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猪行天下1212
重庆农转非养老保险摘要重庆农转非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第一条、为妥善解决我市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1982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因土地被政府依法征收(用)进行了城镇居民身份登记,且在2007年12月31日前年满16周岁以上人员(以下简称原征地农转非人员),适用本办法。征地时已作就业安置,现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含已退休)的人员、安置就业的单位破产解体并进行了政策性安置补偿的人员、户籍关系已迁出市外人员、2007年12月31日前已死亡人员等,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2007年12月31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原征地农转非人员(以下简称老龄人员),本人自愿的,可按以下规定办理:(一)老龄人员年满75周岁以上的每人按15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75周岁的,在15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不足75周岁的年限,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增加13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老龄人员不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二)老龄人员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完清后,从2008年1月起,按我市现行的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月发给养老待遇。年满70周岁以上的,同时按规定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待遇(即年满70周岁的,每月增发50元;年满75周岁的,每月再增发50元。下同)。(三)老龄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期间死亡的,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待遇,并按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支付死亡待遇。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政府补贴部分除外,下同),扣除已支付养老待遇和死亡待遇后的余额一次性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第四条、2007年12月31日,男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原征地农转非人员(以下简称“4050”人员),本人自愿的,可按以下规定办理:(一)“4050”人员每人按4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二)“4050”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未继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起,按我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月发给养老待遇。年满70周岁后,同时按规定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待遇。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将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一次性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领取养老待遇期间死亡的,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待遇,并按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支付死亡待遇。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扣除已支付养老待遇和死亡待遇后的余额一次性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三)“4050”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继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足5年的,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起,按下列办法计发养老待遇:养老待遇=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1+继续缴费月数×1%)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将其个人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一次性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期间死亡的,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待遇,并按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支付死亡待遇。其个人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扣除已支付养老待遇和死亡待遇后的余额一次性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四)“4050”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继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年以上的,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其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作为15年缴费年限,缴费指数按1计算,按规定补建个人账户。 以上信息来自:

雅轩0310
永康市拟提拔任用市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通告2017-05-13 22:19:24 来源: 浙江在线 经永康市委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或转任重要岗位任职的李方高等34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3、公示时间。从2017年5月12日起到2017年5月19日止。4、公示受理部门和受理方式。永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永康市行政中心1704室,邮编:321300);举报电话: 12380-2-4或;举报邮箱:。中共永康市委组织部2017年5月12日拟提拔任用市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名单李方高,现任永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二纪检组组长、市府办党组成员,拟确定正局长级。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浙江永康人,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倪宅粮管所主管会计,审计局审计员、行政事业科副科长、科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审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等职。吕立新,现任永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三纪检组组长、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拟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五纪检组组长、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成员,确定正局长级。男,汉族,1967年2月出生,浙江永康人,199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计生委秘书、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计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卫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等职。杜奕铭,现任永康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拟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金融办主任。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浙江永康人,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财税局干部、石柱所副所长,财政局方岩所所长,地税直属分局副局长,财政局财政预算科科长等职。黄高升,现任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分局副局长,拟任经济开发区人大工委主任。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浙江永康人,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八字墙乡干部,绿化委副主任,林业局林政科负责人,林业局森林资源保护科科长,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科科长等职。谢毅清,现任永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组长、市教育局党委委员,拟任市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浙江永康人,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财政局商贸科副科长、科长、企财科科长,财政局党委委员、四方集团副总经理,财政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四方集团党委副书记,财政局党委委员、纪委派驻纪检组长等职。徐子健,现任永康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拟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男,汉族,1970年5月出生,浙江永康人,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公安局民警,清溪派出所副所长、所长,刑侦大队教导员兼禁毒大队长,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大队长(副局级),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级)等职。胡望钦,现任永康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市创建办常务副主任,保留副局级,拟任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男,汉族,1965年3月出生,浙江永康人,200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建设局规划科副科长、城市规划审批科科长,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分局副局长,西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等职。邵吉新,现任永康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地税局副局长,拟任市财政局党委副书记。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浙江永康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曾任象珠财税所副所长,财税局直属所所长,地税稽查局副局长、局长,地税局总会计师,财政局党委委员、地税局总会计师等职。胡璇,现任永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拟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男,汉族,1979年12月出生,浙江永康人,199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公安局民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副科级纪检员、正科级纪检员等职。吴志浩,现任永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拟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审理室主任。男,汉族,1979年7月出生,浙江永康人,200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公安局民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副科级纪检员、正科级纪检员等职。陈灵感,现任永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宣传教育室副主任,拟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宣传教育室主任。男,汉族,1982年10月出生,浙江永康人,200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象珠镇干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副科级纪检员、正科级纪检员、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叶玲萍,现任永康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主任,拟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五纪检组副组长。女,汉族,1978年11月出生,浙江永康人,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石柱镇干部,市委组织部干事、副科级组织员、人才办副主任、知工办副主任、人才办副主任(正科级)等职。徐新学,现任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农业科科长,拟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卫计局纪检组副组长。男,汉族,1974年12月出生,浙江永康人,199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方岩初中教师,花川初中教师,解放小学教师、副教导主任,计生局办公室秘书,市府办综合科副科长、正科级秘书、农业科副科长等职。周建伟,现任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秘书科科长,拟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男,汉族,1978年8月出生,浙江诸暨人,200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5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公安局民警,市委办科员、副科级秘书、党群政法科副科长、科长,市府办金融发展科科长、秘书科科长等职。邢智坚,现任永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拟任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成员、民宗局副局长。男,汉族,1974年8月出生,浙江永康人,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上海武警总队第九支队干部,龙山镇干部,西溪镇干部、组织员,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党员干部远程教育中心副主任(正科级)、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党建科科长等职。杨惠立,现任永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直属人武部部长,拟任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男,汉族,1967年6月出生,浙江永康人,198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福建海防十一旅十二连排长、三连副连长、三连连长、军务科副营职参谋、步兵营副营长、教导队副队长,市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参谋、党委委员、后勤科长,西城街道人武部副部长等职。朱江浩,现任永康市江南街道团工委书记,拟任团市委副书记(正股级)。男,汉族,1989年1月出生,浙江永康人,201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象珠镇干部、宣传干事、综合办副主任,江南街道团工委书记、党政综合办主任等职。叶宁,现任永康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市委报道组组长,拟任市8890便民服务分中心(市12345政务服务分中心)副主任。男,汉族,1970年4月出生,浙江永康人,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百货总公司职工,永康日报社记者,市委报道组报道员、副组长、组长等职。吕启进,现任永康市规划局办公室负责人,拟任市8890便民服务分中心(市12345政务服务分中心)副主任。男,汉族,1971年4月出生,浙江永康人,199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东风莹石公司职工,市化学工业总公司职工,规划局村镇建设管理站干部、副站长,规划局综合科负责人等职。钱林锋,现任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拟任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副局级)。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浙江永康人,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城管监察大队干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干部、直属执法中队中队长、行政许可科负责人、纪委副书记,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办公室主任等职。徐航,现任永康市水务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拟任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男,汉族,1974年4月出生,浙江永康人,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武警上海总队第二支队副连长,公安局石柱派出所副所长,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副主任、创建办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等职。胡龙,现任永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拟确定副局级。男,汉族,1977年11月出生,浙江永康人,200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曾任公安局民警、刑侦大队中队长、禁毒大队副教导员、副大队长、大队长,芝英派出所所长,芝英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等职。周宁,现任永康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拟确定副局级。男,汉族,1970年11月出生,浙江永康人,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公安局民警、看守所副所长、西城派出所副所长、方岩派出所所长、警务保障室主任等职。胡俊杰,现任永康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局长(副局级),拟任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男,汉族,1976年7月出生,浙江永康人,200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地税局信息中心副主任,地税局直属分局副局长,财政局农财科科长等职。
吃遍全宇宙!
重庆2022会上调工资重庆2022会上调工资。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并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决定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标准如下:(一)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等23个区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二)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优质社会工作者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