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2

  • 浏览数

    260

爱笑的颜小妞
首页 > 社会工作者证 > 社会工作者与外界的保密

2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井中月2500

已采纳

亲,两者之间是平衡关系。保密原则与社会公众利益:在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建立专业关系的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认可和运用,但保密原则又是相对的,保密原则经常与人民利益发生摩擦,所以,工作者应该使两者平衡社会工作保密原则是社会工作伦理中的基础原则,是指社会工作从业者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案主的隐私权。再未经过案主授权和书面约定的情况下不得将涉及案主隐私的资料泄露给第三方,保密原则是社会工作从业者和案主建立专业关系的基础,是保障案主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必要条件。自20世纪社会工作产生以来,各国开始对社会工作共同价值观产生思考,保密原则被引入社会工作价值观中来。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社工界就社会工作专业共同价值展开激烈讨论,并委托起草社会工作实务观(BartlettHM,1970),1996年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制定的《美国全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伦理守则》《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实务操作标准和指南》和《英国社会工作价值伦理守则》以及我国大陆《社会工作者道德指引》中关于伦理标准中指出社会工作者对案主的伦理责任包含隐私与保密的义务;皆从不同角度对社会工作从业者对案主的隐私保密作了规定。但是在具体的社会工作实务过程中保密原则并非绝对的,由于案主问题的复杂性和社会环境的多样性,社会工作者经常会陷入保密原则与公共利益、社会工作者保密维度与案主的隐私权保护的矛盾性博弈。因此,本文以章莹颖案件为例,分析两名心理社工JenniferMaupin和ThomasMiebach在已知克里斯滕森存在滥用药物和酒精行为且有“谋杀”他人动机的事件中,未进一步采取措施,致使中国留学生章莹颖遇害的悲剧发生的案件中分析社会工作保密原则与管理,以期为社会工作者在实务过程中践行保密原则提供理论支持。

社会工作者与外界的保密

206 评论(8)

冰枫星雨

第一,加强对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训练,通过教育和训练,社会工作者可以充分了解在不当的情形下泄露秘密的危害性,警惕密密信息被泄露的常见渠道,清楚相关的伦理守则和规定,以尽量避免在实际工作中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第二,确保案主知情,社会工作者在一开始就应该向案主说明一切与保密有关的规。第三,资料的保存,在社会工作服务的过程中,会留下服务对象的相关资料及工作记录,无论是档案管理还是档案内容,工作人员都应当遵循保密原则。第四,资料的使用,因工作需要不得不引用案例时,应根据需要有限度的开放资料,并进行适当处理。第五,签订服务协议,在确定案组的相关情况和问题以后,社会工作者可以与服务对象正式签订一份服务协议。

164 评论(15)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