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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小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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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yang233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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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统筹防控与分级防控相结合、服从大局;坚持依法防控、依规治理,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把区域防控、部门防控、行业防控、基层防控、单位防控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二、市人民政府设立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市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和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等防护网络,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防控体系,开展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工作,防输入、防传播、防扩散,落实联防联控机制。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市、区县(自治县)统一部署,开展群防群治,组织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加强辖区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防控辖区疫情。三、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不与本市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前提下,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道口管理、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场所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市容环境、野生动物管理等方面,发布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决定、命令,并及时调整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文件。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统筹加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采取各种措施,支持、服务和保障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城乡社会平稳有序运行。四、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发挥自治作用,协助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和健康提示,摸排辖区内人员往来情况,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及时收集、登记、核实、报送相关信息。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要求,积极高效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五、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开展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监测,督促从疫情严重地区返渝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医学观察或者居家观察,发现异常情况按照要求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各类产业园区、开发区管理机构负责本园区(开发区)内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航空、铁路、轨道交通、长途客运、水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机场、车站、码头、服务区等场所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鼓励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单位和个人科学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工作、生活、学习、旅游以及从事其他活动的个人,应当增强法治意识,了解疫情防护知识,自觉遵守下列规定:(一)依法自觉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律义务;(二)服从、配合、协助疫情防控的指挥和安排,依法接受调查、检验、监测、隔离等防控措施,如实提供有关信息,配合相关防控措施的实施;(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及时就医,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四)加强自我防护,进入公共场所应当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减少外出活动,不参加聚会活动;(五)注意环境和个人卫生,不得食用法律法规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六)从疫情严重地区回渝人员以及与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应当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医学观察或者居家观察,主动报告健康状况,配合相关服务管理,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七)从市外返回本市居住地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隔离观察规定。七、在疫情防控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通过伤医、医闹等形式阻碍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正常的诊疗和救治工作;(二)辱骂、抓打、恐吓防控人员;(三)隐瞒病史、疫情严重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四)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制假售假、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社会秩序;(五)编造、传播有关疫情的虚假信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社会工作者防疫要求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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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月光薇儿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重庆市2023年10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可知,考生需要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和电子均可)才可参加考试。2023年重庆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将于10月30日至10月31日举行,下面是经济师考试的考前疫情防控须知。重庆市2023年10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2023年10月我市将组织实施出版、审计、通信、统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经济、一级造价工程师等11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具体安排如下:考试日期考试项目名称10月10日出版(初级、中级)10月10日审计(初级、中级、高级)10月17日通信(初级、中级)10月17日统计10月16-17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10月16-17日社会工作者(初级、中级、高级)10月23-24日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10月23-24日执业药师10月23-24日注册城乡规划师10月30-31日经济(初级、中级)10月30-31日一级造价工程师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重庆市2023年10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一、考生在考前14天起须注册“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渝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并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建议考生考前14天在渝且不离渝,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处理。二、考试当日,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和电子均可),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查验<℃,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指考生实际参加首场考试当天前48小时内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如参加首场考试时间为10月10日的考生,需出示10月8日0:00及以后出具的核酸阴性报告,以此类推。参加多个考试科目的考生,以实际参加第一天考试日为基准,每次入场查验时,只需提供同一份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当天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报告即可,无须进行多次核酸检测。(详见下表)参加考试日期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时限要求仅10月10日参考10月8日以后(含10月8日)出具的核酸阴性报告仅10月16日参考10月14日以后(含10月14日)出具的核酸阴性报告仅10月17日参考10月15日以后(含10月15日)出具的核酸阴性报告10月16-17日均参考10月14日以后(含10月14日)出具的核酸阴性报告仅10月23日参考10月21日以后(含10月21日)出具的核酸阴性报告仅10月24日参考10月22日以后(含10月22日)出具的核酸阴性报告10月23-24日均参考10月21日以后(含10月21日)出具的核酸阴性报告仅10月30日参考10月28日以后(含10月28日)出具的核酸阴性报告仅10月31日参考10月29日以后(含10月29日)出具的核酸阴性报告10月30-31日均参考10月28日以后(含10月28日)出具的核酸阴性报告注:核酸检测报告时间指核酸检测报告的出具报告时间(非采样时间、非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根据自己参加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确保核酸检测报告时间在规定时限内,以免影响您参加考试。三、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出示“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四、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一)考试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二)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三)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四)考试前14天内,曾出现体温≥℃或有疑似症状,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五)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六)考试当天,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考生。(七)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八)考生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五、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一)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二)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三)考生在考试当天,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时须佩戴口罩,在考试过程中根据本人情况酌情佩戴。(四)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五)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六、有关要求(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重庆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按相关规定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七、其他事项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我中心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通知公告。附件:重庆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重庆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本人已认真阅读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本人在此郑重承诺:1. 考试前28天内没有境外旅居史,或者有境外旅居史但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2. 考试前21天内没有接触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者有接触但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3. 本人不是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的新冠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4. 考试前14天内未曾出现体温≥℃或有疑似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5. 考试前14天内没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及个人健康码、行程码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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