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ky小钰
萧派森,广东省深圳市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2020年12月21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011”涉黑社会性质组织专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黑老大”萧派森死刑立即执行。[1]中文名萧派森性质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犯罪经历依法判决TA说犯罪经历因萧派森与文志轩存在矛盾,于2005年8月2日指使陈龙金等人刺杀文志轩未遂,遂带领手下骨干成员脱离萧厚明黑社会性质组织,自立门户,逐步建立起以萧派森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萧进基、洪顺华、陈国洪、冯岳海、陈培根、曾齐龙、刘海林、刘玉雄、文道丁、陈龙金与孟庆君、余小峰(二人均另案处理)等人为骨干成员,陈仲明、洪锦良、杜鹏、黄文松、吴涛、文冠池、王旭明、蔡军、李合明、阮亚强、柏子杰、杨萍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萧派森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一带,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并获得了大量非法财物,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案为省公安厅督办案件,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部门领导带队,指派检察官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听取公安机关对案发经过及侦查情况的介绍、查阅侦查卷宗以及参加案件讨论后,专案组针对案件定性以及调查取证方向提出指导意见,及时引导侦查方向,为本案审查起诉以及刑事审判工作奠定扎实基础。7月27日,经公诉机关依法审查后,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对萧派森等23人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采纳了市检察院的指控意见,对萧派森等23人及所实施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19单组织内违法犯罪事实,4单组织成员实施的组织外犯罪均作出有罪判决,其中萧派森被依法认定为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为深圳地区首例判处“黑老大”死刑立即执行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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