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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小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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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黑暗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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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4-01 文号:温职改办〔2014〕5号 各县(市、区)职改办、民政局(社工办):为认真贯彻《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培养开发数量充足、富有活力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提供城市转型升级的人才支撑,满足我市社会事业建设的需求。按照《温州市中长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2-2020年)》要求,根据(温委社工办〔20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14年度温州市社会工作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对象:凡在我市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中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可以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但所取得的资格不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二、申报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评审。(一)社会工作员申报条件:1.具有高中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2.具有中专或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二)助理社会工作师申报条件:1.具有高中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7年;2.具有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3.具有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5.取得社会工作员资格满4年。(三)社会工作师申报条件:1.具有高中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0年;2.具有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12年;3.具有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5.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6.具有博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7.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按上述条件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市范围内有效。专业对口的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专业不对口的大中专毕业生,按温职改办〔1999〕12号文件掌握,经考核胜任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比专业对口的大中专毕业生规定的时间推迟一年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所需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暂不作为必备条件。申报条件中涉及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均计算至当年年底。三、申报材料要求凡符合申报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二)《晋升(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一式两份,用A3纸(297mm×420mm)打印或打印后复印,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两份,中文打字(统一用A4纸,中级2000字左右,初级1000字左右);(四)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一份,用钢笔填写、打印皆可;(五)身份证、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发表论文刊物和荣誉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原件由接收材料的工作人员审核后,在留下的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各一份;(六)如实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保证书一份;(七)二寸半身免冠近照3张,备发准考证和资格证书用(放在一信封内,注明姓名、单位);(八)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一份贴在材料袋上)。1、2、6、8项材料要求使用统一格式,可到市人力社保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职称评审”栏目下载,网址:。用钢笔填写、打印皆可。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凡填报虚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隐瞒)学历、资历、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经查实,其申报材料应予以退回,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受理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由原公布评审结果的部门或单位取消其评审结果;已聘任职务的予以解聘。单位或他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的,给予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任人若为专业技术人员的,3年内不准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和程序(一)报送时间和地点:4月14日—18日申报人员要携带上述申报材料,到当地社工办报名,并报当地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二)报送程序:1.申报初级资格的由当地社工办初审、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核;2.申报中级资格的由当地社工办、职改部门审查后,经市社工办汇总后报市职改部门审核。请各县(市、区)社工办于4月28日前将《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附电子文档,可到市人力社保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职称评审”栏目下载)和申报中级的材料,上报市民政局社工人才建设处。邮箱:,联系电话:89985155。五、考试评审及组织(一)考试科目:申报对象均须参加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培训、考试,考试分数作为量化评价的内容之一。社会工作员、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二)培训考试:申报初级的培训、考试、由各县(市、区)职改办会同当地社工办组织确定;申报中级的培训、考试、由市职改办和社工办确定和组织,具体培训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三)评审办法:评审采取量化评价形式, 根据基本条件、考试成绩、业绩评估、答辩和加分进行量化赋分,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通过,通过率不高于80%。(四)评审组织:1、中级:全市中级资格评审及市直属单位的初级资格评审由市社工办负责组织。市社工办在召开评审会议前15天将要求组建专业组的报告,连同《要求召开评审会议的函》报市职改办,经市职改办同意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评审结束后,由市社工办将评审通过的名单(附电子文档)、要求公布评审结果的报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签公布(公布前须公示7天)。公布后,再报送颁发任职资格证书名单(附电子文档),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作任职资格证书。2、初级:各县(市、区)初级资格评审由当地职改部门负责组织,各县(市、区)民政局(社工办)按上述程序和要求报当地职改部门办理。各县(市、区)职改办、民政局(社工办)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和评审工作计划要求(附件2),通力协作,相互配合,认真做好评审申报宣传、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报送、培训、考试和量化评价等各项工作,严格把关,确保评审质量。

社会工作者人才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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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渺于浮尘中

1、什么是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是指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机构和社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帮助其舒缓、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的职业活动。它与人们把本职工作之外的福利性、公益性和非专业性助人活动称为的社会工作,有本质不同。2、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有哪些?社会工作最基本的价值理念有两方面:从社会使命看,强调“扶弱济贫”,以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为己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从专业使命看,强调“助人自助”,所谓“助人”是在个人、家庭、群体、社区出现困难时,社会工作者向其提供专业的服务和支援,所谓“自助”是通过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来整合社会资源,挖掘潜能,推动困难人群走向“自救、自立、自助和自强”。3、社会工作的基本方法有哪些?社会工作的基本方法包括直接社会工作方法和间接社会工作方法。直接社会工作方法包括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间接社会工作方法包括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督导与咨询、社会工作研究。4、什么是社会工作者?(什么是义工?什么是社区专职工作者?什么是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通常简称“社工”。义务工作者简称“义工”,也称“志愿者”,是指基于社会责任及义务,自愿贡献自己的时间、精力、技能,为促进社会的改善和发展,无偿参与社会服务的人员。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专门从事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由通过社会公开招考的人员和社区居民中的离退休人员组成。心理咨询师是指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循心理学原则,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5、社会工作者应具备什么样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分为三部分:一是价值理念。与其他社会科学学科不同,社会工作是一个以价值为本的专业,价值是社会工作专业的灵魂。社会工作价值是指社会工作对社会工作者在专业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价值倾向的要求和规定。作为一个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应具备平等、尊重、民主、接纳、诚信、助人自助、自决等专业价值理念。二是知识体系。社会工作者除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教育学、法学等多学科综合知识,应熟悉与社会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三是实务能力。社会工作者应熟练运用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等社会工作方法,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克服困难,挖掘潜能,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社会工作者在从事社会服务过程中,应能够与各类服务对象建立专业关系,对服务对象的问题做出预估,制定服务计划和服务协议,能够独立接案、结案和提供跟进服务,能够对提供的专业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能够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和发展规划,整合、运用相关社会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影响社会政策。6、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现状如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大力加强社会服务机构建设。改革开放以来,在民政部的指导和推动下,陆续建立了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SOS国际儿童村协会、爱之桥服务社等全国性公益民间组织,举办了大量老年人社会福利院、残疾人社会福利院、儿童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收养服务机构、社区服务中心、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复员军人慢性病疗养院、复退军人精神病院、光荣院、军休所等。到2005年底,这类机构达万多家。与此同时,为进一步促进民政社会服务机构的规范发展,充分发挥其为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提供专业社会服务的作用,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暂行规定》、《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这些政策文件的出台和实施,大大加强了民政社会服务机构的建设,为社会工作职业化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和组织空间。二是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发展。1987年9月,民政部邀请了社会学和社会工作专家学者,以及国家教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北京马甸举行了社会工作教育论证会,重新确认了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科地位,为进一步推动中国社会工作发展作了舆论准备和组织准备。1988年民政部资助北京大学100万元,设立了改革开放后第一个社会工作专业,开始了重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进程。紧接着成立了社会工作教育研究中心,创办了“社会工作研究”、“中国社会工作教育”等刊物,在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等民政系统的大中专院校相继设立了社会工作系,在民政部培训中心和有关省市民政厅局培训机构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社会工作课程培训班,为民政系统培养、输送了大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教育发展,1994年民政部批准成立了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在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的带动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推动下,到目前为止,我国有近200所高等院校设立了社会工作专业,形成了大专、本科、研究生三个办学层次。同时,上海、重庆、内蒙古、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山西等部分省市也相继建立了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自学考试制度。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蓬勃发展,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建设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三是扎实开展社会工作职业化制度建设的研究论证。2000年,民政部开始向人事部提出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的建议。2003年,组织专家对全国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职业队伍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集中研究探索。2004年,组织有关省市民政厅局干部到美国、香港实地考察了社会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经验和做法。2005年,委托专家学者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在上海举行了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发展研讨会,就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发展方向和制度设计进行了深入探讨。2006年3月,会同人事部一起组织专家和实际工作者召开了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研讨会,对社会服务机构岗位设置进行了交流,对社会工作职业化制度建设的发展思路进行了深入研讨,为社会工作职业化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四是积极倡导社会工作职业化制度建设的试点和实践。为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制度建设,民政部在2003年初向各省市民政厅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队伍建设的通知》,积极倡导有条件的省市大胆开展社会工作职业化制度建设试点工作。2003年,上海市率先由民政局和人事局联合建立了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同年,江苏省建立了社会工作者水平等级考试制度,浙江省建立了社会工作与管理岗位资格证书考试制度。北京、天津、福建、重庆等省市也在社会工作职业化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地方在社会工作职业化建设方面的这些探索和试点,为在全国推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五是努力为社会工作职业化制度建设提供政策支持。2000年以来,民政部相继出台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流浪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等政策文件。这些政策文件都明确提出要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制度,聘用专业社会工作者,提供规范优质社会服务的要求。可以说,这些政策文件有关社会工作者方面的要求,为社会工作职业化制度建设提供了较好的政策支持。总之,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建设已有了较为坚实的基础,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的确立,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条件已经成熟。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民政部和人事部组织专家学者共同研究制定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并于7月20日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正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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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香蕉最爱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评选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充分调动我区广大社会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到社工队伍当中,促进社工队伍的发展壮大,推动xx区社会工作的发展,经南海区民政局批准,南海区社会工作协会将举办“xx区xx年优秀社工评选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优秀实务社工(8名):在南海区级或各镇(街道)登记备案的从事社工实务服务的社工机构、社会服务单位(指承接政府资助专业社工服务项目的单位,下同)、社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从业人员,其中机构/单位管理人员1 名、项目负责人3 名、一线社工4 名;

(二)优秀行政社工(7名):南海区级或各镇(街道)职能部门、村(居)委会、事业单位等从事社会工作领域行政或研究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社会工作领域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从事专门性的社会服务工作。)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人民,热爱社工;

2.认同专业社会工作价值理念;

3.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良好影响,得到广泛赞誉和认可。

(二)具体条件

1.优秀实务社工

(1)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2)在社工机构、社会服务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连续从事专业社会工作实务2 年及以上(其中机构/单位管理人员为3 年及以上),成绩显著;

(3)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知识受到同行认可,专业服务水平获得服务受众好评(其中项目负责人:专业社会工作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得到本地区同行以及机构、同工认可,专业服务质素令服务受众满意;机构/单位管理人员:专业社会工作能力、机构管理能力、社工人才培养能力得到本地区本行业广泛赞誉,获得机构及同工的认可)。

2.优秀行政社工

(1)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2)在xx区级或各镇(街道)职能部门、村(居)委会、事业单位等连续从事社会工作领域行政或研究工作2 年及以上;

(3)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知识受到同行认可,服务水平获得服务受众好评,在推动社会工作行业发展上成绩显著,对本地区本行业有良好影响。

三、评选程序

1.各镇(街道)组织及发动辖区的职能部门、村(居)委会、事业单位、社工机构、社会服务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等积极推荐优秀社工从业人员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2.各镇(街道)社工主管部门统一收集本辖区内优秀社工候选人推荐表,对候选人资料进行甄别和核实,确保候选人资料的真实性,并符合参选要求。同时按评选名额和评选条件,分别在不同领域、岗位对候选人进行初步评选。经初步评选产生的候选人的推荐表及其他推荐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于xx 年2 月13 日前上报区社会工作协会。每个镇(街道)上报的优秀社工候选人名额不超过5 名。

3.区级各有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积极推荐优秀社工从业人员参与本次评选活动,并将候选人推荐表及其他推荐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于2 月13 日前上报区社会工作协会,每个单位上报的优秀社工候选人名额不超过1 名。

4.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优秀社工候选人进行集中讨论评选,通过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同时增加公众评审,通过区民政局网站对优秀社工候选人进行公众投票;其中专家评审小组评分占xx%,公众网上投票评分占xx%;两者得分相加按排名确定15 名“xx区优秀社工”和若干名“南海区社工之星”(xx区社工之星是指具备成长为xx区优秀社工潜质的人员)。

5.在区民政局、区社工协会网站、微博等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6.表彰嘉奖“xx区优秀社工”和“xx区社工之星”获奖者。

注:其他推荐材料包括:参选者个人事迹(列项表述,800字或以上,要求真实、典型,切实反映专业社会工作能力)、相关证明资料(如社工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为深入贯彻落实蜀山师德建设活动精神,弘扬高尚师德,进一步凸现高尚师德的导向性和示范性,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鼓励教师积极进行教育研究,大胆创新,调动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不断发展,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

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评选师德标兵,树立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典型,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不 断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促进我校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评选原则

1、主要对教师师德进行全面评价,注重实际表现。

2、评选公开、公平、公正,注意发挥其激励作用和导向作用。

三、评选范围

正式在职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特别是师德高尚的教师。

评选名额分配:

校级师德标兵名额分配:

语文组:6人 数学组:3人

综合组:3人 学校中层:3人

区级师德标兵名额分配:

语文组:2人 数学组:1人

综合组:1人 学校中层:1人

四、评选条件

1、工作严谨负责,爱岗敬业,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品格高尚、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在师德方面能够起到表率作用。

3、举止端正,语言文明,团结同事,礼貌待人,在同事中有一定的威信。

4、衣着得体、大方,服饰自然、整洁,且与教师职业相称。

5、在课堂内外内精神饱满,积极向上,态度和善。

6、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以及其它商品;不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

7、对学生尊重与严格要求相结合,与学生、家长建立良好关系,深得学生爱戴,家长信任。

8、严谨治学,勇于创新,刻苦钻研教学理论与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成绩突出。

9、有下列情况之一,则取消评选资格

⑴受市、区、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⑵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⑶学生、家长满意度差,受学生或家长有效投诉一次及以上。

⑷由于教学行为不当或责任过失,造成影响学校声誉的教学事故或学生伤害事故。

⑸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被“一票否决”的一律不得参评。

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在党支部领导下,成立学校“ 师德标兵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工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

组 长:张寿平

副组长:孙 波

成 员:吴宏霞 胡庆菊 刘明亮 汪 华 孙明银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刘 胜

六、评选办法

1、每位教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师德论文,并于下周一(3月19日)下班前送交到刘胜处。

2、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师的师德论文和个人工作实际推选出校级师德标兵15人。

3、推选出的校级师德标兵进行师德演讲,评比打分(领导打分占40% 群众打分占60%),评选出区级师德标兵5人。

4、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评出师德标兵。

5、评选结果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为3天,最后报校党支部审批,确定报送教体局表彰人员名单。

6 、在学校网站、宣传栏等宣传 “师德标兵”先进事迹。

七、评选要求:

1、坚持层层选拔、优中选优。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到,人人参与,逐级推荐,层层选拔,真正做到优中选优,真正立足于加 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立足于树立、宣传、表彰先进教师典型,立足于鼓励先进、激励进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中的积极性。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评选要高标准严要求,操作过程要细、要公开,评选结果要公正、公平,优秀典型要树得住、立得牢,让群众服气、认可。

3、师德标兵获得者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为进一步落实市、区教学常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促进全校教师认真钻研教材,让教案的设计、书写成为处理教材、研究教法、开展教科研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从而达到规范教学过程、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能力,优化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学校决定在全体教师中开展优秀教案评比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树立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促进教师加强本专业的学习、钻研,在教学过程中切实体现新课程的教学理念,本着以学生的发展为目的,规范教师备课环节,优化课堂教学设计,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从而提升我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校委会成员 各教研组长

三、参赛对象:

学校全体任课教师。

四、活动时间:

20xx年9月3日至20xx月6月30日。

五、参评教案要求:

(一)合格教案要求:

1、教案保存完好,整洁、无破损、缺页、卷角;

2、手写教案书写规范,电子教案不能完全复制他人的成果,在借鉴的同时加入自己的思考与修改,装订整齐,纸张大小统一规范;

3、教案课时数充足(书写教案要标注课时数);

4、教案各环节齐全(课题、目标、重难点、教法与教具、教学过程、作业布置与板书设计等不得缺项);

5、教学过程科学有效,容量适中;

6、有教后记。

(二)优秀教案评选要求:(在合格教案基础上,优秀教案应具备如下要求:见附表)

六、具体工作安排

1、初评阶段(期中考试期间)

期中考试期间,学校组织评审小组的成员对全校老师的教案进行初评,根据优秀教案的评分细则,每个教研组将按30%的比例入围;学校也将针对教案中出现的问题予以反馈。

2、学习整改阶段(20xx年11月16日—12月30日)

学校将给每个教研组下发合格教案、优秀教案的标准,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组织老师认真学习,并进行整改。

3、复评阶段(期末考试期间)。

期末考试期间,学校将组织评审小组的成员对全校老师的教案进行复评,将在初评入围的教案中评选出15%作为校级优秀教案;整改较为突出的教案酌情进行评比。

七、奖励办法

1、学校将在期末教职工大会上向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物质奖励,上级奖励多少,学校在奖励同等奖金;

2、举办展览。在下学期初学校将择时对优秀教案进行展示。

3、被评为区级优秀教案的每篇加量化分1分,最多计6分;被评为市级优秀教案的每篇加量化分3分,累计加分,不封顶。以市、区反馈为准。

一、活动目的:

“悦”读之星评选主要考核学生的阅读水平和阅读习惯、对阅读的热爱和追求,以及对同伴阅读的帮助和影响等。“悦”读之星的评选,主要考查学生是否“会读书”,考查其阅读活动的.个性化、全面性和深刻性,即阅读内容不单一、有个人的阅读倾向和阅读见解等。中、低年级“阅读之星”的评选,侧重考查学生是否“爱读书”,考查其阅读兴趣的培养和良好阅读习惯的建立。

二、活动对象: 5年级2班学生。

三、评选指标: “悦”读之星评选由5个指标组成:

1、有一定的课外阅读量(占总分10%)。

2、有浓厚的课外阅读兴趣(占总分20%)。如:积极参加阅读活动,阅读内容广泛,有个人的阅读倾向,能影响带动同学参与阅读等。

3、有较好的阅读习惯(占总分30%)。如:有每天读书的习惯,有摘录或写读后感的习惯等。

4、阅读成效良好、优秀(占总分20%)。

5、有读书笔记、心得(占总分20%)。读书笔记、心得真实感人、有独特见解,读书卡图文并茂、记录清楚。

四、奖项设置:

每月评选班级”悦”读之星5名。

五、评选办法、细则:

1、每天阅读20分钟,周末每天阅读40分钟,由家长签名,每次完成得2分。

2、向学校图书馆、班级图书角借阅书本,每次得1分。

3、读完文章写下较有水平读书心得体会,5—8分每篇。

4、班级美文共赏、笔尖艺术内容读一遍,组长签名,一次得2分。

5、背诵一首古诗,课内1分,课外4分。

6、背下好段、好句、格言、名言警句一次得2分。

7、阅读一篇文章有家长、组长签名一次得2分。

8、能够在摘录本上摘录相关内容,一次得1—4分。

9、参加各级比赛获奖、发表:班级5分、校级10分、镇级20分,晋江市50分、泉州市100分。

10、前5名有大礼包,后五名则接受班级惩罚。

通过活动的开展,激励学生热爱阅读、认真阅读,促使读书蔚然成风、书韵飘香班级。经典与你相伴!努力就有收获!同学们,加油加油!加加油!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为了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为了强化学校常规管理,促进良好班风、学风和校风的形成和发展;为了进一步,宣传和弘扬先进典型,全面推进学校德育工作,提高班主任队伍素质;为了鼓励班级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学校经研究决定每学期末评选“校优秀班级”。“校优秀班级”是衡量一个班级的班级建设及综合能力水平最直观、最有力凭证。

二、领导小组:

组长:王东

副组长:葛娟丽、张一颖

评选小组:中层领导、科任教师代表

三、评选标准:

(一)加分,减分细则:

1、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市区活动,市级,每人加“2”分;区级每人加“1”分。

2、班级每获得一面流动红旗,加“6”分

3、参与学校大型演出活动,被选上参加演出,每个节目加“6”分。

按节目个数加分,不按人头加分,如果节目是多个班级参加,每班个班级加“3”分。

4、校舞蹈队、合唱队按人数加分,每人加“”分。

5、参加学校社团活动,每人加“”分,“5”分封顶。升旗主持人每人加“2”分;学校纪律委员会成员,每人加“2”分。

6、参加学校活动评比,一等奖“6”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1”分

7、对学校有特殊贡献,视贡献,影响大小,酌情按“10”分“6”分“3”分加分。

8、文章在报纸上刊登:每篇加“2”分。“10”分封顶

9、本学期班级出现的好人好事、自主管理、其它表现突出的,在学校公开表扬,每次加“3”分。

10、班级处分的学生,在班级群体的努力下,解除处分,每人加“2”分。

(二)减分细则:

1、班级有严重的破坏公物,经查属实,每人减“10”分

2、班级有严重的打仗事件,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负主要责任,每起减“8”分;负次要责任每起减“4”分。

3、抽烟每人减4分,减8分封顶。

4、本学期班级有受处分的学生,按处分等级及影响每人减“8——2”分。

四.最后得分使用:

(一)最后得分排名,评选优秀班级占50%的权重。

(三)本学年的科任教师参与评比,评比结果占30%的权重。

(四)领导小组的评比,评比结果占20%的权重。

(五)市区优秀班级的产生,从校优秀班级中产生。

一、指导思想

我们根据幼儿爱听故事、善于模仿的特点,借着区少年宫开展“故事大王”评选活动的指示精神,我园积极为幼儿创设一个想讲、敢讲、喜欢讲、有机会讲并能得到积极应答的环境,从而提高孩子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大胆表现自我的欲望、

二、参加对象

全园145名幼儿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报名、

三、活动时间安排

20xx年12月1日全员动员,12月4日幼儿在各班教师处报名,12月8日各班自行组织比赛,12月9日各班推选选手参加幼儿园比赛,12月18日推选1人参加区少年宫评比、

四、具体项目安排

1、班级比赛安排

参加人数不限,教师利用日常教学活动和游戏活动时间组织开展、

各班获奖人数为:小班10人,中一班10人,中二班10人,大班12人,一、二、三等奖的比例为3:3:4、

2、幼儿园比赛安排

参加幼儿园比赛的各班人数为每班3人,共12人,从12人中推选1参加区故事大王比赛、

3、活动地点:中二班活动室

4、评议人员

园长、语言教研组全体教师和部分幼儿代表

5、活动具体流程

(1)幼儿入场并按指定的位置入坐、

(2)主持人上台介绍评委及比比赛规则、

(3)按抽签顺序请幼儿上台讲故事、

(4)请园长为获奖选手颁发奖状和奖品、

五、参赛要求

1、参赛故事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生动有趣、

2、讲述故事声音洪亮、吐字清楚,有条理,语言生动,感染力强,富有童趣、

3、参赛选手自然大方,天真活泼,讲述时间为3分钟。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科学3-6年级课程标准》,展示我校小学生在科学发明创造方面的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全校“科技小明星”小制作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小学1-6年级学生。

二、推荐办法及要求

1.各班级要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认真选拔评选推荐出优秀作品5件上报。

2.小制作作品除上报实物作品、作品说明外,还需上交电子稿。

3.各项作品说明,页面设置一律用A4纸,题目用小三号黑体,正文用四号仿宋体,作者和指导教师姓名、单位用四号楷体,不单设封面,在首页左上角注明成果类别(小制作)。

4.请各班级务必于11月17日前将优秀作品电子稿件及实物汇总后,连同汇总表(见附件),报小学政教处。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三、评选办法

政教处将组织评委对上报作品进行评选。对入选作品量化打分,分年级排名次计入班级量化积分中,同时推选出部分优秀作品上报区教研室参加区级评选。

四、注意事项

各项作品必须是学生自己的创意,作品的完成可以经过辅导教师的指导,但严禁抄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班级人数的10%)

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集体活动。

2、热爱学习,成绩优秀,每学期期末考试各科成绩总分排名班级前10名【一年级包含语文和数学学科;二年级包含语文、数学和品德三门学科;三至六年级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五门学科(语文、英语和数学考试成绩优秀以上,科学和品德学科考试成绩良好以上)】。

3、积极主动地参与体育、艺术、信息技术课内外活动。体育考核80分以上,艺术、信息技术考核成绩优秀以上;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单项积极分子评选标准:(班级人数的15%)

1、自觉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

2、极主动地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老师交办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班级工作有创新,成绩显著。在师生中获得一致好评。

三、操作程序:

1、每班推选的候选学生,将参评学生资料上交到政教处(6月29日前)。

2、由政教处将参评学生资料汇总后上交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相关老师、班主任共同依据评选条件评选出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核、公示。

3、学校将各班级推荐上报候选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公示3天以上,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于休业典礼时表彰。

四、有关事项:

(一)各班级应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评选程序,严格把握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保证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二) 有下列情形者,一票否决:

1、乱扔、乱吐、乱涂、说脏话、翻越学校禁止区域、打架、集合做操等集体活动说话乱跑被值周老师或同学发现,经教育不改或被记录者。

2、逃学、不尊老爱幼、不尊重父母等违反《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出有损班级或学校声誉的行为者。

(三)相关评选材料送交要求:

各班主任对照参评条件,认真填写政教处下发的表格,并将表格和有关材料按时上交政教处,过期指标作废。

说明:1、优秀学生及各类积极分子名单填报工作将不再印发纸质名单,请班主任老师将电子表格及文件到“小学”群动态中下载进行填写,填写完毕后将名单以QQ形式发给我(6月29日前)。

2、在评选过程中条件相当者,学校对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的学生实行加分。在学校开展的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数学(口算)竞赛、体育、艺术、等活动中获奖者,享受加分(本学期获得校级、区级、市级和国家级一等奖者分别加1-4分,二等奖及以下者分别按50%计分,三等奖及以下者分别按25%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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