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duanhua
应该要先了解这个家庭的组成,产生家庭矛盾的缘由,当下谁的意见最大,单独倾听各方的诉求,分析利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总之,要以家庭和睦为重,解决问题,不伤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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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第一是要针对不同的纠纷分别做出不同的调解方式。因为社区纠纷,往往有复杂的一面。有的是家庭之间的纠纷,有的又是邻里之间的纠纷,还有的又是和物业管理的纠纷等等,面对复杂的社区纠纷,我们通常会采取不同的调节方式进行调节。
2、第二是要认真倾听纠纷各方的发言,在搞清楚纠纷发生的原因后,再展开调解工作。在调解中,要让纠纷各方分开而坐。当然,如果涉及纠纷时有身体摩擦的,应当把纠纷各方分别带到不同的房间进行询问,以免摩擦加大。同时,也有利于于缓和各方情绪。同时,多说说“圆场话”。
3、第三是在倾听纠纷各方的发言时,不能先入为主,也不能带着自己的个人喜好偏听偏信。而要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进行调解。在听取纠纷各方的发言中,不能轻易插话去打乱对方的发言,也不能让纠纷的某一方去插话打断另一方的发言。当遇到这种插话打断发言的情形,你应该和颜悦色的说一个一个的说,别急,等他们说完后你再发言。当然,要多说说公道话,让他们接受你的意见。
4、第四是在调解的过程中,你可以以很随意的语气和纠纷各方唠唠家常,也可以用交心的语气说说他们的心里话。这样,既能缓和气氛,又能取得纠纷各方的信任,对于你调解中作很有帮助。随即,你在摆事实,讲道理,让他们在不知不觉中信服你,从而认可你的调解。
5、第五是调解工作中,并不是一下子就能调解好。有的则需要很长时间的沟通,协调。在很多时候,你还需要找纠纷的某些人进行单独的沟通,谈心。要让他感到你确实是为他好,这样,他就能够接受你的意见,从而使你的调解工作变得容易。
6、第六是当你和纠纷各方沟通、协调很好的情况下。你可让他们坐在一起。大家在纠纷的问题上进行友好的交流。如果没有什么意见,那么,大家就握手言和,以后,大家还是好朋友,好邻居,好哥们。有时候,还可以邀请纠纷各方都能接受的有威望的人来作为见证人或则是协调人。
7、第七是社区纠纷的调解,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对纠纷严重的,可以通知警察来处理。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去法院通过诉讼来处理。同时,在调解的过程中,也应当做好调解笔录,而调解的结果也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让纠纷各方签字认可。调解需做到合理、合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四条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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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不同类型的纠纷,国家相应设置了不同类型的纠纷解决办法,主要包括:
(1)自行协商:即由纠纷当事人进行平等协商,就纠纷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的方法。
(2)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组织。依照法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用调解的方法解决一般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经调解自愿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自觉履行,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或调解后反悔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是国家司法机关的组成部分,也不是一级行政组织,它的活动及结果不具有法律和行政的强制性。
(3)仲裁:即由仲裁机构对民事纠纷进行居中调停。与自行协商和民间调解相比,民事仲裁的程序相对完整,当事人为之所支付的纠纷解决成本也较高。但合法、有效的仲裁裁决能够得到法院的强制执行,有利于纠纷的最终解决。
(4)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在各种民事纠纷解决方式中,民事诉讼的程序最为完善、复杂,当事人为之所付出的纠纷解决成本也最高。
但是,由于得到了国家权力的直接介入,因而民事诉讼也是各种纠纷解决方式中效力最高、最具有强制力、最彻底的一种。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如下:
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十九条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支持当地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参与调解。
第二十一条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坚持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及时、就地进行,防止矛盾激化。
第二十二条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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