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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山红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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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社会和谐是社会各构成要素之间的良性互动,社会成员之间相互接纳、平等相处的生活状态,人们之间具有良好的关系和社会支持是健康社会的表现。在现代社会快速转型的过程中,原来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体系被打破,人们之间良好的共同体关系受到了伤害,并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

一、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发展阶段

到目前为止,内地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实务在我国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各类民间组织开始涉及妇女、婚姻家庭问题,并提供相关服务阶段。

20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内地基本上没有为妇女、家庭问题提供服务的专设单位和机构,许多行政单位对相关家庭问题进行处理并提供相应服务,如民政、工会、街道、公检法、妇联等,特别是妇联组织在妇女婚姻家庭问题上开展了大量的工作。此外,一些民间组织也承担了很多类社会工作性质的工作,如一些民间组织开展的针对妇女、家庭问题的服务。1994年10月,我国第一条“家庭暴力投诉热线”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京伦家庭中心成立;2005年3月,全国妇联成立了法律帮助中心,并公布了12338的全国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和16838198的玫琳凯反家暴热线,中国妇女维权与法律帮助网也同时成立。另一个成立较早的民间社会组织是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在1998年5月成立的以单亲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方舟家庭中心,他们通过对单亲母亲开展小组工作,给这些弱势妇女群体以心理、道义以及法律上的支持,帮助广大妇女树立自信心,逐渐实现自立。总之,这一阶段的相关服务主要由一些民间组织开展实施,专业性不够强,在社会上的影响也较为有限。

第二,妇联组织引入社会工作方法,开展社会工作实务阶段。

在中国内地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发展中,妇联所起到的作用毋庸置疑。长期以来,妇联基本上承担了妇女及婚姻家庭领域的很多相关工作,然而,随着时代的迅速发展,当代各类社会问题,包括妇女问题也变得更加复杂和多元化,由妇联组织所承担的带有很强行政色彩的工作自然无法满足越来越多样化、个性化的女性群体的需求。妇联组织认识到这一问题,并从多方面开展工作来努力适应这种变化,他们每年都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培训及其它活动来提高工作人员的组织、协调及工作能力,以提高妇联干部的整体素质。2004年,中华女子学院与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合作开展了“中国基层妇联社会工作专业能力建设”项目,通过对基层妇联干部开展社会工作的相关培训,加强妇女干部的专业素养,并以项目的形式将社会工作方法引入妇联工作,推动妇联工作逐步走向专业化。近些年来,各地各级妇联组织大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以加强其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专业素养,以适应社会发展与社会建设的需要。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桥头堡,深圳在社会工作领域同样起着重要的开拓者的角色,中国内地的妇女、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实务正是从深圳开始。

2006年,深圳市委召开了妇女工作会议,并出台了《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妇女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切实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采取‘政府主导、妇联培育、社团运作、社会参与’的方式,探索用社会工作模式解决妇女儿童和家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07年,深圳市妇联利用深圳市作为全国社会工作试点城市的契机,率先引入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策划、组织、开展了“阳光系列服务项目”,该项目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手法解决妇女儿童和家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走出了妇女工作项目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新路子,开创了妇女社会工作的新局面。随后,以深圳为先导,广东省其它地区以及全国各地也开始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妇女、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实务领域的有益探索。

第三,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以政府购买的方式或独立开展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阶段。

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新世纪如雨后春笋般的在全国各地不断涌现,最早是在广州、深圳等沿海发达地区,随着十八大国家对社会组织功能的重新定位,许多新的社会工作机构也在中、西部地区不断出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已经增长到三千多家,绝大部分机构在日常工作中都有涉及妇女、婚姻及家庭问题并提供相关服务。如成立于2007年5月的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是深圳市民政局培育扶持的、民间组织管理局注册批准的深圳市首家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它建立的家庭暴力防护中心致力于反家庭暴力项目,也承接了妇联系统的一些项目,同时提供社区、老年人以及家庭服务,是一个大规模的社会服务网络,在国内的社会工作机构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实务开展情况

1.专业服务队伍发展状况

我国内地妇女、婚姻家庭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队伍是伴随着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的,主要包括妇联和专业社工机构两个方面的人才建设。

第一,以妇联为主导的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早在2007年4月10日,全国妇联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调研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状况的调查,并“研究提出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吸纳社会工作人才的政策建议”.2007年11月8日,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妇联系统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明确提出“按照社会工作者的要求,通过职业资格认证、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途径,建设一支具有社会工作者基本素质的妇联专职干部队伍”.“选聘兼职妇联干部、广泛发挥志愿者作用,打造专业妇女社会工作人才服务队伍”成为各级妇联的一个重要目标。以妇联为主导的一些社会工作实务项目更是在项目实施之初及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强调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并提供众多机会与资源以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深圳市妇联的“阳光”

系列服务项目积极招募社工,扩大社工队伍,另一方面则借助于紧邻香港的优势,为服务中心配备香港督导,并制订社工培训计划,积极为社工开展专业培训争取资源,组织社工赴港开展家庭治疗、个案辅导等业务培训,安排香港督导定期到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督导,提升社工的服务技能和专业化水准。浙江嘉兴妇联主导的“单亲妈妈家庭专业社工服务”一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社会工作者,另一方面整合原有的法律和心理咨询师志愿者、家庭讲师团等队伍成为社工的后援服务团,女企业家协会、君度律师事务所等11家单位和社会团体成为事务所的合作单位,并向社会招募义工成为社工的有益补充。2011年11月8日,中央18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后,各地妇联在工作中逐渐形成了“妇干+社工+义工/志愿者”的配备模式,把专业力量引入基层妇女工作队伍。经过近些年的不断学习,妇联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不断增多,专业素养得到很大提升。

第二,社会机构从事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的人才队伍建设。从目前所搜集的资料中,我们未能找到专业从事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队伍的相关数据,但从大多社工机构开展的具体工作来看,他们有的或专职于妇女、婚姻家庭领域,比如2013年4月在广东省民政厅注册成立的广东木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其主要服务对象为基层妇女,主要通过培训、倡导、咨询、研究等综合性的手法,致力于为有需要的妇女群体提供专业服务,该机构同时开展了妇女社会工作学习坊等相关培训。有的机构则专职于婚姻、家庭领域的某一个具体问题,如深圳市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则专职于反家暴问题,还有的社工机构则在服务中承接一些针对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如武汉楚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的武昌区婚姻登记中心的“双人舞”婚姻成长社工服务项目、武汉市民间组织促进会的“失独老人”关爱项目等,便是针对这一领域的专项服务,目前这一合作形式在国内社工机构中较为普遍。

2.专业服务的开展

从2007年至今,社会工作实务主要针对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一些突出问题展开。有的社会工作机构进行一些专项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针对某一问题或某一类群体开展相关服务,比如深圳鹏星的“反家暴项目”,浙江嘉兴的“单亲妈妈”,广东珠海的针对流动妇女的“珠海协作者妇女之家”,浙江海宁针对失独家庭的“康乃馨行动”.有些服务机构则利用自身的资源开展综合性的服务,比如深圳“阳光服务系列”,所提供的服务包括“阳光妈妈”服务项目、“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阳光心灵工作室”“、”阳光女工“服务项目、”阳光家长“公益项目等,惠及的人群包括女工、单亲特困妇女、失业女性、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女性以及学生家长,涉及的问题既包括一般性的经济困难,也包括心理及养育问题,而”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建立将服务领域由个体拓展到家庭、服务对象由弱势群体拓展到全体成员,为社区居民提供了家庭调解、妇女维权、婚姻调适、青少年成长、亲职教育等一站式服务。

天津”半边天家园“等综合性服务项目以社区为基础,开展针对不同对象的服务,比如有的家园以单亲家庭为切入点,结合未成年人教育;有的以空巢中老年妇女服务为重点,组成了空巢家庭活动站;有的以创建家庭暴力零社区为重点,组成了男子防暴护卫队。广东东莞的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引入专业社工,聘请香港督导,坚持”妇儿为主、家庭为本、社区为基础“的服务理念,逐步形成了白玉兰关爱特攻队、白玉兰危机处理小组、阳光女工工作坊、和谐家庭零家暴社会行动、白玉兰家”圆“行动等五大品牌服务。这些综合性的服务可谓相当全面,为各类人群提供了专业性的服务。已经开展的这些社会工作实务或者立足于某一问题展开,或者利用自身所拥有的资源开展综合性的服务,它们均在各自的领域开创了有特色的服务,并逐渐形成了较为专业的工作模式。

3.专业服务平台的建立

社会工作要开展专业的服务,必须要有专业的平台,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专业社会工作平台建立时间不长,但在政府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的积极推动下,服务平台也不断建立。2007年5月,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在深圳市民政局积极推动下成立,为全市救助站、军休所、社会福利院、老龄办、慈善会及民政局相关部门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2009年10月,家庭暴力防护中心成立并开始反家暴援助项目,并建立了反家暴三级干预机制。

2009年,广东省东莞市成立了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围绕”重点发展妇女、儿童、家庭三大领域,发展志愿者服务“的发展思路开展工作,与社区各组织形成联动服务模式。2009年12月浙江嘉兴市阳光家庭社工事务所成立便投入”单亲妈妈家庭专业社工服务“项目。2010年11月成立的”珠海协作者妇女之家“是珠海市第一家在工业园设立的妇女之家,也是全国首个妇联设在工业区的企业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2013年初,浙江省海宁市计生协积极探索以社工专业帮扶为主的失独家庭关爱帮扶途径,他们以”曙光“社会工作室为依托,启动”康乃馨行动“.这些专业服务平台的建立,为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实务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是为广大妇女、家庭提供专业服务的必要条件。

4.相关规章制度与政策的建立

关于妇女、婚姻家庭社会工作领域的相关规章制度与政策,目前所搜集的资料非常有限,所涉及的资料主要包括人才队伍的.建设、服务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等方面。

第一,关于人才队伍的建设。主要有深圳市委、市政府及上海市妇联出台的两份文件。2007年11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该意见要求每5000个家庭、每10000名外来工要分别配备1名社工,并力争在3~5年内建成社会工作制度体系。该意见同时对社区、学校、医院等场所的社区配比做了详细的规定,比如社区工作站将会按”一站一社工“配备,学校、医院原则上也会配备”一校一社工“、”一院一社工“,要求社区按服务对象的一定比例设置社工岗位,并专门针对吸毒人员、社会矫正人员、问题青少年、家庭、外来务工人员、低保对象、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中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员的社工配给情况也做了非常详细的规定。2007年11月8日,上海市出台《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妇联系统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按照上海市第十二次妇女代表大会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建设一支专业化、社会化的社会工作者队伍,积极推行和逐步完善妇女工作的运行机制,市妇联和市民政局就推进妇联系统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从妇联专职干部队伍建设、招聘、知识普及和岗位培训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第二,服务指标及标准的制定。2012年初,广州市《关于加快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办法》出台,对中心基本建设、购买服务资金问题、服务水平、评估及监督等问题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随后,各区分别出台相关服务标准,如荔湾区《广州市荔湾区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相关服务指标参照标准》出台,从服务期限、服务领域、人员配置、资金拨付等方面对中心的规范做了详细的规定,对效能评估、监管以及量化指标等做了具体的规定,提供了可操作与量化的指标,对其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具有借鉴意义。2012年3月,《白云区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标准》出台,对人员配备、组织架构、专业服务内容、工作沟通协调机制、专业服务量化指标等做了具体规定。

第三,涉及到妇女、婚姻家庭相关领域的法规。2012年底,江苏省在13个地市各确定了1~2个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试点地区。随后,江苏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妇联四部门共同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界定了应该作出告诫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家庭暴力行为,与此同时,江苏省13个地市也积极回应,并根据地区特色,创新推出了反家暴工作的务实举措。2013年7月1日,《苏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办法》出台,对施暴者予以书面告诫的情况进行了规定,并对公安机关的出警、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置进行了规定。

2013年4月9日湖南省公安厅制定下发《湖南省公安机关办理家庭暴力案件工作规定》,文件明确了公安机关办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工作原则和职责,规范了办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具体程序,强调了对家庭暴力案件进行风险评估,突出了调解优先和尊重受害人意见的办案理念,它是我国首个由省级公安机关发布的警察处理家暴案件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具有开创性意义。2014年11月25日正式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出台,作为我国首部防止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将反家暴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并创新了家暴处置的新机制,如告诫、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撤销监护制度等,在我国的反家暴历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的意义。

5.目前所取得的成效

第一,从服务机制上,借助于妇联组织的强有力的平台,将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迅速伸展到民间。早在2010年,全国妇联提出在农村、社区建设”妇女之家“的要求,利用”妇女之家“的广泛网络,不少地方妇联组织将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运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广州海珠区”3861我的家“项目利用”妇女之家“为阵地,引入心明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社区开展服务;北京市的家庭综合服务项目同样以”妇女之家“和”姐妹驿站“为依托,引入专业社工服务;”珠海协作者妇女之家“也是以珠海市妇联”妇女之家“为基础进行的有益的实践。

第二,从服务模式上,探索并建立了一些可操作、可复制的服务模式。深圳的”阳光“服务项目在六年多的实施过程中,其逐渐形成了”妇工+社工+义工“的服务模式,深圳鹏星的”反家暴项目“的三级干预机制,北京家庭综合服务项目形成的”妇工+社工+志愿者+社会组织“四方联动的服务模式,浙江海宁”康乃馨行动“组建了一支由社工、志愿者、医疗志愿者组成的”多对一“的失独家庭关爱服务小组等,均进行了有益的探求,其服务模式具有可操作、可复制的特点。

第三,从服务领域上,由个体拓展到家庭、服务对象由弱势群体拓展到全体成员。不少服务项目都是从个体延伸到整个家庭,从对个别家庭成员的介入而惠及全体家庭成员,极大地提升了女性的潜能,使全体家庭成员都参与到提升家庭能量的过程中。比如浙江嘉兴的”单亲妈妈“项目从女性个体惠及到家庭,深圳的”阳光服务系列“以失业女性、单亲特困妇女及其它有特殊困难的女性为主要服务对象,而其中的”阳光家长“公益项目,则开展专门的讲座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广东东莞的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以满足妇女儿童和家庭多元化需求为根本目的,服务领域扩展至家庭,服务对象从单一的个体面向全体家庭成员,极大地扩展了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

第四,从服务效果上,妇女的独立意识增强,婚姻家庭中的问题得到缓解,社会性别主流化得到进一步推广。通过社会工作者的积极介入,我们看到,一些弱势女性摆脱了生存困境,她们变得更加自信,她们的主体意识加强,潜能得以更大的发挥。通过社会工作者的努力,我们也看到许多家庭危机得以缓解,家庭关系也有了较大的改善。另一方面,在实务的开展过程中,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同时又是具有性别意识的宣传员,他们努力向民众宣传和解释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内容和重要性,并积极倡导社会性别主流化。

深圳社会工作者改革

244 评论(12)

且行且珍惜02

21世纪中国社会工作发展新趋势 21世纪是一个“文明大转换”的世纪。

21世纪的中国社会在变革:社会成分日益复杂,社会结构再度调整,社会利益重新分配,社会生活急剧变化。在社会职能不断转变与完善的过程中,社会工作是现代社会里涉及到在包括物质领域和精神领域的生活、医疗、教育、服务、调节等广泛领域中去实现人与社会和谐一致,促进社会进步的专业与实践。

社会工作研究与实践者,面对社会变革带来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必须去了解、去适应、去解决。 中国社会工作政策研究上的新发展 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具现代意义的社会工作产生之日起,各国的社会制度如社会保障制度等都需要经过专门训练的掌握专门知识的人去具体实施,并使社会福利等朝着社会工作研究指引方向发展。

在此过程中,作为活动的准则、作为调动和约束人们行为规范的社会工作相关政策,有了长足进展。政策理论研究,亦结合各国的实际正逐步深入。

中国的社会工作开展尤其是政策的研究,自20世纪初,中国的欧美留学志士,就对社会工作开展及政策作了探索。但牵涉面是局部的,发展是缓慢的。

新中国成立尤其是80年代以来,在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保障、教育、保健、服务、行政等社会工作政策上,一方面注重对个性的政策规定,另一方面更重视诸多方面的政策理论研究。发展意味着在现实基础上的提升。

随着社会各层面的深度改革,稳定、和平、公平、效率等成为全体社会成员包括弱势人群追求,这促使社会稳定机制的必然完善,更意味着作为有效机制的社会工作新政策、新制度的必然安排。 根据社会工作的鲜明的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针对我国社会工作现状远远不能满足客观需求的事实,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模式和政策研究水平,21世纪,中国社会工作在政策上必将有一新发展。

一是根据不同内容,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保障体系。如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社会保障体系“在‘九五’期间,要加快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初步形成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相结合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今后15年要“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存在城乡差别的社会救济制度将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在21世纪,社会互助政策、法规将臻于完善,工作机构和运用体系趋于完整,形成规范化的社会互助制度。

加强社会工作考量及服务评估制度。确立社会工作者应有的职业定位,在法律(制度)保证下开展工作,制定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规划规则等等。

二是鉴于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现实,采用灵活的政策制定形式。从东部到西部,从城市到海岛、到农村、到山区,我国社会工作的开展与发展是很不平衡的。

而我国各项政策面向法制化,是21世纪一个发展趋势。在利用现有的政策资源,在引进、消化、本土化的过程中,社会工作政策可以制定比较规范的法律、法规,以国家行政机关颁布的形式固定并实施。

社会工作政策也可以针对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结构存在的差异性,以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实施范围相对限制的相关政策。社会工作政策还可以注重专项政策的研究与制定,如结合社会工作资源与特点,民间群众团体制定一些适用于团体内部的条例、规定、指示,具化为符合社会工作对象特点,操作性强的要求、方法与措施,并在实践中完善。

如中国志愿者活动,经过几年的发展与运作,就很有必要将之制度化,健全机制,有明确的章程制度、志愿服务站、扶贫接力、社会招募等志愿服务项目完整的运行规则和制度。 三是提高社会工作政策的实施能力。

改变多头管理的现状,向统一管理机构发展。改变政策制度的实施机制与监督制度较为薄弱的现状,执行与监督分设,加强法制责任制度。

改变当前政策实施范围大部分局限于城市的倾向,面向广阔的农村新天地,扩大政策有效覆盖面。在实施过程中,时刻接受社会工作实践的评判与检验,及时作原有政策修订、补充与丰富。

及时注意与社会各项政策的配套与衔接。 中国社会工作地域研究上的新扩大 一是城市社会工作新生长点、新领域、新天地研究。

当前学术界普遍认为,目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但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却未达到工业化初期水平。调整社会结构已是当务之急,亦是趋势。

国家也要加大力度,采用适当的政策加快城镇建设。在城市化过程中,随着工业化程度的不断加强,个体心灵封闭日益加深,心灵对可以产生共鸣的空间需求日益强烈。

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不能保留原来的自我,他们增加“人”与“人”之间的认同,增加“人”与“域”之间的契合,这对社会工作的研究与实践提出了新的要求。21世纪,作为城市基本细胞之社区,随着其功能的完善,人们对社区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

无论采取诸如“新老楼区结合”、“现代化小区”、“高层建筑”、“企业封闭小区”等模式,社区都离不开地域条件,因地理环境(自然的、文化的、经济的)、人员结构的差异而各不相同,社区工作要正常化、健康化、持久化。 这是社会工作新的生长点。

专业社会工作20世纪50年代以前就已传入中国,1952年的院系调整被取消。

1987年民政部和北京大学签订了联合办学的协议,决定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建立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这标志着社会工作教育在中国内地开始恢复。上海浦东新区在2000年前前后开始在医院、学校和社区设立社会工作站,这成为中国内地社会工作实务的重要标志。

2003年3月,上海出台了《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论证暂行办法》,同年11月开始,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这些都标志着社会工作者的资格开始在我国实行。2004年6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了《国家职业标准——社会工作者(试行)》,该标准成为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的重要象征,标志着中国社会工作经过近20年的发展,已从教育领域逐步发展到实务领域,并在国家层面和全国范围开始推广。

2006年7月20日,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71号)2006年10月11日,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 *** 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2007年8月20日,深圳通过社工“1+7”文件,社会工作专业化在深圳获得迅速发展。

2007年10月,民政部确定75个地区和90个民政事业单位为民政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单位。2008年6月,进行了首次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万名考生参加了考试,20086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4105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下证书。目前事业单位从事民政社会工作的有40万工作者,全国社区从业人员约有40多万,加上基层的民政助理员、民政干部5万人。

全国有200多所高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每年培养的社工人才约为10000人,尽管按照社会需求,这些人远远不够用, 但实际上却仅有10%-30%的学生选择了相应的社会工作,其他相当部分则进了机关、企业等单位从事“不对口”的工作。不少社工专业的学生觉得自己“就业前景太不乐观”了,专家认为,造成这种“不乐观”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的专业化走在了职业化的前面。

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克服传统福利制度的内在缺陷,矫正异化职业福利,社会福利能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现实,并沿着系统规格,高层次,社区实施基础,多层次发展的道路,实现良性和自我发展。

1,构建系统的目标,新的社会福利制度应符合有中国特色的法律的社会团体,社会福利和发展会员的需求,从板状的传统模式,封闭式和异国情调的混合结构变化的风格和谐,开放,透明的关系,一个完整的体系结构合理。它应该是基于社区的服务于各种社会福利(包括伤残补助金,老人福利,儿童福利,妇女福利,住房,福利,教育,福利,社会补助等)为主要职业福利的补充。与传统的福利制度相比,新系统将有以下变化:一是更换三个级别层次不分;二是设置摒弃了传统的福利计划不规范,考虑劳动分工和内在规律性的福利项目,适应需求的目标群体,如纳入新的社会福利制度的教育福利,由职业福利的定义企业或自主雇主提供的,以及设置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妇女福利等项目,以适应老人,儿童,妇女和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群体的需求,这反映了一系列规范性福利计划。三是使尾巴摇狗理性福利计划的状态,即职业福利计划由独立的创业公司或雇主的严格定义,社区成员将主要依靠七大社会福利计划社区和以社区为基础的服务来获得社会福利和保障,未来是相当要承担的社会成员提供福利由国家和社会,由企业或雇主的责任。第四,从残缺的项目系统完成了一些具体的项目,属于三级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共同构成的社会福利子系统的完整体系。因此,创新和社会福利架构和走向规范,定型,最终其健康发展的根本基础,社会福利制度可以从整体推进,协调发展来获得。

2,在保护目标方面,社会福利应继续完善和提高为追求目标的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换句话说,是在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子系统区分保障社会不提供其成员的生存发展,也不是安全的基本生活水平,而是专注于一个更高的水平,以满足社会成员或高层次的社会保障需求,包括其他的服务需求和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与此相适应,社会福利不能只免费提供,有偿服务也应包括或低成本的服务,当然不能有偿收费牟利。

3,在实施例中,社会福利应该社会。首先,不同的社会福利设施应该出板状自我封闭,开放给整个社会,并通过社会福利的发展方式的社会化;二是社会福利机构应当既不是安排社会福利官员,也无法安排由公司或雇主,但必须通过广泛的社会公共组织或协会机构来具体实施,因此, ,应逐步减少 *** 办的福利和职业福利的规模,加快了各种社会公共机构(或组织机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运作,使其承担起首要责任,落实各项社会公益事务。公共福利机构,非 *** 的技术应该成为中国社会福利实施方案的发展方向。

4,在服务级别结构,社会福利应该是多层次的。这应根据社会和生活水平,社会福利多级分层结构不同成员的不同需求,以满足不同层次的社会福利人士的多方位,多层次的需求;并以家庭,社区仍然有空间来充分发扬了中国民族的传统美德。目前有一些保障措施,如养老负担能力是旧的,甚至已经进入了往往是因为现有的 *** 福利较差的条件孤儿院,并停止的愿望。这需要改变传统的观念,根据老人和承受能力等建立福利设施的不同需求,否则 *** 办的孤儿院,永远只能被剥夺,收入老人福利无生活来源,而不是孤儿院的真正意义社会化,这是决定中国的实际情况。酒店在建设一个新的社会福利制度的过程中,一些中国的社会福利制度相结合的教授和人民的传统特色,比如物理安全和安全服务,以帮助各国联合救灾和发展生产生活的结合,社会福利和整合相结合的家庭安全等方面的发展,还是应该有所体现。

香港的社会工作起步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1、战后的香港百业凋零,由于大批新移民的到来,又使香港的人口急剧增加,贫困、就业、住房、犯罪等社会问题十分严重。在社会团体的推动下,香港开始采用社会工作的方式来解决这些社会问题。

2、进入70年代,香港的经济逐步起飞,经济的繁荣为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为了能更深入及时地了解居民的服务需要,协调社工机构的服务工作,整合利用服务资源,提高服务质量。港英 *** 在80年代大力开展了服务热线和社会工作转介机构的建设。进入90年代后,香港社会工作界进一步提出“发展全面照顾,提供优质服务”。

3、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怀抱,香港的社会工作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回归后香港特区 *** 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条例和政策,大力推进香港社会工作的全面发展和改革,实行了专业社会工作者注册制度,并努力促进香港与内地在社会工作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为了提高社会工作的服务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效率,香港目前正在试行对非 *** 社会工作机构服务质量的考核和拨款制度的改革。

英国的社会工作有一支庞大的专业队伍,在社会福利服务中起到核心的作用。

了解英国社会工作的情况,可以为探讨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一些启示。 英国社会福利服务在结构上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寓院服务,包括各种老人院、儿童福利院、残疾人福利院等;二是日间照顾,受益人在家居住,白天前往设在社区的机构获得服务;三是家庭援助或称社区照顾,受益人不离开家即可得到上门服务;四是现场工作,它没有特定的服务场所,只有一支称作"现场工作小组"的队伍,为社区、寓院、日间服务机构以及居民个人提供各种服务。

更多信息尽在考试大社会工作者站 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主要参与现场工作小组。现场工作小组的规模一般为6~9人,成员主要是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以及社会工作助理,有时也包括专业的康复师、训练指导员,偶而还有社区工作人员或社区联络员。

1985年英国社会福利服务工作人员共30万人,其中社会工作者近3万人。 社会工作者主要有两方面的职责:一是充当受益人与服务供给者之间的中介,使二者之间建立联系,让受益人得到适当的服务。

他们不仅负责安排受益人进入 *** 福利机构,还安排他们与自愿组织建立联系。二是作为服务供给者,直接为受益人服务。

受益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体。 为群体的服务,主要是技术性的,例如参与福利机构的一些活动。

为个人的服务,在很大程度上是心理咨询及治疗方面的,通过个案工作的方式进行。 在人员使用方面,英国形成明显的专业分工,社会工作者与行政人员、管理人员以及非技术 *** 人员所承担的工作以及所负的责任完全不同。

社会工作者主要承担信息和技术服务,对整个社会福利服务起到组织、协调的作用。 近年我国社区服务有较大发展,诸如老人院等机构发展很快,从业人员剧增,需要有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担任其中的一些技术工作。

国家应当制定一个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培训计划,使其与社会福利服务的发展相适应。 英国社会工作者占社会福利服务工作人员总数的10%左右,我国民政部门事业单位现有职工196万人,如果按照同样的构成,应有社会工作者近2万人。

考虑到我国社会福利服务技术含量较低以及专业教育力量不足的情况,可以从低起点开始,例如可先要求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达到全体社会福利服务工作人员数的2%,以后逐渐提高。 社会工作在国外的高等教育中是一个较大的学科,许多学校设有社会工作系,甚至有专门的社会工作学院。

我国高等院校的社会工作教育刚刚起步,学生数量有限,因此仅靠正规大学教育不可能在短期内培养大量的社会工作者。前些年我国在律师、审计师等专业人员培养方面也遇到类似问题,后来采取了高等院校培养与社会人员资格考试相结合的办法,由 *** 有关部门设立机构,主持全国性的专业考试,通过者给予专业资格认定。

社会工作也可以采用类似的做法,可以考虑由民政部主持,吸收学者参加,设立全国性的考试机构,民政系统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的社会福利服务工作人员,符合一定条件者,都可以参加考试,通过者即授予专业资格。 英国的社会工作者与诸如医师、会计师、律师等群体一样,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往往需要经过高等院校的专业教育,人能获得执业资格。

在管理方面,全国设有相应的专业资格认定机构,与其他专业的管理很相似。我国在改革开放以来很重视专业技术工作,但对社会工作专业未予足够重视,应及时把它列入国家制定的专业技术系列,确定相应的职称,使其获得与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相同的地位。

考虑到我国专业管理的实际,社会工作者也可以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等层次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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