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粒砂的梦想
目前,其内容最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伦理体系是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1999年颁布的《社会工作伦理守则》。不过在细则方面,各个国家和地区社会工作伦理守则之间有一些差异。这不仅因为各国各地的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不同,还因为法律体系和社会制度不同,而且还有文化差异。社会工作专业伦理可以概括为如下一些方面:对当事人主要包括:对当事人的承诺,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尊重服务对象的自决权;尊重服务对象知情同意的权利;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提供服务;妥善处理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并加以保密;谨慎对待与服务对象的肢体接触;确保服务中断后的持续服务;遵循服务终止的原则等。对同事尊重,保密,合作,咨询,服务的转介等具体来说,尊重,公平和礼貌。社会工作者应该以尊重、礼貌、公平和充分信任的方式来对待同事;处理同事的当事人。社会工作者有责任用全部的专业知识处理同事的当事人。对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应该遵守对服务机构作出的承诺专业伦理维持专业的正直;社区服务;发展专业知识对社会促进普遍福利。社会工作者应该促进社会的普遍福利的增长。价值观的作用理论作用1.社会工作价值观是构成专业社会工作的必要条件之一它既是构建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的哲学基础,也是社会工作专业伦理的依据。并且,社会工作专业之所以有别于其他人类服务专业,其专业价值观体系是个重要标志。2.社会工作价值观是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使命或目标的根据社会工作的专业使命是通过提供专业服务解困济贫,维护脆弱群体的权益,发展他们的潜能,从而恢复和增强其社会功能,最终提升其生活福利水平。这样的使命或目标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坚信,社会能够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人,能够使每个人都有机会发展自身,追求幸福;社会工作者通过提供专业服务可以使人们尤其是处于弱势地位的人们更好地获得社会的理解、支持和公平对待。3.社会工作价值观是专业教育的核心内容在社会工作教育和培训过程中,能否形成稳固、内化的专业价值观,是衡量学习者是否达至教育目标的关键标准。大多数人在接受社会工作专业学习和训练之前,其个人价值观与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都存在差异。我们并不要求个人价值观与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完全保持一致,但要求社会工作的从业人员能够认识到个人价值观与专业价值观为什么存在差异,以及如何调整可能存在的冲突。实践作用1.社会工作价值观是社会工作者的实践动力社会工作本质上属于道德实践。一名合格的社会工作者,会将服务对象的利益放在优先位置。对人类的热爱,对弱势群体的同情、支持,对人类潜能和对专业本身的信心,激励社会工作者克服种种困难,完成助人使命。2.通过社会工作专业伦理标准这种形式,社会工作价值观可以指导社会工作者的实践一般来说,伦理标准越明确具体,这样的指导就越有效。虽然由于复杂的人类关系、有限的社会资源以及专业本身的独特性,加上社会工作者自身的能力、水平等因素,社会工作实践会面临这样那样的伦理困境,但国际社会工作发展的经验表明,社会工作伦理标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还是非常重要的。3.社会工作价值观是促使社会工作者个人成长的有效力量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可以增强社会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丰富其人文情怀修养,使社会工作者具有强烈的个人实现感,大大提升个人的生命价值。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和实践训练,多数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都能够改进个人世界观和价值观,许多人已经把热爱人类、服务人类当作自己个人生活的主导信念。4.社会工作价值观是维系社会期望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关系的关键对我国的社会公众而言,社会工作还是一种新的专业和职业。能否达到公众的服务期望,在多大程度上达到他们的期望,取决于社会工作者的服务态度、服务精神和服务效果。虽然社会工作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有助于解决问题和提升服务水平,但专业价值观在其中起的关键作用是不容忽视的。社会工作者必须在服务过程中充分展示专业价值信念,才能获得公众的信赖和支持。
一帆杰作
社会工作伦理守则,重点有“核心价值”,“伦理原则”,“伦理冲突”,“伦理守则”的六个部分。现行伦理守则共三章30条。第一章总则部分,明确定义社会工作和服务对象,标明核心价值及伦理原则以及伦理冲突时之优先原则。核心价值为人性尊严;伦理原则为尊重、关怀、正义、坚毅、廉洁、守法、专业;伦理冲突时应以保护生命为最优先考虑原则。第二章社会工作伦理守则有六大部分,分别是社工师对案主、对同僚、对实务工作、作为专业人员、对社会工作专业以及对社会大众的伦理守则,其中分别是: (1)对案主的伦理守则,重点在:案主优先、自我决定、告知义务、专业关系、合理收费、隐私保密。(2) 对同僚的伦理守则,重点在:合作尊重、资源整合、专业信任、伦理申诉。(3) 对实务工作的伦理守则,重点在:资源分配、专业技能、忠实记录、转介服务、合理工作、权益保障。(4) 作为专业人员的伦理守则,重点在:自我成长、包容异同、注意言行、参加公会。(5)对社工专业的伦理守则,重点在:专业形象、专业实践、专业分享、专业制度。(6) 对社会大众的伦理守则,重点在:社会福利、倡导公益、保护弱势、公平正义、权益保障。第三章附则,主要说明违反的处置以及守则修订的程序。
真的啊1988
社会工作价值观基本要点
社会工作价值观不同于个体的价值观,也不同于一般的社会价值观,它是社会工作者专业共同体内部的一种总体的价值偏好,代表着整个专业团体内部对社会正义、服务、个人价值与尊严、人类关系重要性、社会团结等的一般看法以及对专业活动标准的认定。下面由我为大家分享社会工作价值观基本要点,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社会工作价值观的作用
社会工作价值观不同于个体的价值观,也不同于一般的社会价值观,它是社会工作者专业共同体内部的一种总体的价值偏好,代表着整个专业团体内部对社会正义、服务、个人价值与尊严、人类关系重要性、社会团结等的一般看法以及对专业活动标准的认定。同时,对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社会工作者与服务机构以及社会工作者同行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决定了专业工作者在特定情形下采取的工作手法与干预策略。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的建立与履行是社会工作专业化的重要前提,也是社会工作专业区别于其他专业的一个标志。
在社会工作领域,专业价值目标包含终极目标和工具性目标。前者主要是关注人类社会的总体福利、正义制度的安排以及社会工作者的重要任务,后者是通过专业行动来实现的具体事务目标。对社会工作者来说,重要的专业价值包括正义、平等、责任、自我实现、自我决定、知会同意、诚信等。
在社会工作专业领域,价值观的作用不可忽视。在专业团体内部,社会工作价值观更重要的是提供了一种反思功能,它促成了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专业关系的健康发展,引导社会服务机构朝着专业方向培植能力,促进机构与政府之间合作伙伴关系的形成和发展,进而形成社会正义的基石。
社会工作价值观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保护服务对象的权益
2、 促进专业的健康发展
3、 促进社会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
4、 维护社会正义
二、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内容
(一)社会工作价值观的相关论述
1、 巴利特关于社会工作基本价值的概括
2、 美国《社会工作教育会议课程方针声明》关于社会工作核心价值的总结
3、 戈登关于社会工作价值的归纳
4、 比斯台克关于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归纳
5、 泰彻的价值体系
6、 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NASW)伦理守则关于社会工作价值的概括
和比斯台克价值体系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个人存在的尊严和价值、个人发展的机会和权利、个人应尽的社会责任、社会对个人应尽的责任和关怀、社会对个人基本需要的尊重和满足、民主社会对个人实现的重要意义等几个方面。
(二)国际社会工作认同的社会工作价值观。
1、 服务大众
2、 践行社会公正
3、 强调服务对象个人的尊严和价值
4、 注重服务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性
5、 待人真诚和守信
6、 注重能力培养和再学习
“服务”强调的是实践形式、“社会公正”强调的是实践目标、“个人的尊严和价值”强调的是实践的具体差异、“人类关系的重要性”强调的是实践工具、“诚信”强调的是实践的行为准则、“能力”强调的是对实践者的专业教育要求。
(三)社会工作价值观的操作原则(重点)
1、基本信念
(1)尊重
尊重的含义不仅在于对服务对象保持符合社会文化习俗的礼节和称谓,更重要的是要认识服务对象自身的生命价值和其他基本权利,充分保障他们获得基本的资源和可靠的专业服务的权利,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满足他们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对社会工作专业来说,尊重不仅是一种思想上的认知,还是一种道德上的实践。在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不应将自身的价值观强加于服务对象,更不应指责和批判服务对象的言行和价值观,也不能服务对象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
社会工作者可以和服务对象共同分享与服务内容有关的个人感受和经验,以及社会工作专业对有关问题的看法,并提供尽力解决问题的建议,但社会工作者不得直接或间接迫使服务对象接受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尊重主要体现为社会工作者在接触并与服务对象沟通过程中保持尊重的态度与方式,尊重服务对象表达的观点、意见和决定,不把自身的意见或建议强加给服务对象。
(2)独特性
社会工作者相信每个服务对象都是独特的个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命体验、人格特质和潜质。社会工作者要针对性的运用个别化的方法提供服务。落实“个别关怀、全面服务”的原则。在社会工作实践中,要求社会工作者采取个别化的方式有针对性的提供服务,以案主为中心,针对个人的问题为处置依据,因个案的差异而做不同的计划和技巧。每位案主都是一个不同于他人的个体,每个问题都有其特殊性,因此服务技巧的提供也必须遵循特殊的环境背景和情境。
(3)相信人能够改变
社会工作是一个以信念为引导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坚信,人有能动性,具备改变的潜力。作为一个促进变迁的专业服务过程,社会工作不断通过关怀、治疗和改变来促进人的变化和发展。这些实践的核心是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信任:相信服务对象可以改变,有能力面对并解决自己的问题。
在社会工作实践中,社会工作者始终相信服务对象的潜能和能动性,坚信通过专业服务与干预后,服务对象在心理、情绪、沟通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以及学习技巧等方面都会获得不同程度的提高,进而可以促进服务对象建立自信,帮助他们提升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2、实践原则(重点)
(1)接纳
在专业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要从内心接纳服务对象,将他们看作是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伙伴,对服务对象的价值偏好、习惯、信仰等都应保持宽容与尊重的态度,决不因为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种族、性别、年龄、职业、社会地位、信仰等因素对他们有任何歧视,更不能因为上述原因而拒绝为服务对象提供社会服务。
接纳不等于认同,它是指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在价值观与个人背景特征等的'一种包容,也是社会工作者对社会大众的统一的服务态度,是建立专业助人关系的重要前提。对服务对象而言,每个人都有权利获得社会工作者提供的专业服务。
(2)非批判
社会工作虽然是一种价值主导的专业实践,社会工作者仍要避免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服务对象,不应指责和批判服务对象的言行与价值观,更不应将自己的负面情绪发泄在服务对象身上。作为一种专业服务活动,社会工作者应坚持与服务对象在一起工作,共同分享对问题和需要的看法,一起探讨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方法。
在社会工作实践中,“非批判”原则具体体现为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性格、性取向、生活方式、宗教、政治倾向等不作倾向性的批评和判断,尊重服务对象在观念和生活方式上的选择。
(3)个别化
每个人都应当有权利和机会发展个性,社会工作者应当尊重服务对象的个体差异,不应当使用一般或统一的服务方法回应他们的独特需要,要充分考虑到服务对象在性别、年龄、职业、社会地位、政治信仰、宗教以及精神或生理残疾状况等方面存在的价值差异及其与社会主流价值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尊重个性化需求,充分挖掘个人潜能。
不过,不同的社会工作方法在应用个别化原则时是有区别的,例如,个案工作方法最强调个别化原则,而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方法则相对关注服务对象的共性需求。
(4)保密
社会工作者应当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未经服务对象同意或允许,社会工作者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涉及服务对象个人身份资料和其他可能危害服务对象权益的隐私信息。除非在特别情况下必须透露有关信息时,社会工作者应向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并告知服务对象有限度公开隐私信息的必要性及采取相关保护措施。如果在紧急情形下,必须打破保密原则而来不及提出报告时,社会工作者事后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并补办手续,以记录必要的工作程序。
(5)服务对象的自我决定
在社会工作实践中,社会工作者要与服务对象保持良好的沟通。社会工作者有义务向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对象有权利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选择服务的内容、方式,并在事关服务对象利益的决策中起到主导作用。如果服务对象没有能力进行选择和决策,社会工作者应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由他人代行选择和决策权利。自决权是个人尊严的体现,除非万不得已,即便是社会工作者出于好意,一般也不主张社会工作者自身代替服务对象作决定,因为这样做可能不利于服务对象发展自尊和挖掘潜能。
三、我国社会工作价值观
(一)以人为本,回应需要
社会工作是一种帮助人解决困难,协调人与环境之间关系的服务活动,它与人的问题和需要息息相关。因此,社会工作者应本着人性、为服务对象着想和谦和的态度,真诚地对待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要,及时地回应它们,并通过专业服务来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以人为本不仅应体现在社会工作的具体服务实践中,还应体现在社会福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实践中。
(二)接纳和尊重
在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中,社会工作者首先就要通过初步的接触与沟通等专业活动,建立相互的信任关系,从而开展进一步的专业服务。对社会工作者来说,无论在哪一个阶段的服务过程中,都应该首先从内心真诚地对待所有服务对象,对服务对象采取宽容和尊重的态度。在实践中,接纳意味着社会工作者不因服务对象的年龄、性别、种族、生理及心理状况、宗教信仰、政治倾向等对他们采取歧视或拒绝提供专业服务。对所有社会工作者而言,对服务对象的接纳是一种一贯和统一的原则或立场。
(三)个别化和非批判
由于社会工作实践提供的是与人有关的专业服务活动,社会工作者应充分尊重每个服务对象的个性与人格,充分理解服务对象之间存在的差异。对社会工作者来说,即使是提供同一类的专业服务,他们也要注意避免将服务对象看作是不同的个体,要充分考虑到个人特质(如年龄、性别、种族、生理—心理状况、文化背景、职业、社会地位、宗教信仰、政治倾向性等)对服务需求和服务模式的潜在影响。
而且,社会工作虽然是一种价值主导的专业实践,社会工作者仍要避免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服务对象,不应指责和批判服务对象的言行与价值观,更不应将自己的负面情绪发泄在服务对象身上。作为一种专业服务活动,社会工作者应坚持与服务对象在一起工作,共同分享对问题和需要的看法,一起探讨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方法。
(四) 注重和谐,促进发展
(五)平等待人,注重民主参与
(六)权利与责任并重
(七)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相结合
我是毛毛虫妈
给你看一篇论文,对你有帮助。下载地址是论社会工作的价值观融合史铁尔, 高桂贤(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工作系, 湖南长沙410004) 摘要: 社会工作价值观以人道主义为核心, 以制度化利他主义作为特征。代表中国传统文化的儒家思想实质是一种人学, 强调仁者爱人, 人与人的关系是中国文化的思考对象和起点。社会工作是协助个人与其社会环境更好地相互适应的活动, 在注重个体价值的同时, 也关注个体对社会的贡献。关键词:社会工作;价值观;人学;融合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463( 2007)03-0030-04The Integration of Value Outlook in Social WorkSHITie-er,GAO Gui-xian( SocialWorkDepartment, ChangshaCivilAdministration VocationalInstitute, Changsha,410004, Hunan)Abstract: Thevalueoutlookinsocialworkwhosecharacterisinstitutionalaltruismhasacoreofhumanism. ConfucianismwhichrepresentsChinesetraditionalcultureisakindofhumanismsubstantially. Therelation betweenhumanbeingsisthethought of objectandstarting pointinChineseculture. Socialworkisthe activityinwhichtheindividualand societycan adapteachother. Socialwork should payclose attention to theindividualvaluation,atthesametime,shouldconcernabouttheindividualcontributiontothesociety. Key words: socialwork;valueoutlook;humanism;integration 社会工作起源于西方宗教的慈善活动, 以利于系统外部的冲击,因此“引进”和“采借”的色彩他主义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进行的助人自助活浓烈。如果在社会工作价值观方面仅仅借用“外动。由于社会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它是一种以价值生”概念就无法使社会工作具有操作性和现实为本的专业。价值观是社会工作的灵魂, 其重要性。较为理想的社会工作是“内生”性因素占有相性不仅在于“它界定社会工作本身——当比例, 传统的再造”过程, 是—它的目标从根本上是一个“ 和意义, 而且在于它同时界定社会工作的技巧和将外来因素不断本土化的过程, 是一个越来越依方法, 机构和项目、目标和社会工作者的行为和靠内生性因素生长的过程, 而不是一个片面强调态度、它贯穿于社会工作实践的始终”[1] 。社会工“融入”和“借鉴”的过程。这样讲并不是说要拒斥作发端于西方工业社会,其价值观必然根植于西外来因素,而是强调侧重点的不同将导致后果的方社会价值观。巨大差异。杨中芳在论及中国人的现代化时写在社会工作本土化的过程中, 其价值观的本道:“更重要的是, 个人在社会化或现代化的过程土化需坚持一个内生性原则。从某些学者的观点中, 不应再被看成是被动的接受传统或新元素的来看, 中国被归类为后发外生型国家, 所谓“外机器, 而应将现代人看做是一个有选择能力及变生”, 是指在其现代化发端之时, 主要的动力来自通能力的自主个体,通过接纳、包容、排斥、回归、收稿日期:2007-04-20 作者简介: 史铁尔( 1958-) , 男, 汉族, 江苏溧阳人,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工作系主任, 副教授, 硕士。高桂贤( 1975-) , 女, 汉族, 湖南邵阳人,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工作系讲师, 硕士。· 30 · 反思、反叛、重组、整合等,在应对日常生活之际, 不但形成了自己的、新的、现代的价值信念体系及生活方式, 也做到既把传统秉承下来, 也做出了创新的转化。”[2] 因此, 社会工作价值观是根据中华民族特定的历史文化条件创造性地做出的选择。一、“内生因素”:儒学是人学从历史文化传统角度来说, 中国传统文化都十分重视家庭和集体的作用,中国人个人的力量是附属于原始人际关系甚至是血缘关系基础之上的。无论何时家庭和亲属关系群体都被中国人当作最后的避风港。或者说中国人习惯的行为方式是基于亲友关系的亲疏远近的人情交往方式, 而很少遵循普遍化的规章制度。相比之下, 社会工作的众多理念和价值观产生于西方, 并且带有明显的个人主义和人本主义的色彩。在中国这样一个对集体力量和权威尊崇的国度,个人对集体的服从往往是绝对合理的,个人的力量和需求很难得以彰显。中国传统的对于家庭和集体的重视使得人本主义取向的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引入遇到很大的困难。然而,笔者认为, 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文氛围是人本主义取向的社会工作的引入和本土化的基石。中国社会是一个有着几千年文化传统的文明古国, 其文化传统的核心是儒家文化, 儒家文化作为道德哲学被汉以后的统治者接受, 并以之为基础建构了一个伦理社会体系。儒家文化强调以“仁”治国, 并且这种理念受到历代统治者的认同和推崇。经历几千年的磨合与积累, 形成了特殊的文化氛围和环境。例如为人处世要内敛, 不能过于张扬;遇事不是表现自我, 而是要反省自我, 检视自己的行为这种规约自我, 顺应社会的道德原则与人本主义的社会工作价值观具有一致性。儒学研究的是人的生命: 梁启超在《儒家哲学是什么》一文中指出:“中国哲学注重人与人的关系, 以研究人类现世生活之理法为中心, 古今思想家皆集中精力于此方面之各种问题, 以今语道之, 即人生哲学及政治哲学所包含之诸问题也, 盖无论何时代, 何宗派之著述, 未尝不归结于此点。”[3] 他还认为, 中国哲学以研究人类为出发点, 最主要的是人之所以为人之道, 怎样算一个人, 人与人相互有什么关系。从这种意义来说,儒学是以人的生命为思考对象的, 可称之为人学。孔子的仁学实则是人学, 他关心的只是人类自身的问题, 而不是什么万物本身的问题, 他的对人的关切成为儒学的主调, 由于从根本上符合中国社会的要求和统治者的利益, 经孟子继承, 宋明理学的弘扬,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儒学重人, 并不意味着不思考自然, 正像西方哲学以自然为对象并不意味着不研究人的本身。儒家重为己之道, 重安人之道, 这都是人道, 但儒学也讲天道, 《易经》中有“乾道、坤道”, “天道、地道”, 把天道视为一个由阴阳两种对立力量鼓动的生生不息、日新月异的生化过程。《中庸》则视天道为“诚”, 但无论是生化之德还是“诚”, 最终又都落实在人性上, 所谓“阴阳之谓道, 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4] 。“天道降而为人, 故谓之性”[5] 。可见, 儒学的天道观不在于提供关于自然界的总图景, 不在于指导人们认识自然及其规律, 而在于为性善说和成人说提供本体论根据, 它是关于生命学说的一部分, 而非关于自然的哲学科学观总之,儒学试图揭示的只是人的存在的真理。按牟宗三的说法是内容真理, 强度真理, 它不像自然科学所揭示的那个外在于人的客观存在的真理,而是需要生命的投入并依赖于生命的表现的生命真理,并因此而使世界万物都带上活泼的生命情调。西方哲学也关心人, 自苏格拉底开始就实现哲学向人的转向, 但这“人”仍是作为自然的一部分来对象化地研究, 是运用一套形式化的逻辑工具来进行研究, 所以苏格拉底要从对人的本质的定义开始, 并通过一系列概念的推断和辩驳来规定人或人的规范, 不像孔子直接从人心的情感体验就能抓住现实的人。文德尔班曾说, 希腊伦理学是以一种完全与物理学的第一问题相似的问题开始的, 直至近代的斯宾诺沙还是试图在自己的哲学里运用几何学的证明方法, 建立一个精确的伦理体系, 总之, 正像儒学眼中的自然仍是人的自然一样, 古希腊思想家眼中的人也是自然的人。儒学关注的生命是德性生命, 关注的人是伦理中的人。与此不同, 西方文化更重视人的理性生命,关注的人是原子式的个人。在儒家看来, 只具有自然生命的人并非真正的人, 一个生理上成熟的人亦并非意味着成人, 孔子有“成人”说:“子路问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智,公绰之不欲, 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 亦可以为成人·31· 矣.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 见利思义, 见危授命, 久要不忘平生之言, 亦可以成人矣。”成人关键要有一个道德的标准, 要成一个伦理的人要做到这一点, 修己是关键, 是起点, 是根本, 修己是对生命的道德反思而非对外在自然的知识求索, 修己的自然结果是安人! 安百姓可见, 儒学不但研究人, 研究的人还是处在人伦关系之中的道德的人。与此相反, 西方传统文化则认为真正的人在于它的理性, 一种能认识和控制自然的力量。西方哲学受到自然哲学的深刻影响,仍然把外延性原则和原子性原则用来研究和观察人, 这就不能不在一种两分的思维中把握人,不能不产生对能驾驭自然的理性力量的推崇和对与社会相脱离的个体的赞美。从以上分析看出, 儒学是人学, 抓住这个特质, 才能把握儒学的特定视域、基本内容和思维方法。人的问题是儒学的基本问题,儒学的各个研究领域都围绕着为人之道而展开关于人的性质、人的关系、人的理想的学说。而社会工作是以人本主义为核心的, 这种人本主义思想与儒学是人学具有相当程度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就使中国传统文化成为发展中国社会工作专业的天然基础。二、“外生因素”:社会工作的制度化利他主义鉴于社会工作是一个推动人和环境之间适应性平衡的专业和职业, 那么, 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可归为对人的价值观和对社会环境价值观两类。关于人的价值观至少体现在:人有与他人平等的价值与尊严;人有共同需求, 也有独特偏好; 人都有动机追求美好生活, 也进行改变的能力; 人需要归属, 需要互助成群;人除对自己负责外, 也要想到其他人。对社会环境的价值观至少表现在:社会应该为每个有公平公正机会, 让每个发挥潜能, 参与改造社会和创造世界, 充实精神和物质生活; 社会应该提供合适的资源和服务, 以满足人们的共同需要[6] 。社会工作是一种援助者和受助者的关系, 这种关系的发生和处理不是自然而然的过程, 而是社会作用的结果, 社会工作者利用社会制度提供的规范和资源来履行助人利他的职责, 在这一过程中, 利他主义被制度化了。社会工作作为一种制度化利他主义, 基本特征表现在: 第一, 社会工作者的利他行为不是个人行· 32 · 为, 而是社会行为。社会工作者是代表一定社会来行使救助工作的,这是他们有别于慈善家和志愿者的地方。社会工作者工作的渠道、方式、手段都是社会认可的,是职责公务化。人们遇到困难找社会工作者, 不是找的某个具体的个人, 而是求助于一种制度的帮助和支持。这种利他主义已经超出了援助者与救助者的范围, 而有了宏观的、社会学的意义。第二, 社会工作的利他主义制度化, 其确立有两个维度,一是资源,二是规则。从资源的角度看, 社会工作是一种福利制度;从规则的角度看, 社会工作就是价值的制度化。资源为社会工作提供物资基础和手段, 体现支持的向度; 规则主要对社会工作的道德规范、文化理念作出规定, 体现制约的向度。从社会工作的福利制度和价值制度的关系来看,价值制度指导并保证福利制度的贯彻执行,福利制度则是价值制度的具体实施和落实。两者都致力于通过特定制度使社会工作的利他主义社会化和实践化。第三, 社会工作者与受助者之间客观上存在着一种“制度性”的相互依赖, 即双方都得依赖制度才能解决问题。社会工作者靠它获得职业的报酬, 受助者靠它获得脱困的资源。社会工作者在确定施助计划和方法时, 不仅要了解求助者的困难所在、利益要求所在, 而且还必须了解社会政策、社会福利能提供哪些制度机制来解决受助者的困难,以满足其利益要求。因此,社会工作者利他主义行为是以制度为支撑力量的。另一方面, 受助者之所以向社会工作者求助, 实际上也是看中了社会工作者掌握的制度性资源。因此, 受助者与社会工作者的求助关系是以制度为背景的。第四, 对利他主义规范的承诺构成社会工作者行动价值理性化的一部分。但利他规范只是社会工作行为的客观界限, 社会工作者可以以许多不同态度来对待它、操纵它。制度既有制约性一面, 也有使动性一面。社会工作者对利他制度不是完全无能为力的,他们在受制约中又可参与对规范和资源的再生产。社会工作者在再生产利他主义制度特征的同时, 也再生产出促成这种行为的条件。第五, 社会工作者主要和边缘组织(比如医院、收容所和监狱)及边缘群体打交道。恰恰在这些边缘地带,国家的制度和作用表现得实在和突出。国家之所以重视这一块,是因为边缘地带不稳定, 直接对中心地带产生冲击和震动。为此,国家通过采取种种措施, 特别是制度措施, 来支持一些特殊组织完成解决边缘地带社会问题的任务。社会工作无疑是国家关注的重点, 国家通过给社会工作者提供一定的社会条件和资源, 要求他们做好助人工作, 来解决社会问题。以维护社会的协调与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工作者成为社会控制的代理人。国家衡量社会工作成效的标准, 不是看他们具体帮助了多少人走出困境, 而主要看他们在多大程度上解决了社会问题, 稳定了社会秩序。正是这样, 社会工作才转化为不仅对少数人, 而且对全体社会成员都成为必须的一项工作。社会工作制度化的结果使利他行为超出狭隘的范围, 而具有了社会价值和普遍意义, 也只有这样, 社会工作利他行为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同和支持。三、“内生”、“外生”价值诉求的融合从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程来看,20 世纪80 年代中期以来, 虽然国际性的专业社会工作在我国开始扎根, 但仍存在着如何使社会工作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使专业社会工作实现本土化的问题。在王思斌看来,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还存在一个路径依赖问题, 原来的社会工作组织模式、组织制度和经验还在影响着当前社会工作的发展。社会工作的第二阶段,政府机构的出发点在于社会控制。而在第三阶段,其价值诉求主要在于人道主义[7] 。“人道主义”是从15 世纪欧洲文艺复兴运动所倡导的“人文主义”发展而来的。人道主义是以人为中心或以人为本位的哲学价值理念。在长期的实践中, 社会工作逐步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价值观, 其基本前提为:(1) 相信任何人都十分重要, 承认人的尊严和价值并把它们作为衡量一切事物的尺度。每一个人无论其年龄、身份、生活环境, 也无论在任何地点, 都享有做人的尊严, 应当被作为“人”来尊重。(2)强调尊重人的个性和发挥人的潜能。承认每一个个体有自己的独特需要, 尊重个人、社群、种族、民族的不同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3)应协助个人与他人进行互助,共同建立符合他们需要的社会[8] 。可见在基本价值上,社会工作十分关注个人作为独立个体而存在的价值。一方面就社会工作的功能而言, 其具有助人功能, 体现了社会工作基本的人道主义诉求; 另一方面, 社会工作具有维护社会秩序的意义, 实际上也就起到了社会控制的功能。但社会工作是一个以价值为本的专业, 对人道主义的价值关怀须臾不可或缺。一旦缺失, 社会工作将沦为社会控制的仆佣, 发生异化, 结果可能反而适得其反。因此, 笔者认为, 政府部门在推进社会工作建设时, 应始终把人道主义关怀作为社会工作第一要义, 社会控制的功能的达成只能是建立在人道主义的价值的实践基础之上。社会工作也是一种将个人与社会和谐联系起来的专业,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也是社会工作的一个基本问题。所以社会工作也注重社会对于个人的条件性与制约性。个人不是离群索居的抽象个体,不能脱离他置身其中的社会环境。社会工作价值观在关注个体的同时也强调了社会的权利,即社会有权利要求每一个人贡献一己之力, 以促成社会的健全与繁荣, 也就是说个人有义务尽己所能为社会做出贡献。这与中国传统文化将人看作是“处一定关系中的人”而非独立的个体,以人与人的关系来看待人,重视社会、集体的思想有着较大的关联。儒学实质是人学与社会工作价值观的人本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吻合, 中国传统文化的集体主义倾向与社会工作的制度化利他主义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参考文献: [1] 罗肖泉.践行社会正义[M].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2] 杨中芳, 彭泗清.中国人人际信任的概念化:一个人际关系的观点[J]. 社会学研究,1999( 2) . [3]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M]. 上海:上海荣记书店刊本. [4] 易经[M]. 济南:齐鲁书社,1980. [5] 二程集[M]. 北京:中华书局,1981. [6] 古学斌, 阮曾媛琪.本土中国社会工作的研究、实践与反思[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7] 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M].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9. [8] 李增禄.社会工作概论[M]. 台北:巨流图书公司,1999. 责任编辑:俞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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