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琳仔仔
导语: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派出机构。哪一级审计机关可以设置派出机构法律没有限制。实践中,地市级以上政府的审计机关有设置派出机构的情况,县级政府的审计机关设置派出机构的情况还不多见。
本节以审计署为例,对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进行介绍。审计署的派出机构分为两类,一类是派出审计局,一类是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
一、派出审计局
审计署除设置12个司以外,还设有派出审计局。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计署于1998年6月13日印发的《关于审计署向国务院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派出审计机构的通知》的规定,审计署派出25个审计局,对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在京的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其名称为审计署某某审计局,如审计署外交外事审计局等。派出审计机构的编制为190人,由审计署垂直领导,人、财、物等由审计署直接管理。派出审计局对审计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具体工作事项同审计署有关司局对口联系,并接受其业务指导。
这25个派出机构是:审计署外交外事审计局、审计署发展计划审计局、审计署经济审计一局、审计署经济审计二局、审计署贸易审计局、审计署国防工业审计局、审计署教育审计局、审计署科学技术审计局、审计署政法审计局、审计署民族宗教审计局、审计署监察人事审计局、审计署资源环保审计局、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局、审计署建设建材审计局、审计署交通运输审计局、审计署信息邮政审计局、审计署农林水审计局、审计署文化体育审计局、审计署卫生药品审计局、审计署海关审计局、审计署经济执法审计局、审计署新闻通讯审计局、审计署旅游侨务审计局、审计署科学工程审计局、审计署地震气象审计局。
根据1998年10月21日《审计署关于派出审计局开展审计工作的暂行办法》的规定,派出审计局对国务院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进行审计,其审计通知书、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由审计署直接下达。对各部门下属单位的审计,审计通知书、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由派出审计局根据审计工作计划或审计署审计业务会议决定下达,报审计署备案。
二、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审计法》第十条的规定,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审计管辖范围内派出审计特派员。审计特派员根据审计机关的授权,依法进行审计工作。审计机关是按照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的,而不是按照地域确定审计管辖范围。比如,某单位地处某市,但其财务关系隶属于中央,那么,该市审计局对该单位就没有审计管辖权,不能审计,只有审计署对该单位拥有审计管辖权,有权审计。但由于人力、财力所限,审计署不可能对遍布全国各地的中央直属单位都进行审计,这样就需要派出审计特派员并在特派员领导下设立办事处进行审计。哪级审计机关可以派出审计特派员,《审计法》没有规定,也就是说没有限制。从目前情况看,主要是审计署和省级审计机关有派出审计特派员的做法,地、县审计机关还没有设立审计特派员的'情况。
审计署在全国16个城市派驻有审计特派员,在特派员领导下设立了16个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其级别为正司级,其名称一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某地特派员办事处(简称特派办),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领导人称特派员。只有驻天津的例外,称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员办事处,其领导人也称特派员。其他14个城市是:哈尔滨、沈阳、济南、郑州、武汉、长沙、上海、广州、深圳、昆明、成都、西安、兰州、太原。16个特派办的编制为1500人,由审计署垂直领导,其人、财、物等由审计署直接管理。特派办根据审计署的授权,对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对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央国库驻地方的分支机构的财务收支,对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有金融机构、证券公司驻地方分支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国有中央企业、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等进行审计监督。一个特派办管两至三个省(或者计划单列市),如南京特派办管江苏省和安徽省,上海特派办管上海市、浙江省、宁波市。特派办可以在审计机关授权范围内发出审计通知书,出具审计意见书,作出审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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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师事务所是个历史名称,现在已经没有审计师事务所了。90年代的确存在审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一般是审计局或其他机关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后来事务所脱钩改制,全部改制为个人出资的会计师事务所。已经没有事业编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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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相信新的一年到了,会有更多的小伙伴想要报考初级审计师考试。2020年初级审计师《审计专业相关知识》考试大纲发布,明确了2020年初级审计师考试评价标准,广大考生可作为备考依据,跟随小编一起看看。
科目一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第一部分 宏观经济学基础
一、概论
【初级资格考试要求】
(一)宏观经济学基本原理
1.掌握总供给与总需求
2.掌握国内生产总值、国民生产总值、国民生产净值、国民收入、个人收入和个人可支配收入及其相互关系
3.掌握国民收入核算方法:收入法、支出法和生产法
4.了解储蓄与投资恒等式
(二)宏观经济政策掌握宏观经济政策:财政、货币、收入、产业政策
(三)宏观经济政策目标掌握宏观经济政策目标:财政、货币、收入、产业政策目标
二、财政政策分析
【初级资格考试要求】
(一)财政学的一般原理
1.掌握公共物品与公共需要
2.熟悉市场效率与市场失灵
3.熟悉政府干预与政府干预失效
4.了解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和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
(二)财政收入和支出
1.掌握财政收入的分类
2.掌握税收的分类及运用
3.掌握债务收入的分类及运用
4.掌握财政支出的功能分类
5.掌握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6.熟悉非税收入的分类及运用
7.了解购买性支出、转移性支出对社会再生产和经济活动的影响
8.了解影响和确定财政支出规模的主要因素
9.了解我国财政支出结构的发展变化以及如何优化我国的财政支出结构
(三)财政政策分析
1.掌握财政政策的类型
2.熟悉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及其运作机理
3.熟悉财政政策的内在稳定器作用
4.熟悉财政政策的“挤出效应”
三、货币政策分析
【初级资格考试要求】
(一)货币创造
1.掌握货币乘数的应用
2.了解货币创造的原理
(二)金融体系
1.掌握金融市场的要素、类型和功能
2.熟悉金融机构体系的一般构成和作用
3.熟悉我国现行的金融机构
(三)货币政策分析
1.掌握货币政策工具的原理与运用
2.了解宏观金融风险管理和微观金融风险管理
3.了解货币政策目标的统一与冲突
4.了解金融风险管理体制和一般程序
四、开放经济中的宏观政策分析
中级要求
第二部分 企业财务管理
一、财务管理基础
【初级资格考试要求】
(一)财务管理概述
1.掌握财务活动的过程
2.掌握财务管理的内容
3.掌握财务管理的职能
4.熟悉利益相关者的要求
5.熟悉财务管理的目标
(二)货币时间价值
1.掌握货币时间价值的原理与应用
2.掌握复利终值和现值的计算与运用
3.掌握年金的类型及终值和现值的计算与运用
(三)投资风险报酬
1.掌握投资风险与报酬及其关系
2.掌握单项投资风险报酬率的计算与运用
3.了解投资组合的风险类型
4.了解投资组合风险报酬率和必要报酬率的计算与运用
二、财务战略和预算
【初级资格考试要求】
(一)经营预算
1.掌握经营预算的构成
2.掌握固定预算和弹性预算的方法与运用
3.熟悉定期预算和滚动预算的特点
4.熟悉零基预算和增量预算的特点
5.了解经营预算的编制
(二)财务预算
1.掌握财务预算的构成
2.了解预算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3.了解预算利润表的编制
4.了解预算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三、投资决策管理
【初级资格考试要求】
(一)投资现金流量
1.熟悉债券投资现金流量的计算与运用
2.熟悉股票投资现金流量的估计方法
3.了解项目投资现金流量的计算与运用
(二)证券投资决策
1.熟悉债券和股票投资的估值方法与运用
2.熟悉债券和股票投资的风险
3.了解债券和股票投资收益率的计算与运用
四、筹资决策管理
【初级资格考试要求】
(一)长期筹资方式
1.熟悉股权性筹资各类方式的内容、分类和优缺点
2.熟悉债权性筹资各类方式的内容、分类和优缺点
3.了解股票发行定价的定价基础和实际定价方式
4.了解债券发行与价格决策
5.了解可转换债券筹资和认股权证筹资
五、营运资本管理
【初级资格考试要求】
(一)资产组合与筹资组合
1.熟悉资产组合策略与筹资组合策略
2.了解资产组合与筹资组合及其影响因素
(二)流动资产管理
1.掌握现金持有目的与现金管理目标
2.熟悉应收账款的功能、成本与管理目标
3.熟悉信用政策的内容及其财务评价
4.了解存货的成本与经济订货批量
(三)流动负债管理
1.掌握各类短期银行借款
2.熟悉商业信用的形式、管理的内容和筹资的优缺点
3.了解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和优缺点
六、利润及其分配管理
【初级资格考试要求】
(一)利润管理掌握利润构成的内容
(二)非股份制企业利润分配
1.掌握利润分配项目
2.熟悉利润分配的基本程序
3.了解利润分配的原则
(三)股份制企业利润分配
1.掌握股利政策的类型与应用
2.掌握股利支付方式
3.熟悉影响股利政策的因素
4.熟悉股利政策的基本理论
5.了解利润分配的特点
6.了解股利发放程序
七、财务分析与绩效评价
【初级资格考试要求】
(一)财务比率分析熟悉财务比率分析方法与应用
第三部分 企业财务会计
一、概论
【初级资格考试要求】
(一)会计目标和会计要素
1.掌握会计要素及其确认条件
2.了解会计目标
(二)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基础
1.掌握会计基本假设
2.掌握会计基础
(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掌握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四)会计计量熟悉会计计量属性
(五)会计等式掌握会计等式
二、流动资产
【初级资格考试要求】
(一)货币资金
1.掌握现金日常收支管理的内容
2.掌握银行存款的核对
3.熟悉银行结算方式的种类
4.了解其他货币资金的内容
5.了解库存现金的使用范围和限额
6.了解银行存款开户的管理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掌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取得
2.掌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收到的股利、利息
3.了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期末计价
4.了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出售
(三)应收及预付款项
1.掌握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内容
2.掌握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和核算
3.掌握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损失的确认和计提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4.了解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内容
(四)存货
1.掌握存货成本的确定
2.掌握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3.了解存货的期末计价
4.了解存货的清查
三、非流动资产
【初级资格考试要求】
(一)固定资产
1.掌握固定资产的特征和分类
2.掌握固定资产的取得
3.掌握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和计算方法
4.掌握固定资产的减值
5.了解固定资产的清查
6.了解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7.了解固定资产的处置
(二)无形资产
1.掌握无形资产的特征和分类
2.掌握无形资产的取得
3.掌握无形资产的摊销
4.了解无形资产的减值
5.了解无形资产的处置
四、负债
【初级资格考试要求】
(一)短期借款
1.掌握短期借款的核算
2.了解短期借款的特点
(二)应付及预收款项
1.掌握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的核算
2.掌握预收账款的核算
3.熟悉其他应付款的核算
(三)应付职工薪酬
1.掌握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的核算
2.掌握应付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3.掌握其他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4.熟悉职工薪酬的内容
(四)应交税费
1.熟悉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的核算
2.熟悉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的核算
3.熟悉其他应交税费的核算
4.了解小规模纳税人的简易计税方法
五、所有者权益
【初级资格考试要求】
(一)实收资本(或股本)
1.掌握实收资本(或股本)的核算
2.熟悉企业组织形式对实收资本(或股本)核算的影响
(二)资本公积和其他综合收益
1.掌握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核算
2.了解其他资本公积的核算
3.了解其他综合收益的核算
(三)留存收益掌握留存收益的核算
六、收入、费用及利润
【初级资格考试要求】
(一)收入、费用和利润概述
1.掌握收入的内涵和分类
2.掌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3.熟悉费用的确认标准
4.了解收入的范围
5.了解费用的范围
6.了解利润的构成
(二)利润总额的形成
1.掌握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的核算
2.掌握税金及附加的核算
3.掌握期间费用的核算
4.熟悉资产减值损失的核算
5.熟悉投资收益的核算
6.熟悉营业外收支的核算
7.了解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核算
8.了解本年利润的结转
9.了解综合收益的核算
七、财务报告
【初级资格考试要求】
(一)财务报告概述了解财务报告的结构和编制要求
(二)资产负债表
1.掌握资产负债表的结构
2.熟悉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
(三)利润表
1.掌握利润表的结构
2.熟悉利润表的编制方法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熟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构成
2.熟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编制方法
第四部分
法律
一、法律基础
【初级资格考试要求】
(一)法律的基本内涵
1.掌握法的本质特征
2.掌握法律价值和法律理念
3.掌握我国的法律渊源
4.熟悉我国的主要法律部门
(二)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
1.掌握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
2.熟悉法律事实及其种类
(三)法律制定与法律实施
1.熟悉法律制定的程序
2.了解法律实施
二、宪法
【初级资格考试要求】
(一)宪法概述
1.掌握宪法效力
2.熟悉宪法的内涵和基本原则
3.熟悉宪法制定、修改、解释和合宪性审查
(二)国家的基本制度
1.熟悉国家形式
2.了解国家政权、政党制度
(三)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
2.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
(四)国家机构
1.熟悉国家机构概述
2.了解国家机构的组成
三、民法总论
【初级资格考试要求】
(一)民法概述
1.熟悉民法的分类
2.了解民法的内涵和法律渊源
(二)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1.熟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了解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分类
(三)民事法律行为与法律责任
1.掌握民事法律行为及其生效要件
2.掌握无效民事行为
3.掌握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4.掌握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律后果
5.熟悉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6.熟悉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四)代理
1.熟悉代理的分类
2.熟悉无权代理
(五)诉讼时效和期间
1.熟悉诉讼时效和期间的计算
2.了解诉讼时效和期间的基本原理
四、审计法
【初级资格考试要求】
(一)审计法概述
1.掌握审计监督的原则
2.熟悉审计法与宪法的关系
3.熟悉审计法律关系
4.了解审计法的内涵及渊源
(二)审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1.掌握审计管辖、确定审计管辖权的原则及审计管辖权的转移
2.熟悉我国审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三)审计程序掌握审计程序的具体规定
(四)法律责任熟悉审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
就目前来看的话初级审计师考试的题型每年变化都不大,还是两个科目,客观题。想要报名初级审计师考试的小伙伴们就请你们多多关注初级审计师考试的动态了,尽早决定,趁早备考,这样考通关的几率更加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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