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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笼包不怕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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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巧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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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社会工作制度体系按照“总体设计、整体推进”的思路,上海从制度创新、体制完善和实务推进三个方面着手,抓住职业认定、队伍建设、岗位发展等重点环节,形成一系列相互配套的政策措施,为社工推进提供系统的制度保障。一是建立职业资格制度。2003年3月,上海市民政局会同市人事局出台了《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将社工列入专业技术人才,规定每年组织一次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助理的资格认证考试。截止到2009年,上海已经举行了6次考试,全市累计报名25662人次,已有10521人获得了社工职业资格证书,其中社工师2379人,社工师助理3867人,社工国家三级、四级1160人,社工员3115人。二是建立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制度。在职业资格制度的基础上,上海出台了《上海市社会工作师(助理)注册管理试行办法》,对取得社工职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注册管理,使其成为注册社会工作者,以促进社工的职业发展,规范社工的职业操守和实务工作。目前,全市累计8000人次进行过注册登记,开展继续教育1万多人次。三是建立岗位配置制度(针对有人没岗位,60%学生流失的现实)。2004年,上海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在本市民政系统及相关机构配置注册社会工作者的意见》,明确提出在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公益组织配置社会工作者,并要求采取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力求上述目标在3年内到位。四是探索建立岗位轮训制度。协调社会工作各领域的有关部门,共同对实际在岗人员开展分期、分批、分层的岗位轮训。目前,对人口计生社工的培训已经筹备就绪。其它涉及司法矫治、医疗卫生、文体教育、劳动保障、残障康复、妇女家庭、儿童和青少年服务等工作领域的社会工作培训也在积极协调开展。五是抓紧建立其他配套制度。目前,社会工作项目设计、薪酬指导、资金保障、督导评估、行业管理、社工联系义工等相关制度正在逐步建立。(二)建立完善社工管理服务组织架构按照社会工作的发展需求,上海从行政管理、行业自律和专业支持等方面加强社会工作的管理机构建设。一是成立社会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2004年上海市民政局增设了职业社会工作处,负责协调发展全市社会工作。近几年来,该处在协调推进全市社会工作政策制定、拓展社会工作实务的深度和广度、提高社会工作的认知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其职能地位和作用不断凸现。二是积极培育社会工作者的行业管理机构。上海不断加强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建设,于2005年2月召开了第二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2006年,社会工作首个专业委员会——青少年委员会也正式成立,并开通了“上海社工网”,创办了《上海社工》会刊,为全市社工管理和交流提供信息平台。同时,指导各区县完善管理机构。三是加强社会工作培训机构建设。在依托本市各高校、科研单位社工培训机构开展专业化培训的同时,2000年,上海市民政局在原上海市民政干部学校的基础上组建了上海市社会工作培训中心,开展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的普及培训、职业资格的考前培训和注册社工的继续教育等工作。(三)促进民政领域社会工作的全面发展立足民政业务领域,在社区建设、为老服务、残疾人服务、儿童家庭寄养、流浪救助、困难家庭救助等多方面引入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开展社会工作。在社区建设方面。市民政局起草了《上海市在社区推进社会工作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了社会工作在社区中的职业领域、专业岗位、专业组织和专业人员;对社工的职业资格、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招聘任用、薪酬待遇、考核评估、奖励等日常管理做出了一系列规定;明确了社会工作发展的财力保障和相关部门职责。在福利机构服务方面。在老人、孤残儿童、精神病人的机构照料、居家养老服务、儿童寄养等领域广泛导入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社会工作,上海市儿童福利院、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病院等许多机构纷纷引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实际从业人员学习社会工作专业,运用社会工作个案、小组、社区等专业方法,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并设立了社会工作岗位和部门。在流浪人员救助管理方面。在市级层面,市救助管理站建立了社工服务站,并下设四个小组开展分类服务。专业社工们积极探索,对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其他原因引起情绪严重不稳的受助人员,对有特殊困难的老人、残疾人,对因家庭关系严重失调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妇女和女性未成年受助人员,对有轻微违法行为或不良倾向的未成年受助人员等,开展针对性的社会工作,效果明显,受到对象的一致好评。在区级层面,成立了社会化、专业化社工组织。在推进志愿者(义工)服务方面。提出了社工和志愿者(义工)联动发展的思路。社工和志愿者都是开展社会服务的生力军,社工是职业从事社会服务,志愿者主要是业余兼职。为此,注重发挥社工的职业化、专业化优势,由社工发展、指导、联系和服务志愿者,既积极倡导志愿者爱心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又努力克服志愿服务随意性大、缺乏专业训练、资源不足等缺陷。积极参与社会重大事件,发挥专业作用。2008年清明节,面对上海700万人流、52万车流的历史最高人员流动,积极倡导组织上海社工开展墓园服务,提供哀伤服务,倡导文明,疏导人流,优化管理;特别是在“512”抗震救灾工作中,上海方面第一时间倡导组织社工投入紧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在震后第七天就组织沪港台三方社工专家向灾区派出全国第一支需求评估工作组,撰写了第一份社工介入救灾工作的评估报告,又组建了包括四支独立开展专业服务队伍的上海社工服务团,派出了31批计290人次在都江堰开展社工专业服务,以“社区重建”为理念,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方法,通过整合社会资源,重建支持网络等手段,抚慰灾民情绪,重建社会关系,协助灾区人民开展自救和自建。受到当地和有关方面的高度好评,获得了“中华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四)协调推进全市社会工作在多领域开展上海社会工作不仅在民政系统领域得到发展,而且在其他工作领域同时推进,这是我们承担的另一个重要任务。在政法工作领域。2003年,上海政法系统在药物滥用、犯罪矫治和青少年等领域建立了一支1300多名职业社工队伍。这些社工统称为“社区矫正社工”,他们以社区为工作重点,从源头上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管理服务。从组织体系来看,以民间社团组织的形式来运作,从市、区到街道三级架构,分三条线同时并进:分别是“自强”社会服务总社、“新航”社区服务总站,和“阳光”的青少年事务中心。在卫生、教育领域。上海市东方医院、上海市儿童医学中心等一批医疗机构设立了社工部门和岗位,社工们积极协调医院、患者、患者家属等方面的关系,配合开展医疗服务;在中小学,社工积极开展教育社会工作,调适师生关系,辅导学生成长,有效支持学校教育。在家庭、妇女和人口计生领域。上海市民政局联合市文明办、市人口计生委和市妇联下发了《关于推进人口计生系统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妇联系统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社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创新开展人口计生服务和家庭、妇女等工作。在民族宗教、侨务和残疾人事业等领域也都引入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导入社工人才。

解放前上海社会工作者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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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已被注册

我国的社会工作者不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待遇,社会工作者属于合同制,不过从国家对社区的各项政策倾斜来看,并不无可能今后会有编制。像是上海有一个新开的叫做“社工编”概念,目前来说算是试点,不过从这个信号来看,今后社会工作者拥有编制的可能性很大。社区工作者不是铁饭碗,也没有编制,签订聘用合同,一般五年一个聘期。社区工作者与“村官”、“三支一扶”类似,都可以算成基层工作经验,在很多地方,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还是相对可以的,比村官、三支一扶都要高一些。但是想拿到编制,就得继续考试喽,也有一些地区在公务员招考的时候,专门面向社区工作者岗位。社工也可以当成一个考入体制内的“跳板”。一、什么是社区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简称“社工”,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领域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也都是需要通过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才能进入社区工作,主要在社区服务站工作,为居住在小区内的各类人群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协同治理)与其他公益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以北京为例,2019年北京市调整了社工的工资收入,调整后北京社区工作者年人均应发工资达到10万元,月人均应发工资增长约3000元。二、社区工作者的报考条件不同省份的社工招聘条件不同,比如2020年北京东城区招社区工作者,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应届毕业生应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东城区城镇常住户口、40周岁以下等要求;2020年西安市招社区工作者,要求本科以上学历、西安及西咸新区常驻户口等要求。三、社区工作者考取相应证书还有补贴哟凡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初级、中级资格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以获得一定的补贴,不同省份的补贴标准不一。如:北京,为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元;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宁夏,考取中级社会工作者证书可获3000元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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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ciao情歌

现阶段中国社会工作者是_有编制的      目前我国的社会工作者都是没有编制的,也就是劳务派遣。我国的社会工作者不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时不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待遇,社会工作者属于合同制。      “社工编”解读      社工编,通常是指一个专门的编制,其主要是对专门的社会工作者实行定编管理,像是上海有一个新开的叫做“社工编”概念,社工编既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社工编,福利待遇稳定,而且在考取了社会工作师证的情况下,补贴会根据证书等级而定300-800不等,每月发放,具体内容可以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询问详情。      现在部分省份对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定编管理,是一个专门的编制。比如吉林大安市经反复摸底调查,从社区人口规模、“社工岗”人员数量核定、工作实际需求等方面做了细致研究,根据人口规模和日常工作量,将全市12个社区分为大社区、中等社区、小社区三类,按照每3000户配备10人,每增加500户增加1人的标准,大社区、中等社区、小社区分别新增设12个、10个、5个岗位,全市核定新增设“社工岗岗位124个,并采取分批招录,定期补员的方式逐年配齐。      “社工编”考试      另外“社工编”考试,是专门的编制考试,通过考试可以成为在编的社式人员。社工编考试的流程几乎和事业编制以及公务员考试是一样的。      社工编制考试一般应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录用等一系列程序进行,其主要是招聘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具有助理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      “社工编”人员主要分为十二个职级,对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人员分别给予每月不低于三百元、五百元、八百元的职称补贴。除此之外,社工编制人员按照国家和省、市(州)有关规定,可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在很大程度上给予了相关人员很好的待遇。总体来说,社工编考试是非常重要的考试,通过考试就能够成为正式编制的社工,享受好的待遇。      不过从国家对社区的各项政策倾斜来看,今后社会工作者拥有编制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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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岸之澄

社区工作者不属于事业编也不属于公务员,工作一般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等社区组织,目前来说,没有编制,一般的社区都是实行聘任制的,合同到期可以续签也可以离职,对以后报考公务员或者事业编没有任何影响。

社区工作者的考试热度也逐步提高,国家高度重视社区的建设,意在让更多高学历的人才投入到这个行业当中。虽说他现在还没有编制,但是作为一项就业选择也是不错的。

义工和社工的区别:

一、工作性质不同

1、社工是受薪人员,也就是说社工是拿工资的;

2、而义工则是无偿地付出自己的时间、精力、金钱等,没有任何工资等的报酬。

二、专业技能不同:

1、社工有专业的知识和技术,比如说个案社会工作,比如说聆听的技术等等,而从事公益事业的义工,有时候也需要一定的方法和技术,比如说医护人员;

2、但社工则是一种专业特有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这有别于其他的专业。

三、伦理价值不同:

1、社工要遵循严格的专业伦理和价值;

2、而义工也要遵循社会的伦理和价值,但不如社工严格和专业。这些伦理和价值是作为一个社工人员所必须遵守的,其规定也非常严格,有时候甚至会互相冲突,或者跟社会总体的价值观相冲突。

四、从业资格不同:

1、社工需要有从业资格,就像律师需要有律师资格证书一样。但目前中国的社会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或者说还不完善,社工证照制度还没有建立,只是在上海等地有了社工资格认证。

2、而义工则不需要由专业资格的限制,只要是自愿的助人活动都可以看作是义工。因此,义工所服务的范围要比社工的服务范围更为广泛,包括一系列为了他人、社会而进行的无偿性的活动。而社工则是专指专业社工人员所从事的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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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山虚1

中教联盟老师:社工组织的成立和演变很复杂,最早应该是从西方的宗教中衍生的,是一种慈善性质的。开始的初衷都是好的,但是伴随时间就有一些变换。找了一些大概的,没有太具体的,要是写论文的话去找一些相关的书和论文看一下,要是只做了解的话知道是西方宗教衍生,在中国的传递。我也给你找了一些,你看一下吧。美国城市中最早的社会福利机构出现于19世纪中期。 世界上第一个睦邻馆是1884年在伦敦建立的汤恩比馆。 睦邻组织运动的重点是改造环境。 第一批拿工资的社会工作者是慈善组织协会的执行秘书。 1917年出版的《社会诊断》(Mary Richmond著)是第一本有关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的教科书。该书集中于个案工作。【1,研究(收集信息);2,诊断(发现问题);3,预后和制定治疗计划(确定帮助案主的具体做法)】我国社会工作的各个发展阶段 (一)第一阶段:萌芽期——个人的慈善事业阶段(20世纪上半叶社会工作开始在我国 起步发展) 1.教育方面: (1)标志性事件:1925年燕京大学建立社会学与社会服务系。 (2)19世纪,西方帝国主义列强的经济、军事和文化侵入以及中国人自觉向西方寻求民族自救的道路,西方文化也以各种方式进入我国。20世纪初至20~30年代,一些传教士在我国开办社会服务,并在我国的大学讲授社会服务等课程,一些大学开始从事社会服务教学并从事服务实践活动,这样,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工作开始出现。1925年燕京大学建立社会学与社会服务系可视为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标志。 2.社会服务方面: (1)标志性事件:晏阳初倡导并极力推行的华北平民教育运动。 (2)一些上层社会的人士开展了具有现代意义的孤儿救助、贫民救济等活动。另外,一些在西方受过正规教育同时受西方文化影响的知识分子为了救国救民也从事农村发展活动,其中以晏阳初倡导并极力推行的华北平民教育运动最为典型。这是我国知识界施行的、具有一定专业性质的社会工作实践活动。虽然因战争等原因,这些实践活动的效果是有限的,但它对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仍具有重要意义。20世纪40年代,当时政府将社会工作引入我国,对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有一定推动作用。 (二)第二阶段:断层期——受政治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发展的断层。(1949年至改革开放期间)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出于对社会学、社会工作的错误理解,1952年政府决定在大学里取消社会学、社会工作学科和相关教育,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中断。 (三)第三阶段:发展期——有组织的开展社会活动(改革开放至90年代末期间) 年国家民政部为了推动社会工作的发展,在北京马甸举行了社会工作教育论证会,确认了社会工作的学科地位。 2 年,国家教委决定在部分高等学校试办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在制度上开启了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讲程。国家教委首先批准了北京大学设立社会工作专业。 年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成立,1994年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成立,推进了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进程。 4.1992年正式加入国际社会工作者协会,这可视为中国社会工作专业(或教育)的开端。 5.高等学校则在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方面矢志不渝,并探索社会工作本土化的道路。 6.不同部门也在进行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如民政、妇联等。 (四)第四阶段:专业化时期——科学的专业服务阶段。(21世纪至今) 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在此阶段由于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积累,使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突飞猛进,进入高速、专业的发展期。于是在这个时期我国社会工作取得了很大的突破,在专业化、职业化和法制化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故作详细分析。 1.建立、健全职业化体制 (1)标志性事件: 2006年7月,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首次将社会工作者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范畴,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2007年12月,民政部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编写的《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大纲》正式发布,相关考试于2008年6月底在全国举行。首批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即将在我国诞生。毫无疑问,上述几个重要文件的发布、实施及专业社会工作者的诞生,是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影响深远。 2006年10月,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指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加快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这就对社会工作制度建设作出了全面规划,并强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 (2)制定了相应的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推动社会工作在儿童服务、青少年服务、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家庭服务、社区建设、矫治服务、医疗卫生等各领域的发展,实现社会工作的多元化和专业化。 (3)建立包括资格认证、从业规范、登记管理、继续教育、评估监督等在内的一系列社会工作职业制度,推动社会工作职业化发展。 (4)设置相应的行政管理机关,构建社会工作的行政管理体制,统筹协调社会工作的发展。 (5)增加“政府购买服务”等用于社会工作发展的财政预算,创建有利于社会工作发展的财政体制。建议在每年财政支出的公共服务项目的预算中,划拨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社会工作事务的固定投入。并根据社会的发展情况,参考GDP的增幅,按比例提高社会工作的经费投入比率,为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2.推进和加快社会工作法律制度建设 (1)标志性事件:2006年民政部联合人事部在改革社会管理体制,大力加强社会建设的大趋势下,民政部抓住机遇,联合人事部正式出台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71号),这是我国社会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正式建立。 (2)法制化是社会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在一些社会工作比较发达的国家及地区,均建 3 立了完备的社会工作法律制度体系,从根本上确定了整个职业体系的合法地位。然而,我国社会工作事业刚刚起步,各项法律法规亟待建设。从社会工作发展的长远来考虑,应重视社会工作的立法研究及实践,加快社会工作的法制化进程,确立社工的职业地位,维护社工的专业形象和职业尊严;保障社工的职权及执行力,提高社工的工作效率;保障社工在工作中的合法权益,降低社工的职业成本及风险。 3. 实践和确立社会工作运行机制 (1)标志性事件: 2006年10月,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指出要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确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社会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强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 (2)以社区为平台,以各类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为载体,以专业社会工作者为抓手,创建“社区、社团、社工”三社互动和“社工、义工”两工联动机制,确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民间运作、社工引领、义工服务、群众得益”的社会工作运行机制。采取一种科学化、专业化、人性化、大众化的方法开展公共事务的管理,逐步理顺社会工作与政府、社区、机构、居民间的关系,形成运转流畅、资源共享、和谐互动的工作运行机制,促使政府转变职能,降低管理成本,整合人力资源,扩大社会参与,推动社会民主法制的进程。 (3)设立配套的社会工作激励机制。设置专职社工岗位,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薪酬制度,以“体现专业人才价值”为指导思想,设计及实行一套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工作激励机制。在薪酬设计上,采取学历、资历、资格、业绩、岗位等多种指标相结合的方案,“以岗定薪、以绩定奖、按劳取酬”,设立合理的社工薪酬标准,使其高于同等工作的一般从业人员,合理体现社工的专业人才价值。 (4)具体来说有以下四种实施办法: 一.建立职业资格制度。如2003年3月,上海市民政局会同市人事局出台了《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将社工列入专业技术人才,规定每年组织一次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助理的资格认证考试。 二.建立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制度。如上海市出台了《上海市社会工作师(助理)注册管理试行办法》,对取得社工职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注册管理,使其成为注册社会工作者,以促进社工的职业发展,规范社工的职业操守和实务工作。 三.是建立岗位配置制度。如2004年,上海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在本市民政系统及相关机构配置注册社会工作者的意见》,明确提出在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公益组织配置社会工作者,并要求采取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力求上述目标在3年内到位。 四.是探索建立岗位轮训制度。如协调社会工作各领域的有关部门,共同对实际在岗人员开展分期、分批、分层的岗位轮训。 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是社会工作知识和经验不断积累和发展的反映,也是社会工作领域不断扩大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不断创新的过程。随着社会福利政策的全面化、系统化及社会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立,社会工作逐步走向成熟。 三、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特点 (一)非一般发展规律,开始由政府主导起步,而非民间志愿的慈善事业先行起步。通过民政部主导的与北京大学的合作而开始了中国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发展的进程。与先有社会需求,再由民间发起,并以慈善组织出面组织对贫弱阶层的社会服务,然后再向专业社会工作转变模式不同。实际上,当时民政部的目标就是培养若干掌握社会工作与管理知识的人才,然后到民政部门从事“民政理论研究”,着眼点并非一线的实务工作者。于是,社会工 4 作与管理的专业教育就在既没有公众认可的社会基础,也没有合适的社会载体的情况下,突如其来地“被恢复”了。这样的恢复和发展,其实是与“社会”脱离的。如果用现在“制度嵌入”的理论来解释的话,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在中国的被恢复,表现出一种“硬性嵌入”特点。 (二)发展过程中,民间组织表现并不活跃,政府协调社会工作中起主导作用。造成这一特点的原因是首先我国社会工作起步工作就是由政府的民政部主导完成的,所以对历史发展模式的依赖导致这一现象;其次政府对民间组织的信任还没有建立起来。改革开放前30年中期有一很客观的实例就说明了这一问题当时中国除了一部分从事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教育的教师还算得上“内行”之外,并没有专业社会工作者,但却有了社会工作者的“自己的组织”。实际上,这个组织并不是为社会工作者成立的,而是为了方便民政部门对外交流而成立的。在“民政工作就是社会工作”的观念的影响下,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被纳入”社会工作者的行列。 (三)“跳跃式”发展模式。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借鉴国外多,自主创新少;政府引导多,自我实践少。可以看到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开始发展至改革开放前期都没有很大的进展,但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却是突飞猛进的,社会工作的各个领域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种短期内跳跃式的发展正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吸取外国的先进经验得来的。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社会工作的推进主要是由政府完成的,而政府在一些事情的觉得上具有社会实体、社会各团体所不能具有的强制力,所以形成“跳跃式”发展模式。 (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工作就表现出政府积极探索、社会工作教育率先发展、行政性社会工作与专业社会工作同时并存、专业社会工作不断发展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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