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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吃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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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多多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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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的待遇也不差的,根据地区而定。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构成为:

(一)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由基础报酬、津补贴、年限报酬三部分构成。

1、 基础报酬:按学历确定,取得国家承认大专(高职)学历的(高中毕业复转军人)每月1000元,本科学历的每月1300元,研究生学历的每月1800元。

2、津补贴:由工作补贴、生活补贴、职称补贴、岗位补贴四部分构成。

工作补贴:每人每月900元。

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0元。

职称补贴: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每月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职称补贴。

岗位补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依法当选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增发岗位补贴,主任每月1100元,副主任每月800元,委员每月600元。

3、年限报酬:聘任期间,在社区工作每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增加年限报酬15元。

(二)社会保险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标准执行。单位按基础报酬、津补贴、年限报酬之和的28%缴纳,个人按11%缴纳。住房公积金按各市制定政策执行。单位部分按薪酬待遇标准7—12%缴纳,个人按5%缴纳。

(三)其他待遇

冬季取暖和夏季防暑补贴,由地市、区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承担,按当地标准发放,参照当地标准执行。鼓励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聘任期间参与竞选社区居委会成员,依法当选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增发岗位补贴,主任每月1100元,副主任每月800元,委员每月600元。年终考核优秀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奖励一个月薪酬待遇。

扩展资料:

社区工作者有什么好?

1、门槛低

进门学历要求低,大部分社区工作者考试只要大专及以上学历,部分社区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及以上。一般没有专业、证书的限制,让脱离学校学习生活多年的人群看到了希望。

2、工作位置离家近

户籍基本限制到市级,有的也限制到区。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竞争。家门口的工作让不少人趋之若鹜。

3、稳定

社区工作者工作相对稳定,待遇还过得去,想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不容易,所以报考社区工作者就成为了一个不错的选择。

4、招录人数多,考试难度低

社区工作者的考试难度明显比公务员要小,对于大家来说, 参加社区工作者考试自然更容易通过。如果能以更高的通过率来获得一份薪资还行的工作,还是不错的。

5、待遇和保障政策

(一)由各地各单位比照当地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聘用在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岗位或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基层岗位的,聘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且在岗的,报考广西公务员,可享受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等优惠政策和待遇。

(三)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党建工作组织员岗位工作时间计算工龄。

社会工作者什么待遇最高呢

284 评论(10)

wisteria1221

社工工作工待遇1、目前,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开始发展社会工作事业。各地社工待遇也逐步提高。其中,深圳、东莞、广州等地由于社工事业得到政府重视,部分费用由财政支付,所以待遇稍微高一些,大概在3500—4500左右。其他城市,例如北京、杭州、武汉等地,工资一般在1000—2000左右,待遇还有很大提升空间。近几年来,各地都对社工待遇问题给予了很高重视,社工待遇也会在未来几年慢慢提升。2、总之社工的工资在全国不是统一标准的,每个省的标准都不同,上海、北京、广东等地是社工群体发展的最为成熟的地区,我们首先说说广东的社会工作者待遇吧,他们的工资水平为6000元/月(据38073个样本统计得出),北京地区的工资和上海相差不远,在5400元左右你可能觉得社会工作者的工资水平还没有真正迈入高薪一族,其实这个工作是有晋升空间的,随着晋升工资水平还会进一步提高,待遇也将越来越好。社会工作者工资和福利待遇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按略高于上一年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并参照有关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社会工作者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优待等福利。社工工资福利待遇包括:生活补贴;岗位补贴;考核奖金;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他。被选任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的专职工作者以及被招聘为社区社会事务站的专职工作者的人员,将由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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