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小郡主
职业通道全线贯通专业技术评定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评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2006 年7 月,民政部与原人事部联合颁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初步建立了社会工作的职业制度体系。在2015 年新修订的《国家职业大典》中,社会工作者从“商业服务业人员”大类转类到“专业技术人员”大类,职业定义描述是,“社会工作者:从事社会服务项目开发设计、个案服务、小组服务、社区建设等专门化社会服务的专业人员”。经过10 年的发展,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突破百万人,其中持证人数达到30 多万人,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的速度令人赞叹。但不无遗憾是,随着人才总量的增大,社会工作师实践经验和专业能力的积累,职业发展的通道一直没有完全打通,社会工作职业体系制度没有形成闭环。天津理工大学教师王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职业体系是社会工作者职业规划的基础,不仅可以让机构有目标地培养人才,而且能让社会工作者更加专注于自身未来的发展方向并为之努力。《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出台使社会工作职业体系的制度化建设得到完善的同时,也打通了社会工作者的职业通道,让社会工作者拥有了与自身职业要求相匹配、和其他职业群体相对等的职业权利和义务。她还认为,《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出台从其意义上说,一方面,社会工作职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职业通道的进一步明朗,有助于让社会工作人才看到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让更多的人才留在社会工作行业,使国家真正建设起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另一方面,完整的职业体系可以使高校在培养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时,有更为明确的培养方向和目标。深圳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易松国表示,《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出台使我国的社会工作发展形成了从助理社会工作师到社会工作师,再到高级社会工作师,这样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完整的职业阶梯。社会工作的发展历史表明,只有建立完善的社会工作职业规范与生涯体系,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才会更快更务实。上海市浦东新区乐耆服务社督导胡如意从事社会工作实务多年,她告诉记者,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属于社会工作人才金字塔的底部和中部,具有夯实人才队伍基础的作用;而高级社会工作师处于社会工作职业金字塔的顶端,对人才发展具有引领作用。在社会工作的发展进程中,不仅需要基础性的专业人才,而且需要拔尖人才,形成人才的梯次结构。《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出炉会让更多的社会工作者脱颖而出,成为引领社会工作发展的高级人才。职业评价既重学历又重能力记者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以及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的相关内容进行梳理后发现,在职业素质和能力方面,要求高级社会工作师需要能够解决复杂疑难专业问题,能够在业务工作中发挥专业骨干作用,能够开展专业督导,还要能针对具体社会问题的解决以及有关政策的制定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在报考条件方面,报考者需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 年。取得高级社工师资格除了笔试还需要经过评审环节,且需要申请者具有一定的工作业绩和贡献,比如主持或者参与的服务项目被第三方绩效评价为优秀,或者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过省/ 市级政策标准等制定工作,等等。高级社会工作师为什么需要具备这些能力?易松国告诉记者,在我国新时期的社会工作发展之初,专业人才较为缺乏,初级和中级人才职业准入标准较低有利于让更多喜欢并乐于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入行,这对人才队伍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但是高级社会工作师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中出类拔萃的佼佼者,代表着社会工作行业从业者的最高水平。比如对学历的要求,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具有较高学历的人才越来越多,适当提高学历标准是非常必要的。另一方面,学历意味着职业的价值,学历要求越高,职业价值越能在社会中得以体现;再比如对实务经验的要求,能够充分反映出优秀的社会工作者的实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提出的这些硬性条件,有助于确立高级社会工作师的专业地位,也有助于增强社会工作的社会认同,更能够提升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声望和专业权威,促进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王淼也同样认为,报考高级社会工作师要求必须具有本科学历,这一要求并不高。因为目前接受高等教育的人越来越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里拥有本科学历的社会工作者越来越多。对于在社区工作的社会工作者,学历的硬性要求暂时可能会使部分人对高级社会工作师望而却步,但是目前继续教育的形式非常多样,只要自己努力,获得本科学历也并不难。针对申请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的人员要在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后近五年平均每年完成不少于20 个直接服务案例,且每年从事专业督导时间不少于75 小时,或每年完成不少于10个直接服务案例,且每年从事专业督导时间不少于150 个小时。胡如意认为,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定最难的部分不是考试而是评审。从她的经验来看,目前机构中资历比较高的督导人员一般处于管理层,而管理层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制订计划、分配资源、协调沟通等,他们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一线开展服务,所以申请高级社会工作师时在评审环节会遇到不少难题,而那些一直扎根于基层的社会工作者才,在服务案例数量和督导时间方面的优势会更为明显。职业空间更为明朗随着社会治理创新的不断深入,除了政府的推动外,各类机构、组织以及群体都将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参与其中,社会工作人才就是社会治理创新中的一支重要人才力量。王淼认为,社会工作人才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其优势体现在能够准确评估群众需求,而且能够“对症下药”。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在处理某些疑难问题方面会有些能力不足,但高级社会工作师在服务管理、职业能力、实务经验等方面都具有较强的能力。随着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的下移,高级社会工作师更能够针对居民对美好生活最直接的需求做出更精准的回应。《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出台是国家和社会对社会工作者们工作成绩的最大认可,也为社会工作从业者注入了一剂“强心针”。一名在社会工作岗位上工作了9 年的一线社会工作者表示,虽然社会工作这个职业给从业者带来的不是优越的福利待遇和丰厚的薪酬保障,但是工作的满足感和成就感很强,《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出台会让他在社会工作职业发展的道路上走得更为踏实而坚定。高级社会工作师将如何改变社会工作行业的未来?易松国告诉记者,高级社会工作师对社会工作行业的影响将是巨大的,随着职业评价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必将进一步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投身于社会工作服务的人才将越来越多。听到《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出台的消息,在基层一线服务的社会工作者们奔走相告,在他们看来这是行业发展的成果,也是职业发展的希望,高级社会工作师带给社会工作者灿烂职业明天的同时,也为社会治理创新带来更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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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工作督导的功能
社会工作督导具有三大功能,即行政的功能、教育的功能和支持的功能。
行政功能:要求督导者在被督导者的招募与选择、被督导者的引导与安置、工作计划与分配、工作监督、回顾与评估、工作授权与协调等方面担负指导责任。
教育功能:要求督导对被督导者完成任务时所需的知识与技能给予指导,协助被督导者达成专业上的发展。
支持功能,要求督导者向被督导者提供心理和情感上的支持,促使被督导者感到自我的重要性与价值感,让被督导者能轻松面对工作。
二、社会工作督导的内容
(一)行政性督导的内容
督导者在社会服务机构中是行政科层结构的联结点,行政性督导主要提供“组织的结构性”和“完成工作所需资源的可近性”支持。
1.社会工作者的招募和选择
通过面试选择
2.安置和引导工作人员
3.工作计划和分配
4.工作授权、协调与沟通
5.工作监督、总结和评估
6.督导者扮演多种角色
(1)缓冲器角色。其任务包括处理服务对象申述;接受那些不满被督导者的'决策而要求与更高层级谈话的服务对象的申请;保护被督导者使其不必处理服务对其错误决策的强烈情绪;保护被督导者使其不必承受行政管理者不合理的工作量标准而产生的负担等。
(2)倡导者角色。一方面督导者积极代表被督导者的利益,作为行政中间人,帮助社会服务机构管理者清楚地了解被督导者的利益、问题,提出改善建议;督导者有时也会采取理性的辩论、迎合,或是以某种交换形式的谈判来倡导可被接受的建议。另一方面,督导者也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机构政策的规划工作。
(3)机构变迁推动人。督导者一方面积极地影响机构行政管理者进行变迁,另一方面也影响被督导的工作者接受这些改变。
(二)教育性督导的内容
督导者不仅要提供被督导者完成工作所需的知识,并要协助社会工作者由“知”转为“做”,督导者通过个别督导或团体会谈,发挥知识能力学习与自我觉醒反馈的效能。
1.教导有关“服务对象群”的特殊知识
2.教导“社会服务机构”的知识
3.教导有关“社会问题”的知识
4.教导有关“工作过程”的知识
5.教导有关“工作者本身”的知识
6.提供专业性“建议和咨询”
(三)支持性督导的内容
社会工作者最常面临的压力来源包括:一是来自服务对象的压力;二是来自工作的压力;三是来自服务机构的行政压力。因此社会工作督导必须发挥其支持性功能,帮助被督导者增强自我功能,平衡和安抚工作情绪,缓解焦虑,增强其工作信念,提高工作效能,从而呈现出良好的工作表现。
1.协助被督导者适应和处理服务工作中所带来的挫折、不满、失望、焦虑等各种情绪,增强被督导者的自我功能。
2.给予关怀和支持,让被督导者在工作过程中有安全感,并愿意尝试新工作。
3.协助被督导者发现工作成效,并能自我欣赏,激发被督导者的工作情绪和士气,并对机构逐渐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 4.给予被督导者从事专业的满足感和价值感,促进其对专业的认同,进而愿意持续投身社会服务工作。
工作督导对象
社会工作督导的主要对象有四种:一是新进入社会服务机构的工作者;二是服务年限较短、经验不足的初级社会工作者;三是在社会服务机构实习的学生;四是社会服务机构的非正式人员,主要是志愿者。
督导类型
1 师徒式督导trtorial supervision。督导者扮演师傅的角色,提供教育训练。师徒式督导强调学习过程,焦点集中于一般议题目,而从专业的角度看,被督导者自己承担更多的责任。
2 训练式督导training supervision。被督导者被认为是学生或受教育者,在具体实务服务中,督导者负责部分工作。训练式督导同师徒式督导较为一致的是也强调学习过程,焦点集中在一般议题上,但在专业方面,督导者承担更多责任。
3 管理式督导managerial wupervision。督导者是被督导者的上级或主管,具有“上司与下属”的关系。管理式督导强调的是实务工作的完成及其服务质量,焦点集中于特殊议题,从专业的角度看,督导者承担更多的责任。
4 咨询式督导supervision。督导者与被督导者及其工作没有直接关系和责任,是纯粹的咨询角色。咨询式督导同管理式督导较为一致的是强调实务工作的完成及其服务质量,焦点集中在特殊议题上。但从专业的角度看,被督导者自己承担更多的责任,也就是说被督导者根据实务工作的要求,主动寻求帮助和支持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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