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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猫啊老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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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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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全委工委家室 武增关于公务员几问题、二部摘录:(阅读明白)、关于公务员范围 段期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员都作家干部进行管理改革放我积极推行类管理重要内容事制度改革统家干部进行合理解党政机关干部与企业事业单位干部区党政机关实行公务员制度企业单位实行劳合同制事业单位实行聘任制岗位管理制度根据1993务院制定《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范围限于家行政机关除工勤员外工作员党机关、机关、政协机关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参照暂行条例管理公务员总结暂行条例实施经验结合我情公务员范围确定:依履行公职、纳入家行政编制、由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工作员根据规定我目前公务员范围除行政机关工作员外包括共产党机关工作员、机关工作员、政协机关工作员、审判检察机关工作员及民主党派机关工作员 公务员关于公务员范围规定主要考虑我政治制度等基本情及我干部事管理现实需要公务员制度我政治制度重要组部述公务员范围所列机关都我政治制度缺少主体各自发挥着特定作用我政治制度基本特点制定公务员必须考虑重要素实践证明符合我前情事类管理体制确定我公务员范围基础 二、关于职位类 公务员职位进行类并基础设置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公务员管理基础公务员考试、录用、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各项管理制度提供依据 《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类制度公务员职务划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级别十五级暂行条例实施公务员管理取进展职务与级别设置面逐渐显露些问题第《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虽规定实行职位类制度主要强调各机关要确定职能、机构、编制基础进行具体职位设置并未总体职位进行归类划使职务与级别设置难满足同职位性质特点需求例机关存着类专业技术职位其特点履行专业技术职责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门技术支持与保障类公务员专业技术业务本身负责直接参与公共管理具备行政决策权行政执权由于类职位般负领导责任类员职务般确定非领导职务按照务院关规定各级非领导职务设置要依据领导职务设置情况确定适比例限额相同规格机构领导职务职数定规定使专业技术员集部门及机构规格较低基层部门职数能满足实际管理需求使专业技术员职务待遇难提升挫伤部员积极性第二《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设十二职务层别应十五级别实际公务员队伍存着类线事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履行社管理与市场监管职能行政执部门基层单位员由于其所处机构规格低数较职数少晋升台阶较少其职业发展空间据统计科员、办事员占全部线行政执公务员70%数30~40职业涯办事员与科员两晋升台阶种状况严重挫伤积极性 针公务员管理存突问题公务员公务员职位划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类并规定根据同职位类别设置其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与级别进行重新设计规定实际管理需要发改变单化职务设置公务员提供化职业发展阶梯强化激励机制公务员规定使我职位类制度向前迈进步提高公务员管理科化水平奠定良基础

社会工作者职数确定依据

120 评论(10)

jessica-qn

我来简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街道社区 ,实际上是只在城市的市区范围内设立的机构。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

1、街道 。所谓的 街道 ,全称是 街道办事处 ,一般简称为 街道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 第六十八条 明确规定:“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个街道, 管理机构为街道办事处 ,作为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 。”也就是说:街道办事处是我国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 派出机关 ,其辖区为街道,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基层行政管理工作,是城区相当于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层次的最低一级行政机关。

在实际工作中,街道办事处与乡镇政府的职权大同小异,是城市区域中最低一级的 党政机关 。绝大多数街道办事处的机构规格是科级建制,但在一些大城市,尤其是在省级直辖市的市辖区为地厅级,或者副省级城市的市辖区为副地厅级时,有一些城市的街道办事处的机构规格为正县级或副县级。总之,街道办事处还是有一些特殊性的,但都是正正规规的城市基层党政机关或行政机关。街道办事处的正式下属机构为基层 群众性自治组织—— 居民委员会 。

因此, 和乡镇人民政府一样,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中,有公务员,有事业编制人员,他们都有公务员编制和事业编制,也都由城市下属的区政府或直接由市政府负担工资福利待遇 ,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另外,做为乡镇一级的政府机关,也会根据工作需要,招聘一些临时工、合同工甚至是劳务招聘工,负责一些相关的工作。这些人员肯定是都没有正规的机关、事业编制,本质上都属于 计划内用工 。

说到底:判断一个在党政机关工作的人员的身份属性,最为核心和关键的,就是 有没有正式编制 。有编制的,都是体制内工作人员;没有编制的,一律都是敲边鼓、打杂的计划外用工 。至于说其工资福利待遇由哪里拨付或者负担,其实是次要问题,一点儿都不重要,更不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换个角度讲:在党政机关上班挣工资的人,并不见得都是具有正式编制的体制内工作人员 。在各种非正式的编制外用工形式大行其道的当下,这一点尤其关键。

2、社区 。所谓的 社区 ,正式的官方称呼是 居民委员会 ,一般简称为 居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对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定位是: 居民委员会 是居民 自我管理 、 自我教育 、 自我服务 的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居民委员会必须接受市或市辖区政府及其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与此同时,居民委员会要 协助 市、市辖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通俗地说:居民委员会仅仅只是街道办事处下属的相当于村委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因此,居民委员会根本不在正式的党政机关范围之内。

居民委员会是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的法律定位,从根本上决定了居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 村民委员会成员 一样,必须按照《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的规定,依法通过选举产生。也就是说: 居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肯定既没有公务员编制,又没有事业人员编制 ,根本就不属体制内工作人员的范围,仅仅只是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而已。因此,居民委员会成员当然不可能享受编制内人员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但可以按照本地区政府的具体政策规定,由市或者市辖区政府拨付适当的 生活补贴费 ;另外,还可以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的 补助 。

最后,我们简单地概括一下: 1、街道办事处 是城市区(或市)政府的下一级派出机关,实际上和乡镇人民政府差不多,其正式的工作人员中,既有正规的在编公务员,又有在编事业人员。除此之外, 当然还可以聘用一些完全没有正式编制的非编人员,不论具体叫什么名称,是不是由财政全额拨款,具体的工资福利待遇如何,肯定都不是正规的事业人员 。

2、居民委员会 是基层自治组织 ,其组成人员 根本不属于体制内人员的范围,压根儿就没有编制之说,当然也没有工资之说。 按政策,可以由政府按规定发给一定数额的 生活补助费 ,也可以由居民委员会给予一定的 补贴。 可以肯定: 与正规的事业人员根本不搭界,完全没有任何关系。

在体制内,判断一个职工是不是正式人员,唯一的依据就是编制。有编制,肯定是正式人员,反之工资再高、岗位再稳定,也只是合同工或临时工。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就是合同工性质的用工方式。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有很多非编人员,他们的工资待遇都由财政兜底保障,看起来像正式人员,实际上与财政供养的在编人员是有本质区别的。具体有几类人员:

一、控制数人员 。即由机构编制、人社和财政部门审批同意,统一面向 社会 招录的非编人员。这类人员有几个特点:一是职数有限制,即由三部门根据各单位工作实际需要核准职数,而非无限制,所谓控制数即是这个意思;二是管理方式参照在编人员执行,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工资福利,由财政全额负担,列入预算管理,需要向三部门备案,接受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监督;三是有机会转正,控制数人员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到期后,在有编制的前提下,可以直接考核入编,不用笔试和面试;四是都需要通过公开考试才能录用,考试形式类似事业单位考试,都必须经历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环节。控制数人员由于有很大的机会转正,在体制内可以说是前途最好的非编人员,在工资待遇上也最高。

二、聘用制人员 。除了控制数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也会招录部分聘用制人员,由财政负担工资待遇,作为辅助性人员补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力量。这类人员的招录,按规定也需要报机构编制、人社和财政部门同意,获批后方可招聘。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到五年,到期后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原则上个人不犯错误可以一直干下去,因此类似的人员也被很多人称之为体制的长期工。聘用制人员工资相对在编人员和控制数人员要低的多,不过五险一金俱全,有的还有少量的年终绩效,在非编人员中算待遇比较好的。

三、公益岗人员 。为了解决部分困难人群的就业问题,同时也是补充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力量,各地政府都开发了公益岗,用以招录非编人员从事公共管理和服务工作,像辅警、政务窗口服务人员、办公室文员等,很多都属于公益岗人员。公益岗按规定必须报批,其工资待遇也由财政负担,列入财政预算管理或部门经费预算。相对控制数人员和聘用制人员,工资更低,基本上都是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核发,是由财政负担的非编人员中工资待遇最低的一个群体。

不管是属于哪类,工资待遇差多少,这些非编人员都有一个共性:比较稳定。这是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工、临时工相对于其他企业人员最大的优势。如果不嫌弃没有编制,喜欢稳定安逸的生活,从事类似的岗位还是不错的。当然前提是家庭条件足够好,否则也会比较煎熬。

很高兴有机会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您提出的问题是: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由县级财政全额拨款,无编,是正规的事业人员吗?

答:首先我要告诉您,您所提的问题的前半部分,对这两个部门的定义,本身是错误的!街道和社区不是同一个性质的单位!街道是真正的政府部门。但城市级别不同,街道的级别也会不同,例如:直辖市所属的街道,是县处级的级别!街道的工作人员,基本都是公务员编制,极少数人员是事业编制和合同事业编,街道是正规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都是国家正规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

而社区,它不属于政府部门,它是一种群众自制组织。社区的工作,受街道指导和约束!社区的工作人员是无编制的,是由所管辖的居住地的居民代表,选举而产生!她们虽然享受财政拨款开资!但不属于国家正规的事业编制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目前是:每三年换届一次,也就是,每三年就会重新选举一次工作人员。被选举上的,可继续在社区工作,没被选举上的,就会解除工作关系。综上所述,就是街道和社区的单位属性,及工作人员的编制问题!

我的回答完毕,希望您能满意!

不是。

目前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虽然由县级财政全额拨款,即使有编制,也不是正规的事业单位人员。

正式事业单位单位人员需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 有正式编制 ;二是 稳定性 除非范大错或违法违纪可以干到退休。

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实际和村干部一样,其组成成员有以下几种:五年一换届选举出来的的村支书、主任、文书等人是全额干部,再由他们组成村委委员会和村民一起选出半额干部,如妇女主任、计生专干、农总等等。再有就是村委或者上级聘请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或者协管员等。

以上人员之所以说他们不是正式事业单位人员是因为 其工作不稳定, 如果五年一换届选不上就不得做下去了。

但是,现在 上级对村委进行改革 ,有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实行,村支书和村主任"一肩挑"就是一个人兼任两个职务,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以 破格提拔为乡镇干部 ,成为一个正式的事业单位人员,甚至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并且,从目前的趋势来看,为了下一步的 乡村振兴战略 ,留住人才,补充基层实力,胜任越来越繁重的工作任务, 村委(社区)干部转为事业单位人员已经越来越明朗,工资待遇也逐步提升。 所以说如果你想为自己的家乡建设贡献一份力量,不妨申请入党,参加明年即将到来的村委换届选举,一展身手!

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大多数既不是行政编制,也不属于正式事业编制,而是由上级财政全额拨款发放工资待遇的特殊人群。

说是特殊,是因为对于大多数街道办来说,真正的有行政编制或者事业编制的人员只有个别领导,比如街道办书记或者主任等,其余大多数街道办社区工作人员,应该更像是国企工作人员。

为啥这么说呢?国企工作人员按理来说属于企业性质的工作人员对不对?一般国企正式员工都是签订的全日制用工合同,可是很多国企都是国有独资企业,那么国企当中凡是从事和国有资产有关或者事关国有资产事项的工作人员,又可以被认定为是公职人员。

所有非公职人员从事公职行为,则可以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公职人员。

那么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也是同样的道理,虽然不能严格称这些人为行政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可这些人所从事的工作,大多数属于公益性质,甚至事关上级各项政策的落实,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又可以被当作是公职人员,加上他们的工资本身就是财政全额拨款。

借用《笑傲江湖》里面有句话,“无招胜有招”,那么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就是典型的“无编胜有编”!

你的问题应当是:街道办事处所辖的社区的工作人员,是正规的事业工作人员吗?要判断一个单位的人员是不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从该单位的性质及人员的身份去判断。

一、社区是什么组织?

社区是近10多年来才出现的新名词。以前,不叫社区,就称之为居民委员会。这是与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相对应的一个组织名称。是一个群众自治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这一组织的定义是: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根据有关规定,街道办事处不领导居民委员会,只是对其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那时,一般的名称是“XX街居民委员会”。

2000年,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中,在总结社区建设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社区的概念,并要求在全国推进社区建设:

之后,各地都开始推进社区建设,对原来的居民委员会进行社区体制改革。改革后,一些居民委员会进行了整合,成立了社区,并按规定选举了居民委员会成员,称之为“XX社区居民委员会”,不再称“XX街居民委员会”。各个地方都对社区建设的模式进行了 探索 ,都有一些很好的经验。

但是,社区建设并未改变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其组织性质、工作任务、选举办法,基本上仍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执行。

因此,社区居民委员会仍然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事业单位。也就不可能将其工作人员确定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待遇是怎么确定的?

其实,我们平常所说的社区工作人员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还是有区别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组织,其成员只是由政府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费用,不领工资的。

现在所说的社区工作人员,与他们是有区别的。因为随着经济 社会 的发展,很多政府部门都需要开展面向城市居民的便民惠民服务,为了做好这些服务工作,一些政府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就在社区成立了工作站。有些叫“XX社区工作站”或“XX社区服务站”等,并由有关部门或街道办事处聘用这些聘用人员在社区服务站工作,专门负责为居民提供服务。

这些社区服务站的人员有些是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成员是交叉的,有些只是社区服务站的人员,没有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任职。还有一些社区党组织的专职人员,也作为了社区工作人员。由于他们之间常有交叉任职的情况,而且,为了使当选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专职成员能有一定的待遇,一般都会将专职人员作为社区服务站的人员。因此,现在说的社区工作人员也就可能泛指这两类人员,其实他们的身份是重复的。

这些工作人员一般与街道办事处或政府相关部门签订聘用合同,作为政府的编外聘用人员,由城区政府或者市级政府统一规定其待遇,并落实“五险一金”等 社会 保险待遇,所需的经费一般由城区财政全额拨款。

很多地方都会制订“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之类的制度,规范对这些社区工作人员的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其实是弱化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能,让街道办事处通过对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成员)的领导而实现了对社区居委会的领导,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功能有弱化的趋势。

从以上的情况来看,社区工作人员其实是是政府部门的编外聘用人员,不是事业编制人员。

以上是个人的见解,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社区工作人员待遇要比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低不少,一般工资在2000-3000元之间,有的地方还有拖欠社区工作者工资现象,但是缴纳五险一金,从事的工作以协调处理社区群众矛盾、维稳、完成乡镇街道办交办其他任务等。社区和农村村委会职能比较像,社区工作者和村干部工作也很相似。

有的地方乡镇街道办由于工作人员不足,违规将社区工作者、大学生村官借调乡镇街道办机关使用,给人造成一种社区工作者和大学生村官都是事业编,这是不对的。我在乡镇那几年我们镇大学生村官几乎都转为事业编干部,还有一个人提拔为副镇长,而真对社区工作者政策还是比较少的。最近几年公务员考试有专门针对社区工作者设置的岗位,也算是一种安慰吧。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欢迎大家讨论留言!

在我们这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不是事业人员编制,而是企业性质的,社区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参加 社会 保险的费用。虽然经费,包括人员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但没改变人员的企业性质。工资待遇虽然不高,但工作比较稳定,作息制度和假日休息等制度比照机关事业单位执行。

事业编分为三类,分别为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工勤岗,不同的工作岗位,工资结构不尽相同。与此同时,事业单位分为全额供给、差额供给和自收自支三类。

判断一个人是不是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主要看三点:

一是看有没有编制卡。 在编制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无实名制录入。

二是看工资发放的渠道。 正式的事业编工作人员工资发放渠道往往采取县财政专项拨款,每月定期发放。而非正式在编人员往往由单位自己发放或者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

三是看工资构成。 正规在编事业工作人员工资往往由三部分构成,分别为基础工资、保留补贴和绩效工资,在保留补贴中,有区内差、艰边津贴、乡镇岗位津贴等,而非在编人员,工资构成则较为简单。

所以说,一个人没有编制,即便其收入水平与正式职工相当,也不能算正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首先,要了解一下什么样的人,是与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员工。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员工分为行政编制,技术工人编制,工勤编制。不具备这三种编制的人,统称为临时工。

临时公分为,劳务派遣,用人单位直接聘用或者由上级部门聘用被下放至其他单位的临时工作人员,外包临时工作人员等形。简单地说,就是没有编制就不属于正式员工,临时工也被分为很多形式。

其次,了解一下正式员工进入事业单位的途径,机关事业单位风进必考,正式员工大多数都通过考试,才成为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还有一部分就是退役转业军人,根据地方政策的不同,被分配到事业单位成为正式员工,这类人员基本上都是工勤编制,部队干部同等级对调。

最后,就是事业单位单位临时工的开支体系,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员都有第三方承担开支。用人单位直接聘用或者由上级部门聘用被下放至其他单位的临时工,由地方财政负担。也就是说,是否是正式员工,与开支的体系无关。

题主这样的身份很明显不属于正式员工序列,属于典型的上级部门聘用被下放至其他单位的临时工作人员,开支有地方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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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zhen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为充实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泉州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一、招聘人数全区共面向泉州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09名。其中,东海街道26名,城东街道18名,北峰街道10名,华大街道4名,东湖街道10名,丰泽街道19名,泉秀街道13名,清源街道9名。二、应聘条件1、具有泉州市户籍的公民;2、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对社区建设基本理论、相关政策和办事程序比较熟悉;3、年龄23周岁(1991年9月30日前出生)至40周岁(1974年9月30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须于2014年7月前取得);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反计生、综治或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三、招聘程序1、报名。2014年11月19日至23日到街道组工办报名(只能在一个街道报名)。报名时,随带学历证明正本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身份证和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每人收取报名费100元(含丰泽区201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复习资料)。2、审查。由各街道党工委依据公开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各街道公开聘用职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1:3等比例减少公开聘用职数。3、笔试。2014年12月13日上午组织统一笔试,主要测试知识面、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适应社区工作的基本素质。内容包括: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公文写作水平以及社区建设等方面知识。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丰泽网()和相关街道公开栏公布,并以全区为单位划定合格线。4、选岗。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各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依次志愿选择工作岗位(包括社区事务专职工作者、计生专职工作者、劳动保障协理员三类岗位)。如果有2个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考生报名号先后顺序排列。如果考生弃权,则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至岗位选满为止。5、考察。由各街道党工委组织进行,内容主要包括应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计生、综治等方面情况。已就业的应聘对象考察前,须提供本人原工作单位同意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6、体检。根据考察结果和招聘职数,按照1:1 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于获知体检结果3天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有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对象。7、聘用。体检合格后,由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初步聘用人选并公示一周。公示期结束后,如未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统筹安排到社区报到。被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任用管理、待遇保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社区事务专职工作者的管理规定》、《关于调整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待遇的通知》等有关文件执行。四、联系方式单 位地 址联系人办公电话东海街道丰泽区通港西街东海街道办事处二楼组工办王雪娥城东街道丰泽区城东街道新前社区黄林路99号城东街道办事处二楼组工办庄诗滢北峰街道泉州市西门外丰惠道边北峰街道办事处四楼组工办陈志军华大街道丰泽区华大街道办事处组工办(浔美工业区鑫盛大厦六楼)高树红东湖街道丰泽区东湖街东禅路1号东湖街道办事处三楼组工办曾舒雯丰泽街道丰泽区津淮街中段丰泽街道办事处二楼组工办王志鹏泉秀街道丰泽区田安南路342号泉秀街道办事处二楼组工办程晓松清源街道丰泽区省道307与泉山路交叉口附近西湖公园北侧清源街道办事处 三楼组工办林晓勤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更多福建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请关注社区工作者考试网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组织部2014年11月12日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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