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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在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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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下看晚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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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是一种帮助人和解决社会问题的工作。它帮助社会上的贫困者、老弱者、身心残障者和其他不幸者;预防和解决部分经济困难或生活方式不良而造成的社会问题;开展社区服务,完善社会功能,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和社会生活素质,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和谐一致,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在我国社会工作不仅包括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还包括移风易俗等社会改造方面的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有以下几点: 1、负责辖区内各类非公企业、非公社会和经济组织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指导所属基层工会组织进行规范化建设。 2、积极开展服务职工工作,签订集体合同,推动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扶困难职工。 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围绕企业中心,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女职工素质达标竞赛等活动,协助企业抓好职工的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促进企业发展。 4、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富有特色成效的文娱体育活动。 5、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6、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北京工会化社会工作者

346 评论(14)

zhuliangli

各街、乡,CBD管委、教委、卫生局、工商联工会: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的管理,充分调动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的力度,推进工会各项工作的开展,为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奠定基础,区总工会在总结多年助理员、协管员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目前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对《朝阳区街乡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朝工发[2008]6号)进行修订的基础上,统一制订了《朝阳区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指工会助理员和工会劳动保障协管员。

第二条 对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采取区、街乡(局)二级管理。

第二章 主要职责

第三条 区总工会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导街乡(局)工会进行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的聘用工作,并对聘用情况进行审批。

(二)组织实施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的调配和全区统一培训工作。

(三)负责指导、协调各街乡(局)工会对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进行管理。

(四)负责对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在岗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年度考核工作。

第四条 街乡(局)工会的主要职责

(一) 具体实施本街乡(局)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的聘用工作,并将其纳入工会服务站管理,专职从事工会工作。每个工作服务站聘用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不超过2名,其中聘用退休(内退)人员或大

学生不超过1名。

(二) 负责本街乡(局)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的日常管理,组织领导其日常工作,并及时将上级指示精神传达到每位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

(三) 结合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工作实际,加强日常管理及工作指导,提高其工会业务水平。

(四) 建立健全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管理的各种档案。及时与区总工会沟通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管理中的情况和问题,对拟聘、续聘、解聘、辞退、表彰、处罚等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上报区总工会。

(五) 负责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的日常评定和年度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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