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tin逐梦游
为适应我区新时期基层社会治理的需要,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按照《上海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沪委办发〔2019〕94号)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社区工作者的范围 社区工作者定义为,在本区居民区和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以下简称“各街镇”)公共事务岗位直接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由各街镇承担全部经费保障和统一管理使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下列人员可以纳入社区工作者范围: (一)居民区就业年龄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包括居民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事业编制居民区党组织书记除外)、居委会成员、专职党务工作者、社区干事。 (二)各街镇所属“中心”: 1.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包括为老服务、困难群体服务、残疾人补助、人口图像信息采集、劳动关系调解等条线);2.社区文化活动中心;3.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包括城管、水务、规土、安全、环保、房屋管理等);4.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包括邻里中心、党群、志愿服务、老干部、统战等);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包括人民调解员等);6.经济管理中心;7.农技中心等“七中心”所聘用的专职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各街镇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包括社区工作者事务所人员、基本管理单元“两委一中心”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外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 (四)各街镇机关科室及内设机构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外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社区工作者的职责 社区工作者根据岗位分工和所在机构或者组织的安排,承担下列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提高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推动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开展社区协商,促进社区共建共治共享。 (三)依法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协助做好社区公共服务、社区公共管理、社区公共安全等工作。 (四)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对各街镇和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公共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五)完成所在机构或者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社区工作者的配备方式 社区工作者采取选任纳入、招聘纳入、直接纳入三种配备方式。凡正式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范围的人员,享受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 (一)选任纳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选举产生的居民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事业编制居民区党组织书记除外)、依法选举产生的居委会全日制成员,符合条件且考核考察合格的,经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范围。 (二)招聘纳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各街镇社区工作者出现岗位空缺时,提出招录需求。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度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按规定程序,采取考试、面试和体检政审等考核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公开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各街镇可制定社区工作者岗位职责的详细规定)。 2.招录程序 全区建立统一招录平台,原则上每年招聘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基本招录程序如下: (1)各街镇确定拟招录的社区工作者岗位、数量及录用条件,报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 (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各街镇负责本辖区社区工作者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3)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统一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各街镇组织安排面试,根据笔试40%、面试60%占比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第二轮面试。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各街镇将拟录用人员上报区民政局审批,待审批通过后及时更新社区工作者人员信息库。各街镇对拟录用人员下发录取通知书,社区工作者事务所及时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各街镇建立试用期筛选机制,进一步予以考察。 (三)直接纳入。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符合直接纳入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士官(兵)、残疾劳动者及大学生村官等,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定人员信息、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范围,享受相应待遇。 四、社区工作者的岗位等级 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职业体系。根据基层组织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事务,合理设置岗位。社区工作者岗位分为负责人、主管、工作人员三类。中心负责人岗位按照不超过中心社区工作者人数的10%设置,主管岗位不超过20%设置。 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根据所在岗位特点、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岗位等级随着岗位晋升、工作年限增加、能力素质提高相应提升。工作人员可为1—12级,主管可为4—15级,负责人可为7—18级。(附件: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和基本工资系数表) 五、社区工作者的薪酬保障 社区工作者实行基本保障和考核激励相结合的薪酬制度。基本保障部分按月按标准发放,考核激励部分由各街镇统筹使用,重点向“急难繁重”岗位倾斜,体现绩效激励导向。 基本保障的工资部分根据所对应的岗位等级确定,为年收入的70%左右,包括按标准发放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按月发放。考核激励的工资部分根据工作情况,经考核后确定,为年收入的30%左右,包括按考核结果发放的绩效工资及加班费等,按季或者按年发放。年终奖励以年度考核合格为基础,同时结合单位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以加发不低于10%的年终奖励;考核结果为合格的,足额发放年终奖励;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可以扣发不超过50%的年终奖励;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年终奖励。新录用的社区工作者,在试用期内,工资水平可按相应等级的80%确定。 闵行区社区工作者人均薪酬随着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社区工作者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工资收入为基数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社区工作者享有体检、疗休养、年休假、继续教育(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等福利待遇。 六、社区工作者的额度管理 社区工作者额度根据社区面积、人口数量、管理幅度、居民区规模和工作需要核定。实施总量调控,对不同类别的社区工作者分类确定,加强额度管理。额度由区民政局实行统一管理。 建立“编随事转”原则,区民政局根据不同岗位社区工作者工作量的变化,对额度进行核增、核销,在额度总量内进行平衡调整。 区民政局对各街镇配置额度在3年内无使用进度的,实行一定比例的控额管理,控额额度由区民政局直接管理,主要用于全区政策性安置,视情况需要下达。 具体额度核定原则如下: 1.每个居民区一般配备4-9名社区工作者,超过2000户的居民区,每多400户可增配1名社区工作者。居委会筹备组额度可以按该居委会核定额度的1/3先行核增,新成立居委会额度在区人民政府批复文件后予以完全核增。 2.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额度按照《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和服务规范》上海地方标准(DB31/T 467-2018)核定,其余中心、机关和基本管理单元额度综合各街镇辖区面积、人口数量、管理幅度、工作受理量等因素,坚持精干高效、科学合理、集中管理等原则进行核定。 居民区退休返聘人员数量不再占用居民区社区工作者额度,其薪酬待遇不再纳入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 七、社区工作者的用工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规定,正式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统一由各街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与社区工作者签订。社区工作者实行街镇“块属、块管、块用”。各街镇应当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明确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退出情形。 依法选举产生的居民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和依法选举产生的居委会全日制成员,原则上劳动合同期限与任期一致,一届一签。合同期满终止后,及时办理退工手续。继续连任的,在选举完与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形式、期限、终止与首次签订形式一致。招聘纳入与直接纳入的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符合条件退休的,由各街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为其办理退休手续。社区工作者退休后,实行社会化管理。 八、社区工作者的绩效考核 社区工作者的考核以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社区工作者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其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区分岗位职责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其中,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从事窗口受理和审核的社区工作者考核,根据受理中心标准化管理应用系统中绩效管理设定标准执行;其余中心、机关及居民区的社区工作者的考核标准由各街镇自行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调整岗位、等级调整、奖励惩戒、解聘续聘等依据。对于考核基本合格与考核不合格人员,应采取约谈的方法进行教育,后期应配备专门人员进行督导或加强培训。 各街镇党(工)委应制定考核细则,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细则报区民政局备案。 九、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发展 鼓励引导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现通过职业水平考试的人数逐年递增。树立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增强实务工作技能,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对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具备相应实务能力的社区工作者,被聘为助理社工师、社工师或者高级社工师的,可以按照相应的专业水平确定相应薪酬等级。 十、社区工作者的职业通道 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岗位需要,通过公开招聘、竞聘等方式,有计划吸纳优秀社区工作者,同等条件下表现突出的一线社区工作者予以适当优先考虑;定期安排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和轮岗交流,提高其履行职责、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选拔人才的力度,积极推荐其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十一、社区工作者的档案管理 按照档案管理有关法规,建立社区工作者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一人一档全覆盖,明确档案管理人员,实现社区工作者精细化管理。人事档案内容主要包括:社区工作者的基本情况和劳动合同、工作经历、岗位变化、薪酬待遇、考核评议、教育培训、表彰奖励、违纪惩戒等情况。 十二、社区工作者的激励表彰 在参评各级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时,应当给予社区工作者一定比例。通过一些选树平台,挖掘一批先进典型。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报道社区工作者中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展现广大社区工作者的职业风采和良好形象,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社会认同度和职业荣誉感,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关心、支持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 十三、社区工作者的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社区工作者队伍,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1.对于选任的社区工作者。在任期内依照法定程序被免职或者罢免的;在任期内所在居民区党组织或者居民委员会被撤销或者合并的;任期届满在换届选举中未能连任的;其他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 2.对于非选任的社区工作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其他符合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中相关退出情形的。 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符合支付经济补偿情形的,应按规定向社区工作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所需费用不纳入社区工作者薪酬总量。 本细则由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2015年9月10日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闵行区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试行细则》(闵府办发〔2015〕6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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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15 15:55:18 来源: 市民政局 作者: 责任编辑: 卞莉莉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全面提升咸阳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服务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社区工作者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门从事社区治理、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本次面向社会为全市有招聘计划的县(市、区)招聘社区工作者478名。其中:秦都区100名,渭城区100名(含面向本区现任社区网格员招聘50名),兴平市119名,武功县22名,乾县20名,礼泉县7名,泾阳县5名,三原县15名,永寿县7名,彬州市25名,长武县30名,旬邑县15名,淳化县13名。二、应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证书;周岁至35周岁,即1987年11月15日至2004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现任社区“两委”成员、现任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任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渭城区现任社区网格员且报考工作所在县(市、区)招聘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5.遵守纪律、服从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身体条件、知识水平或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计算机操作能力等。(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社区工作者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3.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三、聘期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招聘县(市、区)民政部门签订聘用合同,每5年为一个聘期。聘期内享受咸阳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四、招聘流程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程序实施。(一)发布招聘公告1.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2.发布渠道:咸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咸阳市民政局网站(网址:xymz .xianyang .)发布招聘公告。(二)报名与资格初审1.本次招聘仅限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2.报名网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7日(星期四)8︰00至2022年11月21日(星期一)18︰00。4.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17日(星期四)8:00至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18︰00。5.报名要求:(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县(市、区),不得重复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及资料要真实有效,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2022年咸阳市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及审批表》(附件1),并上传如下资料: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电子版。③与放宽年龄要求相关的资料:《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电子版;所在街道(镇)出具的现任社区“两委”成员、现任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任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放宽年龄工作证明(附件3)电子版,其中现任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任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放宽年龄工作证明(附件3)并须有县(市、区)人社局填写的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④渭城区现任社区网格员且报考本区招聘岗位的,提供现任社区网格员工作证明(附件4)电子版。(3)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一致。6.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应聘人员于报名后随时关注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审核状态。报名未审核状态或资格初审未通过,可以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县(市、区)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县(市、区)岗位。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县(市、区)岗位。(三)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须于2022年11月23日18:00前通过报名系统完成网上交费,考务费参照我省2016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每人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四)打印准考证1.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2.准考证打印网址:.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五)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1.笔试内容:社区党建、社区工作等相关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综合能力测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2.笔试成绩加分:(1)加分条件和标准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相应标准予以加分:①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的分别加6分、8分、10分。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③渭城区现任社区网格员且报考本区招聘岗位的,在所在街办2021年度考核优秀的加5分。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2)加分程序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网址下载并填报《2022年咸阳市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2)。其中符合第①项条件的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第②项条件的须持本人退伍证、县(市、区)安置部门对其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得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供立功证书和立功奖励登记表复印件;退伍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符合第③项条件的不提供《加分申请表》,由渭城区民政局统一提供加分认定资料。(3)加分公示应聘人员应在笔试结束后工作日起2日内将《加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报考县(市、区)民政局初审,县(市、区)民政局应在笔试结束后工作日起第3日将初审合格资料报咸阳市民政局复审,复审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在咸阳市民政局网站公示5天。对公示提出异议的,由咸阳市民政局复查。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人员随时关注并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成绩。根据加分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有招聘计划的县(市、区)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向渭城区现任社区网格员的招聘,按照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时全部纳入面试)。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六)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笔试准考证;2.《报名及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本人签字;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内学历须提供从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与放宽年龄要求相关的资料: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所在街道(镇)出具的现任社区“两委”成员放宽年龄工作证明(附件3)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所在街道(镇)选举结果报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县(市、区)民政局公章;③所在街道(镇)出具的现任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任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放宽年龄工作证明(附件3)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须有县(市、区)人社局填写的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6.渭城区现任社区网格员且报考本区招聘岗位的,提供现任社区网格员工作证明(附件4)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复审资料仅收取复印件,收取资料概不退还。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对出现缺额的,不进行递补。(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言行举止、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满分100分。(八)总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成绩+加权计算后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总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网上公布。(九)体检和考察1.根据总成绩,按照有招聘计划的县(市、区)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名单,由有招聘计划的县(市、区)民政局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公告。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3.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向组织体检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4.考察由有招聘计划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工作态度及能力等情况。5.因应聘者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咸阳市民政局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间,经应聘者本人确认放弃资格或发现不符合条件且经查属实的,不予聘用。2.咸阳市民政局根据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向有招聘计划的县(市、区)民政局下发聘用批复,并向决定聘用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应在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县(市、区)民政局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五、重要提示1.按照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应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陕西一码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陕西一码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高风险地区参加考试人员,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完成医学观察期后方可参加。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将以招聘流程公告通知为准。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3.笔试因准考证丢失、面试因报名及审批表丢失、开考30分钟内未能到场的,不得进入考场。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考生须出具县(市、区)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医生诊断证明,经报请市民政局负责同志同意启用备用考场。六、纪律要求为维护咸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秩序,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相关单位和考务机构,以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咸阳市社区工作者岗位。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咸阳市民政局所有。 1.政策咨询: 、38990039;(渭城区面向本区现任社区网格员招聘政策咨询)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见报名网页3.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附件:年咸阳市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及审批表 年咸阳市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加分申请表 年咸阳市招聘社区工作者放宽年龄工作证明 4.渭城区现任社区网格员工作证明 咸阳市民政局2022年1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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