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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郡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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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卡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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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的国际定义 定义 社会工作职业促进社会变迁与人类关系的融洽,加强和解放人类对福祉的追寻。社会工作借助人类行为与社会系统等理论帮助人类更好的与环境交流融合。它是基于人权与社会公正的基本原则而开展的。 注释 社会工作以多种方式帮助人类与环境进行着多样化、复杂的交流。它的宗旨是促进人类发展全部潜能,丰富人类的生活并阻止人类功能失调。职业社会工作专注于问题的解决和变化。社会工作者们正是社会变迁、个人生活、家庭与社区生活进步的代理人。社会工作是一个融合价值观、理论与实践的多维系统 社会工作的价值观 莫拉莱斯和谢弗(1989)把社会工作价值分为三个方面。 第一、对人的价值偏好 相信人的价值和尊严是与生俱来的; 人具有能力与动机去追求更满意的生活 人要对自身与他人负责,除了自己之外还要想到其他人 人需求归属 人有共同需求也有独特偏好。 第二、对社会的价值偏好 社会必须提供机会让每个人成长和发展,以实现其最大的潜能 社会应提供资源与服务,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并避免食而无粮、教而无师、病无良医、住无蔽身以及种族歧视等问题的发生 人人有平等机会参与社会的模塑过程 第三、社会工作的工具价值 社会工作者相信所有人均受尊敬与保持尊严,应使人有最大机会决定其生活方向 应协助每个人与他人互动以建立满足人人需要的社会 相信个人具有独特性而不以刻板印象对待之。 个人价值与尊严、对人的尊重 重视个人改变的潜能 案主自我决定权 提供个人发挥潜能的机会、寻求满足人类共同的需求、寻求提供个人足够的资源与服务以满足其基本的需求 赋予案主权利、平等的机会 没有歧视、尊重多元化 对社会改革与社会正义的承诺 保密与隐私权 愿意将专业知识与技巧提供给他人等等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在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对社会成员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受灾害、生活困难等情况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具体内容包括: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劳动者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他原因中断工作,没有经济收入或者劳动收入减少时,给予经济补助,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条件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这三个特点。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低收入者或者遭受灾害的生活困难者提供无偿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从历史发展看,社会救济先于社会保险。早在1536年,法国就通过立法要求在教区进行贫民登记,以维持贫民的基本生活需求。1601年,英国制定了济贫法,规定对贫民进行救济。中国古代的“义仓”也是一种救济制度。这些都是初级形式的社会救济制度。维持最低水平的基本生活是社会救济制度的基本特征。社会救济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 (三)社会福利 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为改善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福利津贴、福利设施和社会服务的总称。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向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中需要给予特殊关心的人群提供的必要的生活保障。 (四)优抚安置 优抚安置,是指国家对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如军人及其亲属予以优待、抚恤、安置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优抚安置的对象主要是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优抚安置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举办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等。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的大局。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健全,这方面的法制是否完备,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会产生直接的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三)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公平的平衡器 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保障覆盖面还不够宽;(二)社会保障基金筹措困难;(三)多头管理、体制分散 ;(四)失业保险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五)人口老龄化对整个社会保障体系都产生影响 ; (六)社会保障法制性不强,急待出台社会保障法。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一)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三)继续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落实工作,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四)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五)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六)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 社会保障包括了以下几个必备要素: 第一,依法建立。即现代社会保障制度遵循的是立法先行的原则,是通过社会保障立法来确立社会保障制度,法制规范是社会保障制度赖以建立的客观基础与依据。 第二,突出以人为本。它以保障和改善国民生活、增进国民福利为宗旨,包括经济保障与服务保障。 第三,具有经济福利性。即从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来看,因有政府、雇主与社会各界的参与和分担责任,受益者的所得要大于所费。 第四,属于社会化行为。即由官方机构或社会团体来承担社会保障的实施人物,而非供给者与受益方的直接对应行为。 从层次上划分,社会保障可以分为如下三个层次: 经济保障。即从经济上保障国民的生活,它通过现金给付或援助的方式来实现,解决的是国民遭遇生活困难时的经济来源问题。 服务保障。即适应家庭结构变迁与自我保障功能弱化的变化,通过提供服务的方式来满足国民对个人生活照料服务的需求。如安老服务、康复服务、儿童服务等。 精神保障。除了经济保障与服务保障需求外,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还离不开相应的情感保障,即精神慰藉也是人的正常、健康生活的必要组成部分。 因此,现代社会保障还日益承担着慰需要者提供精神保障的责任。当然,精神保障属于文化、伦理、心理慰藉方面的保障,它突出地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人性化要求,从而属于更高层次的保障。尽管在实践中,难以将精神保障作为特定的制度安排来加以建设,但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践表明,制度化安排中确实需要尊重并满足有需要者的精神保障需求。 管理体制: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共同负责的计划。中央政府的职责是,制订全国统一的法规、政策和标准,对困难地区提供资金帮助;地方政府的职责是,根据中央的统一政策制定本地法规、政策和标准,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支付社会保障待遇。 中央政府管理社会保障事务的主要机构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卫生部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项目;民政部负责管理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项目;卫生部负责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财政部负责制定社会保障的财政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收支的财政监督,为社会保障计划提供补助资金等。各省、市、县政府设有同样的行政管理机构,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障职能。 中央、省、市、县分别设立隶属于政府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非营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有工作人员10万人。主要职责是,办理参保登记,收缴社会保险费,记录缴费,管理个人账户,确认并支付待遇,管理社会保险资金,提供查询等。中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社会保险协定,由中央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执行。

社会工作者作为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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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气lulu

【摘要】 司法社会工作可视为社会工作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其对社会工作而言是工作领域的拓展, 对司法而言则是国家司法权社会化的表征。司法社会工作的兴起, 一方面在于为违法犯罪的预防与控制提供了新的渠道, 从而拓展了刑事司法系统的社会功能 另一方面在于在司法中注入新的社会力量和社会化的司法方式, 体现司法为民的人本主义精神。当前司法社会工作实践探索主要以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护为中心, 但也正在逐步向成年人司法拓展。 【关键词】司法社会工作 未成年人 功能定位 范畴 在国家司法权社会化过程中, 各种社会力量逐渐引入司法过程, 为司法提供各种社会服务, 其中司法社会工作就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种。然而, 不可忽视的是, 在许多地方司法机构跟风引入并推广司法社会工作之时, 却对司法社会工作缺乏深入研究和理性的认识。这不仅使得司法社会工作应有的价值难以被认识和重视, 也导致了司法社会工作难以开展。为此, 本文从司法社会工作的成熟领域— 未成年人司法出发, 围绕着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在司法系统中的功能对司法社会工作的基本概念 、 功能定位及其范畴做一些探索性研究, 以便为更进一步研究司法社会工作做一些基础性的铺垫, 与此同时挖掘司法社会工作的应有价值及其对当代中国司法的意义, 从而更好地在我国推进司法社会工作。 一、何为司法社会工作 何为司法社会工作, 现有的研究文献很少涉及。而有关司法社会工作的研究文献也不是很多, 通过cnki检索系统的检索, 文章标题以司法社会工作为关键词的文章不超过10 篇。但这并不表明对司法社会工作不够关注, 而主要是源于在司法实务中社会工作的介入主要以未成年人的司法矫正为中心, 使得对司法社会工作的认识主要与司法矫正相关联, 并围绕着社会工作与矫正或司法矫正的关系研究两者之间的契合点。所以, 在概念界定上, 司法社会工作经常被定义为以预防犯罪和违法行为矫治为 目标的社会工作, 其主要工作内容为矫正工作。事实上, 这种把司法社会工作的概念与矫正社会工作尤其是司法矫正社会工作等同使用的做法, 不能准确 、科学地界定司法社会工作及其发现其应有的价值, 也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司法社会工作的发展。 在我看来,对司法社会工作内涵的探讨需从社会工作和司法两个方面进行考量。就社会工作层面而言,社会工作是指利他主义为指导,以某种专业方法向有需要的人群,特别是贫弱人群提供服务的活动,它是一种社会福利服务,是向贫弱群体传输福利和帮助的服务活动。其基本属性为公益性、自治性和民间性,其优点为专业化的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其基本职能在于为特殊群体提供专业服务,参与司法的服务仅仅是社会工作中的一种特定类型。就司法而言,司法是享有司法权的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包括刑事司法、民事司法和行政司法,因此司法可称为法律的适用。参与司法活动的主体除了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还包括各种诉讼主体及其他参与人,通过各种主体的参与,帮助当事人实现自身的权益,从而更好地实现司法的目的。因此,社会工作与司法的契合点是帮助当事人实现权利, 并以此实现司法的目的。也就是说,司法社会工作绝不仅仅限于司法矫正工作,其应当有更宽的界定和更广的应用价值。 基于此,我认为,司法社会工作可以界定为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与方法参与司法活动,为特殊当事人提供服务的总称。对社会工作而言是工作领域的拓展,对司法而言则意味着是国家司法权社会化的表征。在这一简单概念背后蕴含了司法社会工作的基本定位必须以服务于司法为始终,而司法社会工作的意义就在于把司法工作中的非司法事务及其司法事务中可以分离出来的事务由专门的司法社会工作者来承担,以更好地解决司法过程中司法系统本身难以解决的 难题。因此,与司法矫正社会工作只针对矫正本身所不同的是,司法社会工作可以介入到司法运作的始终,包括刑事司法、民事司法及其行政司法的整个过程,甚至可以介入到大司法体制下的人民调解制度中来。但从经验层面看, 司法社会工作目前及至将来主要还是在刑事司法领域中发挥作用。 二、司法社会工作的社会功能 司法社会工作在我国的出现, 发端于未成年人司法并逐渐 向成年人司法渗透, 其社会功能不仅在于预防与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更在于通过社会化司法在为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保护的同时为未成年人融入和回归社会奠定基础。然而, 司法社会工作之所 以能在我国出现及社会功能取决于司法系统本身及其司法系统背后的社会因素。 1.结构性压力:转型中社会问题需要专业的司法社会工作介入。在我国社会快速发展与转型过程中, 一个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是社会矛盾与社会犯罪的激增。这是社会结构性压力的 社会后果, 其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 社会结构的调整, 导致贫富分化趋于严重。一方面表现为中国的基尼系统已经大大超越了警戒线。另一方面表现为中国业已形成十大阶层,而原来处于国家主人的优势群体工农阶层已经成为弱势群体, 被甩出了改革成果分享机制之外, 成为边缘群体。也使得社会矛盾和通过犯罪的弱者抗争急剧增加。第二,社会流动增加了不同社会群体的冲突与对立机会,同时客观上也减少了犯罪的成本, 导致城市社会性问题和犯罪问题激增。第三,家庭结构的解体,是社会犯罪一大诱因。当前家庭结构尤其是城市家庭结构从传统的家族式家庭变成了原子式家庭, 单亲家庭和畸形家庭越来越多,家庭功能的缺失是当前犯罪的重要原因。与此同时, 传统中国家庭式的救济方式和社会控制难以奏效, 需要社 会性救济。另外,观念的变迁导致传统与现代的张力也是社会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社会结构性压力是社会结构紧张引发社会失范的结果, 从而激发了社会矛盾的尖锐化和社会犯罪的严重化,而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理念是再尖锐的社会矛盾、再严重社会犯罪都要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而法律的途径最后归口就是司法。然而,也正是这些尖锐的社会矛盾,和严重社会犯罪, 给司法带来巨大的压力和挑战。这些压力和挑战不仅仅来 自于案件本身的复杂性,同时也来自于当前司法系统本身的承载能力。比如案件数量的激增导致法官平均每天要审好几件案件,案件质量难以保证犯人太多使得犯人无处羁押, 也使得公安发现犯罪抓不抓、法院判不判成为一个问题。这些社会性因素促成了国家司法的社会化转向,而司法社会工作作为一种社会化力量,恰好能通过其专业化优势介入到司法系统中来,以此辅助司法实现司法的功能。 2.专业优势:司法职能的分离需要专业的司法社会工作承担。国家司法的社会化是通过社会性力量辅助司法实现司法功能的一种方式,也是通过司法改革化解转型社会中的结构性压力的一种措施。而在国家司法社会化的同时,司法也在逐步专业化。专业化是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也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标志。与此同时,司法也逐渐由惩罚性司法转向恢复性司法,这一点在我国刑事司法的改革中表现的尤其充分,而司法专业化在中国的独特意义还在于司法的政治化向司法化转变。传统中国的司法依附于行政体制,当前中国的司法尽管逐渐与行政分离,但却承担了许多政治功能。司法的政治性加之中国传统文化使得司法成为一种家长式的全能主义模式。而司法的专业化一方面逐渐解构了司法的全能主义模式, 非司法性事务开始逐渐向社会转移,这也是司法的专业化是司法回归本真的表征。另一方面,司法的专业化也使得司法对非司法事务也逐渐变得越来越不专业化,其必须由其他专业的力量来替代。甚至那些可以转移的司法工作, 也可 以由其他专业组织替代。 司法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性力量,在介入司法工作中具有天然的优势。司法社会工作作为一种社会政策,是以专业化为手段,以利他主义为取向的助人活动,从而实现以扶助弱势群体,帮助问题人群的目标。而司法,尤其是刑事司法的基本定位由惩罚性司法转向了恢复司法,这一点在少年刑事司法中表现的更为明显,其不仅表现在少年司法与社会工作在理念上的契合,还鲜明地体现于工作方法之上的契合。 这也使得刑事政策也兼具了社会政策的功能,而司法的目的也同样兼具刑事政策的目的和社会政策的目的。因此, 司法社会工作与司法具有同样的价值取向,尤其是司法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能够替代司法本身的社会政策功能导向的非专业性, 并辅助司法实现其刑事政策和社会政策的目的。 3.司法系统:司法社会工作功能定位社会结构性压力和司法职能的转型是司法社会工作介入司法的前提,而司法社会工作在司法系统中究竟处于什么角色,需要从司法社会工作在司法、当事人及对社会所起到的作用这三个层面来确定,而且这三个层面是一体的、相互作用的,最终以实现司法目的为基本取向。 从司法层面而言,司法社会工作纳入司法系统是一个探索的过程,其在司法中的法律地位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司法运作过程中和司法结构中可以被界定为其他参与人的角色,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也不是司法结构的必备结构,而仅仅是补充结构。也就是说,当司法过程出现结构性缺陷的时候才需要司法社会工作的介入。但司法社会工作的参与一方面可以改善司法的主体结构, 增强当事人的抗辩能力。另一方面, 司法社会工作可以分流司法机构的非司法事务和可以分流的司法事务,从而辅助司法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 实现司法目的。从当事人层面而言,司法社会工作参与司法主要是为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侵害人和受害人提供专业性服务,对当事人起着救助的功能。这是基于司法社会工作的本质属性所决定。从社会层面而言,司法社会工作的介入,是司法社会化的重要表征,其一方面,通过加强司法过程的社会参与,提高司法的透明度,增强社会对司法的认同。另一方面司法社会工作的介入对司法起到一定的监督功能,以此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三、周法杜会工作的基本范筹 从司法社会工作的社会功能可以看出,司法社会工作的基本范畴几乎可以涵盖司法运作的全过程,但其具体的工作范畴既要考虑司法社会工作的可介入性,即根据社会工作的属性及其方法能否承担司法中的某些事务。又要考虑司法工作的可分离性,即司法中的哪些事务可以供社会工作承担。当前司法社会工作的基本范畴不是一个确定的领域,它会随着司法目的和功能的变迁而发生改变,就目前而言,其基本范畴以未成年人司法为中心,主要侧重刑事司法领域,涉及 民事和行政领域司法社会工作不是很多,但很有应用价值,需要今后研究探讨。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司法矫正社会工作 司法矫正社会工作是司法社会工作的一个种类和工作模式,由于其最先介入司法领域,并有比较成熟的工作模式,使得许多人把司法矫正社会工作等同为司法社会工作。司法矫正社会工作是指由专业人员或志愿人士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和技术,为罪犯或具有犯罪危险性的违法人员,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生活照顾等,使之消除犯罪心理结构,修正行为模式,适应社会生活的一种福利服务。网而且司法矫正社会工作更是一种刑事政策,其以实 现司法矫正为目的,有利于违法犯罪人员回归社会。在司法社会工作的介入阶段,主要运用于审判后的服刑、缓刑、刑释或其他社区处遇期间,但司法矫正社会工作也可以在审判过程中介入,甚至可以在事前干预,当然这又需要我们把司法矫正社会工作与一般的矫正工作相区别。 2.合适成年人工作 司法社会工作中合适成年人工作主要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其以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为基础,引入司法社会工作者作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参与司法的一种工作模式。其一,司法社会工作者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司法的基本前提是法定代理人因故不能到场,包括没有法定代理人,也包括有法定代理人但不愿到场或者有其他原因不能到场,从而无法有效履行监护责任。因此,司法社会工作者作为合适成年人起到替代法定代理人的功能,其二,司法社会工作者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司法的适用范围是,可以应用于公安、检察院和法院三个阶段,其主要是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接受公安、司法机关审讯时提供专业的帮助和服务。其三,司法社会工作者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司法的目的一方面在于以监护人的立场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以社会第三人的立场,监督司法的具体运作。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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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卑斯1013

看从哪一个角度来讲了。我是社会工作专业的。社会工作协会的会长这样说,它是一个专业,也是一个学科,一套方法,一种理论。 通俗一点讲,社会工作就是,做这么一件事情,而做这个事情的目的是,帮助别人,并且帮助这个人提高自己,并能达到自助的能力。 比如,某人性格孤僻。后来我们发现他孤僻的原因和其父母经常吵架有关。而父母吵架经我们调查是因为两个人缺乏沟通能力。于是我们可以从父母的沟通做起,继而是亲自之间的沟通。从而完善其家庭功能。他们获得了这种能力,完善自我。从根本上消除了我们所要解决的矛盾。

社会工作是一个很坑的专业。。。。千万别入坑啊

一)提供专业资料 社会工作者的作用首先是向社会公众、社会团体、有关 *** 部门及其他专业提供社会工作专业的资料。社会工作作为一项助人的事业正式成为一种专业或一门学科是近百年的事,然而作为一门专业被引进中国内地也才是上世纪末的事情。作为一门年轻的学科,社会工作并不是为社会大众所熟知。许多人不知道面临困境时在社会上得到帮助。因此社会工作所提供的救助与服务没有被充分利用。社会工作者的首要任务就是宣传和帮助公众认识和了解社会工作专业,了解社会工作机构。从而达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功能的目的。 (二)给案主提供支持与指导 社会工作者的重要职能是给处于困境中的案主提供支持与指导。在现实社会中,许多人都会遇到凭自己个人的力量无法解决的问题。此时人们往往由于不安、焦虑与恐惧等不良情绪,无法正确认识自己的真实处境,使问题得不到解决,甚至产生本来可以避免的更为严重的后果。社会工作者凭借着自己的专业知识技能,可以处于客观的立场,给予案主以心理上的支持和关心,并且帮助案主冷静、真实、全面的分析和评估其个人处境的相关信息资料,科学的认识现实所存在的问题,给案主提示思考与解决问题的方向与思路。 (三)进行社会救助 社会工作者主要的作用在于对弱势群体给予经常性的照顾,承担着向其直接发放救济物资或其他救助工作。社会上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因生理或社会原因而处于特殊情境中的弱势群体,如老年人、精神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残疾人及释囚。这些群体搌时或永久性无法进行基本的生活,此时社会工作者就起到照顾与保护的职能。社会工作者致力于维护他们的生存权利和正常的生活。并且尽可能地创造条件,保障这一部分人群得到自我发展。社会工作者承担直接向其发放救助物资和其他形式的救助工作的同时,社会工作者还向社会公众进行有关宣传,消除歧视,使弱能人士参与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来。 (四)建立资源网络 社会工作者通过社会服务机构与制度,对社会资源与机会进行有效的分配,建立资源网络。在社会生活中,社会资源是有限的,同时由于生活环境的限制,人们往往不知道其周围存在有什么资源,那些资源是可以为已所用的。社会工作者将社会与提供资源、服务的系统之间建立必要的联系,引导人们使用这些资源与服务,使案主在需要时能够充分利用资源网络,满足其需求。社会工作者还进行社会资源系统之间的联络工作,作好各网络之间的沟通,协调各种资源机构的活动,并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提供互动中的效率与效果。 (五)化解社会纷争 社会工作者可以以最具建设性的方法和途径去化解社会纷争,帮助处于冲突中的系统达成共识。社会工作者站在第三者的地位,保持中立的立场,对冲突的各方及达成共识没有任何既得利益,因此可以更加客观公平的看待分析情况,不会偏袒任何一方。此时,社会工作者发挥的重要作用在于确认对事情持异义的双方彼此共同的基础,增进冲突各方之间的相互了解,成为他们沟通的桥梁。 (六)提供信息与机会 社会工作者提供信息与机会,使社会成员更有效地发挥自身的社会角色并预防问题和困难生活情景的发生。社会工作者根据案主对社会适应性的需要,以他们易于接受的方式,提供各种信息,教授或帮助其学习特定的社会生活技能,其中不仅包括使受助者维持和改善生存条件的基本技能、解决社会生活中各种问题的方法等等。“与其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社会工作者的这一种作用也充分体现了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专业价值。 (七)给予意见和建议 社会工作者通过给予意见或建议,防止和纠正人们的越轨行为。社会工作者通过让人们接受正确的滚念和学习更为人与社会接受的行为方式,运用角色塑造与价值澄清等专业方法,模塑案主的社会行为,促进其社会化。同时,社会工作者还经常发挥公共教育者的角色,增加社会公众对社会状况和社会问题的了解和认识,预防问题的形成和发展。由于社会工作者作为专业人员而不是执法人员和 *** 的行政管理人员来强制越轨者遵守法律和规则,他们致力于帮助那些被社会歧视为越轨者的人们获取社会承认与应有的社会服务,这样就使社会工作者的引导和督促易于被他们接受。 (八)参与政策的制定与调整 社会工作者可以直接服务于政策制定部门,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与调整。同时社会工作者还承担贯彻一个社会机构的政策和工作方案的责任。社会工作中的社会工作行政作为一种专门的工作方法,就是在一个社会福利组织内为把政策转变为服务,协调所有服务活动所必需的,同时为达到特定的机构目标而使用的计划、设计、协调、评估及调整各自独立的任务、功能及活动。 答案补充 (九)提供政策依据 社会工作者研究发展社会工作专业的知识和理论,提高专业服务水准,并为社会政策的制定提供研究依据。格林伍德认为一个成熟专业应具有五项基本特质:1.一套理论体系(a body of theory);2.专业的权威(professional authority);3.共同信守的伦理守则(code of ethics);4.社会和社区的认可(sanction of the munity);5.专业的文化(professional culture)。(Greenwood. E,1957)。社会工作作为一门注重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回归理论的务实性专业,理论与实践是学科发展的互为支持的两个方面。社会工作者在解决社会问题的实践过程中积累经验,构建理论体系,提高专业性,不断完善专业本身。从而使社会工作走向成熟,达到更有效的帮助个人或群体的目标。 答案补充 从宏观上来看,社会工作者持着尊重人的价值的专业价值观,强调奉献精神,以“助人”为其专业活动的核心及基本形式。通过专业活动传播社会工作专业的价值理念,在帮助社会公众的同时,影响着人们对利他的认同。社会工作者的助人行为也会成为人们行动的榜样,从而创造良好文明的社会环境。同时,市场经济中优胜劣汰,在社会竞争中弱者的基本权利很难得到保障。

是一种帮助别人解决社会问题的助人活动。其实性质更志愿者差不多。但是拥有更加专业的知识和方法帮助别人。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其实最简单的就是从事居委会的工作经历了,我们所说的社会工作经历并不是一般的从事任何社会职业,可以到 居委会开工作经历证明的,而且只能考助理社工师不能考中级的

香港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多年来开展学校社会工作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驻校社工服务 “一校一社工”是目前香港比较普遍的学校社会工作推展形式,社会工作者分驻学校,配合不同学校的需要并与老师合作为学生提供服务,以协助受助者解决个人、学业、家庭等问题。通常采用的工作手法是面谈式的辅导、小组工作以及多元化的活动。 2、与辅导服务工作配合 学校社会工作者和校外其它辅导机构配合,能够带来三方面的作用,其一,转介个案辅导;其二,社会工作者获得工作技巧及知识的培训;其三,可以为学校社会工作者提供有效的支援和咨询。 3、与青少年中心服务工作配合 通过与青少年中心的合作,学校社会工作者能够运用更多的资源为受助者提供服务。此外,在场地的提供、活动程序的设计等许多方面,青少年中心也可以作为对学校社会工作开展的幕后支持。 4、与青少年综合服务队的配合 由于青少年综合服务队己经掌握了辖区内青少年中心及外展社会工作服务情况,并对辖区内学生在朋辈、余暇消遣方式及社区层面的动态有比较充分的了解,所以,学校社会工作与青少年综合服务队的密切配合,能使学校社会工作对在校学生的服务延伸至社区层面,并在青少年综合服务队支持和协助下制定不同的介入策略,从而更有效地解决学生问题。 摘自范明林编著《社会工作实务(下)》(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资格考核培训试用教材,内部资料)

社会工作是非赢利性的,服务于他人和社会的专业化、职业化的活动。简单点说,在我们中国,学此专业最对口的就是在社区居委会工作,而别的行业就很少能有专业的社会工作人员。比如说妙手仁心中的莫小姐,她就属于医院中的社会工作人员,而在内地就只有居委会才有这样专职的人员。 此专业较冷门,楼主想对口的话就在居委会工作,如不过工作累,工资低,说是有发展还不知道要等几年

社会工作的概念 代表性的定义: (1)社会工作是一种助人活动。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NASW)对社会工作所下的定义是: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活动,用以协助个人、群体、社区去强化或恢复能力,以发挥其社会功能,并创造有助于达成其目标的社会条件。 (2)社会工作是一种助人过程。弗里兰德(Friedlander)1980年在其所著的《社会福利导论》(Introduction to Social Welfare)一书中强调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服务,也是一种助人的过程。 (3)社会工作是一种助人方法。台湾学者廖荣利在1996年出版的《社会工作概要》一书中引述芬克(Fink)对社会工作的定义:社会工作是一种艺术或学科,它通过提供助人的服务,以增强个人与群体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生活功能。这种助人的专业方法注重人们和其所处环境的交互关系。 (4)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廖荣利本人在《社会工作概要》一书中对社会工作所下的定义是:社会工作是现代社会中一种独特的专业领域,它运用社会的和心理的科学原则,以解决社区生活中的特殊问题,并减除个人的生活逆境和压力。 (5)社会工作是一种制度。威特默尔(Witmer)1942年在其所著的《社会工作:一种制度的分析》一书中认为:社会工作是有组织的机构或团体为解决个人所遭遇的困难而实施的一种援助,是为协助个人调整其社会关系而实施的各种服务。史坡林(Siporin)在1975年出版的《社会工作实务概论》一书中也认为:社会工作是一种协助人们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并增强他们社会生活功能的一种社会制度化方法。 (6)对社会工作的综合性定义。斯基摩尔(Skidmore)在其1994年出版的《社会工作导论》(Introduction to Social Work)一书中,对社会工作下了一个综合性定义:社会工作是一种艺术、一种科学、也是一种专业,其目的在于协助人们解决其个人、群体(尤其是家庭)、社区的问题,以及运用个案工作、群体工作、社区工作、行政和研究等方法,促使个人、群体和社区之间的关系达到满意的状态。 陈良瑾等人认为:社会工作是一种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助人自助的专业性社会服务工作,也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和专门的职业。社会工作是为帮助人们满足那些仅凭个人努力无法满足的需求而采取的各种有组织的做法;它视受助者为积极能动的主体,而不只是被动消极的客体;它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运用专业的方法使受助者发挥潜能以自已解决自己的问题;它是一门以现代科学所提供的知识为基础的应用性社会科学。[1] 王思斌认为“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助人服务活动。”[2]这个定义指出了社会工作的本质是一种助人活动,即以利他主义的价值观为主导的帮助他人的活动,其特征是提供服务。更确切地说,社会工作是一种科学的助人服务活动,它不同于一般的行善活动。这个定义还指出,社会工作以受助人的需要为中心,并以科学的助人技巧为手段,以达到助人的有效性。 2006年10月 *** 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 *** 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确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社会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加快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充实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配备社会工作专门人员,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通过多种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3] 按照 *** 中央《决定》的精神,结合国内外经验,有关部门指出,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遵循专业伦理规范,坚持“助人自助”宗旨,在社会服务、社会管理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这一概念从基本要素、工作方法及功能的角度对社会工作进行描述,比较具体地说明了社会工作的内涵。[4] 编辑本段 社会工作的本质 社会工作是一门社会科学 ①社会工作知识的客观性。 ②社会工作方法的科学性。 ③社会工作过程的逻辑性。 社会工作是一门艺术 ①社会工作过程是对社会工作方法和技术的灵活运用。 ②社会工作需要细致地分析、奇妙地应对问题。 ③社会工作常常面对新的、独特的、特殊的任务。 社会工作是一种制度 ①有一套明确的理论作指导。 ②有严密而科学的行为规则,从而保证了职业行为的规范性。 ③有专门的机构和受过专门训练的社会工作者。从而确保社会工作科学、有效地进行。 社会工作是一个专业 ①有一套系统的理论体系。 ②被社会所认可。 ③具有专业权威。 ④职业群体内部有伦理守则。 ⑤有专业文化。 编辑本段 社会工作的国际定义 国际社会工作学院联盟/国际社会工作者联盟于2001年6月27日哥本哈根联合通过社会工作的国际定义: 社会工作职业促进社会变迁与人类关系的融洽,加强和解放人类对福祉的追寻。社会工作借助人类行为与社会系统等理论帮助人类更好的与环境交流融合。它是基于人权与社会公正的基本原则而开展的。 注释 :社会工作以多种方式帮助人类与环境进行着多样化、复杂的交流。它的宗旨是促进人类发展全部潜能,丰富人类的生活并阻止人类功能失调。职业社会工作专注于问题的解决和变化。社会工作者们正是社会变迁、个人生活、家庭与社区生活进步的代理人。社会工作是一个融合价值观、理论与实践的多维系统。 社会工作发源于人道主义与民主的理念,它的价值观基于对所有人的平等、价值与尊严的尊重。基于百年的历史,如今的社会工作实践已将关注的焦点放在满足人类需求与开发人类潜能之上。人权与社会公正是社会工作开展的动力与合法性所在。我们与社会弱势群体一道,致力于减轻贫困、解放那些脆弱的和受压迫的人们,以提高弱势群体的社会参与度。社会工作的价值观根植于各国与全球职业伦理。 社会工作理论研究方法根基于一个经过调查研究与实践评估,包含各地文化背景下本土与固有知识,以事实为依据的知识系统。社会工作方法论认识到人类与环境交流的复杂性以及包括生物社会心理因素在内的人类受环境影响和如何改变这种影响的能力的复杂性。社会工作职业运用人类发展、行为及社会系统理论来分析各种复杂状况,并促进个人、组织、社会及文化的变迁。 社会工作致力于解除社会中广泛存在的各种屏蔽、不平等与不公正事件。它既应对危机与突发事件,也应对个人与社会的日常问题。社会工作运用多种的技能、方法,开展多样活动来实现它全面关注人类与环境的宗旨。社会工作的涉及面很广,从基础的个人社会心理发展过程到社会政策及其制定与发展都可以找到社会工作的影子。它包括咨询、临床社会工作(义诊所)、集体工作、社会教育学工作、家庭对待与治疗及帮助人们获得社区服务与资源的各种努力。它还包括机构管理,社区组织及对社会政策和经济发展产生一定影响的社会参与和政治活动。广义的社会工作重心是普遍的,但它同时又根据各地各时代不同的文化、历史、社会经济条件而各有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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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主要是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和被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一个国家的希望和未来,青少年刑事犯罪问题近年来日益受到广泛的关注与重视,而社会调查制度作为青少年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作用于犯罪预防,也有利于提升青少年司法工作的科学化,客观化,更重要的意义是作用于青少年教育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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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忘我1239

社会工作 一、什么是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是一种帮助人和解决社会问题的工作。它帮助社会上的贫困者、老弱者、身心残障者和其他不幸者;预防和解决部分经济困难或生活方式不良而造成的社会问题;开展社区服务,完善社会功能,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和社会生活素质,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和谐一致,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在我国社会工作不仅包括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还包括移风易俗等社会改造方面的工作。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理解社会工作: ⒈社会工作是一门科学 ①客观性。 ②工作方法的科学性。 ③工作过程的逻辑性。 ⒉社会工作是一门艺术 ①社会工作过程是对社会工作方法和技术的灵活运用。 ②社会工作需要细致地分析、奇妙地应对问题。 ③社会工作常常面对新的、独特的、特殊的任务。 ⒊社会工作是一种制度 社会工作的制度性特征 ①有一套明确的理论作指导。 ②有严密而科学的行为规则,从而保证了职业行为的规范性。 ③有专门的机构和受过专门训练的社会工作者。从而确保社会工作科学、有效地进行。 史柏林()(西普林)的观点 ⒋社会工作是一个专业 ⑴有一套系统的理论体系。 ⑵被社会所认可。 ⑶具有专业权威。 ⑷职业群体内部有伦理守则。 ⑸有专业文化。 王思斌的定义 “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助人服务活动。社会工作的本质是一种助人活动,其特征是提供服务。更确切一点说,社会工作是一种科学的助人服务活动,它不同于一般的行善活动。” --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p13 社会工作的国际定义: 社会工作职业促进社会变迁与人类关系的融洽,加强和解放人类对福祉的追寻。社会工作借助人类行为与社会系统等理论帮助人类更好的与环境交流融合。它是基于人权与社会公正的基本原则而开展的。(注释 :社会工作以多种方式帮助人类与环境进行着多样化、复杂的交流。它的宗旨是促进人类发展全部潜能,丰富人类的生活并阻止人类功能失调。职业社会工作专注于问题的解决和变化。社会工作者们正是社会变迁、个人生活、家庭与社区生活进步的代理人。社会工作是一个融合价值观、理论与实践的多维系统) 二、社会工作之起源 1、英国伊丽莎白济贫法(1601) 2、德国汉堡制与爱尔伯福制 3、英美之慈善组织会社 4、英美之睦邻组织运动 5、社会安全制度之建立 三、社会工作者的道德操守与伦理守则 1、专业伦理的基本信念 ⑴要保持中立,不歧视,无偏见 ⑵要保密,尊重个人隐私权 ⑶要尊重个人尊严、个人价值及案主自决 ⑷要尽职,保证服务品质 ⑸要和睦相处,协调相关专业 2、专业伦理守则 (1)全美社会工作人员协会所颁布之专业伦理守则16条 (2)社会工作者应遵守的12条基本伦理守则 四、社会工作的理论 社会工作的理论(theory of social work) (实务理论,Practice Theories) 实务理论是用来直接实现社会工作的目标,又叫助人模式或助人的理论架构。 它包括:助人的理念、评估、计划与评估。 实务领域:社会系统变迁;人格变迁(人际关系的改善)。 格林伍德(Greenwood)曾提出科学理性是描述性的,社会工作的实施理论可由两种理论构成。 ⒈评估理论 ⒉介入(干预)理论 五、社会工作专业实践的过程与方法 社会个案工作 (Social Casework) 一、定义 社会个案工作是社会工作领域中一种主要的服务方法,在服务过程中,社会个案工作者和案主之间维持一种面对面的或是一对一的专业关系,通过运用专业知识及技巧协助案主处理其与环境的关系,从而增进案主的社会福利。 ⒈社会个案工作者-案主; ⒉专业关系:面对面、一对一; ⒊方法:运用专业知识和技巧; ⒋目标(功能): 二、特点 ⒈特征 ⒉个案工作者应具备的素质 ⒊基本信念 ⒋个案工作的要领 ⒌基本原则 三、个案工作的历史发展 四、社会个案工作主要理论及模式 ⒈功能派的社会个案工作 ⒉心理暨社会派的个案工作 ⒊问题解决派社会个案工作 ⒋行为修正派社会个案工作 5、“Ps模式” 社会团体工作(Social Group Work) 一、定义 社会团体工作简称团体工作,亦称小组工作,是社会工作三大直接服务方法之一,“它通过团体动力过程和团体工作者的协助,使参与团体的个人获得行为的改变、社会功能的恢复与发展,并达成团体目标及社区发展,进而促进整体社会繁荣。”(林、徐p170)团体(或小组)工作是继个案工作之后于20世纪30年代开始发展起来的一种工作方法,它在40年代被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 (NASW)接纳为一种专业工作方法,也是社会工作三大方法的支柱之一。 ⒈发展的观点 ⒈发展的观点 ⒉治疗的观点 ⒊运作的观点 二、发展历史 三、工作模式 社会目标模式 治疗模式 交互模式 发展模式 折衷模式 四、小组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一、小组的形成; 第二、小组的目的和详细目标; 第三、工作者与小组成员之间关系建立; 第四、小组内的个体差异和优势; 第五、小组动力学(成员之间的互动); 第六、成员之间分享积极的人生经验; 第七、资源动员和评估。 五、团体工作本质 发展的目标:提供社交和娱乐的机会,促进个人的社会化和全面发展。 治疗的目标:矫治不恰当的人格、行为与态度,提供解决特定问题的信息和途径,恢复与发展个人的社会功能。 社会行动:通过团体实现特定的社会目标。 社会团体工作就是通过专业的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创设需要的社会团体,并用专业知识与技术指导团体活动,以实现上述的部分和全部目标 社区工作(Community Work) 一、定义 Kramer & Specht ( 1983)认为,社区工作是透过工作者使用各种工作方法, 去帮助一个社区行动系统, 包括个人, 小组及机构, 在民主价值观念的指引下, 参与有计划的集体行动, 以解决社区内的社会问题.工作目标是改变环境及机构的条件.它包含两个过程:第一社会政治过程, 第二是技术作业过程(问题分析与解决阶段). 二、社区工作的三大模式 George Brager(1987)提出社区工作的三大策略: 合作策略, 运动策略和竞争策略. Jack Rothman(1987)提出社区组织实践的三大模式: --- 地区发展 ( Locality development ) --- 社会行动 ( Social action ) --- 社会策划 ( Social planning ) 三、社会工作实践中的几个概念 1、多样性和文化多元主义 2、增权 3、倡导 六、社会工作的价值观 莫拉莱斯和谢弗(1989)把社会工作价值分为三个方面。 第一、对人的价值偏好 相信人的价值和尊严是与生俱来的; 人具有能力与动机去追求更满意的生活 人要对自身与他人负责,除了自己之外还要想到其他人 人需求归属 人有共同需求也有独特偏好。 第二、对社会的价值偏好 社会必须提供机会让每个人成长和发展,以实现其最大的潜能 社会应提供资源与服务,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并避免食而无粮、教而无师、病无良医、住无蔽身以及种族歧视等问题的发生 人人有平等机会参与社会的模塑过程 第三、社会工作的工具价值 社会工作者相信所有人均受尊敬与保持尊严,应使人有最大机会决定其生活方向 应协助每个人与他人互动以建立满足人人需要的社会 相信个人具有独特性而不以刻板印象对待之。 个人价值与尊严、对人的尊重 重视个人改变的潜能 案主自我决定权 提供个人发挥潜能的机会、寻求满足人类共同的需求、寻求提供个人足够的资源与服务以满足其基本的需求 赋予案主权利、平等的机会 没有歧视、尊重多元化 对社会改革与社会正义的承诺 保密与隐私权 愿意将专业知识与技巧提供给他人等等 七、有关社会工作师的介绍: 社会工作师成为新的职业资格,《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大纲》日前已获人事部审定通过,这意味着社会工作者首次被纳入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范畴。 中新社援引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在该考试大纲出版发行新闻发布会上的介绍说,社会工作一般指由那些掌握专业化的科学知识、方法与技能的职业社会工作者,通过为社会成员提供专业化社会服务以及相关的福利保障,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一项专门事业和一门学科。在编写考试大纲时,在确保专业性的同时,尽量回避过宽、过深、过难的内容,文字表述力求通俗易懂,言简意赅。考试更注重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应用相关知识,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据悉,目前事业单位从事民政社会工作的有40万工作者,全国社区从业人员约有40多万,加上基层的民政助理员、民政干部5万人,这些工作者都将是考试的对象。通过考试的考生将获得人事部、民政部颁发的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项目背景: 目前,我国的社会工作师大多活跃在社会福利、社区矫治、司法等各个领域,并开始逐步向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心理辅导等广大领域扩展。他们发挥的维系社会良好秩序的作用如今日益得到社会的认可。 一 职业定义: 社会工作师是指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利用各案、社区、行政等专业方法,以帮助机构和他人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公正为职业的社会服务人员。 二 职业概况: 目前,我国的社会工作师大多活跃在民政、妇联、慈善机构、社会团体机构、社区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等各个领域,并开始逐步向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心理辅导等广大领域扩展。他们发挥的维系社会良好秩序的作用如今日益得到社会的认可。 全国有200多所高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每年培养的社工人才约为10000人,尽管按照社会需求,这些人远远不够用, 但实际上却仅有10%-30%的学生选择了相应的社会工作,其他相当部分则进了机关、企业等单位从事“不对口”的工作。不少社工专业的学生觉得自己“就业前景太不乐观”了,专家认为,造成这种“不乐观”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的专业化走在了职业化的前面。 社会工作人员,相当于政府的雇员。目前,这一新兴专业作为一门职业受到社会的“冷淡”,每年能被民政部录取成为专业社工的本专业学生不过百分之一二,甚至有的学校该专业的毕业生专业对口率为零。社会工作专业就业率低和公务员考试的火暴从另外一个侧面证明,要实现“大市场、小政府”,我们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统计显示,广州目前有政府支付薪酬的社会工作者近2万人,其中,广州市市区社会工作者人数达到了8000多人。主要在协助青少年教育、妇女工作和残疾人康复辅导等领域开展工作,以社区居委会为主要工作平台。 尽管如此,我国很多实质上从事社会工作的人仍面临尴尬的境地,社会工作为专业从事社会工作的职业,目前的从业者多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素养和技能;另一方面,社工的资质认定标准在我国刚刚起步,社工的定义尚不明朗,做着社会工作的人难以称为严格意义上的社工。 社会急需大量社工,而社会工作专业的就业率又低得可怜,这两种情况为什么会同时存在呢?一是社会专业毕业生的最大雇主――政府将工作机会给了公务员们。二是全社会的社工意识没有形成。社会工作的学生去应聘,十有八九会不得不跟招聘方解释什么是社会工作。他们参加工作后,又往往被当成护理或干脆是杂工来使用。这样又产生一个问题:他们根本不知道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在国外需要执证),更愿意花很少的钱去找便宜的非专业劳动力。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社工体系已经非常完善和专业,社工们是维系社会健康运转的重要力量。他们在预防犯罪特别是预防青少年犯罪、老人陪护等扶持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方面,已经是社会不可缺少的一环。在香港,平均每1000人中就有1人是社工。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许多社会问题也随之增加。可以说,社会工作者职业涉及的面极其广泛,医院内从事病人心理疏导工作的人员、司法机构处理和疏导家庭纠纷的人员等,均属于社会工作者范围。按照“大市场,小政府”的发展趋势,以及参照上海正在实行的“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由政府通过招标,聘请民间服务机构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和问题青少年等边缘人群回归社会等),上述社会工作终究会从民政、司法、卫生等执法系统中剥离出来市场化、社会化――这都会提供大量的社会工作机会。 专家预计,在未来十年内,公民将慢慢形成社工意识,而政府也将随之出台配套政策。社会工作,这个新兴的职业将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根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统计,全国30余万工作人员中三分之一学历在大专以下。仅按上海市政府规定为全市近3000个居(村)委会配备两名就业援助员和社会救助员一项,就需要6000人。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从事社会工作是一项非常崇高和体面的工作,报酬也很不错。近在咫尺的我国香港地区,社会工作者收入稳定,一般初级社工月薪在万元万元港币,高级社工年薪能达到4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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