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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中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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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不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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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有200多所高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每年培养的社工人才约为10000人,尽管按照社会需求,这些人远远不够用,但实际上却仅有10%-30%的学生选择了相应的社会工作,其他相当部分则进了机关、企业等单位从事“不对口”的工作。不少社工专业的学生觉得自己“就业前景太不乐观”了,专家认为,造成这种“不乐观”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的专业化走在了职业化的前面。就业去向民政、妇联、慈善机构、社会团体机构、社区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等。职业现状社会工作人员,相当于政府的雇员。目前,这一新兴专业作为一门职业受到社会的“冷淡”,每年能被民政部录取成为专业社工的本专业学生不过百分之一二,甚至有的学校该专业的毕业生专业对口率为零。社会工作专业就业率低和公务员考试的火暴从另外一个侧面证明,要实现“大市场、小政府”,我们还有很远的路要走。统计显示,广州目前有政府支付薪酬的社会工作者近2万人,其中,广州市市区社会工作者人数达到了8000多人。主要在协助青少年教育、妇女工作和残疾人康复辅导等领域开展工作,以社区居委会为主要工作平台。尽管如此,我国很多实质上从事社会工作的人仍面临尴尬的境地,社会工作为专业从事社会工作的职业,目前的从业者多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素养和技能;另一方面,社工的资质认定标准在我国刚刚起步,社工的定义尚不明朗,做着社会工作的人难以称为严格意义上的社工。社会急需大量社工,而社会工作专业的就业率又低得可怜,这两种情况为什么会同时存在呢?一是社会专业毕业生的最大雇主——政府将工作机会给了公务员们。二是全社会的社工意识没有形成。社会工作的学生去应聘,十有八九会不得不跟招聘方解释什么是社会工作。他们参加工作后,又往往被当成护理或干脆是杂工来使用。这样又产生一个问题:他们根本不知道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在国外需要执证),更愿意花很少的钱去找便宜的非专业劳动力。薪酬水平在发达国家和地区,从事社会工作是一项非常崇高和体面的工作,报酬也很不错。近在咫尺的我国香港地区,社会工作者收入稳定,一般初级社工月薪在万元万元港币,高级社工年薪能达到40万元以上。而在内地,情况则大大不同,目前社工的薪资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体系。除了每年民政部以公务员等形式招聘的一部分毕业生可以旱涝保收之外,其他职位例如福利院或街道办的社工,其待遇不过和普通护理工作人员差不多,而且,由于人事编制问题,他们的很多户口、住房等都很难解决。在浦东新区禁毒、社区矫正、青少年事务社工”试用期内大专、本科学历的社工月薪分别为800元和1000元。试用期满,大专学历的社工月薪约1500元,本科学历的月薪约2000元。根据工作考核情况,社会工作者的收入按工作年限逐步递增。凡通过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助理”资格的社工,其月薪相应增加5%;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社工,其月薪相应增加10%。

发达国家社会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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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墩儿可可

企业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且还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优待等福利。在发达国家和地区,从事社会工作是一项非常崇高和体面的工作,报酬也很不错。社会工作者的工资在全国不是统一标准的,其中深圳、东莞、广州等地由于社工事业得到政府重视,部分费用由财政支付,所以待遇稍微高一些,大概在5000-8000左右。其他城市,例如杭州、武汉等地,工资一般在3000-5000左右,整体来看,目前我国社会工作者工资待遇还不算太高,不过随着社会工作的发展,社会工作这个行业就业前景以及发展潜力是非常巨大的。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许多社会问题也随之增加。可以说,社会工作者职业涉及的面极其广泛,医院内从事病人心理疏导工作的人员、司法机构处理和疏导家庭纠纷的人员等,均属于社会工作者范围。专家预计,在未来十年内,公民将慢慢形成社工意识,而政府也将随之出台配套政策。社会工作,这个新兴的职业将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有社会工作者证书能够从事的工作比较多,主要有:公务员岗位、社会保障或社会福利类事业单位相关岗位、与社会保障或社会福利相关的群团组织和相关民间组织的相关岗位、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岗位、民间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工作者能做以下几种工作:1、组织社区服务活动,发展便民利民社区服务,完善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弱势群体服务网络,开展群众性社会互助活动,帮助失业人员就业;2、协助政府做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流动人口管理,开展劳动教养人员教育活动,调解民间纠纷;3、做好社区环境净化、绿化、美化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发展社区卫生事业,开展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4、维护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对社区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对社区燃气、卫生、供水、供电、供热等公共服务和物业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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