院,其监督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计虽然也是依法监督,但除法律为其依据外,还有国家的方针、政策、计划、规章、标准、法规等,依法审计,并不等于就是法律监督。 审计监督虽说也是经济监督,但又不同于其他专业经济监督。审计监督是专设的部门所实行的监督,审计部门无任何经济管理职能,不参与被审计人及审计委托人任何管理活动,具有超脱性; 审计监督内容取决于授权人或委托人的需要,具有广泛性;审计监督代表国家实施监督,被审计单位不得阻挠;审计监督不仅可以对所有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而且还可以对其他经济监督部门 以及它们监督过的内容进行再监督。如会计、财政、税务、银行等可以实行经济监督,但它们不是独立的经济监督部门,而主要是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监督是其经济管理的附带职能,监督是为其管理服务的,监督的内容总是与其管理的范围相一致。

刘德华特首
审计师的工作是做什么? 审计师是做什么的?从字面上来分析,就是审核和计算。审计师的工作主要有:审报表、再审报表、查帐、再查帐、盘货等等。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审计的主要对象是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会计资料是审计的前提和基础。会计活动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活动本身就是审计监督的主要对象。我国古代的“听其会计”和西方国家的“听审”,都含有审查会计之意,检查会计资料只是审计的`一种手段和方法。 审计是因经济监督的需要,也即是为了确定经营者或其他受托管理者的经济责任的需要而产生的。 审计是经济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对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 行审查,具有外在性和独立性。 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资料和其他经济信息所反映的经济活动。 审计方法体系由规划方法、实施方法、管理方法等组成,而实施方法主要是为了确定审计事项、收集审计证据、对照标准评价,提出审计报告与决定,使用资料检查法、实物检查法、审计调查法、审计分析法、审计抽样法等,其目的是为了完成审计任务。 审计是独立于财会部分之外的专职监督检查;审计的目的在于证实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审计检查会计资料只是实现审计目的的手段之一,但不是惟一手段。 审计都具有三个基本要素,即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和审计授权或委托人。审计主体,是指审计行为的执行者,即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为审计第一关系人;审计客体,指审计行为的接受者,即指被审计的资产代管或经营者,为审计第二关系人;审计授权或委托人,指依法授权或委托审计主体行使审计职责的单位或人员,为审计第三关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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