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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腐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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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95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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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关爱和帮扶困难儿童,看似简单,但是又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容易。这是一条艰辛、漫长、充满挑战的路,除了需要极大的热情和恒心,正确把握走访的方式方法和帮扶的技巧,同样十分重要。 一、困难儿童的现实思想现状 困难儿童因家境贫困、家庭成员不健全等各种原因,和同龄的孩子相比,与实际年龄不相符,在思想方面显得过于成熟,部分儿童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直接影响到正规的日常行为,使他们不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社会都经常出现一些与其他孩子不一样的言行,对自身的成长发育非常不利,主要表现如下: (一)因缺乏关爱导致性格内向。我支队实施帮扶的困难儿童大多数属于家庭成员不健全,有的缺少爸爸,有的缺少妈妈,因为年龄幼小就离开父母的关爱,严重缺失来自父母的关爱。尽管有些是爷爷奶奶或亲朋监管,但毕竟不同于父母的关爱,这些困难儿童一遇到麻烦和问题就会感觉柔弱无助、不知所措,久而久之变得不愿与人交流,性格内向。还有的小孩则表现为脾气暴躁、容易冲动、极易发怒,常常将无端的小事升级为打架斗殴,无法正常地与身边的同学或同龄人交朋友。 (二)因家境贫困产生心理自卑。儿童大都具有攀比心理,喜欢把“爸爸妈妈的工作、自己的玩具和零花钱”拿来作比较,家境困难的儿童,可能会因为一件新衣、一双新鞋、一件玩具,让自己感到比不上其他小朋友,如果在这个阶段不进行良好有效的诱导,久而久之,他们就会在不断的比较当中产生自卑的心理障碍,有的甚至自暴自弃,丧失信心,学习不求上进。 (三)因孤单独处形成抑郁情绪。有的困难儿童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很少回家,家中的老人因年龄差距过大,在沟通交流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碍。经常一个人独处的孩子,长期缺乏正常的情感交流,容易在家里感到失落感到孤独感,近而产生一定的抑郁情绪。有的儿童会认为家里穷,父母没有能耐才外出打工,由此产生怨恨心理。较为极端的小孩甚至对社会产生怨恨、对人生产生怀疑。 二、多措并举让困难儿童健康成长 关爱困难儿童是当前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一名边防民警,我们同样有责任、有义务去关心他们,积极创造条件,让他们能够在同样的天空、同样的阳光下健康成长,让他们拥有同样的幸福童年、同样的精彩人生。笔者结合公安边防基层工作,认为做好关爱和帮扶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一)建立档案,掌握情况。根据工作任务,在走访之初就要摸清困难儿童的基本情况,并为每个结对帮扶的对象建立了动态档案,其主要内容为:父母(监管人)姓名、老师的姓名电话、儿童基本情况、家庭详细住址、联系方式(电话)以及家庭经济收入来源等情况。把民警(帮扶人)的联系方式告诉小孩及其监护人,以便随时保持联系。同时,要适时根据困难儿童的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档案的相关内容。通过这种方式,有效建立起与小孩家长、老师之间方便的沟通渠道,形成以帮扶儿童为中心的关爱联系网络。 (二)笑脸相迎,注意细节。给帮扶儿童留下美好的第一映像,是成功开展帮扶的重要前提条件。当我们第一次到达一个帮扶儿童家里时,对于小孩子来讲既是新鲜的,也是突然的,家里的大人会高兴地欢迎我们的到来,甚至是感激的,因为他们理解我们的行为。可是对于孩子来讲,他们是有疑问的,他们会想,这些人为什么要来我家看我?他们这是要干什么?这个时候,如果冒然行事、不讲究方式方法,急着上去亲近孩子,上去拉孩子的手或者抚摸孩子的头,孩子往往表现出来的是反感、躲闪和不理解。所以说,帮扶民警第一次进门时的形象和说话的语气要十分注意,说话要得体大方、细声和气,要面带笑容、心情愉悦,让人觉得亲切,让小孩愿意与你交流。同时,在走访前要多做功课,找与帮扶儿童亲近的人了解其性格和爱好,让小孩信任的人陪同一起走访,然后再慢慢和孩子套近乎,沟通,直至小孩子敞开心怀。 (三)制定计划,用心关爱。在开展帮扶和关爱工作上,切不可急功近利或是虎头蛇尾,不可只为完成工作任务、为了帮扶而帮扶。不带感情、完成任务式的帮扶,不仅得不到群众的认可,反倒会招致群众的反感,甚至给心理本就十分脆弱的困难儿童,造成额外的心理创伤。既然和困难儿童结成帮扶对子,就要把帮扶和关爱坚持到底。首先要根据帮扶对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把帮扶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具体措施,逐一细化列成工作实施表格,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其次要注重实效,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帮扶措施,平时要多走访、多了解、多询问、多分析,在学习上多问一声,在生活多帮一把,始终把关爱摆在帮扶工作的第一位。 (四)消除痼疾,促进健康。作为家境贫困的困难儿童,因每个家庭环境、经济状况迥然不同,其家庭情况也会千差万别,尤其体现在个人心理方面的差异,呈现出来的状况也会各不一样。部分困难家庭的小孩因亲情缺失、家境贫困,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品德行为认识上的偏差和心理健康认识上的误区,所以,针对这种情况,要结合上门走访、警营开放日、学生军训、谈心聊天等活动,定期与小孩进行思想交流、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励志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等,使帮扶儿童真实地感受到关爱与关心,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从而消除思想上的一些不良痼疾。同时可以根据小孩的年龄及承受能力,结合趣味性游戏,寓教于乐,有选择性地开展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心理矫正活动,培养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五)加强沟通,增进互信。 只有赢得小孩的心,才能把帮扶工作做扎实,才能达到预期的帮扶效果。平时不在一起生活,接触的时间非常有限,要想取得小孩的信任,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笔者认为,人与人只有通过不断的沟通,才能增进了解与互信,其实,小孩子也是一样,只有经常与他联系,让他们知道时刻有人在关心他、爱护他,他才会在思想上对你产生依赖与信任。公安边防民警日常勤务繁重,如何“兼职”开展好帮扶工作,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把帮扶工作做得尽可能最好,让被帮扶的小孩受益最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实践:一是可以通过打电话或书信往来,加强与帮扶儿童的沟通与联系,听听小孩的成长与进步,多给小孩以鼓励;其次是在节日或是寒暑假期间,可以以“警察爸爸妈妈”的角色邀请帮扶儿童到家里做客,让他们感受来自家庭外的关爱与温馨,通过聊天、玩游戏的方式,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现实思想情况,在互动当中,增进小孩对民警的信任感;第三可以主动参加小孩子的社会活动,以“代理家长”的角色参加“家长会”、学校文艺表演会等,让小孩子切实感受到民警的真心和真爱。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关爱困难儿童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为他们编织一双梦想的翅膀,帮助他们成长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有用之才。

社会工作者帮扶困境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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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jiaying

申请流程:1、由困境儿童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办提出申请。2、初核。乡镇(街道)民政办完成对困境儿童有关材料审核,并深入困境儿童家庭走访,核实有关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将《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县级民政部门。3、审批。县民政局在认真审查乡镇(街道)初核情况和困境儿童有关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对申请人是否享受基本生活费待遇作出决定,自批准后的下个月起享受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待遇。困境儿童监护人发生变化的,乡镇(街道)民政办应及时上报县民政局,视情决定是否继续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条件:1、父母一方死亡、失踪、服刑、被强制戒毒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剥夺监护权,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2、经诊断儿童身体重残、患有大病或罕见病需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三、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强化和落实基层政府、部门职责,充实和提升基层工作能力,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一)构建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工作网络。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政府领导,民政部门、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公安机关、残联组织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做好困境儿童保障政策落实和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要参照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建立面向城乡困境儿童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在内的困境儿童安全保护机制。要依托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等,健全困境儿童服务网络,辐射城乡社区,发挥临时庇护、收留抚养、福利服务等功能。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民政工作的机构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困境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信息支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畅通与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妇儿工委办公室和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公安机关、残联组织的联系,并依托上述部门(组织)在乡镇(街道)的办事(派出)机构,及时办理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安全保护等事务。村(居)民委员会要设立由村(居)民委员会委员、大学生村官或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担(兼)任的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负责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和日常工作,通过全面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困境儿童家庭、监护、就学等基本情况,指导监督家庭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并通过村(居)民委员会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情况。村(居)民委员会对于发现的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属于家庭经济贫困、儿童自身残疾等困难情形的,要告知或协助其申请相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属于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导致儿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要落实强制报告责任;并积极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妇儿工委办公室和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及公安机关、残联组织开展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二)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民政部门、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综合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会同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残联组织,推动各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民政、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等工作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及时得到有效帮扶。民政、教育、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机关要督促和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切实履行困境儿童安全保护机制赋予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职责,保障困境儿童人身安全。(三)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各级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开展适合困境儿童特点和需求的关爱、帮扶、维权等服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依托职工之家、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等,加强对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教育指导和培训帮扶。残联组织要依托残疾人服务设施加强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特殊教育等工作,加快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和康复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培养,组织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提高康复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良性互动机制。加快孵化培育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引导其围绕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照料、康复等需求,捐赠资金物资、实施慈善项目、提供专业服务。落实国家有关税费优惠政策,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困境儿童托养照料、康复训练等服务机构,并鼓励其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和志愿者针对困境儿童不同特点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家庭教育指导、权益维护等服务。鼓励爱心家庭依据相关规定,为有需要的困境儿童提供家庭寄养、委托代养、爱心助养等服务,帮助困境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和家庭亲情。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一对一帮扶、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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