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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待犯人的方式不一样。社区矫正对象大部分是缓刑犯,平时只要遵守规定是可以正常上班和生活的。 对待社区矫正人员主要是思想上帮教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上进行监管。 其次,社区矫正人员很大一部分是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典型的犯罪,对待其监管和帮教的方式有一定的普遍性和适用性。但是监狱里的犯罪类型比较社区矫正普遍偏多,对其的监管和帮教的方式就更加复杂。 再次,工作的地点和时间有着明显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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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赛网为您整理:社会工作者是指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机构、家庭、社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帮助其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为主要职业活动的专业人员。它与人们把本职工作之外的福利性、公益性和非专业性助人活动称为的社会工作,有本质不同。 (1)义务工作者简称“义工”,也称“志愿者”,是指基于社会责任及义务,自愿贡献自己的时间、精力、技能,为促进社会的改善和发展,无偿参与社会服务的人员。 (2)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专门从事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由通过社会公开招考的人员和社区居民中的离退休人员组成。 (3)心理咨询师是指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循心理学原则,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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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看一篇论文,对你有帮助。下载地址是论社会工作的价值观融合史铁尔, 高桂贤(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工作系, 湖南长沙410004) 摘要: 社会工作价值观以人道主义为核心, 以制度化利他主义作为特征。代表中国传统文化的儒家思想实质是一种人学, 强调仁者爱人, 人与人的关系是中国文化的思考对象和起点。社会工作是协助个人与其社会环境更好地相互适应的活动, 在注重个体价值的同时, 也关注个体对社会的贡献。关键词:社会工作;价值观;人学;融合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463( 2007)03-0030-04The Integration of Value Outlook in Social WorkSHITie-er,GAO Gui-xian( SocialWorkDepartment, ChangshaCivilAdministration VocationalInstitute, Changsha,410004, Hunan)Abstract: Thevalueoutlookinsocialworkwhosecharacterisinstitutionalaltruismhasacoreofhumanism. ConfucianismwhichrepresentsChinesetraditionalcultureisakindofhumanismsubstantially. Therelation betweenhumanbeingsisthethought of objectandstarting pointinChineseculture. Socialworkisthe activityinwhichtheindividualand societycan adapteachother. Socialwork should payclose attention to theindividualvaluation,atthesametime,shouldconcernabouttheindividualcontributiontothesociety. Key words: socialwork;valueoutlook;humanism;integration 社会工作起源于西方宗教的慈善活动, 以利于系统外部的冲击,因此“引进”和“采借”的色彩他主义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进行的助人自助活浓烈。如果在社会工作价值观方面仅仅借用“外动。由于社会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它是一种以价值生”概念就无法使社会工作具有操作性和现实为本的专业。价值观是社会工作的灵魂, 其重要性。较为理想的社会工作是“内生”性因素占有相性不仅在于“它界定社会工作本身——当比例, 传统的再造”过程, 是—它的目标从根本上是一个“ 和意义, 而且在于它同时界定社会工作的技巧和将外来因素不断本土化的过程, 是一个越来越依方法, 机构和项目、目标和社会工作者的行为和靠内生性因素生长的过程, 而不是一个片面强调态度、它贯穿于社会工作实践的始终”[1] 。社会工“融入”和“借鉴”的过程。这样讲并不是说要拒斥作发端于西方工业社会,其价值观必然根植于西外来因素,而是强调侧重点的不同将导致后果的方社会价值观。巨大差异。杨中芳在论及中国人的现代化时写在社会工作本土化的过程中, 其价值观的本道:“更重要的是, 个人在社会化或现代化的过程土化需坚持一个内生性原则。从某些学者的观点中, 不应再被看成是被动的接受传统或新元素的来看, 中国被归类为后发外生型国家, 所谓“外机器, 而应将现代人看做是一个有选择能力及变生”, 是指在其现代化发端之时, 主要的动力来自通能力的自主个体,通过接纳、包容、排斥、回归、收稿日期:2007-04-20 作者简介: 史铁尔( 1958-) , 男, 汉族, 江苏溧阳人,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工作系主任, 副教授, 硕士。高桂贤( 1975-) , 女, 汉族, 湖南邵阳人,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工作系讲师, 硕士。· 30 · 反思、反叛、重组、整合等,在应对日常生活之际, 不但形成了自己的、新的、现代的价值信念体系及生活方式, 也做到既把传统秉承下来, 也做出了创新的转化。”[2] 因此, 社会工作价值观是根据中华民族特定的历史文化条件创造性地做出的选择。一、“内生因素”:儒学是人学从历史文化传统角度来说, 中国传统文化都十分重视家庭和集体的作用,中国人个人的力量是附属于原始人际关系甚至是血缘关系基础之上的。无论何时家庭和亲属关系群体都被中国人当作最后的避风港。或者说中国人习惯的行为方式是基于亲友关系的亲疏远近的人情交往方式, 而很少遵循普遍化的规章制度。相比之下, 社会工作的众多理念和价值观产生于西方, 并且带有明显的个人主义和人本主义的色彩。在中国这样一个对集体力量和权威尊崇的国度,个人对集体的服从往往是绝对合理的,个人的力量和需求很难得以彰显。中国传统的对于家庭和集体的重视使得人本主义取向的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引入遇到很大的困难。然而,笔者认为, 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文氛围是人本主义取向的社会工作的引入和本土化的基石。中国社会是一个有着几千年文化传统的文明古国, 其文化传统的核心是儒家文化, 儒家文化作为道德哲学被汉以后的统治者接受, 并以之为基础建构了一个伦理社会体系。儒家文化强调以“仁”治国, 并且这种理念受到历代统治者的认同和推崇。经历几千年的磨合与积累, 形成了特殊的文化氛围和环境。例如为人处世要内敛, 不能过于张扬;遇事不是表现自我, 而是要反省自我, 检视自己的行为这种规约自我, 顺应社会的道德原则与人本主义的社会工作价值观具有一致性。儒学研究的是人的生命: 梁启超在《儒家哲学是什么》一文中指出:“中国哲学注重人与人的关系, 以研究人类现世生活之理法为中心, 古今思想家皆集中精力于此方面之各种问题, 以今语道之, 即人生哲学及政治哲学所包含之诸问题也, 盖无论何时代, 何宗派之著述, 未尝不归结于此点。”[3] 他还认为, 中国哲学以研究人类为出发点, 最主要的是人之所以为人之道, 怎样算一个人, 人与人相互有什么关系。从这种意义来说,儒学是以人的生命为思考对象的, 可称之为人学。孔子的仁学实则是人学, 他关心的只是人类自身的问题, 而不是什么万物本身的问题, 他的对人的关切成为儒学的主调, 由于从根本上符合中国社会的要求和统治者的利益, 经孟子继承, 宋明理学的弘扬,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儒学重人, 并不意味着不思考自然, 正像西方哲学以自然为对象并不意味着不研究人的本身。儒家重为己之道, 重安人之道, 这都是人道, 但儒学也讲天道, 《易经》中有“乾道、坤道”, “天道、地道”, 把天道视为一个由阴阳两种对立力量鼓动的生生不息、日新月异的生化过程。《中庸》则视天道为“诚”, 但无论是生化之德还是“诚”, 最终又都落实在人性上, 所谓“阴阳之谓道, 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4] 。“天道降而为人, 故谓之性”[5] 。可见, 儒学的天道观不在于提供关于自然界的总图景, 不在于指导人们认识自然及其规律, 而在于为性善说和成人说提供本体论根据, 它是关于生命学说的一部分, 而非关于自然的哲学科学观总之,儒学试图揭示的只是人的存在的真理。按牟宗三的说法是内容真理, 强度真理, 它不像自然科学所揭示的那个外在于人的客观存在的真理,而是需要生命的投入并依赖于生命的表现的生命真理,并因此而使世界万物都带上活泼的生命情调。西方哲学也关心人, 自苏格拉底开始就实现哲学向人的转向, 但这“人”仍是作为自然的一部分来对象化地研究, 是运用一套形式化的逻辑工具来进行研究, 所以苏格拉底要从对人的本质的定义开始, 并通过一系列概念的推断和辩驳来规定人或人的规范, 不像孔子直接从人心的情感体验就能抓住现实的人。文德尔班曾说, 希腊伦理学是以一种完全与物理学的第一问题相似的问题开始的, 直至近代的斯宾诺沙还是试图在自己的哲学里运用几何学的证明方法, 建立一个精确的伦理体系, 总之, 正像儒学眼中的自然仍是人的自然一样, 古希腊思想家眼中的人也是自然的人。儒学关注的生命是德性生命, 关注的人是伦理中的人。与此不同, 西方文化更重视人的理性生命,关注的人是原子式的个人。在儒家看来, 只具有自然生命的人并非真正的人, 一个生理上成熟的人亦并非意味着成人, 孔子有“成人”说:“子路问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智,公绰之不欲, 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 亦可以为成人·31· 矣.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 见利思义, 见危授命, 久要不忘平生之言, 亦可以成人矣。”成人关键要有一个道德的标准, 要成一个伦理的人要做到这一点, 修己是关键, 是起点, 是根本, 修己是对生命的道德反思而非对外在自然的知识求索, 修己的自然结果是安人! 安百姓可见, 儒学不但研究人, 研究的人还是处在人伦关系之中的道德的人。与此相反, 西方传统文化则认为真正的人在于它的理性, 一种能认识和控制自然的力量。西方哲学受到自然哲学的深刻影响,仍然把外延性原则和原子性原则用来研究和观察人, 这就不能不在一种两分的思维中把握人,不能不产生对能驾驭自然的理性力量的推崇和对与社会相脱离的个体的赞美。从以上分析看出, 儒学是人学, 抓住这个特质, 才能把握儒学的特定视域、基本内容和思维方法。人的问题是儒学的基本问题,儒学的各个研究领域都围绕着为人之道而展开关于人的性质、人的关系、人的理想的学说。而社会工作是以人本主义为核心的, 这种人本主义思想与儒学是人学具有相当程度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就使中国传统文化成为发展中国社会工作专业的天然基础。二、“外生因素”:社会工作的制度化利他主义鉴于社会工作是一个推动人和环境之间适应性平衡的专业和职业, 那么, 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可归为对人的价值观和对社会环境价值观两类。关于人的价值观至少体现在:人有与他人平等的价值与尊严;人有共同需求, 也有独特偏好; 人都有动机追求美好生活, 也进行改变的能力; 人需要归属, 需要互助成群;人除对自己负责外, 也要想到其他人。对社会环境的价值观至少表现在:社会应该为每个有公平公正机会, 让每个发挥潜能, 参与改造社会和创造世界, 充实精神和物质生活; 社会应该提供合适的资源和服务, 以满足人们的共同需要[6] 。社会工作是一种援助者和受助者的关系, 这种关系的发生和处理不是自然而然的过程, 而是社会作用的结果, 社会工作者利用社会制度提供的规范和资源来履行助人利他的职责, 在这一过程中, 利他主义被制度化了。社会工作作为一种制度化利他主义, 基本特征表现在: 第一, 社会工作者的利他行为不是个人行· 32 · 为, 而是社会行为。社会工作者是代表一定社会来行使救助工作的,这是他们有别于慈善家和志愿者的地方。社会工作者工作的渠道、方式、手段都是社会认可的,是职责公务化。人们遇到困难找社会工作者, 不是找的某个具体的个人, 而是求助于一种制度的帮助和支持。这种利他主义已经超出了援助者与救助者的范围, 而有了宏观的、社会学的意义。第二, 社会工作的利他主义制度化, 其确立有两个维度,一是资源,二是规则。从资源的角度看, 社会工作是一种福利制度;从规则的角度看, 社会工作就是价值的制度化。资源为社会工作提供物资基础和手段, 体现支持的向度; 规则主要对社会工作的道德规范、文化理念作出规定, 体现制约的向度。从社会工作的福利制度和价值制度的关系来看,价值制度指导并保证福利制度的贯彻执行,福利制度则是价值制度的具体实施和落实。两者都致力于通过特定制度使社会工作的利他主义社会化和实践化。第三, 社会工作者与受助者之间客观上存在着一种“制度性”的相互依赖, 即双方都得依赖制度才能解决问题。社会工作者靠它获得职业的报酬, 受助者靠它获得脱困的资源。社会工作者在确定施助计划和方法时, 不仅要了解求助者的困难所在、利益要求所在, 而且还必须了解社会政策、社会福利能提供哪些制度机制来解决受助者的困难,以满足其利益要求。因此,社会工作者利他主义行为是以制度为支撑力量的。另一方面, 受助者之所以向社会工作者求助, 实际上也是看中了社会工作者掌握的制度性资源。因此, 受助者与社会工作者的求助关系是以制度为背景的。第四, 对利他主义规范的承诺构成社会工作者行动价值理性化的一部分。但利他规范只是社会工作行为的客观界限, 社会工作者可以以许多不同态度来对待它、操纵它。制度既有制约性一面, 也有使动性一面。社会工作者对利他制度不是完全无能为力的,他们在受制约中又可参与对规范和资源的再生产。社会工作者在再生产利他主义制度特征的同时, 也再生产出促成这种行为的条件。第五, 社会工作者主要和边缘组织(比如医院、收容所和监狱)及边缘群体打交道。恰恰在这些边缘地带,国家的制度和作用表现得实在和突出。国家之所以重视这一块,是因为边缘地带不稳定, 直接对中心地带产生冲击和震动。为此,国家通过采取种种措施, 特别是制度措施, 来支持一些特殊组织完成解决边缘地带社会问题的任务。社会工作无疑是国家关注的重点, 国家通过给社会工作者提供一定的社会条件和资源, 要求他们做好助人工作, 来解决社会问题。以维护社会的协调与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工作者成为社会控制的代理人。国家衡量社会工作成效的标准, 不是看他们具体帮助了多少人走出困境, 而主要看他们在多大程度上解决了社会问题, 稳定了社会秩序。正是这样, 社会工作才转化为不仅对少数人, 而且对全体社会成员都成为必须的一项工作。社会工作制度化的结果使利他行为超出狭隘的范围, 而具有了社会价值和普遍意义, 也只有这样, 社会工作利他行为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同和支持。三、“内生”、“外生”价值诉求的融合从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程来看,20 世纪80 年代中期以来, 虽然国际性的专业社会工作在我国开始扎根, 但仍存在着如何使社会工作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使专业社会工作实现本土化的问题。在王思斌看来,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还存在一个路径依赖问题, 原来的社会工作组织模式、组织制度和经验还在影响着当前社会工作的发展。社会工作的第二阶段,政府机构的出发点在于社会控制。而在第三阶段,其价值诉求主要在于人道主义[7] 。“人道主义”是从15 世纪欧洲文艺复兴运动所倡导的“人文主义”发展而来的。人道主义是以人为中心或以人为本位的哲学价值理念。在长期的实践中, 社会工作逐步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价值观, 其基本前提为:(1) 相信任何人都十分重要, 承认人的尊严和价值并把它们作为衡量一切事物的尺度。每一个人无论其年龄、身份、生活环境, 也无论在任何地点, 都享有做人的尊严, 应当被作为“人”来尊重。(2)强调尊重人的个性和发挥人的潜能。承认每一个个体有自己的独特需要, 尊重个人、社群、种族、民族的不同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3)应协助个人与他人进行互助,共同建立符合他们需要的社会[8] 。可见在基本价值上,社会工作十分关注个人作为独立个体而存在的价值。一方面就社会工作的功能而言, 其具有助人功能, 体现了社会工作基本的人道主义诉求; 另一方面, 社会工作具有维护社会秩序的意义, 实际上也就起到了社会控制的功能。但社会工作是一个以价值为本的专业, 对人道主义的价值关怀须臾不可或缺。一旦缺失, 社会工作将沦为社会控制的仆佣, 发生异化, 结果可能反而适得其反。因此, 笔者认为, 政府部门在推进社会工作建设时, 应始终把人道主义关怀作为社会工作第一要义, 社会控制的功能的达成只能是建立在人道主义的价值的实践基础之上。社会工作也是一种将个人与社会和谐联系起来的专业,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也是社会工作的一个基本问题。所以社会工作也注重社会对于个人的条件性与制约性。个人不是离群索居的抽象个体,不能脱离他置身其中的社会环境。社会工作价值观在关注个体的同时也强调了社会的权利,即社会有权利要求每一个人贡献一己之力, 以促成社会的健全与繁荣, 也就是说个人有义务尽己所能为社会做出贡献。这与中国传统文化将人看作是“处一定关系中的人”而非独立的个体,以人与人的关系来看待人,重视社会、集体的思想有着较大的关联。儒学实质是人学与社会工作价值观的人本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吻合, 中国传统文化的集体主义倾向与社会工作的制度化利他主义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参考文献: [1] 罗肖泉.践行社会正义[M].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2] 杨中芳, 彭泗清.中国人人际信任的概念化:一个人际关系的观点[J]. 社会学研究,1999( 2) . [3]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M]. 上海:上海荣记书店刊本. [4] 易经[M]. 济南:齐鲁书社,1980. [5] 二程集[M]. 北京:中华书局,1981. [6] 古学斌, 阮曾媛琪.本土中国社会工作的研究、实践与反思[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7] 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M].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9. [8] 李增禄.社会工作概论[M]. 台北:巨流图书公司,1999. 责任编辑:俞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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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司法服务指引
司法社会工作者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及边缘青少年等弱势群体提供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社会工作服务,以提升其自我机能、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最终达到预防犯罪、稳定社会秩序的专业服务过程。那么,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社会工作司法服务指引,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1.范围
本标准说明了司法社会工作的术语定义、主要议题、服务宗旨、价值伦理、服务领域、服务方法、服务者角色、服务流程、服务管理和服务保障等。
本标准适用于社会工作者为有需要的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及边缘青少年等弱势群体提供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社会工作服务。
2.术语和定义
司法社会工作
——司法社会工作者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及边缘青少年等弱势群体提供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社会工作服务,以提升其自我机能、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最终达到预防犯罪、稳定社会秩序的专业服务过程。
司法社工
——以预防犯罪、违法行为矫治为工作目标的社会工作者一般称为“司法社工”。这项工作在英国被称为“刑事司法社工”,主要致力于预防犯罪、减少重新犯罪、促进违法犯罪人员重返社会、增加社会对有违法犯罪前科者的包容等等。国内目前的社会工作主要由民政部门指导,而在实践中,司法社工一般由司法行政部门指导。
3.主要议题
如何看待犯罪与罪错者
——司法社会工作强调被害人、犯罪人以及社区在“纠纷”解决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以此为基础形成了三个基本看法:犯罪与罪错是社区中的一种个人侵害行为;罪犯、罪错者以及被损害的关系都是可以恢复的;罪犯与罪错者也是相关利益人,强调受害人参与。
能否实现刑罚目的
——报应论强调透过正式的刑事追诉,防止私人间的报复,追求均衡的正义,但在实践中,这种以施加痛苦为特征的惩罚使犯罪人丧失了道德感和羞耻感,正义的一面很难彰显出来。司法社会工作的介入,以其特有的助人自助、尊重案主等职业特色公正对待罪犯,令其重拾道德感和羞耻感,从而彰显正义。预防论指出了报应论仅关注形式平衡的弊端,却漠视被害人的具体利益。司法社会工作的介入,将“以被害人为导向”既恢复被害人的具体利益,也恢复被损害的社区关系。
怎样体现正义
——秉承尊重案主的人性基础,致力于案主自信心的逐渐恢复,以帮助他们重新走上社会正轨,回归社会主流;修复社区关系的实践目标,实现“被告人、被害人和社区三者共赢”;实现“纠纷”与“补偿”的外在平衡,恢复被罪错行为所打破的平衡状态;预设“秩序”与“和谐”的内在追求,。
4.服务宗旨
坚持以服务对象为本的理念,提供不同类型服务对象以优质多元的服务,协助其提升获取资源、应对压力的能力,以改善其生活质量,达至社会、心理健康。
坚持专业化的发展方向,通过不断实践,认真总结,开展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出具有司法社工特色的经验及规律性理论,为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服务。
5.价值伦理
人的尊严与价值
——尊重当事人自决的权利。社会工作者须尊重及促进每个人做出自己的选择和决定的权利,不论他们的价值取向和生活取向,只要这些选择和决定不会威胁其他人的权利和合理的利益;
——提倡参与的权利。社会工作者应鼓励服务使用者全面参与,增进生活中的决定与行为能力;
——整体观。社会工作者应关注个人在家庭、社区、社会以及自然环境中的整体性,并正视个人生活的每一方面;
——增权。社会工作者应留意每个个人、群体及社区的力量所在,并为之增权。
公平正义
——差别公正。社会工作者应当差别对待处于权利不均状况的不同的个人;
——矫正正义。社会工作者遵循的公平正义原则,与司法的伦理中的矫正正义原则并不冲突。矫正正义意指通过赔偿和惩罚,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秩序,禁止对社会正义的损害。
6.服务领域
犯罪预防服务
社会组织在政府部门的统一规划下,根据当前的犯罪形势,采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对潜在的犯罪人和受害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培训、干预和治疗,及时化解潜在犯罪因素,促进家庭、学校、社区、社会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减少犯罪的发生率,增强公众的安全感,提升个体的社会功能,最终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促使个体与环境良性互动。
——面向所有公民的常规服务工作:排摸和建档;开展法制宣传,促进公民参与;
——面向高危人群的评估和干预工作:防止潜在犯罪人向犯罪人转化;
——面向犯罪嫌疑人的衔接工作:撰写犯罪嫌疑人书面评估报告作为审判参考;承担“考察教育”服务;
——面向政府部门的倡导社会政策工作。
被害人服务
在司法社会工作的框架下,被害人主要是那些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自然人。
——被害人社会工作服务的对象:儿童虐待被害人、家庭暴力被害人、暴力犯罪被害人;
——被害人/证人协助方案:帮助处理与诉讼过程相关问题、帮助处理财务需求问题、提供各种服务的途径及协助处理与控诉相关的问题;
——被害人服务方案:提供早期与即时的干预和协助,关注被害人的个人需求,为被害人提供全方位的必要服务;
——被害人与加害人调解方案:在安全可控的环境中,调解员引导被害人讲述犯罪行为对其造成的伤害,直接参与制订犯罪人的赔偿协议;
——审前和解:利益相关者在开庭审理前进行交谈、协商,由被害人和加害人双方自主解决纠纷,达成和解;
——安全邻里/犯罪预防方案:社区成员广泛参与、相互配合,整个社区采取行动,减少犯罪发生的诱因;
——补偿方案:金钱补偿、社区服务补偿、和个人服务补偿等。
——工作方法:评估、危机介入、调解、倡导
犯罪矫正服务
犯罪矫正,广义是指法定机关依法定程序对被判有罪者实施各种处遇措施的制度,狭义是指特定机构对行为对象进行的旨在改变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习惯,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的活动。
——矫正对象:监管、矫正、服务;
——社会环境:营造利于矫正对象更新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促进刑罚制度向科学化、人性化发展;
——价值理念:接纳、可塑性、个别化;
——实现刑事司法与社会工作的结合;顺应行刑社会化的发展趋势;体现人道主义的社会福利思想;符合刑罚经济原则的价值追求;
——司法判决前服务:接触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庭和周围社会,出具有关犯罪嫌疑人的调查报告供法庭审判参考;为陷入困境的犯罪嫌疑人家属提供帮助;
——监禁场所内服务:消除或减弱服刑的人员思想上和行为上的负面因素;加强其与社会沟通,帮助其恢复重建社会功能;
——刑满释放后服务:提供住宿场所;提供就业、就学帮助;提供生活辅导和医疗保健服务;提供物质支持;
——社区矫正中服务: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人员的观护;院舍训练的组织管理;社区服务计划的执行。
禁毒服务
禁毒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与方法在禁毒领域的应用,是由专业的禁毒社工运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对吸毒人员及其家庭提供帮助,旨在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保持操守,引导吸毒人员的自我重建,并改善他们与所处环境之间的关系,最终恢复良好的社会功能,顺利回归社会。
——禁毒服务的对象:包括刚开始的吸毒者、已经脱毒的吸毒者和严重成瘾者;
——服务理念:禁毒社会工作将吸毒人员当成一个暂时适应不良的人,其自身具有发展的潜能;
——社区照顾:从戒毒到康复到回归社会的全程照顾;从预防教育到戒毒治疗到康复服务的全程禁毒;
——需求取向:生存与生活保障;职业保障;家庭关系和社会交往等;
——找案:据吸毒人员分布的“三个一”状态,找到服务对象;
——禁毒预防教育:实施三级预防体系;“五进”;
——禁毒宣传: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注重真实性和科学性。
信访服务
信访社会工作主要是指社会工作者在信访领域,以利他主义为指导,运用社会工作特有的方法技巧,优化信访实践,安抚信访人员,助力信访正义,维护信访秩序的职业化的服务活动。
——信访社会工作必须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
——维护公民及组织的基本权益;解决群众的信访困难;为党政和人民沟通架起桥梁;维护社会秩序与稳定;
——信访基本工作、信访代理、信访培训、回访下访、信访监督、社会支持、调查研究;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群众至上;宽容原则;助人自助与尽力助人相结合;本土化原则;积极参与原则;
——弱势者总体非刁民;维权需要外力支持;信访社工是政府的伙伴
——宏观服务:优化信访实践,普及信访知识,维护信访秩序;微观服务:倾听、冷静、同理心、苦口婆心、爱心、允许适度反复、多种方法、主动;
监护、探视、收养服务
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下,开展有关监护、探视与收养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包括明确案主权利,提供服务供给的框架,发展强制执行的专业权威。
——利用法律维护家庭利益与儿童权利;有效实践社会工作服务;勇于挑战不平等和歧视;
——政策倡导、需求建议、行政传递、服务提供;
——儿童及家庭评估总框架;基于“儿童最大利益”的监护与探视评估标准;
——离婚监护;监护权变更;探视权;子女更名;
——休养和救助照管、短期寄养照管、长期寄养照管、专业寄养照管、机构照管、安全安置和收养;
——“收养三角形”;保密与公开。
精神障碍服务
社会工作者运用已有的专业理念和知识技能在司法领域对精神障碍者所提供的各种专业服务,旨在保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其生理、心理及社会功能的恢复。
——司法社会工作者与心理学工作者、精神科医生、律师、法官、社区精神健康护士、职业治疗师等组成多学科小组,共同为案主服务;
——民事强制收留:法律条文;收留标准;申请、可能性评估、民事审讯;
——形式庭审:精神失常的抗辩;受审作证能力;参与司法精神鉴定、患者受审能力评估、危机评估与警告责任、专家证人;
——监狱系统服务:对罪犯全面评估,制定矫正计划,进行社会生活指导与咨询;
——精神病院服务:明确患者权利,为患者的权利倡导;
——个案管理/社区照顾:住院治疗服务、住房、危机服务、职业康复和辅助就业计划、家庭支持网络、健康照顾等。
7.服务方法
个案社会工作
专业社会工作者遵循基本的社会工作价值理念,运用专业知识和方法,通过建立一对一的专业关系帮助有需求的罪错者、受害人以及相关利益人挖掘和利用自身及周围资源,充分发展其全部潜能,改过自新、回归与改善个人与社会环境之间的适应状况。
主要工作模式有危机干预模式、个案管理模式、赋权与倡导模式等。
团体社会工作
专业社会工作者遵循基本社会工作价值理念,运用专业知识和方法,把有相似需求的罪错者、受害人以及相关利益人组成两人及以上的小组群体,通过有目的的团体经验,协助个人增进其社会功能,解决困境、获得发展的工作方式。
主要工作模式有社会目标模式、互惠模式、治疗模式等。
社区社会工作
以整个社区以及社区中的居民为服务对象,利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与方法,通过有计划的集体行动,致力于改变社区环境与条件,旨在解决社区的共同问题,增进公民权利与社区凝聚力,促进社会发展。
主要工作模式有社区发展模式、社会策划模式、社会行动模式等。
8.服务者角色
司法所工作人员
社工在基层司法部门工作,接触的多是基层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多数民众尚不知社工是什么,基层社区等更是闻所未闻,若直接说是社工必定会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因此,必须以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身份深入到社区,才能得到社区工作人员的配合。司法社工必须和社区工作人员不停的接触,慢慢让他们熟悉司法社工所做的工作不同于司法所工作人员,得到他们的认可后,再向他们解释司法社工与一般的司法工作人员有何不同。
服务提供者
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是社工义不容辞的责任,身为司法社工应该提供的服务有哪些?现在的服务对象多为吸毒人员,即安置帮教人员,针对这部分服务对象,他们更多的需求是有份安稳的工作以维持生计。除了要和服务对象定期交谈、家访外,针对文化水平较低的服务对象,可以联系一些培训机构,给他们适当的培训;寻找一些招聘会信息,给他们更多的寻找工作机会,。通过社工、服务对象、家庭的共同努力,帮助服务对象走出困境。
支持者
刚走出劳教所的服务对象往往得不到别人的理解,甚至连家里人都看不起他们,这样会对他们的心理造成极大的打击。作为司法社工,应该秉持人人平等的态度去接纳、尊重、理解他们,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支持。
管理者
服务对象所从事的行为活动可能会超出法律范围或违背了社会规则,有可能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因此,司法社工必须以管理者的身份帮助服务对象理清思路,防止其因不当的举动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尤其是对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存在思想不稳定因素,更应加强管理,防止伤及他人的事件发生。
政策影响人
社会工作者作为基层工作的一线人员,与广大人民群众紧密接触,对居民所反映的情况有着深刻的认识,与此同时更要紧密结合自己工作与政策的不合理部分,提出自己的建议及改良措施,使政策能够更贴近实际和人民的生活。作为司法社工,理所当然应该注重毒品、犯罪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在配合其他国家政策的同时,应该全面了解司法方面的政策方针,并根据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提出建议,以促使政策更加完善。
9.服务流程
接案
由于服务对象(包括个人、家庭、社区等)的特殊性,大部分服务对象并非自愿接受帮助,大多是司法部门或机构感觉或发现罪犯存在一定问题时才来求助社会工作者。因此,罪犯即案主的被动性给接下来工作的开展带来了极大挑战。如何通过优势视角来看待服务对象,建立起相互信任的专业关系,成为本阶段的工作重点。
收集资料与预估
在建立专业关系后,工作者应该尽可能地收集与服务对象有关的资料,进行整合并对服务对象的情况做出最初的评估。工作者可以从转介机构乃至机构的相关人员了解服务对象的背景信息及犯罪概况,必要时可以阅读相关卷宗,对服务对象作出生理、心理及社会全方位的评估,为制订服务计划奠定基础。
制订服务计划
根据前期的评估,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一起确定合适的目标,围绕目标确定具体的和可操作的计划,并签订服务协议。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在司法领域内的干预方案及实施计划的制订大多数要与狱警等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这也为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实施服务计划
在此阶段,工作者运用专业技能对服务对象实施一系列干预计划,希望服务对象能够认识发现问题,并激发其改变的动力,获得新知,向干预目标迈进。因此,这一阶段工作者要与狱警通力合作、防止服务对象在介入过程中过激行为的出现,服务对象与工作者良好专业关系的维持对于介入目标的达成十分重要的。
转介与结案
对于服务对象所面临的问题大多比较复杂,可能并非一次就能解决,这需要专业社会工作者对整个服务过程进行回顾、总结和评估。社工在此阶段要决定如何结束服务以及对于有特别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转介服务。
10.服务管理
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
建立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质量手册;
——为确保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质量所需的文件,包括制度和记录;
——明确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
服务质量过程控制
——司法社会工作服务提供过程应严格按照司法社会工作服务流程和质量手册开展服务;
——社会工作者应识别、分析对服务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过程,并加以控制;
——真实、全面、及时、准确记录服务情况。
服务成效评估
定期对司法社会工作服务成效进行监督评估:
——社会工作者应对服务成效进行定期自评;
——督导者应对社会工作者服务成效进行阶段性核查;
——服务机构管理者应对社会工作者的服务成效进行测评;
——受助人应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价;
——主管部门对社会工作者服务成效开展定性或定量的评估检查,有条件的可委托第三方评估。
投诉与争议处置
——社会工作者和服务机构应建立畅通的渠道,收集与服务质量相关的投诉和改进建议;
——社会工作者和服务机构对收到的投诉和建议应予以及时回应和反馈;
——社会工作者和服务机构根据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的纠正预防行动,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督导管理
督导制度建设
建立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督导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制度和机制:
——根据司法社会工作需要和社会工作者情况,配备有资质督导者,并明确督导者职责和权利;
——制定督导工作计划、流程,并记录督导过程;
——定期对督导工作进行评估。
督导工作内容
督导工作内容包括:
——行政性督导工作,包括社会工作者的招募与选择、引导与安置、工作计划与分配、工作监督、总结与评估、工作授权与协调,积极与政府和服务机构联系,推动政策改善及机构发展;
——教育性督导工作,包括教导有关“服刑、犯罪等群体”、“社会工作”、“社会服务机构”、“服刑人员相关社会问题”、“工作过程”等方面的知识,提供专业性建议和咨询,提高社会工作者服务知识和技能,协助实现专业发展;
——支持性督导工作,包括处理社会工作者在服务过程中所面临的挫折、不满、焦虑等各种情绪;给予关怀和支持,增强安全感、温暖感;协助社会工作者发现工作成效,自我欣赏,激发积极的工作情绪和士气,并对机构逐渐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专业满足感和价值感,促进专业认同,使社会工作者愿意持续投身老年社会工作事业。
风险管理
风险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司法社会工作服务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识别风险,确定何种风险可能会对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产生影响,量化不确定性的程度和每个风险可能造成损失的程度;
——控制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预案和应急方案,编制多个备选的方案,并明确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对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所面临的风险做好充分的准备;
——规避风险,在既定目标不变的情况下,改变方案的实施路径,消除特定的风险因素。
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估
——风险识别:社会工作者应对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需求风险、计划制定风险、组织和管理风险、人员风险、环境风险、服务质量风险、过程风险等方面进行识别;
——风险分析:社会工作者应对风险进行分析,可以利用风险清单进行分析,建立一个尺度,反映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然后描述风险的后果,分析风险对服务各方面的影响;
——风险评估:社会工作者应评估风险发生后对风险的性质、范围及时间三个因素产生影响,应定期复查风险清单,评估每一个风险,以确定新的情况是否引起风险的概率及风险发生改变的后果。
风险预案
——社会工作者应在服务策划时一并制订风险预案,对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物资、处置方法及其指挥与协调等预先做出具体安排。
应急处置
社会工作者应根据风险的类型及影响程度,采取以下处置策略:
——回避风险:对不可控制的风险应采取回避措施,避免不必要的风险,所有的服务活动要在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减少风险:对于无法简单回避的风险,设法减少风险,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及时与服务各方沟通,获取支持、配合和理解;
——转移风险:把部分风险分散出去,链接资源,寻求支持与帮助;
——接受风险: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从事服务,承担风险。
11.服务保障
人员要求
司法社会工作者
司法社会工作者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获得国家颁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具备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司法社会工作者在开展具体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要求:
——应遵守《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
——应掌握涉及司法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应具备开展司法社会工作服务所需的司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应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
——应推动多学科合作,与其他专业人士相互尊重、共享信息并有效沟通。
司法社会工作者岗位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每个司法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的数量、服务的类型、服务的复杂性等因素进行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
——城市社区中每30名矫正对象宜配备一名以上的司法社会工作者,农村社区可参考上述标准设定。
司法社会工作督导者
——需在司法服务领域从事社会工作服务五年以上(含五年);
——对社会工作价值伦理有认同度,拥有良好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司法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督导技巧。
司法服务志愿者
——应建立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做好志愿者的登记、培训、记录、激励、评价等工作;
——建立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联动机制,根据服务需要招募符合资质的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者开展司法社会工作服务。
设施设备
——设置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所必须的个案工作室、小组室、多功能活动室等场所;
——配备电脑、录音、录像、音响等硬件设备保障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的需要;
——社会工作服务场所宜布置安全、舒适、温馨,适合服务对象使用。
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系统建设
——应建立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信息管理系统;
——运用现代化的互联网技术,对服务对象、志愿者及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信息进行系统化的管理。
信息处理
——应建立信息采集、识别、存储、检索、传输和评审机制,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提供及时、安全、准确的信息支持;
——应做好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信息保密工作,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
——应建立司法社会工作服务数据库,定期开展服务数据统计分析,并用于服务成效评价及社会工作研究与相关决策。
服务档案管理
应建立司法社会工作服务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要求、档案移交、档案储存及保管、档案的借阅、档案销毁等内容。
应建立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服务档案管理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服务档案管理工作。
应对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过程的资料进行及时归档,包括:
——服务对象基本信息档案,包括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服务受理和评估记录、服务资质证明等;
——服务过程的记录,包括个案、小组、社区服务等相关服务记录;
——服务质量监控记录,包括考核情况、服务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服务计划调整情况等;
——服务转介和跟踪记录,包括服务转介情况及跟踪回访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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