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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分析
失独家庭就是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他们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的一部分。针对这一群体,不同地区制订了相关的政策措施予以应对,为这一群体开展的各种社会服务项目也随之而来。然而,当前多数的研究集中于失独家庭的养老和不同层面的干预,以宏观政策层面的研究居多,很少有人从社会工作伦理角度去研究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在介入失独家庭过程中所面临的伦理议题。那么,下面是我为大家提供介入失独家庭社会分析,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前言
2012年5月9日,在《广州日报》一篇题为《全国失去独生子女家庭超百万,失独群体日益庞大》报道中,“失独家庭”这一概念首次被提出,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是从那时起,关于失独家庭的各个方面的研究层出不穷,总结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两个方面:一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养儿防老”的社会,失去了自己唯一的子女,他们的养老如何破解成了一个大问题;另一方面,失独家庭不仅面临着物质层面的缺乏,精神世界也一直处于挣扎状态,“人活着是为了后代活得更好”这是很多家长的愿望,可是子女不幸去世了,做父母的还怎么活,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因此,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何从不同的层面对失独家庭进行干预治疗。然而,随着针对这一群体服务项目的增多,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在实际的服务过程中产生了很多问题,出现了一些伦理困境,如何从伦理价值角度解决这些问题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一、失独家庭的概述和现状
由于“失独家庭”概念的刚刚提出,针对失独家庭的研究也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当前针对“失独家庭”这一概念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界定。不同学者有着自己不同的认识,有些人认为“失独家庭”就是失去了子女的家庭,有些人对“失独家庭”增加了年龄上的限制等,综合不同专家学者的相关研究,我们认为:“失独家庭”是指其独生子女因自然原因和人为因素,如:地震、海啸、疾病、犯罪、车祸、自杀等导致死亡,从而永远失去其子女的父母,且这些父母的年龄大多在50岁以上,不具备生育能力,或者不愿意再生育、养育子女。这些人大多生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赶上八十年代首批执行独生子女政策,人到中年遭遇独子夭折,从年龄来看,他们很难再生养子女,最终因为失独而产生了各种问题。
随着失独家庭数量的增多和社会工作在我国的发展,针对失独家庭的各种专业服务项目层出不穷,然而,在社会工作提供专业服务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特别是伦理层面的问题,如:提供专业服务与维护案主利益的矛盾,反移情与坚守专业自我的矛盾,维权倡导中的难题等。
二、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的伦理困境
(一)专业服务与维护案主利益的矛盾
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观包括了服务、社会公正、个人的尊严和价值、人家关系的重要性、诚信和能力六个方面,其中放在首位的是服务,即社会工作者推动超越个人私利的给他人的服务,为案主提供专业服务,满足案主不同的需求,解决案主问题,是社会工作者的使命,也是社会工作得以发展的动力源泉。一方面,我们应该提高服务的专业性,保证服务的质量;另一方面,我们在提高专业化的同时不能伤害案主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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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小李,你可以说一下在上个月的失独家庭服务项目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答:嗯,王老师,我一直有一个困惑,就是我们的服务真的是那么专业吗?真的能够解决失独家庭所面临的问题吗?
问:那你觉得什么样的服务才是专业的?
答:我觉得应该去挖掘失独老人他们内心的故事,让他们倾诉和宣泄,而不是一味的回避他们敏感的一些话题。
问:你说的或许有一定的道理,可是你觉得让他们说出来对他们就一定很好吗?
答:那我们就这样什么去回避那些他们内心深处的感情吗?
问:举个不恰当的例子,每一次让他们倾诉其实都是再一次撕开他们的伤口,如果你有能力去缝补他们的伤口你可以去尝试,如果你觉得你没有把握,那就不要去轻易碰触他们,反而会适得其反……
从上面的对话中我们可以看出,社工在服务的过程中如果为了提高专业化,让他们诉说自己内心的伤痛,可能会对案主造成二次伤害,这些伤害又是目前社工所无法处理的,但是,如果一直只是一味的组织小组活动,逃避敏感性话题,又不能保证专业性,这就成为助人过程中的一个困境。
(二)移情、反移情与专业自我的矛盾
在社会工作服务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案主把早年情感生活经历中对某特定人的特殊感受或反应投射到工作者身上,把他当作案主早年情感生活经验中的某特定人看待,这种情况成为“移情”。与之相对的是“反移情”,是指工作者对案主产生一种非现实的感情态度与反应,这种感情往往是专业人员过去与他人关系的经验之一,如今把它转到他所服务的案主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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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阿姨,您平时的空余时间都是做什么?
答:参加了一个老年大学的授课班,每周二下午都会去上课,其实我哪也不想去,因为每次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候都会谈论子女相关的话题,每当听到别人谈论自己的子女我心里真的特别难受,可能他们也不是故意的,可是在无形之中就伤害了我。(说着说着,阿姨流下了无奈的泪水) 问:阿姨,那社区的相关工作人员没有经常过来探望您吗?
答:他们也都很忙,偶尔过来看看,真的很希望能有个懂我们的人和我们说说心里话,每次有陌生电话打过来,我总以为是孩子在远方打过来的,我们的孩子还活着,如果我们的还在还在,应该和你们差不多大小,也该上大学了,可是……(说到这里,阿姨又哭了)
问:阿姨,不要伤心,您的孩子在天堂看着您呢,他们也希望您更开心的生活。
答:是啊,可是心里就是过不了那个坎儿,以后你们有空经常过来,就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家,不要客气……(说到说着,阿姨给我们包橘子和香蕉吃,眼睛里充满了渴望与期盼)
问:会的,阿姨,只要您愿意,我们以后会定期来看望您的……
上面是我们在入户时的部分访谈内容,从中可以看出,在社会工作在介入失独家庭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移情”和“反移情”,这就要求社工在服务过程中坚持“专业自我”,即以专业的伦理价值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可是,如果社会工作者一味的机械固守专业自我,可能不利于建立案主对社工的信任,也不利于以后服务的开展。
(三)维权倡导中的伦理难题
失独家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既包括经济上的无力,也包括精神上的慰藉,特别是在老年以后谁来养老,用什么养老会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这需求国家、社会等各方面的关注和努力。
(四)案主利益诉求和机构利益的矛盾
把案主的利益置于优先地位是每个专业伦理守则的柱石,社会工作的首要职责是增进当事人的福祉,一般情况下,应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解决案主问题,满足案主不同层次的需求是社会工作的出发点,也是社会工作的目标。然而,在实际的服务过程中,我们会发现案主的利益诉也会和机构的利益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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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小王,我们能不能换点其他形式的活动?每次做这些小组活动都做得没意思了。
答:嗯,阿姨,那您觉得什么样的活动比较合适?您喜欢什么样的活动?
问:多组织一些室外活动吧,比如:带我们出去旅旅游,唱唱歌,喝喝茶什么的也好,反正不喜欢这样的活动了。
答:阿姨,您说的这些我们都会考虑的,也会及时向机构反映情况,我们也会定期开展一些室外活动。
问:嗯,那你多和机构反映一下,多给我们一些外出游玩的机会嘛……
在上述的谈话中我们看到案主的利益诉求和机构利益发生了摩擦,我们既要满足案主的利益需求,又要考虑机构本身的承受能力,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提供服务。
三、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时遵循的伦理原则
面对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过程中产生的伦理困境,需要理性分析,科学决定何种价值需要优先考虑,在分析不同价值观念的基础上,结合伦理评估的筛查工具,确定伦理原则的顺序,只有这样才能为失独家庭这一弱势群体提供更专业、更人性化的服务。
(一)保护生命原则
保护生命即案主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这一原则适用于所有人,既适用于保护案主的生命,也适用于维护所有其它人的生命健康权,在所有的伦理原则中,保护生命是属于第一位的,高于所有其他义务。社会工作在介入失独家庭的过程中,应当根据对不同失独家庭的评估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有的失独老人可能由于刚刚失去子女或者性格因素导致情绪波动比较严重,对未来失去了信心,对生活的继续失去了意义,甚至出现自杀等情况,这时候社会工者应该运用危机干预,及时对案主开展情绪疏导,使其放弃自杀的想法,帮助其重构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同时,在开展专业服务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应该量力而行,不应该轻易去撕开失独老人的内心世界,要在保护失独老人生命健康的前提下提升服务的专业化。
(二)专业自我和最小伤害原则
社会工作者在服务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专业自我的原则,即以专业的伦理价值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在为失独家庭提供服务的时候,失独老人面对我们经常会联想到自己去世的子女,甚至会出现把对子女的关爱转移到社会工作者的身上,这种关系超越了专业关系之上。同时,社会工作者在面对这一特殊的群体时,心里也会有怜爱之情,超越了专业关系之上的关心和爱护,这一双向关系是不利于专业关系的`建立和发展的。
社会工作者在服务失独家庭的过程中应该遵循“最小伤害”原则,这一原则认为,当社会工作在服务的过程中面临的困境有造成伤害的可能性,社会工作者应该避免或者防止这样的伤害,当不可避免的伤害到与问题有关的一方或者另一方时,应该将伤害减少到最低,带来的永久性伤害最小和伤害最容易弥补的方案。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的时候,多多少少都会对这一群体造成“二次伤害”,那么我们是一味的回避问题,还是揭开它们的内心世界?面对这一矛盾,我们应该按照最小伤害的原则去处理,不论是哪种方式,一定要将对案主造成的伤害减少到最低。
(三)平等与差别平等原则
这一原则认为所有人在相同条件下应该得到同样的对待,即同等情况下有权得到平等对待。同时,如果不平等与有待解决的问题有关,不同的人应该有权得到区别对待,有些时候不平等对待的益处大于平等对待的益处,或者不平等对待有助于推动更多的平等对待时,采用差别平等的原则是正确的。
当前失独家庭面临的很多问题需要政策层面予以支持和应对,社会工作一方面应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另一方面又要发挥倡导者的作用,为失独家庭群体争取相关利益,失独家庭是为了响应国家政策号召选择生育一个子女,他们为国家尽了义务,当子女不幸去世以后,他们理应享受国家的特殊照顾的权利,作为弱势群体,社会工作者应该为失独者争取权利,这不是不平等的体现,是尊重人权,更加平等的体现。
(四)提高生活质量和效率效果原则
社会工作者选择的方案应该推动所有人,推动个人及社区有更好地生活质量,推动民众、社区和环境的发展。在提供专业服务的时候也应该充分考虑成本花费,以及所取得的效果,在促进案主生活质量提高的同时,尽可能的将花费降到最低,即遵循“最小的花费,最大的收益”原则。
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时,随着服务的开展,案主可能提出一些新的需求,我们不可能满足案主的所有需求,但是对于案主的需求我们也要认真考虑,科学评估其是否真的存在所说的需求,同时,发挥资源链接和政策倡导的作用,尽可能以最小的花费,提供多样化的、专业化的服务。
四、结论
失独家庭作为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社会工作在介入的时候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伦理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很多是原有的社会工作伦理价值均未涉及到的,这就需要我们在依据现有的社会工作伦理准则筛选方法和伦理原则筛查方法,结合中国传统文化文化和失独家庭群体的一些特征,在此基础上做出抉择,确定伦理原则的顺序,减少伦理困境,提高服务质量。
马云的小女儿
一、案例背景
小青,男,初二学生,健康状况良好,喜欢跟社会上不务正业的年轻人一起玩,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游戏,经常逃课。曾经也因为跟班主任发生冲突而不去上学,最近一次是因为与几个同学合谋勒索同班同学的钱而被记过。其母亲非常担心自己的孩子越来越坏或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于是向社工求助。
社工通过和案主及其妈妈、老师、同学的面谈,对案主的问题进行总结归纳。首先,是行为问题:案主处于青春叛逆期,有许多不良的习惯;学习问题:案主小学成绩不错,上初中后因为完全没有把心思放下学习上,因此成绩直线下降;家庭问题:由于父亲当保安,日夜倒班,对孩子的管教都交给母亲,两父子缺乏沟通和交流,而案主妈妈比较宠爱他,从来都不打骂,案主还经常向妈妈要钱去玩;社会问题:案主结识不良玩伴,认为他们很讲义气,有共同的语言,甚至还一起去勒索别人。
二、服务目标及计划
社工采用的主要咨询方法与咨询原理为认知行为治疗法和家庭治疗方式。首先要投其所好和小青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再用认知行为治疗法纠正他非理性的认识,运用结构家庭治疗法改善该同学目前的家庭结构,改善亲子间沟通,从而达到改变案主和解决问题的目的。咨询的时间约每周1次,约10次会谈,每次45分钟左右。具体的服务目标为:
从个人层面,纠正案主错误的观念和非理想的认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由于父母的过度溺爱,使他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懒惰的行为,他觉得妈妈赚钱给他花是必须的。其二,由于受到玩伴的影响,他认为读书是无用的,早点出来工作才可以赚大钱,当“黑社会大佬”才是他的人生目标。其三,他讨厌现在的班主任,觉得班主任经常针对他。
从家庭层面,运用“结构家庭治疗法”来完善案主目前的家庭结构,改善亲子间沟通,改变家庭成员之间特别是母子间的`相处方式,从而达到改变案主和解决问题的目的。对于儿子的不合理要求,母亲要敢于说“不”。同时,社工还和案主的父亲沟通,让他重新尽父亲的责任,改善案主和父亲间的关系。对案主的行为和思想做正确的引导。
从社会层面,则通过邀请其参加学校举行的心理健康教育小组和活动,让他多交良好行为习惯的朋友,通过和他同班同学的接触,利用同学的力量,劝他回学校这个温暖的大家庭。与其班主任沟通,让案主明白班主任的苦心,消除案主和班主任间的矛盾。
三、服务实施过程
第一阶段:评估诊断与关系建立阶段。为了全面地了解个案的情况,本阶段社工分别与案主妈妈、案主、案主班主任老师、案主同班同学进行了一次面谈。与案主妈妈进行多次的电话沟通,还进行了家访。利用同理、投其所好、澄清等方法与案主及其妈妈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利用叙事疗法来改变老师和同班同学对案主的看法。
第二阶段:帮助和改变阶段。本阶段社工与案主进行了4次会谈,并邀请其参加学校举行的心理健康教育小组和活动,与案主妈妈进行了4次会谈。运用空椅子疗法,改善案主与班主任老师和同班同学间的关系。经社工诚意邀请,案主参加了学校社工举行的活动,结交了有良好行为习惯的同村袁同学,也参加了学校社工举办的小组活动“情绪管理”“我的未来不是梦”的小组活动,案主慢慢地纠正了自己的一些非理想认识,也让案主在学校慢慢地获得比较好的归属感;另外,社工运用结构家庭治疗法改善案主目前的家庭结构,改善亲子间沟通,让案主家长清楚“有所为,有所不为”。社工与案主母亲商量可行的教育方法,案主母亲和儿子订立契约,双方就案主的零花钱,作息时间,相处方式等问题达成共识,并形成书面协议,互相监督,并以此来提高相互间的信任度。案主父亲做监督。
第三阶段:结束与巩固阶段。本阶段社工与案主及案主妈妈进行了2次会谈,隔周一次。通过会谈,与案主共同回顾整个工作过程,肯定案主取得的积极变化,同时了解案主回去上学以后的想法并引导其对自己逃课的行为进行反思。案主表示回学校后,一定会以自己的目标而努力。争取考上自己理想的中学。案主家长也表示社工提供的教育方法效果比较好。案主改变比较大。
四、服务反思
经过一个学期多时间的服务,案主在各方面都有了明显的进步,服务的目标基本完成。一是该学生已经回学校上学,没有再逃课了;二是案主妈妈已经学会怎样教育孩子,让孩子明白自己的责任和学会体谅别人,爸爸也积极地参加教育孩子的工作中,家庭成员各施其职;三是案主跟班上的同学已经能比较好地相处。
随着个案服务的结束,社工也在回顾服务的过程中进行了反思。
在人成长的环境因素中,可以说,家庭对于青少年影响最大。如果家庭出了问题,青少年的行为往往因此出现各种各样的偏差。所以,仅以个人为服务对象,有时不能真正解决案主的问题。有些案主经过“治疗”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很快又会回复到“治疗”前的状态。究其原因,是其生活的家庭环境没有改变。因此,我们做个案的时候不能仅仅关注青少年本身,而应该将目光更多投注到青少年所处的家庭环境。
青少年的问题大多和家庭有关,因此社工在运用家庭治疗法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保持中立,社工不可以和案主统一立场来对抗父母,也不能和父母统一立场来对抗案主;第二,做好充分的介入准备,介入前要和案主以及案主的家人分别好好沟通,取得他们的信任,否则工作很难开展;第三,注意观察,社工无论在介入前还是介入后,都要必要仔细观察家庭中每一个成员的交往方式,注意每一个的改变,并予以表扬和批评;第四,做好一个好的协调者,在家庭治疗中,不可以避免地要有家庭成员围坐在一起谈话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可能出现很多冲突和矛盾,尤其在刚介入阶段,社工需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协调好各方的情绪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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