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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12333。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2楼(东风东街与东方路交叉口东南角)。
1、潍坊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8883769
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2号(胜利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
2、潍坊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8586183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2楼西区(东风东街与东方路交叉口东南角)
3、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8080682
地址:潍坊市东风街与东方路交叉路口东南角(阳光大厦附楼)
4、潍坊市社保卡管理服务中心 5076700
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与鸢飞路交叉口西500米建设银行二楼。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其他单位电话和地址:
1、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8205899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589号国际人才创业中心24楼(东风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2、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8102705、8102880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6号(胜利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250米路东)
3、潍坊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8875263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16号(北宫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北250米路西)
4、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8268869、8250136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2号(胜利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
5、潍坊市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办公室8091303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2楼西区(东风东街与东方路交叉口东南角)
6、潍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处8513292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2号(胜利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
7、潍坊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8583353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2号(胜利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
8、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8589760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6号(胜利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250米路东)
参考资料来源: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潍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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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号码是:(0536)858--7820,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9号。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政府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办法;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百度百科[引用时间20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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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是:05368789946卫生局举报电话是12320,卫生局投诉方式包括:1、直接拨打12320举报电话就报2、可以向卫生局或者医药监督管理局或者当地的医疗协会进行投诉;3、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投诉;4、如果要向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到检察院举报,最好能提供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或者线索。为进一步畅通卫生监督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均可对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医疗服务等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讲清楚以下内容:投诉人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性别、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被投诉方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方名称、地址、电话等。购买商品的时间、品牌、产地、规格、数量、价格等。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的时间及与经营者交涉的经过等。购物凭证、保修卡、约定书复印件等。卫生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当地实际,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订当地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有关方案、工作规划、政策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2、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3、负责制定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依法监测传染病,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发和蔓延;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4、负责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涉及卫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当地院前急救系统和医疗救治系统,组织开展应急医疗救护工作。5、负责对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相关公共卫生实施监督管理。研究监测各类与人群健康密切相关的重大危险、致病因素。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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