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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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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与吃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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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有效地解决家庭暴力

怎样才能有效地解决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一般都会发生在隐蔽的地方,是需要我们共同去抵抗的,家暴不仅会为我们的身体造成危害,还会伤害我们的心理,看看怎样才能有效地解决家庭暴力。

一、遇到家庭暴力有哪些解决方式

1、如果暴力正在发生,当事人应尽量与行为人保持距离,并及时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如果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是举报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要途径。

3、人身遭受威胁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二、被家暴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

1、被家暴法院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其实,遭受到家庭暴力以后,最有效的处理方法就是报警,另外要考虑跟当事人解除夫妻关系,只要有家暴的证据,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都会判决离婚的,被家暴方还可以要求家暴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一、及时解除婚姻关系,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发现对方有暴力倾向,并且已经不止一次向你施暴的话,期望他能够忏悔并痛改前非是不实际的,应尽早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种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及时向司法部门求助

遭受了家庭暴力之后,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到医院就诊作记录,伤势较重的进行法医鉴定,坚决要求公安机关追究施暴者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不要容忍就过了,更不可认为是家务事象征性处理就行了。

三、一旦决定离婚,要冷静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以后的家庭暴力再次发生

例如分居,向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以及所在单位反映情况,一方面保留对方施暴的证据,另一方面可请求这些单位对施暴者给予批评教育和惩罚,予以劝阻和调解。

四、防患于未然,经济上独立

发生家庭暴力的原因很多,但是受害者经济上独立的话,一方面提升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另一方面也为日后离婚减少了后顾之忧。

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问题,它不仅仅是夫妻之间的家务事,它是对妇女人权侵犯的具体表现。家庭暴力的发生不仅给妇女带来生理和心理伤害,还直接影响了子女的正常发展,破坏了家庭的稳定,同时,也影响了整个社会的安定。

因此,解决家庭暴力问题,建立一个没有暴力的和睦的家庭环境,可以促进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环境。要真正解决家庭暴力的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合作。

1、制定相关的法律:制定一部专门的家庭暴力法,从制度上对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保证。同时积极鼓励公、检、法、司机关的积极参与和配合,调动警察和律师在制止和反对家庭暴力中的作用。研究表明,没有法律保护,公安司法机构的不干预是导致家庭暴力行为长期存在的一个主要原因。

2、加强公众宣传和教育:

⑴建立和谐的夫妻关系和美满的家庭生活是社会安定的.基础,因此反对家庭暴力是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环节。

⑵加强对家庭暴力的定义和界定、研究和宣传,家庭暴力的内涵,不仅包括武力,还包括心理方面和性方面的内容。

⑶夫妻冲突绝对不可以动手,夫妻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如何寻求非暴力的解决途径,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⑷家庭暴力绝对不是家务事,这是对妇女权利的侵犯。

⑸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反对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活动。

众所周知,中国的某些文化习俗和传统,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家庭暴力的存在,因此,要改变旧有的文化传统,必须建立一种新的反对家庭暴力的文化氛围,这就需要社会的共同参与,大力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3、在社区层面(或村委会)开展家庭教育,传授夫妻和谐相处之道。在社区层面,大力推行家庭教育项目,一方面大力宣传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和对社会的影响,另一方面让夫妻互相学习解决婚姻冲突的非暴力方法。家庭暴力发生在夫妻之间,涉及千家万户,有了法律和司法干预,并不代表家庭暴力现象会自动消除,还需要千千万万的夫妻共同努力,才可能改变。

4、建立并开展针对施暴者和受害者的辅导服务。我们认为需要发展社会服务,发挥社会工作者和心理辅导师的作用,对使用暴力者和受到暴力伤害者提供相应的辅导服务,让他们在一个安全的信任的环境中,学习夫妻和谐相处的方法。

调动夫妻双方参与建立和谐的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针对那些有特别需要的人来讲,应该根据个体需要,提供相应的心理辅导和服务,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为建立平等和谐的夫妻关系而努力。

5、政府拨出一定的经费,支持全国性机构和民间组织开展对受害者的庇护服务和心理咨询活动。

6、在中小学教育中增加反对针对女性的性别歧视的内容,改变传统的男强女弱的社会性别期望,大力提倡男女平等。从儿童时期开始,就培养孩子们学习用非暴力的方式是不可以接受的。

7、妇联在社区宣传和教育中,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出面协调和组织一个集妇联、街道、派出所、法院等部门的合作机构,专门处理家庭暴力事件,使人们意识到,反对家庭暴力是一个重要的关系到妇女权益的社会工程,需要通过大家的力量来解决。

社会工作者如何处理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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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咪灰灰

自1992年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随之的经济改革使得单位对职工支持作用不断减少,各区域居民与其所在社区的关系日趋密切。作为一个成熟的社区具有管理、服务、保障、教育和维护安全稳定等多项功能。在社区平台的基础上结合各方力量,利用社区优势资源,有效预防和制止社区内的家庭暴力。 第一是充分利用社区优势与多种机构合作形成有效的家庭暴力干预网络。事实上,家庭暴力的问题如果仅依靠社区或社区内个人的力量是不可能完成的,这是一综合性服务,应结合行政和社会多方面力量。以行政力量为主导,同社会民间组织通力合作构建社区内多机构的合作干预网络。政府的行政力量的内涵是不可小觑的,同时结合社会专业性服务机构、媒体等的力量必将提高反家庭暴力的效率。这样多机构组成的干预网更利于从多视角、多方位看问题,为社区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服务,从而实现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目标。 第二是加强招募、培养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从事社区工作。由于传统思想的根深蒂固,基层社区工作人员认识的局限性,部分社区工作人员有时仍会因“宁拆一座桥不毁一桩婚”等类似的原因消极处理家庭暴力,而使得受害人得不到及时的社会救助。鉴于此,就得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招募志愿者和社区工作人员,请反家庭暴力的专家授课,帮助社区工作人员快速获得反家庭暴力的综合技能,同时也要加强招募的志愿者与社区工作人员与原先的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让其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和法律意识,从而从根本上把反家庭暴力的社区介入由消极转为积极。 第三是寻求更多渠道的资金来源。社区工作的开展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作基础,资金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家庭暴力干预的社区介入。社区工作纷繁复杂,根据其工作项目相关政府部门对社区会有一部分拨款,但仅依靠政府拨款是不够的,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社区通过互联网、媒体可以得到社会大众的支持,在社区内也可组建外联组织,寻求更多的资金。总之,拓宽资金来源的渠道,才能为社区反暴力工作提供更充实的物质基础。 第四是加强社区法制宣传工作。�0�2�0�2�0�2�0�2�0�2�0�2�0�2�0�2�0�2�0�2�0�2 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人民法院 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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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style

社会工作介入婚姻暴力案例分析

社会工作者从跟进此服务对象到陪同服务对象结束婚姻、选择新的生活方式重新开始,由此启发了社会工作者对家庭关系的一系列专业思考。下面是由为大家整理的社会工作介入婚姻暴力案例分析,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背景介绍

(一)、家庭背景

服务对象阿玉(化名),女,已婚未生育,现年39岁,户籍是东莞市莞城区,与丈夫、小姑子一起居住在丈夫父母家。

(二)、经济背景

服务对象是东城一家游泳馆的工作人员,每月工资收入2000元。丈夫系村里治安人员,每月工资1900元。服务对象与丈夫每月各有村委的500元分红。

(三)、身体状况

服务对象29岁那年经人介绍与丈夫结婚至今10年。婚后一年有怀上孩子但自然流产,后一直未能怀到小孩。夫妻两人都去各个医院检查过身体,一直未查出有较大的问题。服务对象左边一侧输卵管有堵塞,但双方经医生检查后认为是可以怀上孩子的。服务对象一直在广州就医服药,服用雌性激素药导致胸部长异物,无奈做了胸部切除异物手术。其身体情况好转持续2年后,夫妻先后2次到广州医院尝试做试管婴儿,无奈植入胚胎后又意外2次流产。

(四)、社会支持网络

1、服务对象居住在公婆家,其父母和姐姐住在其他镇街,平日较少理任服务对象的生活。

2、服务对象与所在的游泳馆工作同事关系较好。

(五)、危机情况

服务对象自述于2012年6月13日遭遇家暴。头部和手部被丈夫及家公家婆殴打至瘀肿。服务对象夫妇住在家公家婆的自建房屋的二楼,家公家婆住第一层。长辈与子女双方分开煮食。服务对象表示近年来丈夫未曾给予过她生活费用,并因向妻子索要财产无果而多次殴打服务对象。为此服务对象总是选择在游泳馆吃完午晚两餐饭才回家。这导致丈夫没有晚饭吃,对此,家婆家公的意见非常大,总是责骂服务对象早出晚归,不顾家庭独自潇洒。2012年服务对象曾有因晚归被锁门外,她哀求了很久家人才愿意开门。遭遇殴打的那晚,事因晚归,家婆责骂服务对象倒不如与丈夫离婚。婆媳两人在你一言我一语的谈话起了争执,引起服务对象丈夫、家公、小姑子一起到客厅与服务对象争吵,接着便动手打了起来。服务对象被三人殴打导致头部、手臂瘀肿。而其丈夫亦被服务对象深深咬了一口,腿部瘀黑,家公也因在拉扯中拇指扭损。遭遇家暴的服务对象当时脑袋一片空白,未报案,先后向居委会及社会工作者要求帮助,提出想与丈夫离婚,同时表示不知道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二、案例分析(预估):服务对象问题分析

(一)危机的定义:

(1)卡普蓝(Caplan)认为当人遇到突发的事件或变动却未能立即解决时,就会失去平衡陷入危机状态。

(2)拉博柏特(Rapoport)提到危险事变对生活目标造成威胁,加上欠缺应付机制是构成危机的因素。

(3)狄臣(Dixon,1979)则介定危机之产生是由于某一事变被个人视为带来危险而个人通常的解决方法无效 因而感到无助并影响个人的功能。

学者之间对于危机的定义都有一定的差异,而通常采用的危机定义是指一个人的正常生活受到意外危险的破坏而产生的身心混乱状态。而危机介入是指对处于生活危机状况中的人短期性服务的一种方法,透过提供个人急需帮助,针对服务对象的危机状态开展的调适和治疗工作。

(二)预估:

社会工作者在分析服务对象所处的环境后,预估目前服务对象的生活处于危机状态下,根据所需处理的问题紧急程度分析如下:

1、服务对象面临的首要问题是人身安全问题

由于服务对象居住在其家婆家中,服务对象存在继续遭受家暴的危险,其丈夫、家婆、家公对其的家暴威胁到服务对象的人身安全;由于服务对象的家婆、家公认为服务对象在其家中白吃白住,多次赶服务对象离开其家庭,随着关系的破裂,更加威胁服务对象的居住安全问题。

2、服务对象次要解决的是与丈夫及其家庭成员的矛盾问题

虽然服务对象与其丈夫及其家人关系紧张,但是在没有通过法律正式离婚的前提下,双方依然存在法定的夫妻关系,因此双方的关系矛盾也是服务对象面临的一个直接问题。

3、当服务对象真正面临离婚时,如何维护自身在婚姻财产方面的权利问题

由于服务对象的家婆及丈夫多次要求服务对象离婚,并要求服务对象缴纳上半年的房租,以及退回结婚时赠送服务对象的龙凤金镯,作为对服务对象丈夫家庭的补偿。服务对象一方面同意离婚,但另一方面不同意缴纳房租以及退回金手镯。由于服务对象对相关方面的政策规定不了解,因此她并不清楚面临离婚时应如何保护自身权利。

4、服务对象在解决危机后所需面临的是自己日后的生活问题

如果服务对象最终选择离婚,那么她将来该如何走出家暴对其的负面影响?如何开始新的生活?离婚后的生活计划如何?这些问题将是服务对象在离婚后可能会面临的困难。如果服务对象最终没有选择离婚,那么服务对象如何重新面对曾对她实施家暴的丈夫及其家人,如何改善彼此的家庭关系,如何恢复到正常的生活状态,这些问题可能在服务对象需要面临的问题。

三、服务计划

(一)、服务目标

根据对服务对象的评估以及和服务对象共同商议后,我们制定了我们的服务目标,主要有以下几个:

1、告知服务对象一旦发生家暴时应及时保护自身的措施,避免因一时的冲突而导致任何人员的伤害。

2、 倾听服务对象及其丈夫、家公家婆对该事件(家庭矛盾纠纷)的看法,倾听出现家暴行为的'缘由,及各人对事情发生后的处理态度。

3、进行调解分析及引导。分析及引导各人的处理方式会可能产生的后果,共同寻找一个将问题、矛盾减少到最低程度的办法。对双方最终是否离婚,尊重服务对象的选择。

4、协助服务对象恢复到正常的生活状态,走出家暴对其产生的负面影响。

(二)、服务策略

制定服务目标后,就不同的目标而采取不同的策略问题,社工在与服务对象协商后,主要的服务计划如下:

1、对于服务对象的求助,应了解纠纷情况,用同理心、倾听技巧陪伴服务对象诉说,并给予服务对象一些家暴时如何保护自身的措施。

2、约见服务对象的家公家婆,对此事件的发生缘由和过程进行了解,掌握家公家婆对此矛盾的处理态度。

3、约见服务对象夫妻双方面谈,了解双方对婚姻的看法,协助双方了解到选择离婚可能产生的后果,尊重夫妻双方对于是否离婚的选择。

4、协助服务对象平复内心情绪,教导服务对象如何保护自己生命和合法权益,学会恰当地处理婚姻中财产纠纷,协助服务对象了解、获取离婚程序等方面所需的知识。

5、辅导服务对象,给予生活正能量信息,协助服务对象走出家暴以及最终可能会离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鼓励服务对象积极面对生活,选择合适的方式释放情绪,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如果服务对象夫妻双方最终选择离婚)

6、改善服务对象与家人的关系,协助家人选择合适解决矛盾的方式,协助服务对象与其家人建立良好有效的沟通方式,恢复到正常生活状态。(如果服务对象夫妻双方最终没有选择离婚)

四、服务计划实施过程

(一)、危机发生

2012年6月13日,由于服务对象较晚回家,家婆责骂服务对象倒不如与丈夫离婚。婆媳两人在你一言我一语的谈话起了争执,引起服务对象丈夫、家公、小姑子一起到客厅与服务对象争吵,接着便动手打了起来。服务对象被三人殴打导致头部、手臂瘀肿。而其丈夫亦被服务对象深深咬了一口,腿部瘀黑,家公也因在拉扯中拇指扭损。遭遇家暴的服务对象当时脑袋一片空白,没有采取报警。服务对象面临家暴以及婚姻失败的危机。

(二)、危机应对

服务对象在遭遇家暴后,找到社区居委会及社区社会工作者求助。社会工作者首先安抚服务对象的情绪,了解服务对象面临的问题及基本情况,了解到服务对象可能存在再次遭遇家暴的危险后,社会工作者建议服务对象先到同事家居住,防止再次遭遇家暴。服务对象表现出对婚姻的极度失望,情绪非常低落,社会工作者鼓励服务对象积极发现生活的其他方面,从服务对象工作努力、同事关系较好方面,给予服务对象生活正能量的输入。

(三)、危机解决

危机得到初步处理后,社会工作者首先约见了服务对象的家公家婆,告知其我们目前听说其家中有一些矛盾,因此上门进行情况了解。社会工作者问其家婆认为目前夫妻感情如何?家婆认为夫妻俩目前没有感情,整天因为钱财吵架。在其眼里,媳妇是一个自私懒惰的人。儿子作为男人出去小聚小赌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在这个面谈中,服务对象家婆始终重复很多句:“离不离婚都是一样的,没感情没意思的。”当社区工作人员说到一些夫妻感情调和的时候,服务对象家婆家公无多大反应,但是提到若迫不得已离婚的一些后果时,两位老人却说了很多附和的话。针对此次面谈,社会工作者向服务对象的家公家婆解释,无论服务对象两人如何处理其双方的婚姻关系,都需要两人当面进行沟通,并自己做决定。社会工作者在此安抚服务对象家公家婆的心情,认可他们为该夫妻做的努力,并提醒他们注意身体,年轻人的事情必须让他们自己处理,做父母的都希望子女婚姻幸福。服务对象的家公家婆口头表示会让儿子自己做主。

随后社会工作者就服务对象夫妻双方进行约见。服务对象丈夫一直都不太愿意开口说话回应,即使是服务对象一直说他的不是,带有责怪或者讽刺的语气,他也默不作声。当社会工作者询问双方对目前的婚姻感情的态度时,服务对象一直表态希望离婚,但不会认同归还首饰给予家婆。社会工作者尝试鼓励服务对象丈夫表态,其最终不回应。在谈到离婚的问题上,丈夫态度比较坚决表示那对手镯一定要服务对象归还给家婆。另外对于出现家庭暴力的行为,社区工作人员和社会工作者也非常强调任何一方出现暴力的行为都是不对的行为,甚至施暴者也自身也会处于非常不利的立场。社会工作者在此一直引导夫妻间能够在接下来采取和睦有效的沟通方式处理,切记避免再一次非理性甚至暴力的沟通。社会工作者也提供了双方可以到莞城司法所婚姻纠纷处进行咨询,专业的律师会有比较准确的判断。嘱咐夫妻双方可协调到一个时间后邀请我们一同陪伴前往,亦可以选择夫妻自己前去咨询。

会谈结束后,社会工作者进一步安抚服务对象心情,服务对象向社会工作者倾诉很多自己的委屈,但她表示自己已经看得很开,对于未来的生活,自己也有考虑,宁愿离婚再领养一个孩子,也不会跟该家庭一起领养,以免家庭一有矛盾,便把无辜的孩子踢给自己,这样害了孩子,也增加自己的负担。社会工作者表示理解服务对象的这种想法,并安抚她保重身体,有何需要时及时联系。

我们在此次会谈后通过向相关法律人士中了解,夫妻结婚时赠予的财务,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时,一定上属于共同财产,并不能单纯迫使另一方归还,发生争议时需由法院判决。了解到此信息后,社会工作者也分别向夫妻双方说明此事,并向双方提供了了解婚姻调解部门办公电话,处理法律纠纷问题的热线电话。服务对象向社会工作者表明争取该首饰并不是看重物质,而是为自己争取一些尊严。社会工作者表示尊重其选择。从会谈中我们评估到服务对象及其丈夫对于继续维系此段婚姻的可能性较小。

一个星期后,服务对象约见社会工作者,表明希望陪同其一同到莞城区一婚姻咨询部门。途中服务对象多次表示了解目前出现婚姻问题的原因,但觉得该类问题已无法弥补,因此想尽快办好离婚,让内心得以清净。社会工作者感受到服务对象的情绪比较烦躁,但是态度很坚决。社会工作者陪同服务对象向专业的法律人员咨询相关离婚手续和财产分配方式。按照法律人士的意见,服务对象预先草拟了一份协议书,并决定会继续与丈夫协商协议书的内容,毕竟协议书的内容需得到两人的签名认可方生效。

在随后的日子里,社会工作者会致电询问服务对象处理情况,就与其谈话时出现的低落情绪给予适当的安慰,鼓励她出现难于释怀的情绪时可寻求自己家人的支持和理解。最终,服务对象有一天告知我们,她已经与丈夫一同前往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至此,其亦从丈夫家中搬离,寄住于好友家继续工作。社会工作者告诉服务对象日后有什么咨询或者需帮助的,也可以及时向社区居委会或者社会工作者提出,我们会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和服务。

(四)、恢复期

社会工作约见了服务对象。从中了解到夫妻俩经协商后签署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手续。服务对象未索要生活费用,仅从丈夫家中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社会工作者与其谈起关于日后生活计划。服务对象表示感觉有能力自己继续生活。社会工作者鼓励服务对象通过出游、与朋辈谈心等方式,尽快重新开始自己新的生活。对于未来家庭婚姻生活,社会工作者也建议服务对象暂时放松身心后慎重思考该问题,同时与服务对象一起分析讨论每种生活方式的可能和存在的利弊。

服务对象真心感谢社区及社会工作者陪伴其渡过这段人生的风雨路,让其对前段的婚姻问题有一个对其来说是较良好的处理。

五、总结评估

从危机出现到危机解除,在这个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及时介入和详细分析,给予服务对象信任和支持,充分利用服务对象身边的各种资源,协助其解决了在婚姻关系上出现的问题,必要时与服务对象及其丈夫一起分析婚姻关系取舍的利弊,使得双方通过较为良性的沟通方式处理婚姻问题。

在跟进此服务对象时,社会工作者尤其需要给予服务对象安全、信任的环境。站在一个客观公正的立场,不批判不否定双方对于婚姻关系维系与否的选择。有了这种信任感后,服务对象会敞开心扉跟你诉说,使得他们那颗敏感而脆弱的心有了依靠;有了这份依靠,他们就更有希望在跌倒后独自坚强的站起来,寻找下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六、专业反思

社会工作者从跟进此服务对象到陪同服务对象结束婚姻、选择新的生活方式重新开始,由此启发了社会工作者对家庭关系的一系列专业思考。

1、处理家庭关系个案时,社会工作者需始终坚持价值中立原则和服务对象自决原则。在约见服务对象夫妻进行协商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始终坚持价值中立原则,避免让服务对象的丈夫产生“社会工作者是替服务对象出头”这样的想法,这对社会工作者顺利引导双方进行协商非常重要。在关系到是否离婚的选择时,社会工作者始终坚持服务对象自决原则,避免社会工作者主观的价值观影响到服务对象对决定的选择。

2、在关系到服务对象人身安全时,社会工作者要有危机意识,始终把生命放在第一位。因此社会工作者建议服务对象先到同事家中居住,让双方先冷静对待事情,预防事情进一步恶化,也预防服务对象人身安全再次受到威胁。

3、善于利用资源,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专业的咨询服务。在本案例中,社会工作者对于相关法律规定,如婚姻财产等方面的法律规定,能及时为服务对象寻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避免给予服务对象错误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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