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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爬的蜜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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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月之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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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工作问题分析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这一规定预示着社会救助不再是单纯的物质救助,而要包括更多的社会服务内容。下面我为大家整理的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工作问题分析,欢迎大家参考学习。

一、社工服务缺失是当前我国社会救助面临的突出问题

早在中国共产党建政初期,我国就开始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制度,较早实施的救助项目包括针对农村“三无人员”的五保供养、针对城市贫困人群的临时救济和定期定量救济等。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健全,以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肇始,我国的社会救助进入一个新阶段,先后建立了农村低保、受灾人员救助、城乡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从而构建了一个项目完整、内容齐全、程序规范、对象明确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截至 2013 年底,全国城乡低保共救助了 7 443 万人,全年支出资金 1 566 亿元 ;农村五保供养人数 538 万,支出资金 174 亿元 ;医

疗救助共实施 1 亿人次,支出资金 257 亿元 ;临时救助实施 3 937 万户次,支出资金 亿元。住房、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救助对象和支出资金都在同步增长。2007—2013 年,我国用于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方面的资金支出达到 8 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总额的。经过多年努力,社会救助已经发展为我国贫困治理领域最重要的制度安排,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从发生学上看,我国的社会救助具有明显的功利性色彩。也就是说,每一个项目的实施,每一项制度的建立都是为了解决最突出的现实问题,缺乏长远的战略规划和顶层制度设计。例如,1999 年全面推行城市低保制度是为了配合经济结构调整,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2007年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是为了增加农民收入、缓解城乡收入差距 ;2009 年全面推行医疗救助是为了配合实施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解决穷人的看病就医问题 ;等等。近年来,随着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个人权利意识不断张扬,低保等公共服务的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城镇化及户籍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等,都对社会救助提出了新的挑战,折射出制度本身的内在缺陷。

一是缺乏制度整合。虽然建立了低保、五保、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的救助制度,但没有统一的部门管理,各项制度之间衔接配套不够,从救助对象到救助标准,从救助程序到救助管理,制度“碎片化”明显。二是缺乏社会参与。以低保为核心的社会救助由政府制定政策并负责实施,慈善组织、社工机构等社会力量发挥的作用相当有限。政府在最初实施社会救助时就缺乏引导、培育、发展民间救助性社会资源的意识,没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贫困治理。三是缺乏城乡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在建立时,都是基于城乡分割的现状,不仅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享受不同的社会救助待遇,而且居民一旦离开户籍地,基本上就脱离了社会救助的视野,很难被纳入救助范围。四是缺乏就业激励。基于补差型低保制度设计,救助对象退出机制不健全,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就业动力不足,“贫困陷阱”和“福利依赖”现象并存。五是缺乏专业技能。社会救助以家计调查为基础,政策性、技术性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的缺失和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限制了社会救助的专业性,进而影响了社会救助的管理水平。

社会救助之所以产生上述问题,除了受救助理念、制度环境、社会发展阶段影响外,社工服务的缺失是重要原因。从国际上看,社会工作与社会救助具有同源性,也可以说是伴随着近现代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而萌芽、发育,并逐步走向专业化服务道路的。社会救助是社会工作的原点,也是其核心理念。早在 18、19 世纪,德国的汉堡市和爱尔伯福市就先后建立了家庭探访(可视为家计调查的前身)、定期回访、鼓励就业、最低救助、根据收入提供救助等制度,并且请当地熟悉情况的居民担任义务赈济员,政府与民间共同研究贫困家庭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救助方案。从 18 世纪中叶开始,英美各国相继建立慈善组织会社,开展睦邻组织运动。慈善组织会社是民间组织,通过构筑组织网络,协调相关慈善资源,从物质、教育、就业、心理等各个方面为穷人提供救助 ;睦邻组织运动则以社区改造为前提,把发放款物的简单型社会救助发展为对贫困者精神的关怀和对贫困者社区环境的改造。由此,社会救助和社会工作均得到了长足发展。特别是慈善组织会社运用统一的理念协调组织慈善救济事业,为形成具有共同价值和统一概念范畴的社会工作专业体系创造了条件,是社会工作实现专业化的一个重要实践基础。发展到今天,社会工作已经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学科体系,以贫困群体或极易陷入贫困的弱势人群为对象,通过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专业方法,提升个人能力、增进社会资本、促进社会融入、摆脱或避免陷入贫困等。但就我国而言,社会工作与社会救助没能实现有效的结合。我国的社会救助从一开始就将社会工作排除在外,主要由政府承担责任,且以直接的现金救助为主,忽视了社工服务的价值和功能。由此带来多方面的不利影响。一是社工服务的缺失使得政府救助仅关注物质层面的帮扶,少有心理抚慰。大量研究表明,贫困人群易形成封闭、自卑、不求进取的心理趋向,进而在价值观念、工作态度、社会行为乃至家庭行为等方面都形成一种非优选择。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形成的贫困文化不仅无助于贫困者脱贫,反而有可能造成贫困向下一代的传递。二是社工服务的缺失使得救助对象的发展问题无暇顾及。救助行政部门仅关注救助政策的落实,保证救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而不会去考虑救助对象的发展,并为之设计差异化的救助策略,链接相关资源。而贫困人口在信息获取上天然处于劣势,对他们来讲,非常需要有人帮助他们收集、分析、研判这些信息,并结合自己的情况作出申请或不申请、向什么机构申请这样的救助决定,以使自己所获取的救助资源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最大化。三是社工服务的缺失使得贫困家庭的生活质量难以提高。财产少、收入少、可支配的资源有限是贫困家庭的共性,由此引发不少婚姻关系、子女教育、家庭冲突等方面问题。可见,只有社工服务才能够从救助对象的具体情况出发,分析其问题产生的根源,并且在帮助其解决现实问题的同时,提高其家庭生活质量。

事实上,救助对象的需求是多方面的,物质帮助仅仅是一个方面,情感慰藉、能力提升、资源链接、机会获得等方面的需求也非常旺盛。民政部课题组 2007 年对河北廊坊等地的调查发现,在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人感到“孤独和沮丧”,

的人认为生活会变得更糟,38% 的人认为“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摆脱困境”

2011 年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区、延庆县的问卷调查也发现, 的救助对象对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缺乏信心, 的救助对象认为“社区里有人看不起他们”,近 20% 的受访对象感到家庭关系紧张, 的受访对象缺乏正常的邻里交往。2013 年民政部的另一项调查显示, 的城市低保对象感到心情一般或心情较差 ; 的'低保对象感受到了明显的社会排斥 ; 的低保对象与社区关系相处不融洽 ;农村低保对象中感到心情一般或较差的占到 ,明显感到社会排斥的占 ,与社区关系不融洽的低保对象占 。上述调查结果表明,困难家庭在继续渴求直接现金等物质帮扶的同时,对链接资源、能力提升、心理慰藉、社会融入等方面的非现金救助需求正在变得越来越强烈,迫切需要通过社工服务,缓解心理上的焦虑、失落和不满,减少社会排斥,重塑生活信心。

二、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原则和策略选择

改革开放后的相当长时期,我国的社会工作处于“消沉”状态,无论是专业教育还是实务发展,都“波澜不惊”。直到 2006 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社会工作才迎来了发展的春天。特别是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和民办社工机构的发展为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提供了基础条件和支撑平台。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 289 所大学设立了社会工作本科专业(BSW),61 所高校设立了社会工作硕士专业(MSW),每年培养约 万名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基层社区、福利机构、社会组织和相关领域事业单位中开发设置的社会工作岗位不断增加,目前全国已达 8 万多个。民办社工机构从无到有,发展迅速,2013 年新增 1 306 家,全国总量达到 2 452 家。建立并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截至 2013 年底,全国已有 36 万多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其中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员 123 833 名(含社会工作师31 183 名、助理社会工作师 91 901 名)。根据规划,到2015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将增加到50万人,其中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达到同等能力素质的中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5万人,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达到同等能力素质的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1万人。到2020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增加到145万人,其中中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 20 万人、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 3万人。

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不是两项工作简单的整合、衔接或协同,而是理念、制度、机制、知识和技巧上的融合。真正的介入,应当是深深的嵌入,也可以说根植于社会救助内部,成为社会救助的一部分。通过社会工作增强社会救助对象的社会功能——包括单独的个人,也包括特定群体中的个人,最终实现“恢复受损的能力、提供个人资源和社会资源、预防社会功能失调”的目标,这当然也是社会救助追求的目标。

(一)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应遵循四个原则

(1)维护贫困者基本权益。专业社会工作在服务贫困家庭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对贫困者的人文关怀;必须从贫困者的实际需求出发,帮助他们向政府及慈善组织申请物质救助,同时提供各种非物质服务 ;必须注重保护贫困者的基本权益,从“公民权利”的视角去审视救助和服务的内容,并及时调整 ;必须将人文关怀贯穿到救助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让贫困者真正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爱,并且要避免以损害贫困者的其他权利来换取救助和服务。

(2)以满足精神需求和社会需求为重点。对贫困者而言,最需要专业社工帮助解决的当属物质需求。因此,专业社工必须熟悉政策,能够帮助贫困者链接到政府救助资源和慈善资源。但是,专业社工最需要关注的应当是贫困者的精神需求和社会需求,这是相对复杂的需求,也是需要专业知识和技巧才能满足的需求。介入重点是解决贫困者心理层面的问题,帮助建构新的人际关系,改善外部环境,增进社会参与,减少社会排斥。

(3)注重赋权。专业社工服务必须坚持“助人自助”的原则,采用适宜的社会工作方法和技巧,将“问题视角”转化为“优势视角”,注重评估、挖掘、培育和激发贫困者的潜能,增强他们的自我能力。通过教育培训提升贫困者的人力资本,通过加强贫困者的社会交往、人际关系、社会参与等,丰富社会资本,进而提高贫困者个人和群体的社会及政治能力,使贫困者在社区和社会公共事务中有更大的发言权,最终提高贫困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掘他们的潜能,帮助他们摆脱困境。

(4)重在解决社会问题。贫困的背后是社会问题。专业社工服务虽从个案入手,针对的是贫困者个人及其家庭,但同时应注意挖掘造成案主贫困的社会因素,总结归纳社区及社会中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并提出改进或解决的方案,提供给社区、地方政府或相关社会组织,为最终解决社会问题作出努力。从具体的救助行为看,社会工作几乎可以介入所有的社会救助环节,比如帮助贫困者提出救助申请、救助对象的资格审查、救助对象的日常动态管理和退出、促进救助对象就业、开展救助效果评估、协助宣传社会救助政策等。同时,社会工作又可以提供一些社会救助行政无法开展的服务,比如贫困者救助需求调查、陪护及子女学习辅导、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鼓励引导救助对象参与社区活动、寻求非政府救助资源等等。需要注意的是,在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这个问题上,不能采取非此即彼的“二分法”,也就是要尽力避免“两张皮”现象,努力将两者的价值、知识和技巧建构在同一平台之上,形成对话和融合的基础。关于具体的介入策略,根据已有知识和实务经验,主要有以下四种模式可供选择。

(二)策略选择

1.理念介入

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首先需要将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植入社会救助。现代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职业性的助人服务活动。“助人自助”是专业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理念,它从利他主义出发,强调平等对待每一个救助对象、维护其人格尊严,并且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都存在着自我改变、成长和不断进步的潜能。当前,我国的社会救助仍处于典型的政策救助阶段,工作人员开展救助活动主要基于行政职责的要求,缺乏价值理念指引,因而在救助实践中仅强调政策落实情况,较少关注救助对象的多元需求,更不会关注救助对象的自我能力提升。社会工作秉持平等助人理念,承认人的潜能和权利,并且努力了解救助对象的不同需求,为他们创造各种机会。社工理念指引下的社会救助,将不再是怜悯、同情,甚至行政职责,而是出于自我的价值追求,是一种责任 ;这样的社会救助,将会尊重并重视每一位救助对象,进而激发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使他们从受助者转变为“自我救助者”,并有可能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现有处境,从而实现其个人的发展。通过学习、培训等方法,旨在使社会救助从业人员理解、认同、逐步具备社会工作理念,并将之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追求,体现在日常工作中 ;使救助经办机构更好地了解救助对象的需求,积极组织并有效传输资源、提供服务,其结果是促进救助对象实现从受助到自助的转变,变消极救助为积极救助,最终实现社会工作理念与社会救助的融合。

2.岗位介入

在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给专业社工以适当的薪酬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使之逐步获得社会认同,这是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又一重要途径,不仅可以将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和技巧方法直接运用到社会救助中来,而

且有利于促进社会工作的职业化。随着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壮大,救助对象不断增加,救助内容不断扩展,资金投入大幅增长,县、乡两级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也得到了加强。湖南、江西等地在县级普遍成立社会救助局,重庆、山东等地成立低保管理中心,黑龙江、宁夏等地在乡镇设立公共服务中心等 ;同时,2012 年以来,各地还加强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已有 20多个省份、30% 的县级初步建立了核对机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的健全完善为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提供了可能。在经办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一是纳入现有编制,与其他工作人员同薪同酬,一并管理 ;二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合格人员承担岗位任务。社会工作岗位应要求社工秉持专业理念开展工作,将社会工作理念、技巧和方法逐步融汇到日常救助工作中。

3. 项目介入

项目介入是指通过设置具有明确目标的项目,委托社工服务机构以承接项目的方式介入社会救助工作。一般由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提出项目需求、目标、资金安排以及评估标准等,由社工服务机构具体设计项目并组织实施。江苏省张家港市民政局针对散居孤儿心理困境问题,委托张家港市暨阳青少年发展事务所开展心理干预。该事务所设计了“左手有爱——散居孤儿青春期成长援助”项目,针对青春期寄养孤儿开展“左手有爱、我为我强”青春励志夏令营、“左手有爱、爱在手心”个案辅导、“左手有爱、无处不在”主题生日会和“左手有爱、我要精彩”职业生涯指导冬令营等 4 个子项目服务,从心理需求、情感支撑、能力提升等角度,引导他们正确认识成长中的困惑,增强自身的社会适应能力。两年间共有 190余人次得到服务,实现了预期目标。项目介入的关键在于清晰的目标设定、翔实可行的项目方案、专业的执行以及科学的监测评估。

4. 机构介入

机构介入是指社工服务机构整体参与到社会救助工作中,并承担其中具体的救助事项或救助环节。广州市越秀区建设街道办事处以社会救助中心为基础,引入广州市阳光社会工作事务中心,采取专业社工与民政专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上门家访、心理疏导、家庭关系调适、危机介入等手段,为低保家庭、边缘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提供服务。社工运用个案、小组、社区等专业方法,协助街道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促进救助工作的发展。进驻第一年,阳光社工就开展探访 500 余次,重点跟进个案 30 个,专业小组 40 多期,社区团康 10 余次,在促进社会救助政策落实、鼓励救助对象自强自立、缓解福利依赖、满足救助对象多方面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将社会救助中的具体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这一规定,为机构介入社会救助提供了法规依据。

三、促进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体制

机制从我国贫困治理的发展方向看,在社会救助中引入社会工作是一个必然的选择。一方面,我国的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将继续发展壮大,社工理念获得更多社会认同 ;另一方面,遵循《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救助将从简单的发钱发物转变为赋权、增进社会资本和个人资产建设等综合性、注重发展的服务型救助。无论采取何种策略或路径,社会工作都应当以制度化方式参与社会救助,唯有如此,才能确保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持久性和稳定性。因此,必须健全体制机制,为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提供制度化保障。

第一,培育民办社工机构。专业社工机构是为救助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的重要载体,而民办社工机构又是其主力军。社工机构发展不起来,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就将成为无源之水。必须简化注册程序,完善税收减免、政策优惠、财政扶持等措施,为社工机构发展提供便利。可尝试建立孵化基地,从注册登记、项目场地、内部治理、运行监督等方面支持民办社工机构发展。同时,继续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为民办社工机构发展提供动力。

第二,健全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制度。畅通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财政保障渠道,明确各级财政列支购买服务经费的责任 ;认真研究社会救助具体事项,对其中适合社工承担的部分及时委托给社工机构或设置相应的社工岗位,并完善委托、承包、采购等流程。探索购买社工服务的标准、评估、监测及纠错机制,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安排。建立社工介入社会救助的评价激励机制,开发评价指标体系和运行规范。社会救助行政部门要与社工机构建立伙伴关系,充分信任、主动引入社工或社工机构,不断提升救助服务能力。

第三,评估社会救助领域社工服务需求。《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托底线、救急难”作为基本原则,可以此为切入点,准确评估、分析困难群众在遭遇急难事件,导致生活陷入困境时的社工服务需求情况。需求评估是服务提供的必经环节和前提,也是确保服务及时、准确提供的基础。可采取个案访谈、家庭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困难群众的社工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设计社工服务项目、研究服务提供方式或开发相应的工作岗位。社工服务需求评估可按层级分别开展,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促进政策。

第四,建立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资源共享机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建设民办社工机构数据库、专业社工人员数据库、社工服务项目库等,完善自下而上的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打造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信息分层共享平台,构建系统对接、数据共享、互联互通的资源共享机制。资源共享机制的建立,不仅有利于社会救助经办机构选择专业社工机构、专业社工以及社工服务项目,而且有利于社工机构或专业社工了解、评估、跟踪救助对象或救助机构需求,从而为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奠定坚实的基础。

社会工作者介入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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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恭贺

1、整合模式

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可选择的第一个模式是整合模式。

所建构的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的整合模式,即一种把经济援助与社会服务两种功能集中在某一个机构、某一个(或若干个)社会工作者身上的模式。具体来讲,在这个模式中,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是整合的焦点和平台。

其按照《暂行办法》和《意见》的要求,履行如下职责:

(1)通过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

(2)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4)除这三项传统的经济保障职责外,他们还要面向社会救助对象发挥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和宣传倡导等社会服务功能。

2、分离模式

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可选择的第二个模式是分离模式。

所建构的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的分离模式,即一种把经济援助与社会服务两种功能分别放在某两个(或多个)机构、经过必要的沟通(转介),由这两个(或多个)机构的工作人员分别运作的模式。具体来讲,在这个模式中,由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居民委员会等构成的体系属于社会救助的行政管道,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构成的体系属于社会救助的社会服务管道。

其中,分离的焦点集中在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之间的分离。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根据《暂行办法》和《意见》的要求,主要履行如下职责:

(1)通过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

(2)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依据《暂行办法》和《意见》的要求,面向社会救助对象主要发挥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和宣传倡导等社会服务功能。

3、混合模式

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可选择的第三个模式是混合模式。所谓混合模式,按麦肯泰尔和霍沃思的说法,指针对整合模式和分离模式所发展出来的“一种内在的中间可能性”。这种内在的中间可能性由整合模式和分离模式延伸而来,既与这两个模式不同,又带有这两个模式的特点。

从在一个机构里处理经济援助和社会服务来讲,它是整合的;从一个机构里的不同工作人员分别处理经济援助和社会服务来讲,它是分离的。

建构的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的混合模式,即一种把经济援助与社会服务两种功能集中在某一个机构里,但由不同工作人员实施的模式。在该机构里要分设三个小组或分支,分别履行不同的职责,发挥不同的功能。这三个小组或分支可分别称为“受理组(或接案组)”、“经济保障组”和“社会服务组”。

具体来讲,受理组具体负责:(1)通过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社会救助申请人的申请;

(2)根据社会救助申请人的情况,行使一定的酌情权,把他们分别转介给经济保障组、社会服务组。

经济保障组具体负责:(1)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2)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社会服务组具体负责:(1)对社会救助申请人的需求进行进一步评估,与社会救助对象一道确认其社会服务需求;

(2)根据评估结果,并依据《暂行办法》和《意见》的要求,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和宣传倡导等社会服务。

扩展资料

1、整合模式

这个模式的关键,是要对街道办事处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经办人员进行彻底改造,使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变成以社会工作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的机构,使经办人员变成符合资格要求的社会工作者。只有如此,他们才能同时承担起两种功能,既提供经济援助,又提供社会服务。

在改造过程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支持在街道办事处设立以社会工作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并通过以下两种办法完成社会工作岗位的改造升级:一方面可以采取培训原有“存量”(经办人员),使之胜任社会服务的办法;

另一方面可以采取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购买岗位,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向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派出社会工作者的办法。

作为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的一种可选择的模式,这种整合模式有其优点:第一,整合模式具有使社会救助对象摆脱依赖、实现自立的潜力。美国1962年《社会保障法》修正案最初的基本原理是,由受过训练的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将使社会救助对象康复和自立,进而减少依靠福利过活的人的数量和社会救助的支出。

第二,在整合模式中,由社会工作者接待社会救助申请人或受理社会救助申请人的申请,社会工作者会对社会救助申请人的环境获得一个整体性看法,并把核心的个案管理活动作为一个整合的整体去满足社会救助对象的需要。

第三,在整合模式中,由于社会工作者一个人负责社会救助对象的所有方面,所以至少对社会救助对象来讲,协调社会救助系统内部广泛的要求与服务会变得更容易。第四,整合模式能够使社会工作者在讨论社会救助过程中显示出对社会救助对象的关心,并对问题做出回应。

第五,在整合模式下,可能会有更多的社会救助对象对社会服务提出要求,以及对社会服务更满意,有助于疏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救助的渠道。

当然,整合模式也可能存在一些不足:第一,在整合模式中,追求公平正义的社会工作者有可能会批准那些不拥有法定权利的人享受社会救助待遇,造成社会救助资源的滥用。第二,在整合模式中,社会工作者需要进行家访,了解社会救助对象的经济状况和社会服务需求,这可能会导致侵犯社会救助对象的隐私。

第三,在整合模式下,社会救助对象接受社会服务倾向于成为获得经济援助的一个条件。由于社会工作者对经济援助拥有酌情控制权,他们有强迫社会救助对象接受社会服务的风险,而且还会破坏社会工作的专业助人关系。

第四,除非假定确认社会救助申请人资格的决定要求具有与从事治疗性社会服务一样程度的专业特长,那么把经济援助与社会服务两种功能在同一个岗位上结合起来就是对稀缺的专业人员时间的浪费。

第五,在整合模式中,倘若“社会工作者”不是符合资格要求的社会工作者,那么他们将不知道寻找什么,或如何面对他们所观察到的社会救助对象身上的问题,并不能达成使社会救助对象摆脱依赖、实现自立的目的。

2、分离模式

与整合模式相比,这个模式并不需要对街道办事处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经办人员进行彻底改造。

从逻辑上来讲,分离模式是在对整合模式的反思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因而,整合模式的缺点正是分离模式要克服和扬弃的。具体来讲,分离模式的优点表现为:第一,分离模式具有减少社会救助对象数量和因而减少公共支出数量的潜力。

第二,分离模式解除了社会工作者在整合模式下既提供经济援助又提供社会服务的“救济的沉重负担”,使经济援助人员和社会工作者分别专门从事一项工作,并能使社会工作者发展出清晰的(和通常更受尊重的)专业身份。

第三,由于分离模式把经济援助与社会服务分开,社会工作者不再对社会救助对象是否能够享受经济援助行使酌情权,从而避免了社会工作者强迫社会救助对象接受社会服务的风险,以及破坏二者之间专业关系的风险,使社会救助对象接受社会服务成为他们自己的一个自主选择。

分离模式的缺点主要表现在:第一,分离模式难于达成令社会救助对象摆脱社会救助,变为自食其力的目标。第二,在分离模式下,社会救助对象可能不会主动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求助,因而也就享受不到《暂行办法》和《意见》规定的社会服务,同时也堵塞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救助的渠道。

第三,在分离模式下,社会救助对象可能会被被动地转介给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由于不是出于他们自己的自由选择,因而,当社会工作者主动接触他们并为他们提供《暂行办法》和《意见》规定的社会服务时,的确要冒强迫社会救助对象接受社会服务以及破坏他们二者之间专业关系的风险。

第四,在分离模式下,社会救助对象可能倾向于减少对社会服务的要求,并且把社会工作者看作是不太有帮助的,不利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救助。

3、混合模式

从理论上来讲,这种混合模式应具备整合模式和分离模式各自的优点。第一,混合模式具有使社会救助对象摆脱依赖、实现自立的潜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相当一部分是有工作能力的。

混合模式在为他们提供经济保障的同时,还为他们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和宣传倡导等社会服务。这为有工作能力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自雇或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二,由于混合模式是一个工作团队,可以把来自各小组工作人员关于社会救助对象的信息汇总,形成对社会救助对象的整体看法,对其提供所需要的经济保障和社会服务,从而避免仅从社会救助机构的角度,把社会救助对象只看作是简单的一个可能或者不可能符合救助资格的人。

第三,同样由于混合模式是一个工作团队,三个小组之间有分工又有合作,这不但有利于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内部的协调,同时便于社会救助对象及时寻求经济保障和社会服务。

第四,在混合模式下,由于不同的工作人员分属不同的小组,分别专门从事一项工作,社会服务组中的社会工作者可以从既提供经济援助又提供社会服务的“救济的沉重负担”中解放出来,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更好的社会服务。

第五,在混合模式下,受理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接待社会救助对象,有可能避免整合模式下社会工作者强迫社会救助对象接受社会服务的风险,以及破坏二者之间专业关系的风险。

当然,混合模式也存在理论上的缺点。第一,在混合模式下,社会服务组中的社会工作者可能会受到经济保障组尤其是整个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的行政挤压,导致出现社会工作者忙于经济保障事务甚至一般性行政事务,而不能从事专业社会服务的现象。

无论社会服务组中的社会工作者是通过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购买岗位而来的,还是通过公开招聘而来的,他们在混合模式中可能都会处于弱势地位,极有可能被经济保障事务及一般性行政事务压垮。

第二,受理组工作人员是最先接触社会救助对象的工作人员,他们在是否要向经济保障组和社会服务组转介社会救助对象上会行使一定的酌情权。倘若受理组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社会工作培训,他们就很难判断出社会救助对象是否有社会服务需要。

第三,混合模式的关键是要在三个小组之间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机制,但这种沟通机制尚无现成的经验,亟须地方创造性的实践。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的模式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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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喱小周

社会工作者介入残疾人增能服务个案分析

残疾人社区康复是系统工程,涉及残疾人本身身体康复、功能发挥,和残疾人社区融合,社区对残疾人看法态度转变,是包容了残疾人身心、生活、社交和环境等多方面内容的概念。那么,下面是由我为大家分析社会工作者介入残疾人增能服务个案,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基本资料及背景

1、基本资料

张某25岁,2010年3月因为精神健康出现问题被家人送往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回到家中。曾经患有精神疾病使张某失去了工作,和朋友也失去了联系,家人怕他出意外,出于关心常把他一个人关在家里,不允许他外出。医院医生在回访中了解到张某的情况,发现张某的情绪不太稳定。张某说,自己很孤独,大家都很害怕他,他被大家抛弃了。

2、背景资料

残疾人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团体,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的问题和许多社会问题交织在一起,极其复杂。社会工作者主张根据残疾人的特点,优势与不同的背景和能力,运用优势视角社会工作介入的理论、理念和技巧及加入心理学的访谈咨询评估诊断等方法服务残疾人,对残疾人进行心理援助,伤残康复与就业扶持。以期待使其恢复到正常的生活状态和心理状态中,并达到与社会的良好适应状态。具体在本案中,张某因为精神健康出现问题,通过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的医生进行专业鉴定后基本可以认定为精神残疾。残疾人社会工作是围绕残疾人个人、家庭、群体以及相关的社会组织和社区开展的专业性助人活动。在整个服务介入过程中,张某本人、张某的家属、同事、朋友、朋辈关系、医生及医院、社区民政委员、邻居等相关系统交互作用、相互影响,整合社区内所有资源为张某提供帮助与支持。

二、案主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本案中,张某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张某自卑、缺乏安全感、孤独的心理状态需要改善,社会工作者应着力增强其生活的自信心和积极性。

2、改善张某与父母的关系,改变家长不允许外出的简单处理方式,增强家庭系统的支持。

3、改善张某与朋友以及同事的人际关系,建立起于外界沟通的渠道。

三、问题分析

与其它群体的社会工作相比,残疾人社会工作具有它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残疾人及其群体自身的特殊性。除了受社会或者自然条件的限制而使自己生活在困境之中外,残疾人及其群体更由于自己的身心缺陷或损伤而难以象正常人一样生活,他们所遭受的痛苦和不幸是双重的。如案主张某因为精神疾病,导致失业,失去亲人朋友的关心,甚至连行动自由都受到限制。

2、残疾人社会工作过程的特殊性。大多数情况下,残疾人社会工作者通常都是身心健全者,他们一般很难具有与残疾人相似的生活经历或创伤遭遇,因此,社会工作者在具体的实务过程中,对服务对象的“同理心”的表达以及服务需求适切性的考虑,远远比对其它群体的社会工作服务要困难得多。在工作中如果处理失当的话,对残疾人伤害所造成的后果也更加严重。正因为上述特殊性的存在,残疾人就更需要政府社会的帮助,更需要专业人员所提供的各类服务,对社会工作者而言,也需要社会工作者清醒地认识到残疾人社会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四、服务计划

残疾人社会工作的方法有心理辅导、个案工作、寻找资源、转介等具体方式。在社会模式指导下选择合适的行动为残疾人提供服务非常重要。这些行动包括四个层面,它们之间构成一系列从微观到宏观的介入方法。具体而言,这些行动和方法是:

1、让残疾人充分运用其可以运用的资源和能力,工作人员尽量从残疾人及其周围环境中去了解服务对象自己已有的能力和可资利用的资源,帮助残疾人改变态度或学习某些技术和方法去解决问题。具体的工作方法是:

(1)辅导,即工作人员解释某些看法及教导残疾人,使其建立自我意志和发挥潜在能力去解决问题。社会工作者加强对张某的辅导工作,使其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价值,努力克服自卑心理,重新建立自信心。

(2)支持,即帮助残疾人认识自己所处的环境里可以运用的资源及其途径,然后,就着重残疾人的困难,工作员安排提供援助服务,如残疾人家务助理、残疾病人短期照顾,等等,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在这期间,工作员要不断地给予鼓励和支持,使残疾人从中获得经验和能力去面对困难。本案中的支持系统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支持与关怀,使张某在家庭中感受到温暖与安全感。感受家人的接纳与尊重。

(3)保护,这是一种强化的支持,以防止残疾人受到伤害。保护的方式可以有多种,工作员应该就残疾人情况采取不同的禁制及安全措施去避免伤害出现,比如在迫不得己的时候送残疾人至院舍照顾,以及在一般情况下安排亲友、家务助理及健康护士护理和照顾病弱的残疾人等。具体在本案中体现为让张某恢复自由行动,更好地与外界接触,更快地恢复所有社会功能。

2、减低残疾人运用资源的环境阻力和矛盾,残疾人在求助过程中会因为周围的人事和环境的许多阻碍与误解而得不到足够支援,如残疾人的家庭成员对其应接受怎样的服务有不同意见、机构人员对残疾人情况并不了解,等等,工作员的介入就是要调解这些矛盾和澄清误会,使残疾人获得应有的支援和帮助。具体的工作方法是:

(1)调解,即工作员通过周旋以消除或减少残疾人、家人及服务机构人员之间出现的不协调和冲突,促进各方的沟通和合作,为残疾人提供有利援助。

(2)商议,根据残疾人的`需要,为残疾人磋商及协调以便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和服务。

3、发堀并有效运用社区资源在大多数情况下,残疾人需要的帮助较诸于社会服务机构所能提供的资源为多,因此,工作员要为残疾人发掘及调动更多的服务资源,以照顾残疾人的需要。为了达成这些目标,工作员采用的服务方法有:

(1)调动资源,具体的步骤是:

a.协助残疾人辨认社区内一些潜在而有帮助的人际网络及服务资源,如家人、邻居、志愿服务人士等;

b.鼓励及激发这些人际网络发挥作用;

c.调动不同的可运用的资源和支援网络去帮助受助人,如针对独居而行动不便的残疾老人,工作员可以因应社区内可以调动的资源为受助人编织一个合适的支援系统,例如安排家务助理协助处理家居事务,调动义工人员定期探访和组织活动,联络邻居在受助人遭遇危机时提供照应等。

(2)创造新资源,工作员协助发展和设立一些新的互助或支持团体,以加强对残疾人的照顾和支援。这些团体可以有以下不同形式:

a.遭遇类似困难和问题的残疾人所组成的互助或支持团体,如精卫病人与志愿者结对小组、残疾老人互助组、残疾妇女自强小组,等等;

b.一些照顾者的团体,比如残疾人支援小组、弱智人士家长组,等等;

c.服务性的义工团体;

d.倡导性团体,如残疾人权益促进会、残疾人关注组,等等。

(3)社区联络,即是要与社区内不同组织和人士建立和保持一个合作的网络和关系,从而为残疾人的问题解决创造一个良好的资源和人员环境,大致有二方面的联络和合作形式:

a.短期性针对某些残疾人,事件或问题解决的联络和合作;

b.长期和持续性的联络和工作关系的建立,如定期接触和会议,转介,合办残疾人服务计划等。论是那种联络和合作形式,工作员都要对社区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4、促进残疾人的权益。很多时候由于社会资源的匮乏和社会人士的忽视,残疾人的困难和需要未必都会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可以得到充分的解决,对此,社会工作者可以采取两种方法:

(1)倡导,即为一些备受忽视的残疾人争取合理的照顾和利益,它包括工作员在机构及社区内为残疾人争取更佳的服务提供,及向社会建议合理的政策修订,以改善残疾人的困境。

(2)社区教育,社区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教育社区人士通过明白和体会一些身处困境的残疾人士的苦况,以消除他们对残疾人存有的偏见和歧视,从而争取更多的社区人士对残疾人扶助工作的支持和参与。社区教育包括工作员直接解释和游说,举办社区教育的宣传活动去提升社区互助和容纳的气氛。

五、服务过程和效果评估

个案工作是社会工作者用专业的知识和技能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帮助有问题的个人和家庭解决问题,预防问题的发生,更好地获得社会资源,更好地发展。在协助过程中,个案工作者与案主之间维持着面对面或一对一的专业关系运用专业知识、理论、方法与技巧协助失调的个人改善环境,增进生活适应能力;协调社会关系,建立良性互动网络;调适自我功能,促进人格发展;以健康、成熟的心态,来认识及面对问题,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善用社会资源和机会,来解决问题,以提升自我信心和生活质量。

社区康复有关理论认为,残疾人社区康复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涉及到残疾人本身的身体康复、功能的发挥外,还涉及到残疾人的社区融合,社区对残疾人看法和态度的转变,是一个包容了残疾人身心、生活、社交和环境等多方面内容的概念。社区康复包括两个部分:一是针对残疾人群体的康复活动,主要是改变残疾人原先的闭塞现状,加强他们与外界的沟通和连接,包括残疾人与残疾人的连接、残疾人与普通人的连接、残疾人与康复资源的连接、残疾人与家庭成员的连接等;二是针对社区居民的社区康复宣传。主要是向社区村民宣传社区康复知识,帮助他们认识和理解残疾人和社区康复,尊重和支持残疾人,为残疾人群体营造一个良好的社区环境,构建一个充满“关爱”、“支持”与“理解”的社区支持网络。

1、构建家庭支持网络。针对残疾人家庭之间,特别是母子(女)之间缺少沟通与交流,如孩子与残疾人母亲关系疏远,母亲担心残疾孩子等,社工需开展残疾人“亲子小组”活动,着力改善残疾人家庭亲子关系,积极构建家庭支持网络。

2、构建朋辈支持网络。社工发现张某特别爱好文娱活动,发病以前热衷于跳排舞。为了实现残疾人与普通人,与社区的融合,社工拟设计并建立文娱互助小组,招募的成员包括残疾人、残疾人家属、普通人等三类群体,以此来增进残疾人与正常人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积极构建朋辈支持网络。

3、构建社区支持网络。社区康复服务,指的是通过接受过相关培训的社区工作者和残疾人家属来帮助残疾人减轻或消除身心障碍。当地社区居民甚至是残疾人自身对于社区康复都没有基础性的认识,如残疾人的确定标准、如何办理残疾人证、残疾人及其家人如何帮助残疾人进行社区康复等,因此,社工需要大力宣传社区康复知识,让社区里更多的人认识和了解残疾人和社区康复服务,通过提升当地居民对社区康复的认识度,来积极构建社区支持网络。只有切实加强了残疾人三级网络的建设,才能帮助残疾人更好的融入家庭、融入群体、融入社区,才能使残疾人感受到来自家庭、来自朋辈、来自社区的关怀和温暖,才能为残疾人营造一个更美好、更温馨、更舒适的社区氛围。

1、联系张某的医生,了解更多张某疾病方面的资料,并希望医生多关注张某的病情发展,并与社工保持联系。

2、帮助张某家人改变对精神疾病的误解,改善家长的处理方式,让张某的家人了解与外界沟通对于张某的重要性,增强家庭系统的支持作用。

3、社会工作者为张某进行情绪疏导,鼓励他自我肯定、自我认同,肯定自己的价值,增强其自信心。

4、社会工作者开展一系列同龄人的小组辅导,在活动中鼓励张某与他人相处,增加张某交友的可能,提高其社交技巧,为他以后在社会中与人友好相处做好准备。社会工作者对个案辅导进行成效评估、过程评估和满意度评估,均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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