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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戒毒形式多样化。《禁毒法》规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三种主要戒毒形式,同时还鼓励吸毒成瘾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这比原《强制戒毒办法》规定的戒毒形式更加丰富。二是戒毒期限个别化。一名吸毒成瘾人员,完成戒毒治疗可能需要1-9年的时间,按照《禁毒法》规定,戒毒的具体期限因人而异,主要取决于吸毒人员本人吸食毒品的种类、成瘾程度和个人戒毒的状况。三是戒毒过程一体化。按照《禁毒法》的规定,在1-9年的戒毒治疗过程中,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三个阶段,形成一个紧密衔接的完成过程,为戒毒人员提供了全程戒毒的法律保障。四是戒毒力量专职化。对戒毒出所人员落实社会监控、帮教措施,是提高戒毒实效的关键。《禁毒法》明确规定由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落实社区戒毒措施,还规定各相关部门,都要按职责分工参与社区戒毒的管理,有关部门要设立专门的社会戒毒工作小组,建立戒毒专业社会服务组织,发展戒毒社会工作者队伍,明确禁毒志愿者的职责等。五是戒毒救助社会化。戒毒人员是弱势群体,他们在康复过程中还会面临就业、就学、就医等很多具体问题和困难,有关部门只有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为他们融入社会创造条件,才有可能帮助他们巩固戒毒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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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33条、第39条中的规定,社区戒毒需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
2、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第三十九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对依照前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社区戒毒,由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戒毒条例》第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第十四条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拓展资料:
社区戒毒就是指吸毒成瘾人员在社区的牵头、监管下,整合家庭、社区、公安以及卫生、民政等力量和资源,使吸毒人员在社区里实现戒毒。公安人员将随时对戒毒人员实行尿检,对于就业困难、生活困难的吸毒人员,有关部门将通过劳动技能培训、纳入低保等方式给予帮助。如不配合社区戒毒,将解除戒毒协议,由公安机关实行强制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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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想戒的话,在家人的帮助下,离开涉毒圈子环境戒最好,先身体脱毒,后心瘾调整治疗,戒后亲友关注督促,还是可以做到的,社区戒也是有案底终身了,对正常工作生活影响很大,尤其社区期间被抓就是直接强戒2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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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向戒毒所申请。根据我国《禁毒法》的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2.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3.对签订社区戒毒协议的人员,不收押,不限制人身自由。4.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5.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6.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7.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于接受社区戒毒的人员,不影响其工作,不影响其家庭生活,不给予任何处分,不在档案里做任何记载。充分尊重了吸毒人员的人格,也体现了政府对吸毒人员的教育和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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