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妮新娘
广州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试行)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精神,参照《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8〕84号),结合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具有社会管理或服务职能的人民团体以及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社区建设、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劳动就业、司法矫治、卫生服务、老年人服务、青少年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领域提供社会服务或参与社会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以及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二、实施原则(一)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分类管理的原则。(二)坚持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的原则。(三)坚持不新增人员编制和社区专职人员员额的原则。(四)坚持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和薪酬待遇相对应的原则。三、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等级、名称及聘用晋升条件(一)岗位等级。结合我市实际,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员级四个等级(即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员)。其中,高级社会工作师分三档,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六、七级;社会工作师分三档,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九、十级;助理社会工作师为二档,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十二级;员级一档。(二)岗位名称。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通用名称从高到低分别为:高级社会工作师一级、高级社会工作师二级、高级社会工作师三级;社会工作师一级、社会工作师二级、社会工作师三级;助理社会工作师一级、助理社会工作师二级;社会工作员。(三)任职及晋升条件。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聘用。竞聘者须符合如下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履行社会工作专业守则,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取得相应的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员除外),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同时,按以下规定实行聘用及晋升:1.高级社会工作师:待国家明确该职称政策后另行确定。2.社会工作师: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考取证书后首次聘用为三级社会工作师。原则上社会工作师区间内由低到高晋升聘用每级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3.助理社会工作师:持有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考取证书后首次聘用为二级助理社会工作师。原则上二级助理社会工作师晋升聘用为一级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4.社会工作员:未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如下人员:《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颁布前,通过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社会工作者(三级)职业资格鉴定的人员;持高校社会工作及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毕业文凭的人员;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在社会工作领域实际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经过社会工作专业的系统培训并达到相应要求的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四、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等级结构比例根据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等级结构比例。(一)岗位设置的结构比例1.人民团体:暂不规定岗位设置数量,但这些单位中具有社会管理或服务职能的岗位,要逐步设置或明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2.事业单位:主要以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提供公益性社会服务的单位,应保证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总量的70%;社会工作专业与其他专业在单位岗位中同等重要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一般应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总量的50%左右;社会工作专业在单位岗位中是属于辅助岗位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一般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总量的20%以下。3.城乡社区组织:城乡社区按服务对象的一定比例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社区服务机构内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就业服务、社区矫正、心理疏导、人民调解、婚姻家庭服务、残疾人服务、青少年服务等工作岗位,明确为社会工作岗位。居(村)民自治组织可以参照城乡社区组织的岗位设置,促进专职人员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4.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以及应以社会工作方法为主提供服务的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岗位一般不低于机构岗位总量的35%;其他接受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岗位比例一般不低于机构岗位总量的25%。(二)岗位等级结构比例1.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为主体岗位的单位,高级岗位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20%—25%之间,中级岗位比例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30%—40%之间。2.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为同等重要岗位的单位,高级岗位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10%—15%之间,中级岗位比例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20%—30%之间。3.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为辅助岗位的单位,高级岗位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5%左右,中级岗位比例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10%—20%之间。4.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高级岗位五、六、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九、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授权机构,应将上述岗位设置要求作为机构登记注册、年检、日常管理的依据,作为评估从事公益服务社会组织的重要指标。同时,作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条件,并依此核算购买服务机构的人力成本。五、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办法及人才配备方式(一)岗位设置办法采取“明确一批,增设一批,开发一批”的办法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在具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人民团体以及实际承担社会管理服务职责的其他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中,明确一批社会工作岗位。在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和城乡社区组织中,通过岗位调整、合并的方式,增设一批社会工作岗位。在社会工作机构等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中,着力开发一批社会工作岗位。(二)社会工作人才配备方式各区(县级市)和市有关部门应根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原则和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组织和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配备社会工作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配备方式,以提升转换和引进专业人才相结合。对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主要采取提升转换的方式,通过专业培训及参加考试并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转换为专业社会工作者。设有社会工作岗位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组织,有空编且招考、录用或招聘人员时,应主要面向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人员。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通过提升转换和引进的方式,按要求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按现行程序呈报审批;其余组织按相关规定考核聘用。六、社会工作人才薪酬待遇(一)人民团体的在编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仍按照我市现行机关工资制度执行,并由财政统发。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仍按照我市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执行,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集中的事业单位,在核定津贴总量时可适当高定。(二)政府定期公布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指导价。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内从事社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薪酬与其他福利待遇由签约机构按拟聘用人员学历、资历、工作能力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确定。在试点阶段,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可根据所在地区事业单位的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在《广州市2010年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薪酬指导价位表》(见附件)标准内作上下10%的调整,确定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薪酬成本。政府在与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合约中明确规定用于支付薪酬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际评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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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就以我们临沂一个街道2022九曲街道公开聘城市社区(村)专职工作者计划表为例,招聘数量为132,比如:社区工作者A,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限户籍,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其他比如社区工作者B,但是也是限当地户籍。那么大家会问到,社工证的含金量有多少?1、这里简要说一下,社工证属于职称类证书,你拿到了证书,起码从侧面证明了你的学习能力。也是个人水平的一种证明。你进入用人单位,有了社工证就像是敲门砖。2、薪水都是大家关心的话题,这个因为不同地区的消费水平不同而不同,比如我们临沂九曲街道发布的招聘公告中就这样写的(虽然没有写明具体薪水,但可以参考):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工资薪酬标准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民〔2018〕109号)有关要求执行,并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建立薪酬增长机制。聘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3、聘用人员由各用人社区委托相关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代管劳动人事档案,代缴社会保险等费用。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目前在我们这个当地对于聘用来说还是按照劳务派遣合同进行签订管理。之所以说这么多,就是让大家对于日常所关注的社区工作者报考后担心的找工作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示例说明,这样更好的让大家了解我们身边的社区工作者的当下情况。
huahuaxiaoer
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作为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和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财政支撑,通过有效推动政策、资金、资源向基层聚集,实现民生福祉稳步提升。一是统筹规划,全面保障。市财政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与服务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每年投入约20亿元全力保障社区治理领域财政支出,用于社区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环境综合治理、党建公益活动、疫情防控、创文创卫等工作并专项安排社区运转类经费,打造环境优美、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便民宜居社区,全力推进我市社区治理现代化。二是强化投入,绩效管理。市财政将社区办公经费、社区人员工资等运转类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足额保障,逐年增加投入;设立社区为民服务专项资金,按照每个社区每年20万元的标准给予社区专项补助,用于满足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共同需要的生产、生活服务和民生问题,委托第三方对社区为民服务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积极争取省级社区建设补助资金,做好社区服务能力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管理,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三是优化政策,增强效能。研究制订了《连云港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管理办法》,明确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标准和构成,调动社区工作者积极性,推动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进程;在疫情期间制定了《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具体办法》,在发放工作补助、开展评定优待等方面对社区工作者实施激励措施;修订《连云港市社区为民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适时调整社区为民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简化资金申报程序并规定结合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励。不断完善社区治理政策体系,增强社区现代治理能力。四是整合资源,推动创新。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吸引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整合市场、物业等社会资源,发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专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推动社区治理创新。2021年,投入120万元,开展“微自治”公益服务项目,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凝聚公益力量满足群众服务需求,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每个示范点给予1万元的补助,在主城区培育首批20个“全科社工”服务示范点,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推广“全科社工”服务模式,提高社区工作者专业化水平,提升社区服务群众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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