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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务需求调研报告

你们的关于社区服务需求调研报告都写好了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社区服务需求调研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为了更好的发展社会工作,进一步探索社会管理创新机制,9月初,我镇正式成立了由10名社工组成的社工小组。社工进驻后,随即对我镇开展了为期10天的调研工作,走访了24个村(社区)及部分企业,翻阅相关文献资料、派发调查问卷、与村民干部访谈,从而对我镇的总体情况有了大致了解,深入分析不同群体的现实诉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工作思路对策,形成了具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方法

1、文献资料法:查阅社区有关文献资料、网络资源等。

2、实地观察法:实地走访观察社区的设施以及环境等。

3、访谈法:随机与居民的访谈、与居委会干部的访谈。

4、调查问卷法:入户进行问卷调查

(二)调查对象

村主任、民政干部、社区居民等

(三)调查内容

社区基本资料(人口、环境、历史、经济、文化等)、社区问题、社区需要、社区资源等。

(一)大岭山概况

大岭山镇位于XX市中南部,地处东莞新城市中心区、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同沙生态旅游区这“三位一体”之间,地理位置得天独厚,面积95平方公里,它处于东莞主要交通枢纽上,新107国道、石大路、厚大路、连马路横贯全镇,毗邻港澳,广深珠高速、莞深高速、常虎高速、龙大高速均在镇内(旁)设有出口。大岭山具有深厚的文化传统,这里是抗日战争时期的重镇、东江纵队的摇篮,历史文化与莞香文化、荔枝文化、客家文化等相互辉映,极具城市魅力。

(二)人口及其组成

大岭山辖下共24个村委会(社区),全镇40多万人,其中户籍人口约4万人。民政领域服务的对象主要包括低保户、五保户、空巢(或独居)老人和优抚对象,在走访中统计到的数据显示,其中低保户有184户,优抚对象有128人,五保户约有15户(见图表1)。老年人(60岁以上)所占人口比例约为12%(见图表2),从数据上分析,大岭山的人口结构已经呈现老龄化趋势,个别社区60岁以上老人所占人口比例更是高达17%,老龄化的情况不容忽视。

(三)社区的基础设施

1、商业服务

大岭山镇的商业服务比较发达,镇内有多家大型的购物广场,如华润超市、嘉荣超市、红苹果超市、天和百货等,为全镇居民的`购物带来了很多的便利。同时每个村内都有小型的百货商场及农贸市场,能够基本满足居民的购物需求;在饮食服务方面也有各种类型的餐饮店,提供给居民选择。

2、基础设施

大岭山镇的配套设施比较完善,提供给居民休闲娱乐的地方较多。现有大岭山公园、大岭山广场、大岭山体育公园、大岭山森林公园、马山风景区、东江纪念馆等大型的公共休闲场所,居民可以在公园中进行体育锻炼、游玩娱乐。同时在各社区中,建有设施完善的公园,如大塘路口街心公园、大沙村公园、金桔公园等20多个村级公园。同时每个社区都积极完善“5有”设施--文化广场、综合文化活动室、公共图书阅览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和文体活动器材。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居民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场所,极大地丰富了居民的生活,对大岭山镇居民的风俗文化、生活方式、社会风气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四)社会服务

1、医疗保健服务

大岭山镇内的医疗机构以大岭山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基层医疗服务的普及对老年人提供了很大的方便,由于年老体弱,长者一般都存在就医困难的问题,因此,就近的医疗资源对于长者的健康保障来说非常重要。大岭山镇居民的就医选择比较多,由于大岭山毗邻东城及寮步,到人民医院普济分院、XX市中医院都非常便利。

2、社会福利服务

通过走访,我们了解到每个(村)社区都为户籍居民购买医疗保险,同时大岭山镇政府为本地居民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居民的经济负担,有效解决了“看病贵”的问题。此外,大岭山镇每个村集体都有给居民派发股份分红,但是由于经济收入的差异,每个村的分红数额也不同,要视乎村集体的收入而定。

(一)个别对象经济条件不佳,生活压力较大。我们在入户调查时发现有些居民还居住在破旧的老房子里,他们因为年老或疾病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就业,经济收入很少,我们对调查问卷(有效的共130份)的统计结果如下(图表3):

从调查情况来看,在长者群体中,月收入500元以下的占较大的比例,部分长者的收入仅能维持基本的生活开支,若遇到意外或生病,很多长者的经济情况无法承担,因此他们承受风险的能力非常差,对贫困家庭而言,政府的福利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访谈中,许多居民都反映自己生活困难,目前的物价水平比较高,对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的影响尤其突出。虽然政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每个月发放低保金,但依然存在很多低保边缘户是享受不到政策福利,这部分家庭的生存状况也同样令人堪忧。

(二)个别对象身体状况不好,就医负担过重。在走访中我们发现,各个社区都存在个别居民长期承受着病痛的折磨,有些经济困难的家庭无病时经济收入才刚勉强维持生活,遇到疾病就无能为力了,只能自己硬撑着,小病扛、大病拖,对他们来说,每年医疗费支出是一笔庞大的开支,已经超出了他们所能承受的范围。所以这些病不起的家庭需要更多的社会资源的帮助和更好的医疗保障。

(三)空巢老人生活缺乏照料,安全隐患颇多。由于生活方式的差异,很多老人都不与子女同住,空巢老人的比例越来越高,存在着较多的安全隐患。一方面空巢老人子女在外,老人身边没有亲人相伴,饮食起居缺乏照料,内心极度孤独与痛苦;另一方面空巢老人普遍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这些都可能给安全留下隐患,甚至酿成悲剧;此外,部分空巢老人有一些微薄收入或积蓄,这就使得他们可能成为某些犯罪分子的作案对象,造成人身安全隐患。

(四)精神缺乏慰藉,情感生活匮乏。子女的关心对于老人的身心健康至关重要,但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致使许多年轻的子女往往忽视对父母的身心关怀和精神安慰,以致空巢老人精神空虚,情感落差较大。同时,空巢老人由于身体的原因,行动不太方便,缺乏与别人交流的机会,使他们的精神生活单调,文化娱乐生活缺失。

(五)基础设施利用率不高。大岭山90%的社区都普及了“五有”设施建设(见图表4),但据社区干部和居民反映,这些原本供居民休闲娱乐的基础设施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只有少数的社区有自己的舞蹈队、粤剧社、乐队等居民自发组织的民间团体,他们会在各自社区的文化广场活动,但大部分的社区的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甚少有人问津,许多文体活动器材也失去了它们的使用价值。

(一)作为政策的宣传者和倡导者,为居民宣传相关的福利政策和法律知识是我们未来工作的方向。使每一位居民都能享受到应有的社会福利,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社工可以做出自己的努力,号召居民懂法守法,共建和谐社区。

(二)策划构建社区文化发展活动。大岭山缺乏必要的社区文化娱乐活动,缺少文化娱乐氛围,长此以往将会被一些不良的娱乐活动所侵染和占据,将不利于社区长远发展。社工可以组织或策划社区居民活动中心,居民文化体育活动机制,构建长远发展的社区文化体制,丰富居民生活。

(三)培养大岭山社区领袖,凝聚村民思想及行动。跟据居民反映的情况,大岭山各社区缺乏强有力的领袖带领居民朝同一方向发展,社工是否可以作为教育者,培训社区领袖,以增加该村居民自治及参与力度。

(四)增加就业咨询与培训等服务于家庭层面的社会工作等。与许多社区相似,大岭山社区的失业青年、空巢老人、贫困家庭等为数不少,社工可以增加提供服务的可能,帮助社区弱势群体自立自强,促进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本次社区调查相关工作为期近两个星期,走访调查过程得到了大岭山社区民政干部和居民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使得调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也基本了解所需信息并收集了必要的材料,但调查样本总量不足、调查了解信息不够深入和分析叙述欠妥等问题是本次调查和报告工作的不足之处,也是我们今后从事此类工作亟需改进和提高的地方。

此次社区调查虽然已经告一段落,但围绕社区走访、社区了解和社区宣传的工作仍将继续,我们会在不断的走访、了解和宣传的过程中增进社工与居民的互动和联系,以便为提供和开展专业的社工服务创造有利的氛围与环境。

社区社会工作者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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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包括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罪犯。2015年11月,我省根据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三年多来,福州、厦门、泉州等地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扎实推进,采用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下称专职社工),协助司法助理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推动了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取得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专职社工队伍建设,5月下旬,我厅按照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组织部等《关于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活动的通知》精神,组成调研组,并下发相关文件,发放调查表,部署各设区市司法局和社区矫正试点县(市、区)开展调研。6月中下旬,调研组先后到长乐市、连江县、福清市、湖里区、同安区和思明区,召开六场座谈会,有7个基层司法局的负责人、24个基层司法所的所长和近40名专职社工参与座谈,共同探讨研究专职社工队伍建设,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专职社工队伍的基本情况

2015年11月,经省委领导同意,在省委政法委的牵头组织下,思明、丰泽、梅列3个区第一批开展社区矫正试点。2016年11月,省委政法委确定福州市鼓楼区等20个县(市、区)为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单位,厦门、福州主动扩大试点范围,自行批准1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全省共有35个县(市、区)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第二批扩大试点时,省里明确要求每个司法所配备1名专职社工,社区矫正对象50名以上的司法所配备2名专职社工,作为司法所的辅助力量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厦门、福州、泉州等地的县(市、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先后制定相关规定,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社工。其它试点县(市、区)也陆续配备社工,或正积极努力按要求配备社工。2009年8月,省两办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聘用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等人员充实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专职协助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志愿者,可享受县级固定工工作津贴;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目前,全省共聘用专职社工417人,其中福州289人,厦门55人,莆田10人,泉州14人,漳州3人,龙岩21人,三明12人,宁德10人。在我省35个试点县(市、区)中,有23个县(市、区)聘请专职社工,占比67%;在384个试点司法所中,有280个所配备专职社工,占比72%。专职社工占社区矫正试点司法所工作人员1049名的40%,占社区矫正试点司法所在编人员384名的108%,是基层司法所非监禁刑执行工作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职社工队伍,各地在招聘时都有相应的条件限制,从总体上看呈现如下特点:一是年龄轻。全省417名专职社工中,25岁以下占45%,35岁以下占44%,一大批年轻人进入基层司法行政部门,为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增添了新鲜的血液。二是学历高。全省417名专职社工,大专学历174人,占比42%,本科学历240人,占比58%。基层司法所在编或其他聘用人员,学历普遍是在职大专及以下,而专职社工大多受过高等教育,学历优势明显。三是专业强。专职社工中法律类专业毕业的有153人,占比37%以上,其余264人也均具备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专业特长,具有良好的多学科、交叉学科专业素养,基层司法所专业能力进一步增强。四是素质好。各地进人时大多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品行良好,文字能力、口头表达强,近一半人还获得国家外语及电脑操作考试等级,适应工作快,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二、专职社工队伍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

截至2010年6月底,全省35个试点单位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765人,累计解除矫正3091人,正在接受矫正的有6674人,重新犯罪5人,重犯率仅为。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总体是好的、平稳的、有效的、符合要求的,基层干部群众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态度更趋理性、宽容,初步显示出社区矫正工作在促进罪犯改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通过调研,我们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与专职社工的工作是分不开的。其功能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缓解司法所矫正力量不足。司法所是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和平台。担负着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等工作。全省1101个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2285个,使用1891个,所均不到人。社区矫正试点过程中,普遍存在人员不足,矫正力量薄弱,工作难以拓展等问题。新增社区矫正工作职能后,人少事多矛盾更加突出。据统计,目前正在接受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有6674人,384个试点司法所平均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7人,最多的将近百人。在各项保障措施尚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要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好社区服刑人员,单靠1-2名司法助理员,是难以完成好任务的。专职社工就是基层司法行政在社区矫正试点中,探索通过社会化渠道解决人员不足的一种尝试。从实践看,采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为基层司法所配备专职社工,初步缓解了司法所矫正力量不足的问题,为全省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二)适合社区矫正工作特点。遵循社会规律、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资源、组织社会力量对五种罪犯进行教育改造是社区矫正与监狱矫正的重要区别。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一直在积极探索司法行政部门与其他社会力量的结合,重视吸引专职社工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以弥补专业人才和专门知识的不足。调研中,我们发现专职社工一般具有本土化色彩。户籍地属本县(市、区)的有379名,占比91%。社区服刑人员按现有政策,以户籍地矫正为主,基本上分散在乡镇街道的各村居。本地专职社工熟悉社情民意、了解风俗习惯,开展工作能得到家庭、亲友支持帮助,可以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共同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这些都符合社区矫正的特点和要求。

(三)促进非监禁刑罚规范进行。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具有很强的法律性、规范性、严肃性,从长远看,需要专门的机构、专业的'队伍和专门的知识。专职社工普遍接受过高等教育,具有良好的法律、教育、心理等专业的学习背景,法律意识、规范意识强,他们作为社会工作人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专门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可以发挥其专业优势,有利于基层司法所更好地把握社区矫正工作特点和工作规律,提升社区矫正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基层司法所依法、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四)改善基层司法所人员结构。384个试点司法所共有在编司法助理员384人,其中35岁以上占272人,学历也均在大专及以下,从总体上看,呈现人员单一,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的状况。而目前的专职社工队伍,80%的以上是经过公开招聘的,他们珍惜工作机会,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听从指挥,遵守制度,兢兢业业,成绩显著,有37名专职社工受到各种表彰。特别是能利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践,虚心学习,积极探索,提高技能。全省共有403名社工参加各类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的辅导教育,掌握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流程和工作环节,积累了司法所基层工作实用经验。调查中,司法所普遍反映专职社工头脑灵活,思路清晰,接受新知识快,进入工作角色快,独立完成工作任务好。国家在短时间内不能大幅增加政法专项编制的情况下,专职社工是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不可或缺的辅助力量。

三、加强专职社工队伍建设的建议

专职社工是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的尝试性和探索性工作,从部分试点县(市、区)看,其作用是不容低估的,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省开展时间短,范围仅限于35个县(市、区),是一个新生事物,社会认知度和知晓率还不够高。社会各界及基层党政领导,对专职社工的理解还比较模糊,对“社工”作为一种职业的认识还不完全到位,有的认为是“义工”, 有的认为是“志愿者”, 有的认为是“临时工”,有的认为是“编外合同工”。由于认识存在偏差,导致在使用专职社工时就出现随意性,专职社工被当作临时工随意派遣,从事乡镇街道计生、综治等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专职社工设立的社会性、专业性和专职化的初衷。因此,有必要加强社区矫正的宣传工作,突出作为社会工作人才一部分的专职社工队伍在社区矫正中的功能作用,进一步提高认识,为专职社工队伍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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