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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和义务。休息权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具体如下:1、休息权属于劳动权的范畴;2、劳动权是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通常包括劳动就业权、获得劳动报酬权、选择职业权、安全劳动权、休息权、退休权等;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4、休息权是自然人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属于基本人权的范围。同时,它也是自然人人格权必要的和基本的组成部分,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在现代社会,休息权还是劳动者应当享有的与劳动权密切相关的一项基本权利。劳动法对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有:年休假是指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每年选择一次连续的带工资的休假时间。休假天数需根据其资历、岗位等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超过两周;不允许用人单位以公费旅游的形式变相折抵年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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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具体包括: (一)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二)用人单位应当 保证劳动者 每周至少休息1日。 (三)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四)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但法律特别规定的除外。 (五)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依照法定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六)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七)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风险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第四项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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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劳动法》对公民的休息权进行了细化。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扩展资料:
案例:
××公司为减员增效,规定传达室由3人减至2人,要求轮流值白班和夜班,无周休日,节假日由保卫科人员轮流到传达室值班。2名门卫每天工作12小时,两个月后感到体力不支,拒绝双休日长期加班,与公司发生争议。
公司认为门卫工作时间虽长,但工作量不如车间大,特别是夜间门卫可以睡觉;双休日加班并不少给加班费。
2名门卫则不同意厂方观点,认为双休日长期加班有损健康,尽管厂方并不少给加班费,但要求按工时制度执行,每月加班、加点不超过36小时,保证依法享有休息权。双方协商不成,2名门卫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经审理查明,双方当事人所述情况属实。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被诉人××公司同意在传达室增加1名门卫,实行每周休息1日、每周44小时工作制;
(2)仲裁受理费和案件处理由双方平均负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休息权-案例分析
优质社会工作者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